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耕地保护实施意见,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非农占地的增多,人均耕地逐年减少,近几年来,国家在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严格国土资源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土地资源需求日益旺盛、管理日益严格、形势日益严峻,因此要确保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加强耕地保护尤其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越发艰难。
1耕地利用经历2个重要阶段
1.1自然开发与原始粗放耕作
1.2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结合
耕作方式从牛马犁过度至以中小型拖拉机为主,作物品种从农家品种更新为杂交种和优质高产品种,肥料投入以农家肥为主过度到以化肥为主导,并且化肥用量连年大幅度增加,农家肥用量大幅度减少,粮食产量也连年大幅度提高。据统计,伊春市从2003~2009年肥料与粮食产量的变化规律。土地二轮承包后农家肥用量逐渐下降,化肥用量高峰出现在2000年,达8592t,但粮食产量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理想指标,随着化肥用量和粮食产量的逐年增加。2001~2005年,5a化肥投入一直维持在8000t左右,粮食总产也维持36~40万t上下,地力下降造成的粮食增产幅度下降。
2耕地施肥经历的6个重要时期
2.1农家肥开始使用时期
建国前,全市农村很少施用农家肥,不重视农家肥建设。建国后,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广大农民逐渐开始施肥,注意农家肥建设。随着农民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公社建立积肥队伍常年积肥,施肥面积能占播种面积的15%~20%。
2.2化肥开始使用时期
1957~1981年,初期施用硫铵硝铵和过磷酸钙。
2.3化肥用量攀升时期
1981~1988年,肥料种类仍以有机肥为主,尿素、二铵为主的化肥施用量迅速增加。
2.4农化结合过渡时期
1989~1999年,农家肥和化肥结合施用的方法普遍推广,化肥的种类已由单一的尿素、二铵向多元复合肥和多品种肥料过渡。
2.5平衡施肥推广时期
1996~2009平衡施肥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全市的施肥技术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施肥方法也更加科学合理。
2.6配方施肥推进时期
2009年至今,随着国家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在伊春市的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得到了大面积应用,依据经验型与数据型相结合的配方,进行多元素种类、科学搭配的施肥方式已经普遍,测土配方专用肥料达到合理施用水平。
3耕地保养走过了5个重要路程
3.1开发早期
早期农田多为新开垦土地,土质肥沃,主要靠自然肥力发展农业生产,均不施肥。多年耕种后,地力减弱,施少量农家肥即能保持农作物连续增产,1960年以前,公顷施农肥量不超过7500kg。
3.220世纪70~80年代
开垦20~30a的农田土壤有机质略有下降,全市土壤有机质含量普遍在30g/kg以上。为提高粮食产量,全市各公社改进积肥制度,确定施肥指标,大力开展积肥造肥活动,增加农肥施用量,此时期公顷施肥达到了10t以上。
3.320世纪80~90年代初
因种植面积扩大,农家肥不足,有机肥施肥量明显下降,全市施农肥量公顷均3000kg左右。到土地二轮承包开始伊春市的农肥投入量降到最低谷,化肥的投入量在逐年增加,从而达到了提高粮食单产与总产目的。
3.42001~2005年
5a间伊春市的粮食始终保持在一个水平线上,让伊春市政府感受到了地力下降和土壤养分不均衡而使粮食生产难以提高的危机,为此全市开始培肥地力与测土配方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3.52006年至今
每年肥料投入量在加大,作物均衡施肥也在逐步走向科学化,粮食产量开始逐年攀升,使伊春市的粮食产量再次步入一个新的台阶。
4耕地保护的对策及建议
4.1改善土壤耕地质量
推广配方施肥技术,引导农民氮磷钾肥合理搭配,有机肥和化肥相结合达到肥料养分平衡,提高肥料利用率,促进作物正常生长。减轻土壤和水源的污染,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性质得到改善,耕地质量得到提高。
4.2合理制定耕地利用规划
制订耕地利用规划要综合考虑作物布局、地力水平及土壤类型,不侵占高产田,多征用中低产田。高产田是经过长期的耕作改良和地力培育,土壤水、肥、气、热诸多因素较好,应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实行重点保护。
4.3确保粮食播种面积
必须确保一定的耕地面积,才能保证粮食安全。政府应采取补贴政策,以确保耕地数量,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合理调整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比例,保持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推广高产优质栽培技术,提高粮食作物的单产。
4.4发展区域经济种植
因地制宜调整种植业结构布局,科学合理利用好耕地。首先要推广粮食作物优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其次是搞好经济作物与粮食作物的合理布局。保护土壤耕作层,集中连片发展经济作物,从而合理保护好耕地生态环境。
4.5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请看本刊对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登记的访谈――
切实做好土地管理和调控
记者:在过去的一年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在保护土地资源方面实施了哪些措施?
记者: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即31号文件,涉及农地转用审批权下放、工业用地出让招拍挂、土地出让金预算管理、耕地保护“省长负责制”等政策变化,备受瞩目。请问陕西落实其精神采取了哪些措施?厅长:这是2004年“国发28号文件”后,我国为实施新的宏观调控出台的最为严厉的土地政策文件,对宏观经济和地方政府的影响非同小可,被有关专家称为新一轮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纲领性文件。
为落实31号文件精神,加强土地调控和管理,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省土地调控管理工作会议,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先后立案查处了西安大明宫建材市场等18宗违法用地、占地和案情重、影响大的违法案件。同时严格审批管理,对涉及公益事业、基础设施、能源工业等领域土地历史问题抓紧查办处理,全面改善土地管理和执法环境。
记者:陕西在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和统筹各业用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请问国土资源厅是如何做的?
厅长:我们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护为先”和“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耕地保护、节约利用土地、服务经济发展。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首先是建立健全了省级新增耕地指标收购和异地占补平衡制度,解决了西安等地耕地后备资源缺乏问题。其次通过公开招投标、项目监理等方式,使我省土地开发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第三,在严格土地审查报批的前提下,积极协调征地拆迁矛盾,做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工作,努力提供用地服务,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基础设施及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用地需求。第四,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存量用地的开发利用,仅西安就处置闲置用地108宗3200亩。
另外是推进各项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编制了《陕西省“十一五”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制定了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即将向社会公布实施。
针对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空心村”现象,我厅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出发,开展了典型县调研,报经省政府即将下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陕西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也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
让陕西矿产优势更加闪亮
将资源大省变为经济强省是陕西新时期的目标。目前,陕西已经发现各类矿产138种,探明储量93种,矿产地近千处,矿产资源保有储量潜在价值42万多亿元,约占全国的30%,居第一位。其中岩盐、煤炭、石油、天然气储量均居全国前列。
记者:2006年国土资源厅在哪些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资源整合和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
厅长:应该说在五个方面工作的成效比较明显。首先省政府要求各市政府做到三个100%,即对各种违法开采行为排查率100%,对正在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检查率达到100%,对严重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在各类保护区的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依法实施关闭达100%。
从去年5月开始,我厅暂停部分探矿权的审批,有效遏制了矿权小、散、乱、差的状况,为后面资源整合、规范管理创造了条件。
省政府印发了《关于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意见》,各市的资源整合方案已报省审查,正在修改完善,资源整合工作有了良好开端。
还有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制度逐步完善。2006年全省有偿出让采矿权199宗价款1441万元,协议出让探矿权收取价款1.6亿元。9月份,受国土资源部委托,我省对彬长矿区3处煤炭资源探矿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拍下27亿元,创下了全国探矿权单次拍卖成交额最高纪录。
另外拟定了《陕西省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试行办法》,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进一步征求意见后将下发执行。
记者:为加快陕西地质找矿步伐,国土资源厅有什么措施?
防治地质灾害维护群众利益
记者:陕西省是我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由于特殊的地质条件和内陆季风气候特点,以及各项建设等因素,造成陕西地质灾害类型多、分布广、损失大,其监测预防任务艰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是如何开展这个难点工作的呢?
厅长:我们提出了“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制定了《陕西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害基础调查与管理平台、监测预防、治理、应急反应等4个体系和12项具体措施。结合我省地质地理、灾害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对“十一五”期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成功组织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经省政府同意,增加了地质环境基础性工作、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费用的投入,并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灾害监测预防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灾情速报、应急调查和汛期全天候值班制度。
今年是“十一五”重点年
据王厅长介绍,2007年是“十一五”重要的一年。在新的一年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践行“三个代表”思想,把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基本目标,切实加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走出一条有陕西特色的国土资源管理的新路子,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三大重点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精神,把严格土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保护土地资源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坚持“依法用地,计划用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监督用地”原则。
二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围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走新型工业化的路子,遵循“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护与开发并重”的方针。2007年全面完成矿产资源整顿规范任务,完成重点矿区和重要矿种整合目标。在资源有偿使用方面加快步伐,全面启动矿山环境治理。加快贯彻地质工作决定实施意见的出台,完成公益性地质勘查管理机构组建,设立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加强地勘行业管理。
夯实思想理论基础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10年4月份开始,南乐县国土资源局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并紧密结合讲党性、树作风、促发展、“保增长、保红线”,组织干部党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光辉著作,邀请县领导来局作专题辅导报告,制作宣传板面和标语横幅,布置学习园地和黑板报。通过学习研究、征求意见建议、制订整改方案等措施,干部职工科学发展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观念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严格耕地保护,坚守耕地红线
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一直以来,南乐县国土资源局将耕地保护列为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一是会同纪检、监察、检察、法院、公安、审计、财政等部门建立土地执法联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二是完善县、乡(镇)、村、组四级土地管理网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村支两委负责人为土地协管员,村民小组长为土地信息员,将土地管理的战场延伸到生产劳动的第一线,把土地管理的触角嵌入到每一块责任田;三是严格内部管理,先后制定了《土地执法人员“六不准”》、《土地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土地执法监察汇报制度》等,致力于建立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执法严格、能打善战的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四是加大对全县范围内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占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重点区域如国道、省道、乡道两旁和村镇周围实行周巡查、月汇报制度,及时发现违法占地苗头,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
半年来,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3起,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起,代表县政府行政应诉1件,行政复议1件。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全县耕地总量继续保持动态平衡,基本农田面积持续稳定在3.63万公顷。
有效调控土地市场
作为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既要恪守职能严格保护耕地,又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目标开展工作。南乐县国土资源局切实把握国家土地政策,局主要领导和主管局长亲自挂帅,多次前往省厅、市局,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协调,为各类建设用地的顺利报批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按照“一般项目靠挖潜、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提出“工业项目进园区、富裕农民进城镇、厂房建设多层化、居民住宅楼房化”节约集约用地新思路,积极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活动,引导利用存量土地进行房地产及中小型企业建设,对入市土地进行计划控制,适量推出。上半年共成功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活动2次,挂牌出让土地面积3.5公顷,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扎实开展地籍管理工作
为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全局健全完善了地籍档案的归档、借阅和保管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狠抓日常管理,为服务社会打下了良好基础。地籍工作人员走街串巷,登门服务。
土地法规,家喻户晓
半年来,局里采取安装宣传车、悬挂过街横幅、刷写固定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在日常工作中向乡镇领导多请示、多汇报以取得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开展国土知识进万家活动等,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使之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在2010年6月25日第1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中,局里委托县移动通信公司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办了手机彩铃业务,彩铃包括今年宣传主题在内的三项宣传内容,同时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宣传短信两条,覆盖面达21万余人;印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土知识等宣传资料;将印制的2.3万份宣传彩页在县城主要街道、乡镇政府所在地进行发放,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难点、疑点问题466人次,当场解决土地5件。
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一年来。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一届四次全委会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继续推进治理整顿和市场建设,加快转换职能,切实转变作风,加强资源保护,规范资产管理,增强了国土资源的保障能力,促进项目建设和“三大战略”实施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积极服务项目建设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得到增强今年,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发展抓项目”的总体要求,积极服务项目建设和全市经济发展。
(一)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发展经济的关系,积极为各项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全市共完成审批各类建设用地宗,面积亩,其中:农用地66.69亩(耕地57.7亩,园地8.96亩),建设用地95.7亩,未利用土地5.58亩。其中:省政府审批宗,面积7.0亩(耕地8.亩,园地8.96亩,建设用地6.7亩,未利用地5.9亩,);市政府审批了655宗,面积9.5亩,其中:农用地09.亩(均为耕地);建设用地86.6亩;未利用土地65.亩。县政府655宗,768.067亩,建设用地65.8亩,未利用地6.7亩。
(二)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项目准备工作,为争取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开发复垦专项资金对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的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开展项目规划论证,积极争取项目立项,市局建立了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库,将全市个具有开发潜力的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其中近期规划开发的项目8个,中期规划开发的项目个,远期规划开发的项目个,为争取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立项奠定了基矗今年共争取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个,争取落实专项资金万元。
(三)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市国土资源局围绕全市矿产资源储量和分布情况,开展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指南》编制工作。两次到省国土资源厅就花草滩煤矿各勘查阶段工作量、投资情况、探矿权价款政策等进行掌握,并及时反馈给市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对肃南钨钼矿勘查工作进度进行了督促,目前正在编制勘查报告。
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一)把保护耕地、促进集约用地,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落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和非农建设用地“六个不批”制度,坚持节流和开源并举,全市开发整理复垦和农业结构调整共计增加耕地69.95亩,扣除变更调查统计的各类建设占用的耕地89.亩,净增耕地06.7亩,使全市耕地面积稳中有增。
为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力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建设用地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加快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确保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建设占用耕地的需求不断增大,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任务更加艰巨。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是当前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主要途径,也是加强耕地保护的有效举措。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按照“选址合理、设计科学、实施到位、验收严格”的总体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理清思路,进一步明确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立足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科学规划、规范项目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创新开发模式等措施,全面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水平,有效提供可利用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总体目标。按照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并重的原则,结合市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资源潜力调查基础上,科学规划,明确开发复垦重点区域,通过加大投入,加快推进,使土地利用效率和耕地质量明显提高,从而切实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有效缓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完善政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积极性
(一)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由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
1、土地开发:土地开发按项目总面积给予补助,但开发、复垦前原耕地面积超过总面积30%的,超出部分的耕地面积按标准农田建设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建成标准农田的给予补助9500元/亩,建成水田的市财政给予8500元/亩的补助;建成旱地的市财政给予7500元/亩的补助。
2、建设用地复垦:宅基地复垦后,建成标准农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13000元/亩的补助;建成水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12000元/亩的补助;建成旱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11000元/亩的补助。
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复垦后,建成标准农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8500元/亩的补助;建成水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7500元/亩的补助;建成旱地的市财政给予新增面积6500元/亩的补助。
3、标准农田建设:根据平原、亚平原、丘陵等不同的地形地貌和建成的标准农田面积,市财政分别给予2500元/亩、3500元/亩、4000元/亩的补助。
4、政策处理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按竣工验收面积给予2000元/亩的政策处理、前期工作和竣工验收等费用的补助。
5、耕种补助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及时落实耕种的,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可按实际耕种面积给予每亩200元的补助;参与土壤改良耕作的,前三年可享受市级沃土工程政策按原补助标准增加50%的补助。引导集中耕种,规模化经营,享受现代化农业发展扶持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开发后的土地经营利用。
6、根据山体地形垦造耕地中部分确需存在田坎之间存在1米以上高差,在项目工程田坎石块干砌加固超出总项目田坎量30%的,在原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每亩3000元的补助。
7、对废弃矿复垦和经农业部门认定必须开展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复垦项目,给予项目实施镇(街道)按实际完成面积2000元/亩补助。
8、对部分投资大、群众认可度高、并有示范作用的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经国土部门会同农业、财政等部门论证后,可列为市重点工程,资金上给予重点保障。
(二)指标有偿调剂。土地开发整理取得的补充耕地指标(新增耕地)和建设用地复垦取得的复耕指标,优先归各镇(街道)使用,并对项目所在村新农村建设给予一定的指标支持。土地指标有剩余的,原则上由市国土局统一收购,用于全市的耕地占补平衡,如确有需要,可在全市范围内自行调剂,但应报经市国土局审批同意。
补充耕地指标收购或调剂款标准为2.5万/亩(每年年初确定),复耕指标收购或调剂款标准为10万/亩(每年年初确定)。指标有偿调剂款收入可由各镇(街道)确定一定比例对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奖励。
四、突出重点,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对废弃矿复垦和农业部门认定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在实施前耕作层未达到耕种标准的项目,必须进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再利用覆土,要选择近距离、有条件、时序差异不大的建设和利用项目开展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确保现有耕地质量得到有效保护,确保新增耕地质量显著提高。
(三)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要根据项目区地形地貌和土地利用现状,因地制宜地确定耕作田块类型。
(四)项目实施过程监管。项目由各镇(街道)负责实施、监督,项目工程招标、监管参照《市新农村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执行。投资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各镇(街道)必须落实有资质的监理单位;投资在100万元以下项目,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或聘请质量监督员,工程质量监督员应有当地国土所和土地所有权人参与,确保项目施工质量。
(五)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严格执行镇(街道)自验、县级初验、市级复验、省级复核认定制度,层层把好项目工程质量关。项目竣工土地承包到户或统一流转后,各镇(街道)及时组织自验,通过自验后,各镇(街道)向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验申请。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组织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统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各镇(街道)整改完毕后,由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或上报上级部门验收。
各镇(街道)应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工程质量和新增耕地面积严格把关,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立项验收申报材料的通知》要求,凡立项、验收申报材料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立项、验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验收要杜绝“走过场”,对不按规划设计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或不落实后期管理措施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要并责成限期整改,重新组织验收。
(六)严格资金管理
1、资金申拨。实施项目开工后,由实施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国土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现场勘察签署意见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立项面积和补助标准进行审核,并预拨各镇(街道)70%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和政策处理费,项目通过上级部门竣工验收后给予结算拨付剩余补助款。
各镇(街道)应按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及时兑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要提取20%的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作为工程质量和耕作保证金,待项目竣工一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并落实耕种的,经农业部门认定并出具无质量问题和落实耕种的书面意见后,工程质量和耕作保证金给予退押。
3、加强监督。市财政部门对国土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计划应及时足额落实,严格审核把关。市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该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市监察部门要对挪用、截留、挤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或弄虚作假、骗取用地指标等形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办副主任、市农办主任和市国土局局长为副组长,国土、农业、林业、水利、财政、审计、统计、监察、环保、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各镇(街道)建立相应机构,由镇长或办事处主任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
市农办:负责对全市农村新社区建设、异地奔小康工程、村庄整治过程中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考核,并指导镇(街道)的宅基地复垦项目的建设。
财政局:负责项目补助资金的筹集、核拨和使用监督等,参与项目的立项论证、绩效评价等。
建设局:在办理工程建设许可时,严格审查用地项目耕作层剥离情况。
水务局:负责项目涉及的水利设施的质量监管,参与项目的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
农业局:负责项目验收前的耕地质量评估,对通过上级验收的项目进行接收、使用、管理,参与项目的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
林业局:负责项目涉及林地的审批,参与项目的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
监察局:负责项目工程招投标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环保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的监督和检查,参与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
统计局:负责项目中竣工面积、新增耕地面积的验收管理和统计工作,参与项目验收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镇(街道)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指导、监督,并协助镇(街道)完成较大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各镇、街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政策处理,组织项目自验,提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立项、施工和验收中所需的有关图件、文本、影像等材料,落实新增耕地耕种等。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机制连接着经济发展与生态保育,其不仅仅是一项协调区域发展的环境保护政策,也是解决社会公平、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强化生态保护责任的主要手段,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国务院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提出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违法谁付费”的原则,对推进各地和全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山市在全省率先实施“统筹型”生态补偿政策,但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继续探索,对目前生态补偿机制扩面、提质、增效,进一步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
【关键词】生态补偿机制区域协调发展
一、我市生态补偿机制现状
(一)基本情况
从2003年开始,中山市就开始探索实行林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到2008年,全市辖区内90%以上的林地均已纳入到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体系。2013年,中山市实施了基本农田保护补贴。2014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中山市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资金的筹集与分配和保障措施等重要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同年,市住建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中山市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环境补偿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垃圾处置设施环境补偿的各项内容。
(二)主要特点
一是建立了统筹型的生态补偿机制。有别于过往以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分别单独为对象的单要素生态补偿,在主体功能区战略下,将各镇区的公益林和耕地与镇区面积的比例总体考虑,综合计算生态补偿资金。
二是构建了“市财政主导,镇区财政支持”纵横向结合的资金筹集模式。纵向,市、镇(区)财政按4:6比例分担生态补偿资金;横向,实行均一化生态服务付费模式,各镇区根据其生态补偿责任支付生态补偿资金上缴市财政,通过中山市财政统筹,将生态补偿资金划拨到各镇区,从而实现镇区间的横向转移支付,体现区域均衡与公平。
三是构建了基于区域综合平衡的生态补偿资金分担制度。采用镇区生态补偿综合责任分配系数核算各镇区应支付生态补偿资金。镇区发展受限范围缺口面积占该镇面积的比例越大,其综合责任分配系数越大,须支付的生态补偿金越高。
从近两年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情况看,现有纵横向结合的生态补偿模式在落实区域生态保护责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我市现有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补偿覆盖面窄
我市现有的生态补偿对象主要包括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和其他耕地,而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河流水环境、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尚未纳入生态补偿范围。
我市水源地分布广,湿地资源较丰富。饮用水源保护区囊括城区、东凤、南头、小榄、五桂山等20个镇级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范围广,影响大。而湿地主要分布在市境东面沿海、西南部沿海和河岸,面积约150平方公里,其中以沿海红树林为主,我市已先后在南朗镇、坦洲镇、板芙镇连续实施了3期的红树林营造工程,完成人工种植红树林4400多亩。根据《中山市建设高标准湿地公园的工作意见》,未来5年中山将建设20个湿地公园,我市湿地保护和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饮用水源地尤其是跨镇区供水的水库和湿地属于典型外部性的公共产品,对周边的居民行为约束性较强,所在区域损失的发展机会成本也较高。生态补偿范围不含这以上两类区域会导致各镇区横向转移支付的公平性不足,直接降低了“谁保护,谁受偿”的积极性。
(二)生态补偿标准较低
目前,我市已确定了逐年提高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并扩大补偿范围到其他耕地,至2017年达周边城市平均水平的方案,但总体补偿标准仍相对偏低。
二是低于珠三角周边城市生态补偿标准。珠三角周边城市如广州、佛山、东莞的基本农田补贴实行分级补偿,2014年的最高补偿标准已达500元/年亩,我市2015年执行的是100元/年亩的补偿标准。在生态公益林方面,2015年,东莞对农村生态公益林的补偿达140元/年亩,我市同年执行的是80元/年亩的补偿标准,均较广州、佛山、东莞的标准要低。
三、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一)扩大生态补偿的对象和范围
一是借鉴其他城市补偿经验,对补偿主客体、补偿标准、补偿制度调整进行深入研究,将生态补偿的范围扩大至饮用水源、重要集中式环保设施,生态控制线、河流水环境和重要湿地,实现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将绿色生态产业与污染产业规模纳入补偿制度。比如可以将水资源区域、湿地等面积纳入镇区生态补偿综合责任分配系数计算体系,充分体现系数的公平性。
(二)合理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村公证工作更好地发展,结合市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要改变传统的服务方式,建立新的服务模式,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建立涉农公证服务绿色通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信誉。依托乡镇(街
道)司法所设立公证业务联络点,聘请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公证业务联络员、信息宣传员,不断健全基层公证服务网络体系,扩大公证服务的覆盖面。
二、各司法局和公证机构共同负责本辖区内的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所有参训人员要达到熟悉公证的基本原则、作用、效力、业务范围及分类、公证程序、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法律责任等业务知识。各司法局要按照上级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将辖区内的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办公设施配齐配全,保证能够达到办理公证业务的需要。
四、各公证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办证程序,对公证证据的收集、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查,认真落实审批制度,强化质量建设,确保每一件公证符合公证程序的规定。针对农村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等困难,公证人员要克服畏难情绪,增强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公证工作的公信力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六、以服务农村经济和生产发展为出发点,积极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为农村招商引资、农产品外销、畜牧水产业的规模化养殖等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跟进服务,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
七、积极介入农村金融市场,为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担保贷款、企业抵押贷款、融资、民间借贷等提供公证服务,有效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规范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农村金融改革提供法律服务。
八、积极为农村公路建设、通讯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自来水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依法保障建设项目的公开透明。
九、认真办理涉及财产的继承和分割、赠与、遗嘱、财产协议、抚养赡养协议等公证,预防矛盾纠纷。要通过办理合同、保全证据等公证,为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宅基地使用、医患纠纷、劳务输出以及民间纠纷的解决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为打击假种子、假农药、低劣农机具等坑农害农事件和农村消费维权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
十、认真研究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引入公证手段的途径和方法,通过公证的公信力,保障选举工作依法进行,促进农村基层组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的实施,依法保障农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提高农民法律意识,促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
十一、本实施意见第六条至第十条开展的公证业务由公证处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共同办理。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解答咨询、接待当事人,按照当事人办理公
一、去年城建口各项重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城乡规划扎实推进。《万盛区城市总体规划》获得市政府批准实施,“一大两中四小若干居民点”的城镇体系逐步建立;“四规叠合”工作务实推进,完成了年度城乡规划管理目标责任考评;积极服务于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有效满足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国土资源管理得到加强。一是耕地保护成效明显。通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抓好执法监察,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全区耕地资源实现占补平衡;同时,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14.4176公顷,完成重点项目土地征收1460.86亩。我区被列为全市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较好、成绩突出区县的第二名,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认可。二是土地整治取得实效。我区土地整治工作规范运行,在08年度全市土地整理工作会上作交流学习;通过大力实施土地整治,既确保新增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又有效促进财政增收。三是矿管秩序不断规范。积极帮助乡镇煤矿增划资源,切实加强对乡镇煤矿越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进行清理和查处;积极开展重点项目资源配置及勘查找矿工作,积极申报国家地质公园。四是地灾防治更加有力。地灾防治坚持“避让搬迁为主、工程治理为辅”原则,积极组织实施避让搬迁,既一劳永逸,又节约资源。大力实施“地灾防治金土工程”,08年完成36个高危地灾隐患点139户、530人避让搬迁。
(五)房地产开发和管理力度加大。一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强。“三管齐下”狠抓商品房预售管理和预售款监管,确保购房者合法权益;研究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科学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适时组织举办我区第二届房交会,成交商品房、二手房共1295套,建筑面积11.38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85亿元。二是住房保障深入推进实施。制发《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万盛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兑现廉租住房租金补贴879万元,发放首批廉租住房150套,切实保障“居者有其屋”。三是鼓励实施危旧房改造。及时制定《关于加快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旧城区危旧房改造,平稳实施1748户、14.85万平方米旧房拆迁。
一是有利于创新建设模式。万盛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和重庆市唯一的资源枯竭型城市,过去为国家和重庆经济发展作出了特殊贡献,在当前主城区与周边区县发展迅猛、差距拉大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国家、重庆市更多的政策倾斜照顾,借助市级有关部门或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县,在我区探索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共建共享模式,有效破解地区发展瓶颈制约因素,促进地区长远发展。
二是有利于创新土地管理模式。文件中提出“加快南桐等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进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给我们争取上级系列政策、项目、资金,获得更多支持搭建了平台,提供了可能。我区积极策划的采煤沉陷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通过实施该项目将获得项目资金支持,有效改变矿区地质环境。尤其当前我区有望于近期纳入国家支持的第二批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名单,将给我区长远发展注入新的政策血液和发展契机。
三是有利于争取住房保障政策。文件要求“加快采煤沉陷区棚户区和城镇危旧房改造”。我区于去年初启动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其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已获得去年底新增中央投资支持范畴,基于增强重庆城乡发展能力的考虑,国家支持重庆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力度将空前加大,而我区有全市最大的采煤沉陷区,获得国家支持、重庆扶持的可能性更大。
(二)城建口各部门近两年多的不懈努力,为加快发展创造了条件。重点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城市发展后劲增强。万盛城市规模不断拓展,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0.28平方公里,为有效集聚城市资源、整合要素资源创造了条件;通过大力实施惠民基础设施等民心工程,全区城市道路里程、市政管网不断完善,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气等一大批市政基础设施建成投用,城市配套功能日益完善;按照“三区并进”思路,大力实施旧貌换新颜,切实提高建设档次,优化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发展。
二是土地管理积累经验。在国家宏观调控从紧的前提下,通过强化责任落实,既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又保障了发展用地需要;通过规范运行管理,土地整理实现了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条件,提高农业产出,增加农民收入,贡献地方财税的多喜局面;通过深入宣传发动,积极兑现政策,“地灾防治金土工程”赢得了广大受地灾威胁群众的一致好评,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三是住房保障起步良好。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在起步晚、经验欠缺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国家、重庆的资金支持,通过大力实施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实物配租两种方式,有效弥补了辖区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去年已基本实现“双困”家庭住房保障“应保尽保”,为今年全面推进实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明年实现住房保障制度“全覆盖”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围绕“一大两中四小若干居民点”城镇体系,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建设,为打造宜居万盛完善硬件设施。
一是继续加大“三区并进”推进力度,做大做优主城区。加快推进万盛大道二期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尽快完善过境公路形成完整的城市运行体系;加快城市西区开发建设步伐,年内完成片区骨架路网,有效拓展城市空间和发展环境;有序推进棚户区房屋拆迁,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棚改安置房建设进度,同步完善小区各项基础设施,让棚户居民早日住进新家。
二是优化老工矿区市政设施规划,争取支持改善环境。贯彻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通过优化规划、策划项目、争取支持,将东林清溪桥—腰子口—鱼田堡片区约7平方公里打捆为“老工矿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项目”,按照城市总规和控规,重新规划布局道路、管网、供排水、路灯、行道树及园林绿化等,有效解决区矿分割严重、历史欠帐较大的问题,打造主城区崭新城市环境。
三是帮助指导有关镇进一步促进集镇建设。围绕“两中”扶持集镇建设,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区域性中心城镇、边贸集镇;围绕“四小”各自发展定位,扶持石林、黑山旅游景区开发,同步完善垃圾收运体系、镇级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首先要给予规划指导。各镇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能贪大求全;要突出特色,避免千镇一面。其次要推出激励措施。只要方案可行、资金有保障、群众热情高,区委、区政府就给予大力支持。再次要引导群众转移。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全区重点工作,加快农村居民聚居点建设,引导群众集中居住,促进群众梯次转移。
四是切实加大政府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力度。有关部门要善于研究经济运行规律,把握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为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引导其通过转变发展思路、优化发展模式、创新发展产品,不断适应新的市场、新的挑战;要切实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和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善于运用土地、财税政策资源调控房地产市场,促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二)根据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实现“三创”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明确创建目标。按照“三提”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精神,自加压力,确保本届政府实现创市级“卫生、园林、文明”城区。切实加快城区硬件、软件建设,今年达到市级卫生城区标准,明年申报验收;明年达到市级山水园林城区标准,后年初申报验收;后年达到文明城区标准,本届政府完成“三创”工作。
二是充实队伍力量。在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部门、执法部门、爱国卫生组织、文明宣传主管部门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作为政府在未来几年里的常设机构,专门从事“三创”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调度等。
四是打造城市绿岛。按照区委、区政府既定的城市森林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千方百计加快方案研究、规划设计、资金筹集、工程进度,重点实施塔山路、子如广场及周边改造,在城区干道、转盘、标志性建筑等节点实施“大树进城”,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加快建设森林城市,切实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
(三)根据国家、重庆市的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探索新经验。
一是抢抓国家政策机遇。要深入研究、细化、拓展国发〔2009〕3号文件,充分利用国家对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政策措施及对南桐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政策倾斜,积极主动争取与市国土房管局共同开展“采空影响区生态恢复及农村宅基地复垦治理试点”,并将南桐镇作为采煤沉陷区土地整治综合治理整镇推进试点镇予以强力实施,争取市级更多政策、项目、资金支持,确保我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取得实效。同时,在矿产资源勘探、地灾避让搬迁等方面积极探索与市级有关部门共建模式予以推进实施。
二是对接争取市级支持。去年,我区作为全市开展建设用地复垦试点的15个区县之一,在国土整治利用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市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同时,积极实施“地灾防治金土工程”,群众得到实惠,社会反映良好,得到市级有关部门的肯定,这些都为我们争取上级支持奠定了良好基础。当前,要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交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的研究,按照“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并重”的原则,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支持,创新用地模式,利用好上级政策措施,既确保重点项目用地需要,又为地方经济发展筹措建设资金,促进城镇建设探索有益举措。
(四)着眼改善民生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加大廉租房及“城中村”改造力度,为尽快改善城市形象创造条件。
一是继续落实住房保障制度。继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确保上级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足额支持到位。广辟筹资渠道,精心组织实施,抓好二、三期廉租住房建设。同时,抓紧确定四期廉租住房建设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2010年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应保尽保”。
二是大力实施“城中村”改造。深入开展万盛老街、新田片区等“城中村”的摸底工作,认真研究政策和改造模式,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按照“先易后难、土地运作、严格规划”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推进实施“城中村”改造,着力寻求重点突破。在改造模式上务必因地制宜,精心谋划,通过市场开发改造、群众自主改造及政企合作改造等多种形式予以推进。
(五)按照区委“三提”会议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廉洁高效从政提供组织保障。
一要提高综合素质。新形势给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机关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学习上适当超前,政策上全面把握,工作上全力跟上,切实满足岗位需要,满足服务需要,为群众更好的服务打好基本功。各职能部门要从干部成长、队伍活力、团结协作等方面,督促个人加强学习锻炼、强化组织协调联系等综合能力,提升个人素质。
二是土地要素保障有了新提高。双塔、贺村等7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得到批准,增加可报批土地215.7亩。《*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2020年)》通过省级审查,完成规划方案的编制,围绕我市中部开发重心,先期开展贺村、清湖、淤头、上余、虎山等试点镇(街道)的规划方案报批工作。完成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网络系统建设。全年上报农转用16个批次和2个单独选址项目,新增建设用地2974.8亩,其中工业用地878亩。上报征收土地9个批次1934.8亩。农用地定级与估价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其成果通过国土资源部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土地供应,千方百计提高供地率。全市共办理供地手续189宗2120.5亩,土地出让172宗1311.3亩,出让金收入3.97亿元,其中工矿用地出让53宗1140.5亩。全年报批农村私人建房2957户,面积399.5亩。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对历年来转而未征、转而未供和未批先用土地进行了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分类指导,落实盘活措施,并通过江政发〔20*〕81号文件对闲置土地处置作出明确规定,切实保证现有建设用地得到有效利用。全市拟盘活转而未供农转用指标507亩、盘活使用存量土地16宗460亩。
三是土地调查登记工作有了新进展。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市政府成立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与技术协作单位省第二测绘院、省煤炭测绘院加强合作,加快推进土地调查工作。在2009年春节前完成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外业调查、长台镇城镇地籍调查和上余镇及经济开发区、贺村镇及园区外业测绘工作。完成市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基本完成。年度办理日常土地登记11624宗,面积4*4543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6363宗,面积3571483平方米,集体土地5261宗,面积493*0平方米。
四是地矿行政管理工作有了新进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通过上级检查验收。编制了我市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办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通过衢州市考核验收,现有矿山68个。完成凤林达淤采石场、清湖砖厂粘土矿“百矿示范”项目施工、*市地质遗迹调查与评价。全年办理采矿权登记36宗,收取出让所得155.5万元,资源补偿费47.6万元、环境治理备用金50.5万元。全面完成2007年度矿山审查工作。《*市20*年地质灾防治方案》和修编的《*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公布。6月17日,在大陈乡乌龙村举行了突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实战演练。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和废弃矿山封井封硐工作,废弃矿山治理率超过70%。年内完成全市地质灾害区划调查与评价工作、小流域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落实确定了地质灾害点搬迁避让工作。
五是土地储备等各项工作有了新成效。全年完成土地收购储备638.25亩,总支出42110万元,总收入48610万元,完成了文教路、鹿溪北路延伸等基础设施工程和建筑装璜材料市场、余家畈等拆迁项目。地产交易在经济下滑的环境下依然保持上升势头,全年共完成地产交易1701宗面积23.41万平方米,交易宗数比上年增长21%。土地测绘、登记全年产值达345万元。完成招商引资任务2200万元、外联业绩任务3263.16万元。
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汇报我市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请予审议。我国第一部《土地管理法》是1986年颁布的,今年是20周年。期间经过了2次修正、1次修订。我今天汇报的,是1998年修订、20__年修正的新《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一、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基本情况
新法实施以来,我市出台了《关于对市区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的通知》、《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市场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土地管理工作逐渐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各界的依法用地意识逐步增强。新法出台以后,我市把对新法的宣传作为“三五”普法、“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坚持“6.25”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国土资源杯“歌唱__”歌曲创作大赛和土地管理电视知识竞赛等形式,对新法进行广泛深入宣传。1999年以来,全市举办培训班100多期,培训1.5万人次,召开座谈会70多次,发放宣传材料70多万份。通过宣传,各级领导、用地单位和广大群众对新法的认识不断提高,资源忧患意识、依法用地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新法的顺利实施。
(二)耕地保护机制不断健全,耕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建立耕地保护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级耕地保护的目标和责任。特别是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市、县、镇、村、农户逐级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全市共签订55万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缴纳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等上级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实现了耕地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十五”期间,我市争取国家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6个,争取资金2.2亿元,全市通过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3000多公顷。199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确定我市耕地保有量为192969.1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169943.8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8.1。到20__年,我市经审批的建设用地,连续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88.1以上。
(五)执法监察机制不断健全,土地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执法监察科,组建了执法监察支队和大队,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土地动态巡查网络,制定了《__市土地动态巡查办法》,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对土地违法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20__年以来,扎实开展了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开发区清理整顿等集中治理整顿工作,全市共制止土地违法行为500多起,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930余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有力地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截至20__年,市国土资源局连续3年被市整规办评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进单位;20__年,被山东省整规办评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先进集体。
(六)土地调控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平稳运行。20__年,国务院把国土资源部门定位为宏观调控部门,把土地作为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下发了国发〔20__〕28号和〔20__〕31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土地调控的措施。对此,我市态度鲜明,行动积极,措施果断,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和用地政策,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做到“三禁止、一严格”,即禁止向违背国家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项目供地,严格控制列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项目用地。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20__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工作。今年国庆节期间,市国土资源局组成7个督导检查组,进驻各市区,对新开工项目逐个进行土地报件档案和实地现场督导落实。对10个违法占地项目全部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依法拆除的4个,没收的3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的3个,恢复土地原状的1个;对8个项目进行了罚款;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10人,追究刑事责任的2人,做到了既处理事,又处理人。10月16日,我市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顺利通过国务院督查组的检查验收。
20__年,市政府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实施20__-20__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20__-20__年,市国土资源局连续4年被__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20__年,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__年,被人事部、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__年,荣成市国土资源局、文登市国土资源局被省人事厅、国土资源厅授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二、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各界特别是个别地方领导依法用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地方把发展同多占地划等号,认为发展就要多占地,多占地就是发展。有的地方用地根本不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放在眼里,想开发哪块就开发哪块,投资商看中哪块就给哪块,不管符不符合规划,不管有没有用地指标,也不管是不是基本农田,对国土资源部门的依法制止和规范,他们认为是阻碍经济发展。有的地方甚至搞“毁地招商”,什么项目也没有,把地推平了再说。有的乡镇以租代征违法用地现象比较突出。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市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进行了不懈地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从总体上看,社会各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还不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还停留在较低水平。开发区中工厂建一层厂房的较多,有的还讲排场,建花园式工厂,搞大面积绿地,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土地闲置浪费的现象比较突出,不是有项目没地,而是有地没项目,不是土地制约了经济发展,而是有些地方土地的闲置荒芜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土地集约利用的审批考核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有的企业不是根据投资强度确定用地面积,而是虚报投资强度到国土资源部门骗取多批地;批地后,一些用地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投资、建设。
(四)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较难处理,亟待妥善解决。近年来土地方面暴露出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其中最突出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原来出让的土地,后来由于《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或者规划调整为绿地等原因,使土地使用者不能按原用途使用,形成遗留问题,比如初村北海、张村沿海等1.3万亩土地。土地使用者纷纷要求解决,处理难度很大。二是乳山银滩开发区于1992-1993年越权批准出让的一些土地,现在还有1万亩左右由于当时没有确定具置而空挂,用地单位都来找,难以解决。三是以前有的乡镇搞以地生财,把地擅自卖给开发商,由于没经过转用征收,不能办理正常的用地手续,前任领导把收开发商的钱挪作他用,换届后下一任领导不承认,现在开发商想办理用地手续,符合规划的没有资金,不符合规划的办不了手续。
三、今后我市土地管理的思路和措施
今后我市的土地管理工作,将以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土地管理法》贯彻情况为契机和动力,紧紧围绕市委“1161”工作思路和目标,认真贯彻崔曰臣书记、宋远方市长、刘命信副市长今年10月9日到市国土资源局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管理,高效服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土地保障和优质高效服务,重点做好五个方面。
(一)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使修编后的规划既有利于保护耕地,又为经济发展留出合理的用地空间。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定期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要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批的违法行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三是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积极申报部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争取专项资金。认真落实《__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全面推行项目招投标管理,实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规范化运作。
(二)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加大宣传力度,彻底转变粗放的用地观念和习惯,提高社会各界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建立健全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办法和体系,遏制圈占土地和粗放用地。一是批前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办理立项手续前,由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用地预审,未经用地预审的,一律不予转报批次用地和批准供地。二是批中严格把关。对超过规定用地定额标准或达不到我市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压缩用地面积或不予批准用地。三是批后严格监管。建立新批土地信息库和跟踪检查台帐,建立新批用地项目现场公示制度,及时向建设单位下发提示和督促建设通知,定期跟踪检查,防止土地闲置。把企业现有土地利用情况作为新增供地的重要依据,对土地利用率高的企业,在新申请用地时优先安排;对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规定标准的企业,暂缓新的用地审批,待其将原有土地达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后,再考虑新的用地审批,促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三)拓宽用地空间,保障经济发展。一是立足内涵挖潜,彻底清查、充分利用批而未供的土地、闲置土地、空闲土地等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继续争取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拓宽城市用地空间。三是全面摸清全市范围内可利用的盐田、废弃虾池和沿海滩涂,在充分做好环境影响论证和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以利用。四是加大向上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上预留的建设用地指标,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四)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维护农民利益。一是把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落到实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批准公布前,严格执行威政办发〔20__〕69号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失地而下降。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出台后,严格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切实解决征地标准偏低和同地不同价的问题。二是严把征地补偿关,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落实的,一律不予受理上报省政府批次征地报件;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的,一律不批准供地。探索建立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和统一收缴、发放机制,减少发放环节,防止截留、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