“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如何认定?

A肉食加工厂(下称“A厂”),是一家以肉食加工销售为主营业务的私营企业,所需肉食由其自身提供给当地农户养殖,相互之间签署养殖合同。合同约定,农户从A厂购买畜禽苗,畜禽苗的检疫、疫苗等费用由农户承担,养殖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经济风险均与A厂无关,养殖成熟后由A厂收购、屠宰、出售。

2014年2月Y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A厂下发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指出:A厂于2013年5月到12月,所加工肉鸭应申报的含税销售收入12,240,645.86元,少计提销项税额1,408,215.89元。要求A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称“《税收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补缴税款。

二、各方观点

Y县国税局稽查局的观点:企业对鸭子进行屠宰销售,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行为,依据该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故该企业应依法缴纳增值税。

三、法律分析

1.该企业不属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

2.A厂对鸭子的屠宰,是一种加工行为,产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企业对鸭子屠宰之后销售,属于对货物进行加工之后进行销售的行为。这种加工后销售的行为适用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由此,A厂对肉鸭的屠宰行为使A厂成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的在中国境内提供加工服务的单位,应该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缴纳增值税。

小结:

通过本案可以看到,“公司+农户”这一经营模式的税收优惠的获得,关键在于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的所有权归于何方,只有在其所有权属于公司的情形下,才可被认定为“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享有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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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体+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为我市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近几年,我市南智邱镇东小王村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集体+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为我市乡村振兴注入了新活力,解决了土地散、效益低等问题。 东小王村依托河北泽裕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专业化管理,通过“集体+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将400亩地作为一个试验田,实验高收益的经济作物轮作,并为村里的闲散劳动力https://www.xinji.gov.cn/app/sy_xzdt/151359.html
3.“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规定,采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享受此减免优惠仅限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所得。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是指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http://m.xinchen0351.com/h-nd-7867.html
4.“公司+合作社+农户”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探讨【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分散的农户小农经营与国际国内大市场分工竞争的矛盾日益突出,当前我国发展最早的“公司+农户”产业化组织模式在发展初期对于缓解农产品“卖难”问题,对于不断提升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水平,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它并不是一种十分理想的产业化组织模式。因此,在传统“公司+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389-1015524947.htm
5.代县以“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增收10月19日,在代县毓泽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的药材分拣中心,村民正把黄芪分类包装准备出售。代县坚持把产业作为脱贫增收的主要途径,因地制宜,建成了黄芪种植基地,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5万亩,以“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运作,带动贫困户1700余人,人均增收1200元。 http://news.sxrb.com/GB/314063/9635927.html
6.挖掘税法探真相2:“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涉税案例全解析首页> 文章> 挖掘税法探真相2:“公司 + 农户” 经营模式的涉税案例全解析 挖掘税法探真相2:“公司 + 农户” 经营模式的涉税案例全解析请您登录,展开全文 来源: 大志谈财税作者: 大志发布时间: 2024-08-20 原文链接 >> 版权声明: 上述内容来自用户自行上传分享或转载于公开渠道,供用户注册后免费查看, 不提供https://www.tax.vip/web/information/info-detail-27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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