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为了提高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申报工作效率,现将注意事项和申报条件列举一下。当然,不同的认证机构的资料或流程还是有差异的,下面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报过程中有问题,请直接与我机构联系:400-016-9000。
1、GAP认证申请书、GAP认证产品汇总表;
2、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土地使用证明,若申请人不是产品的直接生产者时,还需提交与产品供应方签订的书面合同)、操作规程、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经营情况及方式等);
3、生产场所位置图、平面布局及地块分布图(需标注场所5公里范围内的工业污染源、邻近地块使用情况和供排水等信息);
4、生产基地有关环境证明材料:取水许可证明、水质检测报告、排污合格证明或批准证明等、产品农残检测报告、生产过程流程图、年度生产计划(包括轮作安排、分包计划);
初次申请注册之前对记录不作要求,但检查前至少有3个月的完整记录。
认证申请----申请评审----合同签订----检查准备(检查任务书、检查计划、检查通知和文审认证材料)----现场检查实施(抽样送检)----检查资料上报----认证资料评定----认证决定----颁发认证证书----再认证
注: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能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负法律责任,已取得国家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或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
(4)认证委托人按照标准要求建立和实施了文件化的种植/养殖的操作规程或良好农业规范管理体系(适用时),并在初次检查前至少有3个月的完整记录。
(5)申请认证的产品应在国家认监委公布的《良好农业规范产品认证目录》内。
认证委托人应至少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
(2)认证委托人及其良好农业规范生产、处理、储藏的基本情况。
(3)认证委托人良好农业规范种植/养殖规范性文件或良好农业规范管理体系文件(适用时)。
(4)认证委托人的产品消费国家/地区名单及其残留限量要求。
认证机构应在“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上传并定期更新以下有关数据。
1、认证委托人信息
认证委托人的信息对应唯一的良好农业规范注册号,选项2的每个注册成员也应被注册。
1.1认证委托人
(1)认证委托人名称
(2)邮政地址
(4)传真号码(如果有)
(5)E-mail地址(如果有)
(6)GLN(如果有)
(7)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8)已有的良好农业规范注册号(如果有)
(9)经纬度(自愿的)
(10)法人代表(适用时)
1.2联系人
(1)姓名
(2)职务
(3)邮政地址
(5)传真号码(如果有)
(6)E-mail地址(如果有)
2、生产场所或产品处理场所信息
(1)认证委托人名称和产品处理场所名称(如果不同)
(2)注册地址
(4)邮政编码
(5)城市
(6)国家
(8)传真号码(如果有)
(9)E-mail地址(如果有)
(10)Sub-GLN(s)(如果有)
(11)组织机构代码证
(12)已有的良好农业规范注册号(如果有)
(13)南/北纬度和东/西经度(自愿的)
(14)场所信息(例如,场地、池塘等),水产养殖认证的生产者应按照适用的控制点要求提供地理坐标,并将其输入“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
3、产品信息
此信息反应认证产品的详细情况,当在外部检查期间发现任何变化,应更新这些信息。
(1)申请认证产品种类
(2)平行生产情况
(3)分包活动情况
(4)生产数量信息包括:
a)作物:每年的生产面积(公顷),估计的产量(吨)(自愿提交的信息);
b)畜禽:年出栏量及生产量(吨);
c)水产:年生产量(对于初次审核,应在“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中注册最高估计的活体重量;对于后续过程审核,为前12个月内收获的实际活体的重量;对于亲本/幼苗,应为估计的生物体的数量);
d)蜜蜂:蜜蜂养殖数量(群),蜂产品产量(吨)。
(5)认证选项
(6)每类产品申请的认证机构
(7)消费国家或地区
(8)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的特定要求:
a)作物:覆盖的和未覆盖的作物;
b)作物:在一个认证周期内,某场地的初次收获(头茬作物)或在同块地上认证周期内的后续相同或不同作物的收获(后续作物);
c)水果和蔬菜:是否包括产品处理;
d)水果和蔬菜:产品处理分包方的良好农业规范注册号(适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