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战略构想,为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2014年湖南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措施中,明确包括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等基本方向。在此背景下,认清湖南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现状,科学提出加快构建湖南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具体建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近年来,湖南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迅速,目前湖南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发展到2.9万个、2.3万家;流转耕地面积1320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5%;租赁转包耕地面积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2万多户;规模养殖比例提高到70%,但仍存在土地流转难、资金筹措难、服务保障难、经营人才缺等突出问题。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最终在于大力提高务农农民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水平,使务农农民与务工农民同样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因此,要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尊重农民主体意愿,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土地要素的流动重组为重点,以新型职业农民为抓手,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骨干,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以政策扶持为动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迫切需要政府加大规划引导,加强政策扶持,加快土地流转,提高融资能力,强化人才培训,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
一、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规划引导
二、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政策扶持
三、创新方式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四、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筹融资能力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筹融资能力是根本。一要在信贷支持方式上创新。有条件的地方可组建村镇银行,采取“农户联保”、机械、土地、订单等多种抵押担保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筹资、融资提供便利。政策性银行和涉农银行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从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筹资、融资的角度出发,制定一些打基础、管长远、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让有想法、有基础、有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除筹融资之忧,通过降低贷款门槛、扩大信贷额度、多种形式抵押和质押等途径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筹融资之梦。同时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跟踪反馈力度,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造血”功能。二要在农业保险力度上加大。作为金融机构的保险公司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筹融资的重要渠道。保险公司为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筹融资需求,应不断创新保险产品,提高承保能力,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提供保险服务,尽可能地减少因自然灾害或社会灾害带来的不利风险。
五、强化对各类农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
(作者系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终身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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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吴易雄:加快构建湖南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