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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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概述

1.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要性

农业产业化经营,它体现了农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现实选择,是促使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是农业从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的主要转换方式,是工农业由非平衡发展转向平衡发展的载体,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当前农业产业经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主要措施

2.1农业产业经营的主要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较晚,发挥作用较小。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发展较快,但大多数是近年成立的,尚处初级阶段,缺乏工作经验,经营规模小,服务层次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产业化生产基地规模不大,难以形成规模效益。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和向非农产业转移,有田无人种和有人无田种的矛盾常有发生。农村土地流转大多属于自发状态,以农户间相互流转为主,难以向种养大户、种养能手转移;新增产业化项目不多,发展速度较慢。目前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集中在粮食、水产品的初加工和农产品的购销行业,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农产品加工链条伸展不长;贸工农一体化的利益共同体还未真正形成。目前现状还是农户重生产、轻流通,企业重销售、轻生产,出现产加销脱节、贸工农分离,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的不多,有的产业缺乏龙头企业带动,难免会产生丰产不丰收现象。

2.2农业产业化经营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个极其复杂、逐步完善的过程,它将伴随着农业经济组织的创新、农业生产的社会化、农业的市场化和农业科技进步一起发展。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依据资源优势、经济优势和区位优势,按照“大产品、大市场、大龙头、大基地”的要求,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抓基地、建龙头、兴科技、转机制。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2.1一是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企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农产品基地建设。龙头企业上联市场,下联基地和农户,是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在产业化中,龙头是最重要的,它起着承上启下、加工增值的作用,没有龙头,农产品失去了规模加工增值和销售的载体,产品销、贸工农各缺少了两个环节,产业化也无从谈起。当前我们要按照搞大集团、大公司的思路和“大、高、外”的标准,加快龙头企业发展。“大”,就是规模大,围绕主导产业拳头产品,培植传递信息、推广信息、深化加工、贮运销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龙头企业或集团;“高”,就是高起点,不管新上项目,还是老企业改造,都是坚持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标准;“外”,就是外向型,重点扶持面向国际市场的龙头企业,扩大出口创汇。目前,发展龙头企业,还要与乡镇企业对接,充分利用乡镇企业现有的资金、设备、厂房、技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2.2.2加快农业生产基地建设

2.2.3强化科技在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我们要将科技贯穿其全过程,从产前品种选育、产中栽培管理到产后生产加工,都要充分重视科技的重要作用。实施科技兴农,这是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关键。首先要普及推广常规农业技术,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力度。其次要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只有实现农业机械化才能大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才有可能把农民从繁重的劳动中解脱出来,全身心地投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来,再次,要加大信息服务力度,只有牢牢抓住科学技术信息、市场供求信息、资金信息才能使产业化经营健康快速发展。

2.2.4发展外向化农业

农业外向化就是通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国际经济与技术合作,广泛引进国外资金、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改造嫁接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步伐。发展外向化农业要把建设龙头企业作为重点,通过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资金和管理经验,使全市的龙头企业向大规模、高水平、高档次发展,提高龙头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2.5加强领导,搞好协调

第一,做好区域性生产规划。各级政府在确立主导产业、发展龙头企业是,要坚持先规划、再论证、后动工的原则,不能你上我也上,你下我也下,走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老路。第二,支持龙头企业扩张。各级政府要从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重点扶持。第三,要积极推行配套改革。如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善经营机制,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强化市场机制,组织农民进入流通领域。

3.结语

农业产业化经营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继续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必将使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加大对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市区(含市直属)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加工、配送设施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等贷款贴息。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向国家、省申报有关项目。凡列入省及以上扶持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各级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资金配套。

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运输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农产品按“绿色通道”政策执行。

二、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一)鼓励农产品加工业做大规模、提升竞争力。市区一次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农户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市财政补助25万元,各区要予以配套扶持。

(二)扶持食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对上规模的食品加工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市区新办的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食品加工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缴纳的所得税,按市得部分100%给予补贴,第4、第5年按50%给予补贴。

(三)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上规模,对新办的上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落实优惠的土地政策。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需征用土地,应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凡新办的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农户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其征用土地的,经批准可减收土地整理成本费。市区新办上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可缓缴留市部分的土地开垦费。

(四)鼓励食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市区凡食品加工项目到园区落户的,在享受工业园区政策的同时,在用地上优先安排,并减收土地整理成本费,缓缴留市部分的土地开垦费。

(五)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提高新产品研发能力。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从事新产品开发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从经营收入中提取3-5%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纳入生产成本。凡农产品制定地方标准,列入科技创新内容的,由科技三项经费给予专项扶持。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科技项目,科技部门要优先立项和重点扶持。市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省级、市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三、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鼓励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经依法登记、运作规范、成效显著的重点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予以扶持。

四、扶持外向型农业发展

切实落实市政府已出台的鼓励外贸发展、推进利用外资和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有关政策,扶持外向型农业发展。

(一)鼓励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出口。对市区当年出口超过1000万美元的农业龙头企业,奖励10万元人民币;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出口同比增量部分,每1美元奖励4分人民币。

(二)鼓励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市场促销。凡市区参加省、市统一组织及推荐的展示展销活动,根据市场区域、展示展销性质等给予不低于50%的摊位费补助(含中央、省等政府补助。下同);农业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自行组织参展的,经审核,给予不低于30%的摊位费补助;凡参加省、市重点组织的新兴市场境外展示展销活动,再给予每人旅费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每个摊位不超过2人)。

(三)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外贸业务。凡市区新获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在获权之月后15个月内出口总额在100万美元(含)以上至300万美元以下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300万美元(含)以上至500万美元以下的奖励3万元人民币;500万美元(含)以上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

(四)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到境外发展。市区农业龙头企业到境外投资举办农业企业,取得境外投资许可证或批件的,一次补贴2万元人民币,兴办资源性(森林等)企业的,再一次补贴2万元人民币;市区企业到境外投资举办以带动出口为目的的境外农产品加工贸易生产性企业,投资额在50万美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含)以上至100万美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人民币;100万美元(含)以上至200万美元以下的,一次奖励4万元人民币;200万美元(含)以上的,一次奖励6万元人民币。市区企业到境外设立的企业从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带动本地商口出口200万美元(含)以上的(以海关数为准)一次性奖励2万元人民币;400万美元(含)以上的,一次奖励3万元人民币;600万美元(含)以上的,一次奖励4万元人民币。

五、扶持农产品品牌建设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市区获得国家级名牌、驰名商标农产品的企业,市政府各奖励100万元;获得省级名牌、省著名商标农产品的企业,各奖励10万元。

六、扶持特色优势主导产业规模基地发展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市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森林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继续扶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引进和推广。

七、扶持农业信贷担保

鼓励发展农业信用担保公司,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大户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对市区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市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发生的信贷担保日平均额的5‰给予补助。

八、扶持“订单”农业

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专业合作社或基地农户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的,在集中收购时,金融部门予以支持,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贴息。

关键词:

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宣城市

一、引言

二、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三、制约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因素

从理论进路回归实践状态,可以发现宣城市在破解农业发展悖论,也就是发展生态农业产业化方面,存在诸多梗阻因素。这些因素从大的方面讲,可以分成两块:一是在“道”的问题上存在梗阻,也就是不愿意用“新桃换旧符”,不愿意用新“道”替代旧“道”。二是在“器”的问题上存在制约,不能很好地运用新“器”助推新“道”获得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宣城市农业生产者生态意识较为淡薄

(二)宣城市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

宣城农业产业中粮食生产比重过大,林牧渔业及其他副业比重较小,农业结构不够合理。这种产业结构不合理对发展生态农业构成了三重威胁。一是粮食生产比重过大,化肥、农药等农资消耗量大,直接制约了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型。二是粮食生产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根深蒂固,转型到现代生态农业生产的难度大。三是粮食生产比重过大,必然意味着林牧渔业及其他副业比重较小,尤其是林业比重非常有限。林业就是生态农业的典型组成部分,林业比重低,也增加了宣城市发展生态农业的困难。

(三)宣城市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脆弱

宣城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抗御水旱灾害能力仍然薄弱,有相当一部分的山冲梯田、高塝田及坡耕地还是“靠天收”,缺少基本灌排条件。此外,有的渠道、河道、水坝、池塘多年失修、功能退化。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农业自然生态系统遭到人为破坏,自动调节功能变弱。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脆弱,使得农业生产者在发展生态农业方面,很难做到“合纵连横”,从而更加迷恋小规模的、低效率的生产方式。

(四)宣城市农业金融体系尚待完善

持续有效的金融体系对于任何一个经济模式的发展运行都是必不可少的。相应的,当下中国要实现生态农业现代化的既定目标,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不可或缺。不管是实现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还是发展现代农村科技推广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以及发展生态农业物流体系,都要求现代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作为前置要素。把上述“规范化”要求与宣城实践状态予以对照,可以发现宣城市生态农业金融体系亟须完善。目前,该市生态农业企业贷款基本以农村合作机构、农村商业银行为主,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为辅。农村合作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很难提供足额化、多元化的金融支持体系。特别是,随着近两年金融政策的收紧,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出现贷款手续繁、门槛高等问题,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更是雪上加霜。

(五)政府的引导作用有待提高

(六)宣城市生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困难

由于上述“道”和“器”普遍存在问题,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可谓举步维艰。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宣城市生态农业经营主体面临发展困境可以总结为以下四点:一是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农业保险相对滞后;二是规模经营主体存在集中连片流转难,流转平台建设不完善,信息渠道不畅通;三是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公益性技术服务能力不足,农技推广、植保联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公益性和经营组织发展不够;四是部分基层农经部门机构不健全、人员老化、专业人才缺乏。

四、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选择

生态农业产业化是化解上述“道”、“器”背离的关键点,而生态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则是解决生态农业发展与市场对接的有效抓手。然而,生态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存在一个匹配与衔接的问题。进一步讲,对于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由于不同地区的要素禀赋结构不同,不同经营模式的适应对象和约束条件也不同,如何选择适合本地区的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本文认为,需要结合当地实际并赋予一定的目标,对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做出科学选择。

(一)通过规模经济效应实现生态农业一、二、三产的融合发展

(二)根据比较优势原理,选择适合自身的经营模式

(三)协调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

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可持续性的保障,取决于产业链上的企业、农户、合作社(协会)等是否建立了良好的利益分配机制。自古以来的小农经营与产业化的矛盾,以及农业生产的加工销售环节对利润的压榨均导致了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难度较大,农民增收也异常困难,削弱了农民投身其中的积极性。因此,宣城市应协调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产业链各节点的效益,改善农民收入。宣城市正积极探索用土地使用权、技术、资金、产品等各种生产要素入股的方式。通过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使企业与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吸纳更多的农民资本入股,使企业与股民结成互惠、互利、配套联动的利益共享体。

五、发展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对策

为了让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能够从蓝图变成现实,从理想变成效益,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夯实现代化的“道”和现代化的“器”。可以乐观地预计,当“道”、“器”皆备时,宣城市生态农业产业化的春天也将到来。

(一)强化生态意识,实施绿色经营战略

(二)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体系

(三)搭建产学研平台

从多主体合作角度关乎“器”的建设。具体说来:健全生态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加强对农业劳动者的生态农业技术培训工作,造就一批农村生态科技人才,培育出优质、安全、高效、高产的绿色新品种,不断研发推广新型生物农药、有机肥料、天然添加剂等生态化方面的前沿技术,推动生态农业发展向资源节约型、绿色友好型转变。搭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重视与高校合作对接,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利用,为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四)加强生态农业品牌建设

(五)积极发展循环农业一体化

从循环农业角度关乎“器”的建设。具体说来:建立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有机链条,推进产业特色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发展体验农业与观光农业相结合的复合式现代农业,利用生态观光、生产体验和产品推介,吸引游客前来观光,打造集“自然—生产—休闲—娱乐—餐饮”于一体休闲农业示范区。

作者:胡彭鹏姜启军单位: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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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孙桂琼.安徽省生态农业产业化制约因素探析[J].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8(4):19-22.

山东省作为农业大省,其农业在我国占有重要的经济地位,2015年山东省第一产业增加值4979.1亿元,增长4.1%。山东省作为我国最早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省份,近十年来,农业总产值一直保持10%的年均增长率,2015年农业增加值2900.8亿元,比上年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0元,增长8.8%,为剩余资金投资到产业以及金融市场提供前提。而且随着农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模式不断完善,2014年山东省规模以上的龙头企业发展到9109家,其销售收入达到14057亿元,带动基地农户发展到1140万户,带动农民增收314亿元,提供就业岗位235万个,年人均工资2.3万元,进而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为高效配置农业资源提供保证,不仅增强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而且农业产业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反映,拓展了原有农业的有效边界,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但农业产业化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由于资金的短缺1,成为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这就要求必须大力发展农村金融。

本文从需求方面出发,通过实证分析,研究2014年山东省各市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及影响程度,并在需求角度提出如何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等)所面临的资金瓶颈,探讨如何建立农村金融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共同发展的纽带。

二、实证分析

2.对农村金融指标的选取。由于获取的数据有限以及近几年对农业贷款衡量方式的变化,本文选取2014年各市农村居民财产性纯收入进行反向衡量,财产性纯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通过资本等所得到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在农村,农民存款性收入所占财产性纯收入较大,因此,农民财产性纯收入与农民所进行的金融性投资呈反向关系,由此出发研究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对农民财产性纯收入的作用,然后得出农业产业化对农村金融的影响。

(二)实证研究及结论分析

1.实证研究。

(1)对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指标进行降维

(2)因子分析

由因子得分矩阵得到因子得分函数:

A1=-0.154*X1+0.100*X2+……+0.365*X8

A2=0.463*X1+0.192*X2+……-0.118*X8

A3=0.039*X1-0.020*X2+……-0.106*X8

然后根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与累计贡献率的比值得出相应的系数:

AI=0.48*A1+0.323*A2+0.192*A3

(其中AI表示农业产业化的综合得分)

在回归分析之后所得到的回归方程为:

LN(NIP)=-245.3*LN(AI)+2639.528

t-Statistic(-3.382)(7.876)

通过SPSS软件进行回归分析,可以得出AI与NIP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其中Sig的值为0.004,小于0.05,说明系数和零的差别较为显著。系数为-245.3,说明随着农村产业化的发展,农村居民把闲散资金用于投资,而不是更多的存放银行,进而说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深入能够带动农村金融的发展,扩大农村投资且发展农村金融市场。

2.结论分析。

(1)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不仅农村金融能够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而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带动农村金融,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深入,一方面带动农业市场的不断发展,有效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使农产品市场的资金需求不断扩大;另一方面为金融机构提供发展农村金融的信心,为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产业的贷款力度,更需从双方出发解决问题。

(2)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的瓶颈资金问题是面临的首要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不仅要在农村金融方面(正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机构)找突破点,而且要通过农业产业经营中参与的主体本身找解决办法,包括龙头企业、乡镇属企业、农村个体经营等。

(3)通过学者研究成果及上述实证研究可知农村金融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互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之间的联系,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是缺乏连接二者的有效渠道,如何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村金融提供牢固的纽带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结论

针对上述问题从需求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主要包括农户、龙头企业等方面。

1.建立有效的担保,完善农村地区抵押担保机制。担保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个是有效担保机制建立,制定健全的信用担保体系;二是能够分担风险的担保者或担保机构的确立。建立适合农村现状的邻里间担保、农村一体担保的互助担保模式,建立企业间的商业担保和信用担保模式,建立由政府补贴、多方筹资、鼓励村民出资组建符合支农需要的农业贷款担保中心,成立商业化或会员制的担保公司。

2.大力发展应对风险要求的农产品期货市场。通过建立农村市场的中介组织,能够代表农民的利益,带动和规划农民接受并且参与农产品市场的期货交易,提高农民的收入。

3.学习金融知识,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对农村金融知识进行普及,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在做业务的同时向农民传播金融知识,提高农民的现代金融意识以及使用金融工具,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村民学习使用POS机以及ATM机等自助设备,做到“全方位”。

4.促进非正规金融合理化。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特有属性,决定了单纯的商业性金融模式难以满足农村发展需要。从农村的金融需求特征出发,农村应当建立多层次、多主体的混合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即正规和非正规、商业性和政策性并存的垂直合作金融体系。济落后地区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新技术的推广;进一步创新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加快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提高农业生产力,增加农户基本劳动收入;大力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培育农村金融有效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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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对农产品品种和质量、农业区域布局和产后加工转化进行全面调整的过程,也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向深度进军的过程。

3.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有力措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造就了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龙头企业通过组织农户,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充分发挥家庭经营和农村劳动力成本较低的优势,再依靠精深加工和提高科技含量,创出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农产品。

4.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经营制度,是各项农村政策的基石。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与千家万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和特点分析

1.通过契约方式联结

包括“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和“公司+大户+农户”三种形式。

“公司+农产”是以一个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的公司为龙头,以分散的农户生产为基地,利用合同形式把农户生产与公司加工、销售联结起来。“公司+合作社+农户”是由龙头企业根据市场需求预测,通过合同与合作社约定本年度生产的数量、品种及主要品质和技术指标。

2.联合农户直接进入市场

专业协会或合作社为中介组织,联合农户直接进入市场。专业协会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信息、调剂资金、协调生产、帮助交易谈判等,农户拥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减少了农户单独寻找交易机会和完成交易谈判的成本,更有利于凝聚众多农户,有利于实现规模效益。

3.企业组织模式(垂直一体化运行机制)

这种模式指农户融入农业企业,即农户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是生产单位。此时,农业企业已经成为农业经营的基本盈亏单位,农户基本上只是一个生产承包者,其自主决策权进一步失去,家庭承包经营制已经被进一步扬弃。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或贸工农各环节集中在一个企业内;是一个产权独立的市场主体、决策主体;有属于企业自己的相对独立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

二、提高农业产业经营水平的对策

目前,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处于发展初始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比较低,突出的问题是:龙头企业和组织数量偏少、规模较小、竞争能力比较弱;产业化经营组织的一些政策还未到位。

1.要加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政府要在政策、资金、服务上重点扶持。要制定出台一系列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实施的政策,改革与产业化经营不相适应的体制;加强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支持,发挥资金的导向性作用;为农民及龙头企业提供各种信息,对道路、商场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有效的管理。

(三)壮大一批上档次的农产品专业市场。重点要抓好花卉苗木市场、禽蛋市场、生猪市场、水产品交易市场、苗禽市场、粮食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建设。通过政策支持,帮助现有专业市场扩大规模,完善交易设施和功能,构建信息交易平台。要加大对农村经纪人队伍扶持力度,加强对经纪人能力素质培训,提高经纪人经营水平。力争通过3—5年努力,在全市形成1—2家营业额超5亿元,3—5家超亿元的农产品专业市场。

二、具体政策和措施

(二)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农业企业列为信贷优先支持对象。农行、农发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制订贷款投放的具体目标及额度,对农业企业、专业市场收购农产品要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保证信贷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对资信好的农业企业可根据授信管理要求核定信用额度。要鼓励有关单位合作建立市农业企业贷款担保基金,采取多渠道筹资、市场化运作的形式组建担保公司,为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同时,要积极探索对农业企业(组织)流动资产的保险工作。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1、专业协会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进行登记,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经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工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和经初加工自产农产品,符合《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的,按税法规定免征所得税和增值税。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为本协会或农户提供的技术服务所取得的年收入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

2、农业企业从事种养农产品及初加工自产农产品,并与其它业务分别核算的,免征企业增值税。农业企业遇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对新办的流通型农业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农业企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农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以上(含10%)的,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规定在当年收入中据实扣除外,年终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农业企业出口农产品优先实行出口退税,鼓励农业企业尽快获得进出口经营权。

4、农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应按规定开具《农业产品统一收购发票》,税务机关可凭《农业产品统一收购发票》或普通发票按规定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业企业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执行13%的标准。

5、从事农产品流通的单位,凡符合《省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规定的《绿色通道通行证》发放范围和条件的,由市农林局扎口统一向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申领《绿色通道通行证》,交通部门对持证车辆免收过路费。

(四)优先安排农业项目用地。农业项目用地应予以优先安排。允许农民有偿向农业企业(组织)流转土地使用权,或以土地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五)水、电供应执行优惠价格。农业企业从事种、养殖业生产的用电,按价工[]346号、[]219号文件界定的范围享受农用电价格。农业企业生产用水由所在地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产品用水定额,合理确定年度用水计划,计划内用水减半征收涉水规费。

三、工作保障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许多行业和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多方配合,形成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镇(区)都要充实调整由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办,由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农林局、水产局、粮食局、国土局、水利局、科技局、财政局、供销社、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供电局、人民银行等联合组成,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检查和督促各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各地应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领导分工,配备专门人员,确保农业产业化工作顺利进行。

商品化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商品化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多样化的商品生产和多层次的商品生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分布在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尽管各种农副产品的属性不同,但大多都适宜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不同消费习惯、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生活水准以及不同季节,对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的消费也各有侧重,而不同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发展,多样化的和多层次的商品生产会越加明晰。

专业化

农业产业专业化经营至少有以下几大好处:第一,专业化生产可以提高专业性生产工具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作用;第二,促进专业性技术水平的提高,缩短科技成果转化的周期;第三,有针对性地分析和掌握专业市场信息,有利于开辟市场,避免肓目生产经营和大起大落;第四,按照专业化生产,有利于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促进良性循环的产业结构形成;第五,农业实行专业化生产,便于和“龙头”企业进行对接。有利于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格局的形成。

集约化

规模化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农产品生产通过规模化种植或养殖,形成群体规模;另一方面是农产品储藏、加工、运销等,龙头组织,包括企业和各类中间组织,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甚至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联合和合作,扩大农产品的储藏、加工、运销等组织的经营规模。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依靠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把千家万户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联结起来,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在于培植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通过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领更多的农民进入市场。建区以来,我区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需要出发,把培植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作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突破口,从资金、人才、信息等方面实行倾斜,使之成为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增加收入的经济增长点。目前,全区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经发展到99个,呈现积极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是经营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以金昌公司、泉美园艺公司、荣祺食品公司为代表的龙头企业带动型的有28个;以洛江蔬菜同业公会为代表的中介组织带动型的有25个;以河市蔬菜批发市场、双阳龙眼批发市场为代表的专业市场带动型的有3个;以马甲吴继忠养殖场、双阳增加苗圃为代表的专业大户带动型的有43个。

二是经营组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日趋紧密。在全区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民利益联结中,合同方式占8%,合作方式占25.3%,股份合作方式占12.1%,其它方式占54.6%。合同、合作、股份合作三种较为稳定的利益联结方式所占比例达到了45.4%。

三是经营组织的辐射带动日益明显。据统计,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直接或间接带动本地农户九千九百多户,占全区农户总数的25%,带动外地农户4千多户,成为推动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有了较大发展,但从总体上看,我区培植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速度还比较缓慢,水平不高,各方面的制度、机制还有待完善,与新形势新任务的的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

一是龙头企业数量偏少,整体规模较小,辐射带动能力比较弱。我区现有农业龙头企业年产值超1000万元的只有金昌公司、泉美园艺公司、荣祺食品公司、光大食品公司4家。大多数农业龙头企业从事农产品初级加工,从事精深加工的比较少,农产品加工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比较低,加工成本较高。且其中相当部分农业企业原料供应未能实现本地化,既增加企业运输等生产成本,又相对减弱企业辐射带动农户生产能力。

二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完善、不稳固。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要求,也是企业与农民实现“双赢”的基础。但是,目前我区“合同农业”还比较脆弱,有的企业在农产品卖难时不注意保护甚至损害农民的利益;有的农民在农产品买难时不按合同约定把农产品卖给企业,只注重眼前利益,信用意识比较差。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其市场主体地位还不够明确,企业与农户之间缺乏联结的桥梁。

三是政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是在发展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探索发展的新生事物,需要政府积极的政策扶持和引导,才能健康茁壮成长,但是我区在这方面的扶持和引导力度不大,政府投入资金不足,容易导致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畸形发展甚至夭折。

四是专业市场建设严重滞后,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全区现有的农产品专业市场仅有3个,现有的中介组织又未能在市场与农户之间真正发挥好搭桥架梁的作用,造成农产品卖难,难以实现流通增值,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求。

三、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对策措施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形式和组织程度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水平。要充分认识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和组织程度对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供需矛盾,提高农业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积极扶持、分类指导、完善机制、强化服务”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有一个更大的发展。

⒉寻求突破,努力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要牢固树立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思想,把培育龙头企业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突破口切实抓紧抓好。要鼓励和支持多样化的龙头企业发展,重点培育泉美园艺公司、金昌公司、荣祺公司、福龙公司、绿宝公司等一批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经营机制灵活、市场竞争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在区域内建立自己的原料供应基地,实现原料供应本地化;引导农户根据龙头企业原材料要求调整组织生产,主动加入龙头企业产业链中。要积极推进龙头企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营销等方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使其真正成为推动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骨干力量。要在扶持发展龙头企业的同时,积极引导和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发挥群众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创造性。

一、新形势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

第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丰富了为农服务的内容,提高了服务的水平,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对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充实、完善和发展。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使农户找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联合与合作形式,是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农业经营形式,是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改革探索的新飞跃。

第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对农产品品种和质量、农业区域布局和产后加工转化进行全面调整的过程,也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向深度进军的过程。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带动千家万户按照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生产,避免分散的农户自发调整结构所带来的盲目性和趋同性,全面推进新阶段我国农业的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

第三,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有力措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造就了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龙头企业通过组织农户,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充分发挥家庭经营和农村劳动力成本较低的优势,再依靠精深加工和提高科技含量,创出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参与竞争,既提高了农业的总体效益,也提高了农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第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经营制度,是各项农村政策的基石。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与千家万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可以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引导分散经营的小规模农户组成专业生产联合体和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开辟了在小规模家庭经营基础上,有效吸纳先进生产要素,提高农业整体规模效益的新途径,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选择。

二、现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新阶段健康顺利发展仍面临着许多深层次的问题:

第一,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虽然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达66000多个,但龙头企业没有摆脱“小、散、低、弱”状态。大部分组织的龙头企业还是小企业,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辐射面狭窄,带动能力不强,缺乏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普遍较低,科技投入少,在农产品精加工、包装、营销、品牌管理等方面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龙头企业的弱小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目前,初加工农产品比较多,精深加工的产品少。加工产品技术含量低,更缺乏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品牌效应尚未形成。

第二,主导产业缺乏长远发展能力。尽管各地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时,都确定了一些主导产业,但多是小规模、不成批量的产业,规模较大、竞争力强的支柱性的主导产业较少。有的地方由于龙头企业重复建设,农产品区域布局不合理,基地生产缺乏规模,资源优势发挥不够。更有部分地区由于信息滞后,或没有结合自身实际、从自身优势出发,在确立主导产业中存在趋同性,缺乏特色,缺乏与市场的紧密联系,导致了主导产业不能发挥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主导作用。

第三,组织化程度较低。分散众多的农户直接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没有联合起来的强有力组织保护,农户切身利益的维权呼声因势单力薄而被市场变化的浪涛吞没,组织化程度低使农民难以在新阶段得到生存和发展。另外,农业科技教育现状、农民素质、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在国民经济格局中的地位等方面,也都与新阶段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第四,利益机制不完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完善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一方面,龙头企业扶持生产的机制没有健全,加工、运销企业不能自觉地扶持生产,不能自觉地为生产环节提供资金、技术等各项服务,不能自觉地让利于农;另一方面,龙头企业与农户双方普遍没有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助协作、联动发展的关系,因而不能做到同甘共苦,不能形成长久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问题。今后,总结经验,强化措施,扬长补短,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措施与对策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的,以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业结构的调整,从而实现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本人认为以下措施与对策:

(一)壮大规模,增强带动能力。

以壮大规模和增强带动能力为重点,把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在产品质量上有新的提高。龙头企业要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名牌意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出口目标国的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并在包装、储运方面狠下功夫,提高产品质量档次。企业要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尽快推进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标识。

2、不断完善和创新利益联接机制。要从企业发展的长远着眼,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和最低保护价收购等方式,与基地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机制;龙头企业与农户要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发展订单农业,通过订单规范产销双方权利和义务。

3、加大投入力度,使龙头企业的发展能力有新的增强。要引导各类资本向龙头企业集中,做大做强做优龙头企业,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其他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兴办龙头企业。

(二)建立产业化经营的合作组织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要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多类型、多层次、多领域推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突出专业合作社建设。突出农村各类生产大户,贩运大户和经纪人利用其生产、经营、购销的优势组建;加大力度扶持基层农业部门和农技人员利用技术优势组建;积极引导各类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利用其资金、信息、管理和加工、流通优势组建;鼓励基层供销部门、科协和其他部门,利用人员、场地、经营优势组建。同时,突出培育一批加工、流通、信息型的专业合作组织,在强调数量扩张的同时实现质量的新提高。

2、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突出标准化的推广和运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坚持以质取胜,注重农业的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统一制定和实施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标准,在合作社内部统一注册商标、统一包装,同类产品的不同合作社之间要互相协调、互相沟通,逐渐形成良好的价格运行机制。

3、努力提高运行水平,突出开展经营活动,在向经济实体型上过渡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有向实体化过渡,才能增强服务实力和能力,其自身也才会在带领农民致富的同时得到发展壮大。明晰产权关系,使社员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和体观;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体观合作制的性质;鼓励企业化经营,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办成一个实体化的市场主体。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经营、思考

一、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应进行多角度观察

2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规划好、部署好

规划是先导,投入是基础,操作是关健,体制机制是保障。因地制宜地做好中心村规划是美好乡村建设的重点工作,是理清思路、设计发展路径的基础工作。因此,要从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推广与应用,有利于农业规模化、效益化、产业化的形成,有利于农产品深加工的发展,有利于土地的综合利用,最终有利于在一定区域内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有效提升产品品质,完善品牌建设,带领农民走向市场,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出发,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及水利建设条件,科学制定中心村产业发展方案。

3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示范好、管理好

加强中心村产业化经营,必须建立标准化的示范基地,从基础设施建设到田间作物管理,积累数据,科学种植,推广有序。绝不能贪大求洋,过分地标新立异,一定要立足根本,挖掘传统产业的发展基础,在农民乐于接收,易于操作的生产方式上加以转变。特别是已经定位“一村一品”的中心村,在经营项目上要更上一层楼,努力建立完整产业链,并适度延伸,生产规模化、市场化、营养化和品牌化的安全农产品,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在起步的示范基地,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测与控制,确保在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1-3]。

4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对接好、服务好

国家鼓励培育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但就中心村而言,不可能所有类型的经营主体都要培育,无论是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还是发展合作社、建立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等,都必须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产业发展阶段、土地集中规模、产业形成基础等方面来明确中心村对接的方向与培育的经营主体。同时为经营主体开展实质,为他们提供更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生存环境。对难以培育经营主体的中心村,要加强农业招商工作,与各大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发展基地农业。还可适度引导投资农业的工商企业进入中心村的产业经营中,带动农户以多种形式的合作方式,加强连接,从而带动中心村的农业产业化经营[4-6]。

5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流转好、流通好

农户承包地的细碎化是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加强明晰产权、规范合同的土地流转,是中心村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工作,是采取合同租赁、土地托管、土地入股、利润返还等经营方式,还是以自然村为基础或以中心村为基础开展土地流转,认真分析土地结构,劳动力结构,居民居住现状与土地可整合的结构,要与中心村产业发展方向相结合,特别是利用现行的三农政策,有效地破解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使农户的老宅基地、现有空白地,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这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前置性工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农产品流通是一个系统工程,县、乡政府必须统筹安排,加强县域农产品专业市场的规划与建设,从根本上完善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建设。中心村要与县域规划保持高度一致,无缝对接,通过各经营主体的联结机制,加入或组建农产品物流协会,确保农产品安全有序流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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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顺利进入终端市场和后续加工环节。 同时支持发展粮变粉、豆变芽、肉变肠、奶变酪、菜变肴、果变汁等初级加工产品项目。 农产品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即对收获的各种农新产品(包括https://www.bjzhiborui.com/view-30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