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办理林木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流程09.04.22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林木种子(苗木)生产证所需材料1.林木种子(苗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生产用地合法使用证明;3.采种林或采穗圃证明及生产主要林木种子(苗木)目录;4.单位法人或者个人身份证明;5.林木种子生产地无检疫对象证明;6.林木种子生产及检验技术人员资格证明7.资金证明:验资报告或存款证明材料等8.林木种子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设施和种子检验仪器设备清单及权属证明;生产林木良种的,还应具有省级以上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审定(认定)证书。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2、提交申请林木种子(苗木)经营证所需材料1.林木种子(苗木)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合法使用证明3.资金证明:验资报告或存款证明材料等4.林木种子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设施和种子检验仪器设备清单及权属证明;5.林木种子(苗木)检验、加工、保管等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培训证明;6.单位法人或者个人身份证明;7.经营主要林木种子(苗木)目录。经营林木良种的,还应提供省级以上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审定(认定)证书。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供自有品种的证明或者选育目的品种情况介绍。县级林业局审核申请林木良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需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
3、核,上报省厅。其他主要林木种子直接进入下一步。申请林木种子生产(苗木)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2、具有无检疫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或采穗圃。生产良种的,还应具有省级以上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审定(认定)证书。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3、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4、具有相应的专业的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省林业厅审批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含实地核实)申请林木种子(苗木)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3、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核发审核通过的,发放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林木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