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指南

本服务指南涉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的有关规定。

二、适用对象

本服务指南适用对象为天津市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37号令)第七条:烟草专卖局依法审批发放和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四、受理机构

申请人所在地的区烟草专卖局。

五、决定机构

六、申请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禁止性要求

下列情形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申请主体资格方面:

1.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3.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4.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5.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6.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7.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3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8.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及其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

(二)经营场所方面:

1.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2.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3.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4.同一经营场所已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且许可证还在有效期内的。

(三)经营模式方面:

1.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烟草制品;

2.通过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

八、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现场申请时提供纸质版1份,网上申请时在线填报;

2.营业执照,现场申请时提供材料原件(能利用信息系统查询导入电子营业执照信息或工商登记信息的可免予提交纸质营业执照),网上申请时上传材料原件照片、扫描件或电子版;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现场申请时提供身份证明原件,网上申请时上传身份证原件照片、扫描件或电子版;

(二)申请人提出除新办申请外的其他类型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现场申请时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网上申请时上传材料原件照、扫描件或电子版。

以上材料原件在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九、申请接收

窗口接收或网上提交。

十、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送达

十一、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8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经批准,审批期限可延长4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十三、结果送达

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决定的,一并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

十四、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参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37号令)、《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

十五、咨询途径

十六、监督投诉举报渠道

(一)窗口或信函:申请人所在地的区烟草专卖局或天津市烟草专卖局。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烟草专卖零售(预)经营地址

许可证办理单位

咨询及受理地点

和平区、河西区

天津市区第一烟草专卖局

天津市和平区郑州道35号A座客户服务中心

60356037

60356011

河东区、河北区

天津市区第二烟草专卖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美岸广场6号楼106室

84233578

84233560

南开区、红桥区

天津市区第三烟草专卖局

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194号

26583155

26583156

东丽区

天津市东丽区烟草专卖局

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新桂路与运智道交口兰庭中心20号

84376603

津南区

天津市津南区烟草专卖局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渌水道海天馨苑家福园23号楼103室

28216813

西青区

天津市西青区烟草专卖局

天津市西青区外环线9号桥津仓高速收费站B区12-13号

23788652-801

23788652-802

北辰区

天津市北辰区烟草专卖局

天津市北辰区香河道8号

58103260

58103285

滨海新区

(原汉沽区、塘沽区、大港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烟草专卖局

塘沽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东江路4109号

25216066

大港区:天津市滨海新区世纪大道183号

63381803

汉沽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六纬路204号

25689282

武清区

天津市武清区烟草专卖局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泉发南路18号

82111233

宝坻区

天津宝坻区烟草专卖局

天津市宝坻区津围公路25号

29243844

宁河区

天津市宁河区烟草专卖局

天津市宁河区津榆支路烟草大楼服务大厅

69192217

69192207

静海区

天津市静海区烟草专卖局

天津市静海区烟草专卖局(东方红路5号)服务大厅

28919992

蓟州区

天津市蓟州区烟草专卖局

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天阳路10号

29893836

29893860

邮编:300041服务热线:12313(工作日:8:30-11:45,13:30-17:00)

THE END
1.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为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申办、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制定本细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使用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局办理、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适用本细则。https://www.ynmh.gov.cn/yczmj/101170.news.detail.dhtml?news_id=397453
2.香烟,能随便卖吗?第一条第五款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2NDE1MzQ4NQ==&mid=2650685570&idx=1&sn=b49245c668e76d2c35cdb7778a36b327&chksm=f2ba1060c5cd99760f534140915346ea997a459bc00d938096b5ff95db95dd27602d90372667&scene=27
3.申请烟草证后,核查到店的具体时间是多久?已帮助13600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https://www.lawtime.cn/wenda/q_48029229.html
4.关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思考和几点建议专卖管理烟草专卖制度在中国已经实施了多年,对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化进程的推进,烟草专卖证的管理体系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烟草专卖证管理的现状 烟草专卖证是烟草专卖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其管理直接关系到烟草市场的稳定有序和国家财政的稳健增长。然https://www.tobaccochina.cc/html/news/zmgl/687851.shtml
5.我家超市离幼儿园25米远,可以办理烟草证吗?幼儿园旁边可以办烟草店,但中小学旁边是不允许贩卖烟草的。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有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733186.html
6.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新办: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经营主体发生变化以及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2.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http://www.gs.tobacco.com.cn/419/18001.html
7.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地址可变更探讨专卖管理第三十二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第四十条明确指出,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也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https://www.tobaccochina.com/html/news/zmgl/6771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