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和《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10件实事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明确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应根据责任分解,于2005年2月底之前将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2005年7月上中旬,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带队,对《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三、2005年9月,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队,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对《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协调,提出处理意见。
四、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对10件实事落实情况,市人民政府目标办对6件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进行跟踪督办,按季度印发督查通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二月十八日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巩固宏观调控成果,牢牢把握结构调整这条主线,纵深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一)坚定不移地发展现代制造业,不失时机地推进现代服务业
分管领导: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涛、副秘书长余信国。
主要责任单位:市经委、计委,市商业、信息产业、财政局,市金融办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主要责任单位:市国资办、体改办,市计委,市工商局等,各区人民政府。
(三)积极适应新的形势,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分管领导: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袁善腊、副秘书长吴勇。
主要责任单位:市外经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各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分管领导: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绪?d、副秘书长蔡华章。
主要责任单位:市工商、物价、质监局等。
二、着力加强“三农”工作,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紧紧抓住农民增收这个核心,深入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快发展都市农业,不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分管领导: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学忙、副秘书长吴福曾。
(一)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切实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
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财政、农业局等,有关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
主要责任单位:市计委,市农业、林业、财政局等,有关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科技兴农步伐,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
主要责任单位:市科技、财政、林业、农业局等。
(四)大力发展打工经济,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主要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农业、财政、教育、旅游局等,有关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构筑城市发展平台。着眼于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和武汉城市圈建设,坚持规划先行,落实建管并重,推进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功能,构筑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平台
(一)以优化市场为主线,高起点规划城市
分管领导: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曙光、副秘书长罗国风。
主要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二)以加强交通设施为重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交委等。
(三)全面启动武汉新区建设
分管领导: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涂勇,副秘书长肖常谷、罗国风。
主要责任单位:武汉新区建设指挥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新区开发建设投资公司,市建委,市法制办,市规划(市国土资源局)、园林、环保、科技、城管局,汉阳区人民政府。
(四)以城市绿化为切入点,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林业、环保局等。
(五)以提升城市整体水平为着力点,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分管领导: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绪!、副秘书长蔡华章。
主要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等。
(六)以特许经营为突破口,强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交委、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
四、大力发展特色文化,彰显城市个性魅力。立城市之根、铸城市之魂、强城市之基、扬城市之韵,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发挥明显的科教优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整合文化资源,构筑文化发展优势
分管领导: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顺妮、副秘书长石大鸿。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局等。
(二)不断创新体制,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教育局等。
(三)实施人才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分管领导: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涂勇、副秘书长肖常谷。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事、财政局,市编办等。
(四)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不断优化社会发展环境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化局等。
(五)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主要责任单位:市计委及有关部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和谐武汉建设。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以适应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深刻变化
(一)深入推进社区建设,夯实和谐社会基础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等。
(二)巩固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群众民主权益
(三)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努力改善群众生活
分管领导: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袁善腊、副秘书长罗国轩。
主要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等,各区人民政府。
(四)健全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信访办及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创新、亲民、务实、廉洁”责任政府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10件实事责任分解方案
一、推进基本医疗保障进社区
(一)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实现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计委,市编办、开发办,市卫生、财政、劳动保障、民政、房产、规划(市国土资源局)局,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社区医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药品统一配送
责任单位:市卫生、药监局。
(四)社区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门诊注射服务费、住院诊疗费、住院护理费等5项费用
责任单位:市卫生、劳动保障、财政、物价局,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
二、改善劳动模范生活条件
分管领导: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涛、胡绪?d,副秘书长余信国、蔡华章。
(一)对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市级劳动模范,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补齐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财政局。
(二)为未办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劳动模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建立劳动模范困难救助机制,对困难劳动模范实行特别救助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民政、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改善环卫工人生产生活条件
(一)建设70处环卫工人作业休息点
责任单位:市城管、规划(市国土资源局)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提高环卫工人的收入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管、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为环卫工人办理大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单位:市城管、财政、劳动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对环卫工人定期进行体检
责任单位:市城管、卫生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农业信息进村入户
(一)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增加500个村通有线电视,实现500个村直接上网
责任单位:市广电、信息产业、财政、农业局,洪山区和城郊各区人民政府。
(二)在报纸、广播、电视上开辟农业信息专栏,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到村头田间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编写出版和免费赠阅一批实用农业科技读物,不断拓宽促进农民科技致富的信息渠道
责任单位:市广电、信息产业、农业、林业、科技、新闻出版、文化局,市科协,长江日报报业集团。五、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一)建设15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和小户型商品房,确保2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责任单位:市房产、规划(市国土资源局)局。
(二)通过租金补贴、提供廉租房等途径,缓解5000户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
责任单位:市房产、财政、规划(市国土资源局)局。
六、进一步改善社区生活设施
分管领导: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曙光、胡绪?d,副秘书长罗国风、蔡华章。
(一)改造社区排水管网200公里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水务、民政局,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
(二)修建、改造社区道路2500条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市国土资源局)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