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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销公司年度营销人员薪酬制度(一)核算办法1、基本工资根据考勤发放,当月满26天为全勤(2月份按24天为全勤),发100%基本工资,低于26天,按基本工资/26天*实际出勤天数。2、过程工资(1)过程考核由销量、新型肥占比、回款、销售费用控制、新客户开发五项考核指标组成,其中销量权重占35%,新型肥占比权重占25%,回款权重占20%,销售费用控制权重占10%,新客户开发权重占10%;(2)根据过程工资标准*实际得分/100,计算过程工资。(3)过程工资由运营中心负责考核。3、绩效提成(1)普通肥、新型肥绩效根据月度完成比列发放,月度、季度总量低于100%的,按实际比列发放;超过100%
2、,按100%发放,年度统算。当完成年度基础销量,且新型肥销量高于新型肥基础销量时,可用超新型肥基础部分的数量冲抵普通肥不足部分的数量,按等量折算;普通肥料不能折算新型肥料。(2)毛利额绩效考核按营销公司毛利额考核方案执行。4、超量提成具体标准参照提成表格执行。月度兑现50%,季度、半年统算兑现50%,剩余部分年底统算。超过目标销量部分年底统算。5、贴牌提成参照到内、到外贴牌管理规定执行。二、考核1、新型肥考核年度考核时,新型肥销量未完成基础销量的,按1元/吨进行负激励。2、应收账款考核参照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授信管理的暂行办法执行。3、串货考核参照串货管理办法执行。4、计划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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