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支持和培育我市经营状态好、发展前景优、特色鲜明的个体工商户,带动同行业、同类型经营主体实现更好发展,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即日起至12月25日,我市开展第二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全国“名特优新”培育平台自主申报。
??“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指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等。
??“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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