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梧州市长洲区水利局关于制定梧州市长洲区农业供水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定梧州市长洲区农业供水终端基准水价为0.06元/m3。在根据我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确定的农业用水量的前提下,按照《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导则》(GB/T29404—2012)规定,区分不同作物和养殖产品,充分考虑水利设施、节水技术推广应用情况等,对超计划(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制度,超计划(定额)20%(含本数)部分的水量按基准水价的50%加收,超计划(定额)20%以上部分的水量按基准水价的100%加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