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农资保供稳价,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生产
1.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抓好承接自治区考核南宁市绩效考核指标和南宁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2023年市供销社承接自治区考核南宁市绩效指标1项,即:水溶肥和有机肥年销售量22.2万吨,以及南宁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牵头负责的加大化肥、农药等农资稳价保供力度,抓好农资商品采购供应工作。全年全市系统完成农资销售额78.95亿元,同比增长7.85%,完成全年任务102.9%,1-12月,化肥销售量146.22万吨,同比下降11.76%,其中,销售水溶肥有机肥25.11万吨,完成全年任务113%,同比增长8%;农药18050吨,同比下降2.13%;农膜2746吨,同比下降31.15%。水溶肥和有机肥年销售量提前超额完成自治区考核南宁市绩效考核指标22.2万吨的任务。
2.提升服务能力。发挥专业合作社作用,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开展送肥下乡、测土配肥、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一是横州市供销社在横塘村开展“供销保春耕、惠农助丰收”2023年春耕农资稳价保供暨配送服务活动,当天销售各类化肥15吨,同时为成员社——顺来茶业贺桂村产业基地配送有机肥2吨、复合肥1吨,解决花茶种植户的“燃眉之急”;横州飘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当地群众提供秧苗、犁耙田、机插、机收及烘干稻谷等农机服务,服务面积4000多亩。二是邕宁区组织城区5个基层社、3个农业生产服务中心、8个专业合作社、13个村级供销社、62个服务社共同打造农资配送网络。三是江南区苏圩镇宁村供销社成立专业服务队,开展机耕、除虫、甘蔗装载等服务,服务本镇的镇宁村、隆德村、仁德村、新德村、那海村和延安镇连塘村、敬德村农户2400多户,服务面积9500多亩。
3.加强经营监管。配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净化农资市场环境。邕宁区供销社配合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本系统农资经营门店逐一进行检查,检查经营户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进销存票据、厂家质检报告等材料。
(二)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贯彻落实《自治区供销社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精神,2023年全市系统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2个,已完成横州市南乡供销合作社、莲塘供销合作社、那阳供销合作社、六景供销合作社、宾阳县芦圩供销合作社、甘棠供销合作社、马山县加方供销合作社、隆安县布泉供销合作社、邕宁区中和供销合作社、良庆区南晓供销合作社、武鸣区罗波供销合作社、上林县乔贤供销合作社,完成任务100%;实现高量发展基层社7个,已完成横州市校椅供销合作社、百合供销合作社、宾阳县武陵供销合作社、马山县永州供销合作社、邕宁区新江供销合作社、良庆区大塘供销合作社、武鸣区陆斡镇供销合作社,完成任务117%;市级企业与基层社新建项目2个,利用市本级合作发展基金支持五塘生态农业实践基地和横州市马岭供销合作社改造项目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63万亩次,完成任务102%。
(三)提升为农服务质量,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2.发挥各级各类电商平台作用,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一是依托“832平台”助力农产品行销全国。全年累计入驻“832平台”企业214家,活跃供应商数138家,上架商品3480种,主要涵盖生鲜水果、农副加工、米面粮油、禽畜肉蛋,实现交易额1.54亿元,占全区交易额7.26亿元的21.21%。其中:上林县入驻企业78家,上架商品数1377种,交易额9841.73万元,保持位居全区首位;隆安县入驻企业76家,上架商品1750种,交易额3212.30万元,列全区第8名;马山县入驻企业60家,上架商品353种,交易额2331.48万元,列全区第11名。二是发挥县级电商平台和市本级“供销优品”平台作用,拓展农产品线上销售。全市系统除良庆、兴宁、江南、西乡塘等城区外,其余8个县(市、区)供销社都成立了电商公司,截至12月底,市本级电商公司“供销优品”平台入驻商户68家,上线产品794款,销售额253.59万元。截至12月底,全市系统实现电商销售额5.78亿元,同比增长27%。
3.贯彻落实消费帮扶政策规定,推进公职人员参与帮扶消费。根据南宁市总工会南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南工发〔2022〕1号)要求,我社持续落实工会经费消费帮扶工作,将全年职工福利支出按照不低于50%用于购买消费帮扶产品。市社机关全年发放职工福利2.45万元,通过“832平台”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61万元和南宁市农产品消费帮扶供应链购买农副产品0.84万元。
4.扎实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分别于1月12日、4月22日、9月20日、11月30日到定点帮扶荣朋村开展2023年春节慰问活动暨第一季度定点帮扶工作对接、2023年第二季度定点帮扶工作对接暨新任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报到座谈、开展陇歪屯文化活动室项目资金捐赠活动暨2023年第三季度定点帮扶工作对接、2023年脱贫群众大回访慰问活动暨第四季度定点帮扶工作对接,全年累计慰问脱贫困难群众63户次,发放慰问金1.26万元,支持陇歪屯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资金5万元。二是制定年度帮扶工作方案。制定了《贯彻落实南宁市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等重点工作。
5.持续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室”建设。自2017年以来,良庆、邕宁、兴宁、江南、青秀等5城区乡镇供销社与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累计创建“三农金融服务室”24个。全年累计发放贷款2307笔,金额1.55亿元,同比增长18.32%,存款余额4.05亿元,同比增长65.31%,新增开卡数1507张,有效解决边远农村群众发展生产所需的低息贷款问题。马山县供销社与长江村镇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先后在林圩、金钗供销社设立了“三农金融服务站”,开启“供销社+金融”合作服务模式。
(四)推进服务网络改造建设,不断改善基层社经营体系
2.持续培育“十百千”工程。经自治区供销社审定,2022年全市系统被评为全区“十强”县级供销社1个(横州市供销社)、全区“百佳”乡(镇)供销社2个(横州峦城供销合作社、横州百合供销合作社)、全区“千家”示范村供销社33个。2023年培育创建“十强”县级供销合作社2个、“百佳”乡(镇)供销合作社18个、“千家”示范村供销合作社28个,待年终报自治区供销社审核确认。
3.持续推进“县基合一”管理新机制。推进县、乡社有资产全部纳入县级资产公司统一运营管理,实行“集中审核、统一运营、独立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保证社有资产最大限度保值增值。截至12月底,县级社直属企业及基层社资产经营收入8.72亿元,占全系统资产经营收入98.37%,市级社直属企业资产经营收入1442.58万元,占全系统资产经营收入1.63%标点符号重复!马山县规范完善社有资产招租办法,2023年对合同期满的永州、古寨、林圩、加方、百龙滩、里当供销社和土产公司等房产进行新一轮公开招租,租金收入比上期增加33.53万元,同比增长23.11%。江南区出台了《江南区供销合作联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筹推进资源开发、土地使用权租赁、社有资产处置等工作。
(五)推动社有企业发展壮大,不断提升供销社自身实力
1.推进市本级社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社有企业——南宁市供销投资有限公司人事制度改革,出台了《南宁市供销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岗位竞聘上岗、自主选择实施方案》,公司正副职领导岗位和中层正副职管理岗位全部实行竞聘上岗,4月中旬,公司领导岗位(3人)和中层管理岗位人员(12人)已全部到岗到位,实现了“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增能减”的改革目标,进一步激发公司员工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
3.加强审计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一是推进供投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曾庆利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二是落实自治区供销社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抽查审计“南宁市横州市甜玉米深加工基地项目”发现问题整改并书面报告。三是开展2023年市本级出资企业审计项目,对冠昌公司开展专项审计和供投公司、桂果香公司原董事长曾庆利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于10月中旬出了《审计报告》。
4.大力培育打造农业科技龙头企业。推进南宁供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五塘林村坡那朱岭和帽子坡生态农业实践基地建设,2023年6月基本完成两处基地建设,投资370.31万元,建设包含租赁土地48.84亩、鱼塘5张22亩、猪舍960㎡,并配套基础设施180㎡,开展以生物饲料和菌草生物饲料为核心,采用“过腹还田”、“养一得串”等现代农业技术开展生态循环系统养殖产业,同时,开展高端农产品种养示范、推广活动,并通过电商平台渠道,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2023年,养殖活鸡1475只、销售651只,养殖活鸭7250只、销售7206只,养殖鹅202只、暂未销售,养殖生猪99头、销售46头,实施“旱改水”技术实践4.36亩,种植水稻10亩、红薯叶25亩、荷兰豆3.5亩。通过线上线下销售收入41万元。
(六)围绕党委政府重要部署,全面推进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3.持续推进被占用土地(房产)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南宁市基层供销社被占用土地(房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1〕105号)部署要求,全市系统被占用土地(房产)60宗,面积18.82万㎡,其中,被当地村民或村民小组占用41宗、面积14.6万㎡;被当地政府征收或收回房屋12宗、面积3.64万㎡;被村级组织占用7宗、面积0.58万㎡。自2021年7月至2023年11月,全市完成收回被占用土地(房产)23宗,面积7.3万㎡,分别占应收回土地(房产)宗数和面积38.3%和38.8%,其中2023年收回2宗(良庆区那马镇大王滩分店和大塘镇铁器仓),面积3.31万㎡(良庆区那马镇大王滩分店和大塘镇铁器仓1566.24㎡;横州市综合实业场收回良造村村民占用土地31527.61㎡,占应回收面积53.7%)。
4.合作推进“老横州六堡茶”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加快推进广西六堡及特色优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桂农厅发〔2022〕13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南改发〔2023〕15号)精神,由自治区、南宁市、横州市三级供销社分别所属的直属企业——广西桂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南宁市供销投资有限公司、横州市土产公司与广西顺来茶业有限公司四方共同出资成立股份企业——广西供销顺来茶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利用六堡茶冷水渥堆发酵非遗技艺,打造“老横州六堡茶”品牌,推进特色六堡茶产业发展。四方《横州茉莉花合作协议》计划于年底前签订实施。
5.巩固拓展废弃农资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回收仓储设施建设。兴宁区完成了五塘、八塘回收中转仓建设,九塘中转仓预计2023年底完成主体建设。仓储点建设工程进度款和回收处置款155.21万元,已于2023年11月1日全部拨付到位。二是调整开展废弃农资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牵头单位。5月25日,市政府专题会同意调整全市废弃农资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改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供销社继续发挥全系统已建立的回收网络优势,助力推进全市废弃农资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七)持续抓好安全生产,统筹推进其他重点工作
1.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灾害发生,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今年来,报送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邕宁供销合作联社对其所属烟花爆竹仓库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3.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上林县供销社解决职工社保欠费181人次,累计补缴社保费899万元;马山县供销社推进处理马山县日用工业品公司房产被侵占问题,开展基层社职工拖欠租赁门店租金追缴工作,收回林圩、周鹿供销社职工拖欠租赁门店租金3.23万元;隆安县通过诉讼方式收回都结供销社被长期霸占铺面31间,面积930㎡,追回流失铺面租金7.44万元;武鸣区供销社完成基层社被占用土地(房产)专项整治2宗,即罗波供销社天马日杂店(综合服务站)和天马农资配送站,该2宗地块均于2019年实施改造建设过程中,被当地村民无理阻挠施工,经城区政府依法组织维护性施工,妥善解决了阻碍施工的问题。
(八)推进全面从严治社,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今年来始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自治区、南宁市重要工作部署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扩大会的形式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机关党员及领导干部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党组(扩大)专题学习2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4次。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一是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完成了冠腾公司党支部、市供销社离退休党支部和桂果香公司党支部的换届工作。二是迁出未隶属的党支部。因我社已退出广西烟农科技公司股份,与我社不再是隶属关系,根据组织原则把该公司支部整体转出。三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供投公司1名同志列为积极分子,2名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四是做好干部人事管理,完成2名公务员考录工作,接收市二轻联社转隶人员2人,做好机关科级以下人员和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
3.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强化对社有企业和社有资产的监管,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以全面从严治社保障供销社高质量发展。
4.持续加强机关内部制度建设。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和当前机关内部管理存在的不足,制定修订了《南宁供销系统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信息报送及发布管理制度(修订)》《网站管理制度(试行)》《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办法》等4项管理制度,持续完善机关内部制度建设。
5.努力完善县级社“三会”制度。2023年兴宁、青秀、西乡塘区等城区供销社已完成换届或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横州、宾阳、邕宁、良庆、武鸣等5县(市、区)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人选已配备到位,争取年底前完成换届工作,至此,全市12个县级供销社已全部建立“三会”制度。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综合改革项目和“新网工程”项目补助扶持资金未安排到位。自2016年以来,市财政每年安排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补助资金约524万元和“新网工程”项目扶持资金约200多万元,支持县(市、区)供销社开展综合改革项目建设、盘活土地资产,今年因市财政困难未安排到位,影响了全年建设项目实施。二是社有企业整合重组后,因老企业在土地、资产、债务等存在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影响重组企业转型发展,加上没有项目支撑,社有企业缺乏发展活力,导致市本级社有企业利润严重下滑。三是部分县(市、区)基层供销社及个人社保欠费、土地确权难、被占用土地(房产)清理等遗留问题有待实现新突破。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农资保供稳价工作。及早做好冬季化肥储备工作,认真谋划明年春季农业生产用肥供应,带头维护农资经营市场秩序,真正做到货足、质优、价稳。
(二)大力推动社有企业创新发展。一是推进南宁供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养基地规模化示范化建设。在五塘林村坡那朱岭,构建农产品检测标准、种养模式示范带动、溯源系统整体带动相结合的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在五塘帽子坡,建设生态种植、生态养殖、生物饲料、水溶肥生产、科研培训等五大功能产研学基地。二是谋划市本级其他社有企业建设项目,坚持以建设项目作为提质增效的唯一出路进行认真研究谋划,同时,持续下大力气解决社有企业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三)大力推进基层社土地盘活开发。深化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出台《关于深化全市基层供销社改造的工作方案》,围绕培育“十百千”工程,推进县、乡、村三级供销社标准化示范化建设;围绕基层社改造,做好项目储备,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市、县两级联合合作开发建设,实现合作共赢。
(四)巩固提升为农综合服务质量。继续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持续开展“供销大集”农产品展销活动,打造金字招牌;依托粤桂协作消费对接活动暨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广州交易会,促进南宁农产品销往粤港澳大湾区;继续依托“832平台”助力农产品行销全国;发挥市本级“供销优品”和县级电商平台作用,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贯彻落实消费帮扶政策规定,推进公职人员参与帮扶消费;扎实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持续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室”建设。
(五)推进党委政府重要部署落地见效。一是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统筹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厅发29号)工作安排,继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推动武鸣、宾阳、隆安打造成为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示范县。二是扎实推进“老横州六堡茶”项目实施。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加快推进广西六堡及特色优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桂农厅发〔2022〕13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南改发〔2023〕15号)精神,推进广西供销顺来茶业有限公司“老横州六堡茶”项目实施。
(六)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及其他重点工作。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努力破解全市系统存在的社保欠费、土地确权难、被占用土地(房产)整治等影响稳定和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
(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中央、自治区、南宁市重要工作部署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和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八)召开南宁市供销社第六次代表大会。按照市委的部署安排,筹备召开南宁市供销社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会、监事会机构领导班子,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锐意改革,促进全市系统供销合作事业再上新台阶。
四、意见建议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出台新一轮改革发展新政策、新文件,把供销社土地盘活改造纳入当地城镇规划建设统盘设计,促进供销社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对基层供销社的资金支持,对各类项目建设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大力推进解决土地确权难、社保欠费、被侵占土地清理等历史遗留问题。三是综合业绩考核指标应根据国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设计,合理设定指标项目、指标规模和增幅比例。避免考核指标过多、重复,增幅比例过大等不切合实际的问题。
南宁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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