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净化种业市场,确保春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有关规定,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农业农村部门举报方式:
公安部门举报方式:
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方式: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99号。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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