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海南都是国内比较特殊的一个农资大市场,尤其是以严格管理著称的农药市场。
海南农药管理新政“靴子落地”
“不再区分农药批发经营和零售经营,降低农药使用价格,相应地不再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农药批发企业和农药零售经营者,降低农药经营成本,实行与国家农药经营许可相衔接的管理制度……”
这意味着市场容量超20亿元的海南农药大市场就此松绑,将迎来新一轮大变革,很大程度上也给整个农资界带来好消息。所以,文件一发出便受到了广大农药经营者的认可和好评。
此次《若干规定》从2017版的六十条精简至二十六条,采取“小切口、短快灵”的立法形式,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药生产、运输、储存、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修改。
取消了农药批发专营特许制度
1997年,海南省在全国首先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放开农药市场,并在2005年出台《若干规定》,将这一改革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2010年7月,海南省人大颁布新修订的《若干规定》,确立海南省农药批发特许专营制度。2011年4月,海南省政府颁布《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至2013年,海南全省仅设2~3家农药批发企业,每家注册资金须在1亿元以上;全省设18家市县区域配送中心;设零售企业205家左右,原则上每个乡镇1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各市县根据农业发展实际情况、国营农场布局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可作适当调整。2012年,海南发放了首批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标志着海南省农药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也意味着厂家要想在海南销售农药产品,需要通过与政府招标的批发商合作。
鼓励扶持开发生物农药等技术
海南是果蔬大省,2022年《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海南省蔬菜(含菜用瓜)收获面积401.71万亩,产量605.43万吨,水果收获面积326.30万亩,产量563.47万吨。近年来,果蔬上以蓟马、蚜虫、介壳虫、白粉虱等为代表的抗性小虫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防治形势严峻。在农药减施增效、农业绿色发展的背景下,海南一直贯彻“绿色防控”思想,通过生物农药与高效低毒化学农药相结合的用药方式,集成推广病虫害物理防治技术、植物诱导免疫技术、生物农药防治技术、高效低毒农药防治技术的综合防控方法,有效延长防控时效,减少施药频次,从而达到化学农药减量,提升作物质量的目的。所以,生物农药在海南有着广阔的推广和应用前景。此次《若干规定》第四条,鼓励扶持开发生物农药等技术,对使用安全、高效的农药,或者采用生物、物理等技术防治病虫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补贴。鼓励农药生产经营者、农业科研单位、专业院校、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和其他社会团体等为农药使用者提供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
禁限用农药生产、使用监管更严格
由于地域问题,海南农药禁限用管理一直以来都比国家的统一规定要更严格一些。2021年3月4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农药名录》(2021年修订版),列举了73种禁用农药,相比农业农村部制定的《禁限用农药名录》多了7种。其中,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氰戊菊酯、丁酰肼(比久)、毒死蜱、三唑磷、氟苯虫酰胺。《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在海南经济特区内禁止生产、运输、储存、经营和使用含有剧毒、高毒成分的农药。因特殊需要确需生产、使用含有剧毒、高毒成分农药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应当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的,从其规定。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印发国家和本经济特区推广、限制和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品种的目录及其适用范围,并在农药经营场所和村(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张贴。也就是说,在禁限用名录这部分,还是以海南特区发布的为准。
推行电子台账,健全网络购销农药制度
农药电商进岛要实名注册或登记
新一轮变革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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