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上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上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上林县农业农村局是上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3)上林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南宁市委和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①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②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
③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④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⑥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县渔业渔政。
⑦监督管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订上林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⑧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负责农田整治项目;牵头外来物种的管理。
⑨监督管理全县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⑩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上林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县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上林农业对外援助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助本县项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1.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2.2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全县制糖业发展战略及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制糖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等。
2.3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发展合力。
3.与县水利局有关职责分工。
3.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渠道、主要担负农田灌溉功能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管理。
3.2县水利局负责江、河、湖泊、大中型水库、山塘水库和水利干渠的建设管理。
3.3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避免工作交叉重叠,共同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紧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粮食安全任务
1.落实责任稳面积。2024年粮食种植面积52.28万亩,与2023年基本持平,总产量17.14万吨,同比增长0.7%,其中早稻种植面积18.32万亩、大豆种植面积1.64万亩;蔬菜产量36.41万吨,同比增长5.5%;水果产量38.43万吨,同比增长11.0%;甘蔗产量51.42万吨,同比增长5.0%。(其中,粮食种植面积、产量,早稻种植面积、大豆种植面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涉及“一票否决”)
2.加强推进大面积提单产。推进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通过实施水稻玉米高产攻关示范创建项目,应用病虫防控技术、防灾减灾技术、“一喷多促”技术、机收减损技术等先进科学种植技术达到提升单产目标,使常规水稻单产390公斤/亩以上(同比增产10%);玉米单产350公斤/亩以上,大豆单产150公斤/亩以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每亩大豆60公斤。
3.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生产补贴、早稻生产补贴、糖料蔗良种良法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继续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水稻高产创建项目、秋粮“一喷多促”补贴项目、双季稻轮作项目、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的实施,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4.防灾减灾统防统治。继续推进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一批)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加大力度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力争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5.“上林大米”品牌创建。积极培育县内大米加工龙头企业,打造上林大米品牌,通过品牌效益,提高大米销售收入。充分利用“上林大米”成功创建第七批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这一机遇,推动上林大米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坚持把大米产业作为主导产业来培育,力争把“上林大米”打造成为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并争取通过立法手段保护“上林大米”品牌利益。
(二)强化优化提升生猪等畜禽产品供给能力
1.强化生猪产能。大力扶持生猪产业的发展,近三年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约1008万元资金用于扶持6家养猪场扩大规模、提质增效,争取2024年生猪存栏11.55万头,同比增长5.0%,出栏31.76万头,同比5.5%;
2.加快发展牛羊产业:县内标准化规模养殖9家,2024年力争牛存栏2.5万头,同比增长6.0%,出栏1.68万头,同比增长5.5%;羊存栏2.85万头,同比增长5.1%,出栏2.22万头,同比增长5.5%;
3.壮大家禽、禽蛋生产规模,形成产业规模:县内规模养殖基地共有21个,规模较大的有广西弘康农牧有限公司、南宁栖岭农牧有限公司、广西实隆农牧集团等规模经营主体。2024年力争家禽类存栏212万羽,同比增长6.0%,家禽类出栏480万羽,同比增长6.67%;
4.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积极争取上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尽量保证基层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提高免疫密度及抗体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利用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紧紧围绕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目标,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核心示范基地建设,优化养殖品种结构,逐步走向标准化、设施化、高值化,2023年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350亩,陆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15000平方米,稻渔综合种养核心示范区8100亩,改扩建规模化优质种苗繁育基地1个,面积120亩,完成规模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3个,绿色渔业发展形成新格局。2024年争取全县水产产量2.32万吨,同比增长7.0%。
(四)加大设施农业建设力度,不断壮大优势特色农业发展
1.设施蔬菜(5万亩)。全县50亩以上规模种植蔬菜的有28家,10亩以上大棚种植蔬菜的有5家,其中:广西绿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澄泰、三里建设4个大棚蔬菜基地共计600亩。食用菌生产经营主体5家。2024年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动设施蔬菜种植,争取年内完成种植面积5万亩。
2.提升优质水果的产业化水平(10万亩)。水果产业是上林县种植业的主打产业之一,发展势头良好,2023年,全县水果种植面积约10.23万亩,产量32.5万吨。主打种植沃柑、砂糖橘、火龙果、香蕉等,其中柑橘种植面积8.44万亩,占水果种植面积的82.5%。2024年通过完善设施、实施水肥一体化、统防统治、统一管理标准、适度规模发展水果产业,在保面积的基础上提升产品品质以提高产业效益。
3.茶产业。茶产业是上林的传统产业之一,2023年末全县有茶园0.88万亩,全县茶叶产量754.14吨,产值0.84亿元。其中名优茶产量100吨,产值1113万元;绿茶产量307吨,产值3421万元;红茶280吨,产值3118万元。上林县茶叶加工基本以小作坊为主,茶叶全产业链企业1家,为广西农垦大明山农场有限公司。该公司在上林县白圩镇建立了一个良种茶树繁育中心,茶叶基地主要分布在上林县白圩镇和明亮镇,茶园面积3000亩左右;有机认证面积达600亩;全面质量管理追溯面积达到了3000亩。2024年广西农垦大明山农场有限公司营收计划完成1340万,其中一产335万元,完成茶青产量550吨,占比25%;二产700万元,生产干茶120吨,其中高档红绿茶20吨,烘青(供六堡或其他原料)100吨,占比重52.2%;三产305万元,以茶为景带动的旅游服务业,占比重22.8%。
二、做大做强传统产业,实现一产稳定发展
全力推进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糖料蔗是上林县传统支柱产业之一,2023年完成8.63万亩种植任务,预计产量达到47.01万吨,同比增长3.94%。县内有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1家糖厂,日榨糖能力4000吨,年产白糖5万吨,年产值2.5亿元。2024年力争完成种植面积11.1万亩,产量51.42万吨,任务已经分解到乡镇。
做大做强桑蚕产业。全县共有桑园面积3.4万亩,主要分布在塘红、三里、乔贤、木山、西燕、镇圩等乡镇,年产鲜茧7718吨,总产值约3.08亿元,每亩桑园年收入达到7500元。目前共建有小蚕共育室22个。全县境内有茧丝加工企业5家,拥有自动缫丝机51组,宽幅剑杆织机32台,有梭织机72台,年加工能力达到干茧8000吨,可消耗鲜茧2.08万吨,2024年力争完成种植面积5万亩。
大力拓展壮大中药材种植:2023年目标任务0.35万亩,主要种植品种有钩藤、魔芋、葛根、牛大力和鸦胆子等,产量0.12万吨,全县完成0.423万亩,产量0.12万吨。目前我县中药材加工企业缺乏,中药材企业普遍偏小。
三、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效能,为农业强县奠定基础
(一)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1.全面解决历年项目存在的问题。主要解决2021年上林县竣工未决算项目8个;2020年上林县已完工未移交管护项目3个,2021年项目8个。2019年至2023年项目资金缺口2724.09万元万元。
2.高标准谋划2024-2025年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0.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0.5万亩,计划投资3000万元,目前设计单位已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已到各个村委公示,下一步将开展县级评审工作,计划于二月底前获得市级批复。
4.强化管护监管。履行好衔接资金农田水利项目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各乡镇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的监管,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二)强化耕地保护和种植用途管护
1.“非粮化”整治。2023年我县永久基本农田中存在非耕地图斑面积196.93公顷(2953.95亩),我县计划就地整改面积25.0159公顷(其中非粮化24.9242公顷,非农化0.0917公顷),异地补划面积172.7127公顷,同时根据11月3日自治区最新要求,我县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为469.54公顷(6700亩)。截至12月30日,已完成复耕复种面积18.2632公顷(其中非粮化18.1935公顷,非农化0.0697公顷),正在纳入日常变更调查。剩下未完成的2024年继续整改。
2.耕地撂荒整治。历年我县未耕种图斑个数为5204个,面积约2146.04公顷。根据第三方核查数据,5204个未耕种图斑面积共30776.33亩,其中撂荒面积12605.17亩,需整治面积8639.48亩。截至12月30日,我县通过退林复耕、桉退蔗进、退园(果园、茶园、桑园等)复耕、清理草皮复耕等完成完成撂荒地整治7505.61亩,剩下5099.56亩在2024年底完成整治。
3.“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和耕地安全利用。根据2019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数据,上林县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768489.64亩,水田面积约1.2万亩。2023年最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数据(自治区未审定通过),上林县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3.273509万亩,水田面积仍约1.2万亩。2023年,经核查,上林县早稻面积6258.48亩;晚稻面积5043.73亩。截至2023年8月10日,全县处置的超标早稻量为510.8吨,其中收购超标早稻328.1吨,自用(饲料)143.29吨,酿酒用39.41吨。2024年将通过调整产业结构(种植甘蔗)完成整治。
4.耕地恢复。市级下达我县2023年耕地恢复任务1326.4公顷(1.99万亩),截至12月21日,全县累计上报完成耕地恢复993.1657公顷,正在纳入日常变更。
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提升农业品牌品质
五、推进乡村产业健康发展壮大,进一步提高联农带农富农效益
(一)进一步规范“三不”产业项目的帮扶和监督管理。
全县梳理出产业项目250个,涉及各类产业帮扶资金103809万元。其中3000万元以上大型产业项目6个;1000--3000万元产业项目13个;1000万元以下产业项目231个。经县级综合研判定红级(即“三不”)项目83个,黄级(存在风险隐患)项目44个,绿级项目123个。3000万元以上红级项目2个,黄级3个,绿级1个;1000--3000万元红级项目1个,绿级12个;1000万元以下红级项目80个,黄级项目41个,绿级项目110个。截至目前,上林县2020年重点扶贫产业项目、山水牛公司养殖项目2个3000万元以上红级项目已于10月25日降级销号为黄级;上林县八角香料特色产业园(一期)项目、上林县达谋合作社养殖项目、上林县广老大公司大米、香辣酱项目三个3000万元以上黄级项目分别于9月19日、11月13日向市级提交销号降级材料;上林县爱行天下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项目1个1000万元以上红级项目于11月13日已向市级申请降级销号;95个1000万元以下产业项目向县产业项目帮扶工作专班申请降级销号,经核验工作组实地核查,拟同意70个红黄级项目降级销号,其中红转黄项目36个,黄转绿18个,红转黄再转绿16个。
(二)进一步实施“双百行动”,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创建一百个左右组织领导有力、产业基础好、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乡村建设成效明显的示范村(庄)和培育一百个左右运营状况良好、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消费带动类、土地流转类、入股分红类、带动就业类示范新型经营主体。以“双百行动”带动示范村(庄)和示范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突显联农带农机制,实现我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三)推动村级产业提档升级
1.第一书记(驻村队员)+产业模式。加大项目资金支持,激发驻村干部创业热情,加快形成“一村有一企、一企带一业、一业富一村”联农带农格局,大力发展水稻、玉米、甘蔗、桑蚕、生猪、渔业等特色产业,因地适宜发展产业实现一村一品目标。
2.充分发挥村集体股分经济合作联合社的作用;乡镇乡村产业发展平台公司拉动产业发展;县级平台公司、农产品集散中心齐发力;农产品加工聚集区、深加工增加附加值,充分利用农产品交易平台;商标(地标)使用由协会统一管理,政府作主导。
六、加快生态农业发展步伐,推进农业绿色全面转型
七、积极培育农业新产业新业态
进一步推动“休闲农业重点县”各项工作。全县休闲农业项目点共34个,主题模式日趋多样化,全县推进村落旅游化运营项目模式,谋划潜力文旅项目储备,积极探索马槽庄、内里庄、内旦庄、拉最庄、排岜庄、拉敢庄等村落旅游化运营项目模式,推进乡村振兴与文化旅游的有效融合;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2023年,我县已发动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申报,并向市级提交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需求表;发展庭院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扶贫衔接资金作用大力发展庭院经济,采用“龙头企业+公司+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促进农户增收致富。
八、抓好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建设
农村厕所革命。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涉及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与整村推进项目。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涉及205户,涉及7个乡镇,目前,已经完成了县级抽样验收23户,抽检结果全部合格。2023年整村推进项目位于白圩镇覃排社区新荣庄,受益人口为255人,项目总投资110万元。项目于11月完成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27.88万元预付款资金拨付;积极推进“千万工程”;“丰收节”和保护传承农耕文化。我县于2023年10月12日举办了上林县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暨“庆丰收·促和美”活动。2024年争取举办全市第七届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农村移风易俗行动。联合印发《上林县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治理重点,积极组织各乡镇开展农村移风易俗问题清单摸排工作,填报《上林县农村移风易俗问题清单调度表》。经排查,目前未发现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现象。牵头清廉乡村工作和“两制一化”工作。2023年,西燕镇作为我县两制一化”乡镇融合推进试点,其他乡镇各推荐7个行政村为推进试点。全年完成积分制行政村92个占68.65%、清单制行政村134个占100%。数字化行政村134个占100%。完成自治区、市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目标。
九、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动
十、做实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的要素、保障工作
完善各项专项禁养区、限养区、渔业规划区(粮食主产区监管、糖料蔗种植区、双高基地);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人才支撑、科技支撑、平台支撑;人才赋能;职业农民培训;法律法规支持、法律援助;农机服务;土地(耕地)农用地等。
三、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内设机构(处室)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上林县农业农村局是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设有14个股室: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行政执法管理股、农办综合股、农村经济管理股、农业规划和作物股、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市场科教信息股、水产畜牧股、兽医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上林县农业农村局下设11个二层机构:上林县农业农村局(行政)、上林县农村能源生态办公室(行政)、上林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上林县植物保护站(事业)、上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事业)、上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上林县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事业)、上林县统筹城乡环境发展中心(事业)、上林县农田建设服务站(事业)、上林县外资项目服务中心(事业)、上林县大米产业服务中心(事业)。
(二)所属单位
本部门仅有上林县农业农村局本级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515001上林县农业农村局(一级预算单位)
(四)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1.编制现状
①行政编制人数17人(为局机关);
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数44人;
③非参公事业编制人数75人(其中:上林县农业技术推广站33人,上林县植物保护站6人,上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3人,上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0人,上林县统筹城乡环境发展中心5人,上林县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5人,上林县农田建设服务站6人,外资项目服务中心2人,上林县大米服务中心5人);
2.人员构成
①行政在职人数17人;
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在职人数43人;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2136.09万元,总支出2136.09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47.99%,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上年项目资金结转结余。总支出较上年减少247.99%,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上年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2136.09万元,较上年减少247.99%,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上年结转结余,而2023年预算总收入金额为7433.29万元,其中5448.13万元为上年结转结余。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2136.09万元,较上年减少247.99%,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无上年项目资金结转结余,而2023年存在功能分类为农林水支出的上年结余5696.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1949.68万元。项目支出186.41万元,其中14.90万元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0.20万元为行政运行支出,171,31万元为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2136.09万元,总支出2136.09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47.99%,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上年项目结转结余。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减少247.99%,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上年项目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2121.19万元,基本支出1949.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91%;项目支出171.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9%。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7.5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工会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0.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岗位工资提高待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计划生育人员享受增加待遇。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31.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预算数为231.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归口管理的死亡抚恤(项)预算数为1.2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死亡人员的抚恤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98.4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73.6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农业)(项)预算数为0.0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职工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农业)(项)预算数为77.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增量绩效。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支出(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预算数为171.31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开展的各项项目经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0.0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独生子女奖励金。
2.重要项目特定目标类: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工作经费(农业)(项)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工作,完善我县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项目(农业)(项)预算数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八家第三方企业参加创建服务、购买电脑、实验室修缮、检测室和办公室维修、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等费用。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上林县农村宅基地与房屋测绘(项)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上林县农村村民宅基地建住房测绘费服务,确保全县11个乡镇农村村民宅基地建住房有效顺利进行。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上林县村级财务会计代理(项)预算数为56.8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我县域11个乡镇,134个行政村村级代理记账服务,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会计管理水平。
3.一般项目特定目标类: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土壤改良与培肥)工作经费(项)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该项目产生的工作经费。3-7月耕地质量监测上半年数据跟踪记录,8-12月耕地质量监测点下半年数据跟踪记录,建立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完成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项)预算数为0.7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召开年度布置、总结会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宣传资料印刷,补贴机具档案资料整理归档,补贴机具现场核实。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实验室日常运行经费(项)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实验室耗材,为能完成本级和上级的当年的监测任务。用于县动物防疫中心实验室日常每年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如布鲁氏菌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检测以及春、秋动物免疫效果评估工作。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储备疫苗及疫苗室维修维护经费(项)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储备动物疫苗以及疫苗室设备维修、维护费。用于购买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鸡新城疫等不再列入强制免疫范围内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以及强制免疫疫苗,为达到上级下达的免疫率和免疫合格率工作目标以及应对突发动物疫情。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非洲猪瘟实验室日常检测经费(项)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非洲猪瘟实验室采购试剂盒与其他耗材、样品费用。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开展厕所革命等工作经费(项)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厕所革命项目产生的各项工作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上林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运营工作(项)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上林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产生运营费,提高农村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促进集体和农民增收。。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产业发展专责小组综合办公经费(包括原创富办)(项)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维持产业发展专责小组日常工作开展产生的办公经费开支,如维修维护费,印刷费等。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项)预算数为23.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落实动物防疫工作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保障,村级防疫员负责包片内动物计划防疫或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调查与上报、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畜牧良种补贴专项经费(项)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运输液氮及牛冻精费用、人工授精技术员的培训等。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监测专项经费(项)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水产品采样、快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市水产站;给市渔政站送样产生的工作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动物重大疫病强制扑杀补助经费(项)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强制扑杀染疫动物费用。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购买村级防治员意外伤害保险经费(项)预算数为1.5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村级防治员意外伤害保险,村防疫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20元/年每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县委农办综合办公经费(项)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县委农办日常工作开展产生的办公经费,如维修维护费、印刷费等工作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上林县农情上报系统维护费(项)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上林县农情上报系统维护费。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经费(项)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包含各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的证章标识工本费、电子出证设备维修、维护费、电子出证网络费。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为民办实事食品安全惠民项目(项)预算数为24.5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支付第三方委托抽检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检测费用(2021年需支付54.488万元,2022年需支付24.5万元)。2021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本级食品安全抽检,县农业农村局承担抽检任务556份(均为食用农产品);2022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本级为民办实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县农业农村局承担抽检任务250份(均为食用农产品)。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严格管控类耕地水田面积航拍费用(项)预算数为4.9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该项目产生的工作经费。县政府已经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签订《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目标责任书》,为确保顺利完成自治区对我县评估考核,需要对严格管控类耕地水田进行航拍,摸清水田种植水稻面积、现状等底数,三类地水田涉及乡镇,分别白圩镇、西燕镇、澄泰乡、三里镇、木山乡、乔贤镇、塘红乡。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项)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养殖环境无害化处理补助。根据《动物防疫法》,无害化处理是基础的防疫措施。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不足,县级补足其不足部分。按照规定按照不同处理方式、实施无害化处理主体、病死猪体重、月龄及是否免疫、加施标识等因素分类确定补助标准。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县田园综合体办公工作经费(项)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县田园综合体办公室日常开展工作产生的办公经费,如汽车租赁费用、印刷费、维修维护费等。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上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设备费用(项)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购买办公用品的款项。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组织农业产业链小组成员外出招商引资考察活动产生的差旅费。
一般项目其他运转类: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春节慰问金(项)预算数为0.20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春节期间慰问发放给先进工作者的奖励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1949.68万元,较上年增长10.8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导致工资福利以及退休人员应发放的退休金相较上年变动较大。具体情况为:
1.工资福利支出类:
(1)基本工资536.2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统发的工资性支出。
(2)津贴补贴282.1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统发的工资性支出。
(3)奖金175.9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统发的工资性支出及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增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总量。
(4)绩效工资66.9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1.5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9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退休人员的大病医疗统筹及医疗保险。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部门职工的长期护理险。
(8)住房公积金173.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部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3.6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以及其他人员经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1)办公费6.0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维持部门运行产生的日常工作经费。
(2)印刷费2.4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部门在办公工作时产生的印刷费用。
(3)水费3.1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部门日常运行产生的水费。
(4)电费5.9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部门日常运行产生的电费。
(5)邮电费14.0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部门日常运行产生的网络费。
(6)差旅费23.6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作中发生的培训以及各项会议的差旅费。
(7)维修(护)费2.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维修部门办公设备产生的费用。
(8)会议费2.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部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0)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接待其他工作人员产生的接待费用。
(11)工会经费17.7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工会经费。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部门公务用车产生的维修护理费用。
(13)其他交通费用53.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部门产生的其他交通费用。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部门产生的其他工作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
(1)退休费147.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计划生育人员享受增加待遇以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工资提高待遇。
(2)生活补助费42.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
(3)奖励金0.0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独生子女奖励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18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2.52万元,减少11.6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无预算金额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2.20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13.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循文件要求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11.16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16.1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无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11.16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16.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额度减少。
4.会议费2024年预算安排2.91万元,比上年减少0.21万元,减少7.22%,整体波动较小,用于日常会议活动经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14.9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需用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包含上林县农村宅基地与房屋测绘10.00万元,严格管控类耕地水田面积航拍费用4.9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01.88万元,较上年增长0.34万元,增长0.11%,增长变化不大,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行产生的开支。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上机关运行经费相较于上年产生的变动比例波动范围在0.01%-2.4%内,变化均不是很大。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面积共计5542.54平方米,净值168.40万元;通用设备637项,净值77.39万元;专用设备62项,净值4.5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58项,净值24.0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47.22万元。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28个,预算资金186.41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上林县村级财务会计代理”,预算资金56.8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规范我县域134个行政村会计财务代理服务工作。
该项目设一条数量指标:村级会计代理服务涉及行政村134个;设一条质量指标:委托具有资质的财务会计机构开展134个行政村财务会计代理服务工作;设一条时效指标:2024年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项目按年度正常开展;设一条成本指标:开展2024年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项目涉及资金56.80万元;设一条经济效益指标:维护134个村级组织和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设一条社会效益指标:规范134个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设一条可持续效益指标:长期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设一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8%。
重点项目二:项目名称“上林县农村宅基地与房屋测绘”,预算资金10.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上林县农村村民宅基地建住房测绘费服务,确保全县11个乡镇农村村民宅基地建住房有效顺利进行。
该项目设一条数量指标:全县11个乡镇农村村民宅基地建住房数;设一条质量指标:完成全县11个乡镇农村村民宅基地建住房测绘费服务;设一条时效指标:2024年上林县农村宅基地与房屋测绘按年度正常开展;设一条成本指标:开展2024年上林县农村宅基地与房屋测绘项目涉及资金10.00万元;设一条经济效益指标:确保全县11个乡镇农村村民宅基地建住房测绘费及时足额支付;设一条可持续效益指标:长期确保全县11个乡镇农村村民宅基地建住房测绘费及时、足额支付和有效顺利进行;设一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8%。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局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