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发布关于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3〕55号)。
公告显示,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及部分分支行存在未注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销售基金的问题,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
根据《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企查查数据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成立于1989年05月17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95号,法定代表人为牛喜军。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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