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节税分析会计审计第一门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3、节税案例分析

案例一

C肉制品公司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一条龙”经营模式,将公司分为养牛厂和肉制品加工厂两个部分。养牛厂负责养牛,生产牛肉;肉制品加工厂负责把牛肉加工成肉制品,进行销售。C公司一年的销售收入是30000万元,销项税额为5100万元,进项税额为580万元,

其应纳增值税及税负计算如下:

(1)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万元

(2)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80万元

(3)应缴纳增值税=5100—580=4520万元

(4)增值税税负=4520÷30000=15.06%

所以一年的增值税为4520万元,税负高达15.06%

2、肉制品加工厂购买屠宰厂的牛肉,可以作为采购农业初级产品处理,即按收购价提取13%进项税额;加工厂销售肉制品,按17%计算销项税额。

依据企业当年的数据,可以得出以下筹划效果:

假设牛肉的收购价占肉制品总收入的60%,那么,我们可以得出:

(2)许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0×60%×13%=2340万元

(3)应缴纳的增值税=5100—2340=2760万元

(4)增值税税负=2760÷30000=9.2%

可以看出,这比以前交纳的4520万元节约了1760万元(见表1),降幅为38.93%;增值税税负从15.06%降到了9.2%。对于这个企业来说,这个效益是十分可观的。

案例二

巧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

所得税额=8000×25%=200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201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就有关“公司+农户”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通知如下:目前,一些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鉴于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虽不直接从事畜禽的养殖,但系委托农户饲养,并承担诸如市场、管理、采购、销售等经营职责及绝大部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和农户是劳务外包关系。为此,对此类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以建议,该公司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这样的话,其缴纳的所得税计算如下:

所得税额=8000×25%×50%=1000万元

可以发现,筹划后企业的所得税减少了1000万元(见表1-2)。

(视野注:表格中0万元应为1000万元)

可以发现,“公司+农户”这一经营模式,有利于企业用好针对涉农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征优惠政策,不仅可以带动农户致富,还可以使企业达到节税的目的,是一项富农利企的经营策略。

THE END
1.“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光明日报刘华国代表笑着说:“农业产业化我们走在了前面。”据他介绍,产业化经营是银桥企业集团近20年来探索出的一条强企富民好路子。他说,“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之路不仅使银桥壮大发展了,还使周围的6个区县、14个乡镇、416个村民小组、8000多户农民从养牛中得到回报,走上富裕之路。对“公司+农户”这种经营模式刘华国https://www.gmw.cn/01gmrb/2000-03/15/GB/03^18360^0^GMA3-109a.htm
2.“集体+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为我市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近几年,我市南智邱镇东小王村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集体+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为我市乡村振兴注入了新活力,解决了土地散、效益低等问题。 东小王村依托河北泽裕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专业化管理,通过“集体+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将400亩地作为一个试验田,实验高收益的经济作物轮作,并为村里的闲散劳动力https://www.xinji.gov.cn/app/sy_xzdt/151359.html
3.“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规定,采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享受此减免优惠仅限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所得。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是指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http://m.xinchen0351.com/h-nd-7867.html
4.“公司+合作社+农户”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探讨【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分散的农户小农经营与国际国内大市场分工竞争的矛盾日益突出,当前我国发展最早的“公司+农户”产业化组织模式在发展初期对于缓解农产品“卖难”问题,对于不断提升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水平,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它并不是一种十分理想的产业化组织模式。因此,在传统“公司+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389-1015524947.htm
5.代县以“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增收10月19日,在代县毓泽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的药材分拣中心,村民正把黄芪分类包装准备出售。代县坚持把产业作为脱贫增收的主要途径,因地制宜,建成了黄芪种植基地,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5万亩,以“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运作,带动贫困户1700余人,人均增收1200元。 http://news.sxrb.com/GB/314063/9635927.html
6.挖掘税法探真相2:“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涉税案例全解析首页> 文章> 挖掘税法探真相2:“公司 + 农户” 经营模式的涉税案例全解析 挖掘税法探真相2:“公司 + 农户” 经营模式的涉税案例全解析请您登录,展开全文 来源: 大志谈财税作者: 大志发布时间: 2024-08-20 原文链接 >> 版权声明: 上述内容来自用户自行上传分享或转载于公开渠道,供用户注册后免费查看, 不提供https://www.tax.vip/web/information/info-detail-27936.html
7.温氏股份持续升级“公司+农户”模式多方共建推动共富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以温氏股份等为代表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模式,带动农户增收,实现共同富裕,既是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把握发展机遇,也是自身发展需要,顺应时代发展。https://wap.eastmoney.com/a/202402292998207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