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农药经营规章制度,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关键词:农资;监管;规范;玉门
1主要做法
1.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为了切实搞好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玉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照玉门市农牧局制定的《依法行政责任书》,从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责任制、规范执法、行政监督和其他工作五大项29个具体项目85个小项细化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强化了目标管理,细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做到领导重视,人员落实,责任到人,组织严密,措施得力,确保农资执法活动有组织、有秩序、有目的的顺利进行。
1.2广泛宣传培训,提高守法维权意识
1.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规范化管理和程序化运作
1.4严格市场检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在依法监管农资市场中,玉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始终强化监督管理攻难点,严格执法程序抓规范,突出监管实效保安全”的监管策略,加强了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了违法经营农资的处罚力度。在“3.15”活动期间,销毁过期、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农药55个品种100.91公斤,共计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4.57万元,有效地震慑了制售假劣农资的不法行为,促进了无公害蔬菜产业的不断发展,提高了蔬菜产品的质量和食用的安全性,确保了农民用上货真价实的放心农药产品、市民吃上健康安全的蔬菜产品。
2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1年以来,玉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通过不懈努力,充分应用行政执法手段,打击违法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如农资监管主体资格不明确,多部门分头监管职能交叉,违法经营假劣农药和国家禁限用农药的行为依然存在,农户的自我保护意识差,农资执法经费不足、手段落后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2.1明确主体资格,对接职能交叉
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投入品,相应的执法工作的主体资格应归到农业部门,工商、质监、安监、物价等部门应为协调配合单位。各监管部门如有职能交叉问题,由各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对接,并报各自的上级部门备案。《农药经营许可证》可作为经营农药的唯一凭证,在玉门市实施多年已取得很好的效果。《化肥经营许可证》和《农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一直没有实行,建议上级部门新增《化肥经营许可证》和《农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各证都应归属农业部门办理。
2.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权意识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认真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所有门店张贴《玉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玉门市农牧局推荐禁、限用农药可替代农药品种名单》和《玉门市农牧局推荐无公害农产品施用农药名单》等宣传资料,以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提高农户的维权意识、无公害防治意识和农药产品识假辨伪的能力。
对现有规章制度每年进行完善,并根据新情况和新要求,建立新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规范各种行为。农资商品是专项商品,应重视建立进销台帐,要求经营户对新进的每一批农资进货渠道和销售每一种商品的去向进行详细登记,使农资商品进有源,售有根,追有踪,检查有依据,处理有证据。有利于问题早暴露,隐患快排除,责任更明确,处理更公正。
风险一:分段监管职责不清
如今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已由“多龙治水”,改为“两龙治水”,即由原来的工商、农业、质检、药品、工信等多部门管理改为由农业、食品药品两个部门管理。中编办下文规定:“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也就是把销售、批发、加工以前(简称“三前”)的食用农产品归农业部门管理,以后的归食品药品部门按照食品管理。现在关键是“三前”需要有明确划分,中间地段也许就是监管的空白区域,最容易出事的地方,比如此前出现的“甲醛白菜”、“毒生姜”等事件。
目前急需对零售、批发市场、加工企业进行明确责任定义。凡是农产品经过交易后,也就是已经进入市场,属于“三前”以后的监管。如果这样认定,凡是交易后的食用农产品运输、储藏、保鲜的监督管理就应该由食品药品部门负责,而交易前的由农业部门负责。
其次,有争议的监管领域需要明确。如违法使用添加剂生产“毒豆芽”事件,这些监管领域需要中央编制部门权威认定,不能有监管空隙、盲区,避免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此外,对市场、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测,应该由食品药品部门负责,农业部门负责生产基地、田地里的食用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查、检测。
风险二:农药经营许可门槛过低
根据现有的政策规定,农药没有经营许可,只要工商登记过的经营单位,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设置许可的,都可以经营。也就是说所有的经营单位都可以买卖农药。农药应该有比人药更加严厉的管理措施,而我国人药的监管机构、人员、许可都远远严于农药。
风险三:不合理用药难监管
我国农业生产是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方式,农药经营企业仅山东省就有5万多个,制假造假、非法添加、跨作物、超剂量、违规使用农药现象比较普遍,监督管理任务十分艰巨。按照中编办对食品药品部门和农业部门的职责分工,农业部门负责农药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农药的质量现在由工信、质检部门负责生产定点、许可,农业部门负责登记,而农药使用只停留在技术指导层面。
按照新的职能分工,农药生产定点、许可之外的农药登记、农药经营管理、农药使用管理都归农业部门负责,这里就包括农药经营单位和农药品种质量的监管,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人员培训、农药风险评估、主要作物病虫害推荐用药、农药监督检查、药害调查处理、小宗特色作物登记用药试验等工作。由此新增了许多工作,特别是对使用农药的监管,必须需要编制、经费、设备等方面的有力保障。这就必须加强部、省、市、县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建设,真正成为监管有力、技术支撑、上下贯通、监管与执法和推广分离的一体化有效运行体系。
应尽早推行农药经营许可制
我公司对剧毒物品的经营,一直非常重视,坚持依法经营,严格管理,并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营销方式改革,大力推行配送制,做到既方便用户又确保安全。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
剧毒物品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物品,剧毒物品的经营管理,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大局,对此,我们始终有着清醒的认识。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特别是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后,我们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要求做到准确掌握和切实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坚持依法经营,确保安全。在学习中,对剧毒物品的销售、储存、运输和流通设施、规章制度、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自查,查危险源、查隐患,并认真进行整改。同时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健全机构
为了提高剧毒物品经营管理水平,2001年在市化工建材公司内注册成立了珠海市剧毒物品专卖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剧毒物品的经营。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配备人员15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技术人员4人、业务人员4人、其他人员4人;设有业务部、储运部、财务部、安全办等业务部(室)。公司成立后,按照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依法从事剧毒物品的经营业务,并积极接受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的监督、指导,使剧毒物品的经营管理得到加强,从未发生事故,保证了供应,企业也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2002年下半年销售的剧毒物品主要有,供水系统使用的液氯200吨、电镀用氰化物2吨、精细机械用氰化金钾1.2千克,销售额135万元,利润7万元,利税15万元。
三、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管理
为了切实做到依法规范剧毒物品的经营管理,我们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的监督、指导下,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剧毒物品采购销售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剧毒物品仓库安全管理规定》、《液氯仓库安全管理守则》、《液氯仓库安全操作规程》、《液氯仓库保管员守则》、《剧毒物品仓库保管员守则》、《液氯车间吊车安全操作规程》等一整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我们还制订了一系列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方法,如《仓库发生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常见故障处理方法》、《常见液氯钢瓶泄露处理方法》、《紧急事故处理池的使用方法》等等。所有规章制度,都要求职工必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发生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的约束,使剧毒物品的经营管理,既保证了生产建设的需要,又确保了安全。
四、完善仓储、运输等流通设施管理,提高安全系数和经营服务能力
公司建有规范的剧毒物品仓库一座,库区面积1500平方米,库房面积410平方米,储存能力65吨。仓库安全、消防、保安设施齐备,设有值班室、围墙、照明、避雷、消防水池、消防水栓、灭火沙池、干粉灭火器等设施,库房内有防潮、通风、防晒、中合等安全设施,备有个体防护服、解毒药物等防护物品。
为了规范仓库的管理,建立了如前所述的各项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并印发给仓库管理、操作人员,要求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运用,确保仓库安全和可靠地处理突发事情。
为了保证剧毒物品的安全运输和推行配送制的需要,公司配备专用运输车2台,由专人驾驶,做到专车专用,驾驶、行驶、运营证照齐全,对运输车辆定期检测,确保车况完好。专用车辆驾驶员经过交通管理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同时要求驾驶员学习《液氯配送车辆安全操作规程》、《剧毒物品配送车辆操作规程》等业务知识,并熟练掌握和运用。
开展剧毒物品配送服务业务,运输车辆均配有押运员。押运员必须通过剧毒物品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要求押运员学习《液氯配送车辆押运员守则》、《剧毒物品配送押运员守则》,并熟练掌握和运用。
五、积极推进改革,实行专卖制度,大力发展配送制
为确保安全、方便用户,我公司在依法经营剧毒物品的同时,在有关部门领导、支持下,积极推进改革,实行专卖制度,探索现代营销方式改革,大力发展配送制,以使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走上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轨道。
珠海市政府办公室珠府办[2001]116号文件规定,珠海市剧毒物品实行专卖制度,由我公司统一经营,从而整治了我市剧毒物品经营的混乱状况,规范
了剧毒物品的经营和使用,减少了经营、使用环节的不安全隐患。我们专营剧毒物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一是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凭证办理工商登记后,开展经营业务;二是申领《剧毒物品销售许可证》,凭证销售剧毒物品;三是公司购买剧毒物品,先到市公安部门申领《剧毒物品购买证》和《剧毒物品运输证》,凭证组织进货和运输;四是销售剧毒物品时,严格查验购买单位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剧毒物品购买证》,查验无误后,按《剧毒物品购买证》所列品种、数量销售、供应,严禁向未申领合法购买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剧毒物品。
我公司在做好剧毒物品专营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新的营销方式,在总结多年来推行民用爆破器材配送制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剧毒物品配送制。用户来我公司购买剧毒物品,必须出示公安部门开出的《剧毒物品购买证》,按购买证核定的品种、数量,
办理购买、销售手续,同时收回购买单位的购买证存档备查。购买、销售手续办完后,我们根据不同购买单位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灵活方式提供配送服务:
(2)事先办好购买手续、结清货款,另择日送货,即根据用户需用情况,按时将其购买的剧毒物品配送到用户单位,也就是说,用户只要办好了购买手续,他们什么时候需要我们就什么时候送货,以减少用户储存环节;
(3)根据用户提供的准购证凭证(如准购证传真件等确实证明已办妥准购证的凭证),将其所需的剧毒物品配送到用户单位,并收回准购证和结算货款。后两种方式,适用于用量较少的客户。
我们开展配送服务业务,除向市供水公司配送液氯每吨收取100元运费外,对其他客户全部实行免费配送服务;其实,按每吨液氯收取100元运费,也难抵运输成本,尤其是运距较远、每次运量不足1吨的,其运输成本远远大于100元。但是,我们从确保安全、提高社会效益的大局出发,仍然坚持开展这项业务,并按用户要求,及时把其所需的剧毒物品送到用户手中。
在剧毒物品实行专营、配送的同时,我们还为用户提供代办购买证、运输证等服务。只要用户按规定提出购买剧毒物品的合法资料、注明所购剧毒物品的品种、数量、用途,并经查核真实、有效后,我们就代其申请剧毒物品购买证、运输证。
剧毒物品实行专营和推行配送制,大大减少了剧毒物品存放点和接触剧毒物品的人员,可有效防止流失、确保安全,同时也方便了用户,降低了用户使用成本。这样做,虽然我公司的社会责任加大了,但由于有利于安全管理,社会效益却提高了。从另一方面考虑,由于实行专营和推行配送制,公司的服务功能、服务水平增强了,因而提高了企业信誉,增加了企业的经营品种和数量,我们企业本身的效益也得到提高。所以,剧毒物品、民爆器材等危险物品,实行专营、推行配送制,可取得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俱佳的效果。
六、当前珠海地区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些问题,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却存在着很大的隐患,必须予以解决。
七、几点建议
(一)对前述珠海地区剧毒物品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有关管理部门结合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配套规章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监管管二字[2003]45号),进行彻底整治,对违法、违规者严肃处理。
(二)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流通领域推广实行专营、推行配送制的经验。
(三)建议医疗、科研、化工生产等单位使用的剧毒物品及农药剧毒物品,统一由剧毒物品公司经营。
(四)请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剧毒物品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及时修订、颁发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化学物品研制较快,新品种不断出现,要及时将新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收入名录中,并予公布。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希望国家协调好各个管理部门的分工,做到既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协调一致,避免职能交叉或者出现管理的“空白”。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使用;管理;陕西榆林
1榆林市农药使用与管理现状
1.1农业概况
榆林市地处中国中西部结合带,位于陕西省最北部,是传统的农业大市。全市总面积43578km2,总人口33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80%以上;农耕地面积109.7万hm2,农业人均面积0.37hm2,居全省第一。榆林市是我国北方农牧交错地带,干旱半干旱特色农业优势产区,地形地貌多样,土壤类型丰富,具有蓝天、净水、无污染的农业生产条件,有23项优势农业资源居陕西省第1位。红花荞麦、大明绿豆是世界级优势产区;优质马铃薯、春玉米高产示范、玉米杂交制种、优质小杂粮、小杂粮良种繁育、旱作农业示范是国家级生产示范基地。总之,榆林市是名副其实的农业大市,被授予“陕西现代农业的希望在榆林”的美誉[1]。因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控制,特别是农产品投入品农药的使用的控制关系着榆林市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的健康发展,应引起足够的重视[1]。
1.2农药使用与管理情况
2榆林市农药使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农药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2.1.1购药、配药、用药不科学。在榆林市从事农业种植的除了农业合作社及企业外,也存在着大量的零散农户。农业合作社及企业属于规模型种植,同时从事农业种植的管理人员也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通过榆林农技中心的指导与培训有效地提高了购药、配药、用药的科学性。相反,零散农户具有分散经营、种植规模小、收入低、文化低、不便于培训与管理等特点,使得农户在购药、配药、用药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在用药方面,农户滥用农药的现象普遍存在。首先,由于农户的文化及技术所限,不能根据具体的防治目标有效施药,而是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其次,部分农户往往有意识地提高用药剂量,存在打太平药、保险药的现象[3]。
2.1.2个人防护不规范。目前农药销售人员,特别是零售门市及上门兜售人员缺乏防护意识,不带口罩和手套;农户施药操作时基本不佩戴防护口罩和手套,部分人员甚至“赤膊上阵”,同时也存在逆风施药现象,增大了身体接触及吸入农药的概率。另外,有的农户错误地认为温度高,施药效果好,结果多采用正午高温期间施药,容易造成中暑和中毒现象。
2.2农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2.1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目前,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农药管理、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规仅仅只是提出禁止在生产上使用某些农药品种或某些作物上禁止使用高剧毒农药,而对违反法规使用者的处罚未做明确规定,执法时操作性差,使用者未得到应有的处罚[2],另外,国家尚且未制定专门防治农药污染的法律[3]。
2.2.2监管尚未形成合力。目前,榆林农药的主要监管部门有公安、安检、工商和农业局。公安、安检部门是按危险化学品对农药进行管理,不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农药的市场管理,实质是经营资格管理,不涉及高毒、限用等农药;农业局对农药的管理基本涉及了公安、安检及工商监管以外的内容,但是由于农业局内部的农业执法、农技中心、农产品检测等部门虽然承担相应的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但职能划分不是十分清晰,不能有效地对农药的生产企业、经营场所及农药残留进行监管。
2.2.3农药技术较落后。农药技术的更新涉及农药生产、农药使用及农残测定等。目前,多数农药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农药的毒性逐渐呈现降低趋势,但仍然有一定的毒性和残留性,不可避免地引起农药残留及环境污染;从农药使用方面而言,由于农药喷洒设备的落后,多数农户使用手动喷雾器,农药利用率不足50%,既造成农户身体的伤害,也带来了农药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从农残的测定来说,目前,农残的测定标准有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但是部分标准的可操作性较差,给农残测定工作带来了不便。
3加强农药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
3.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及规章制度
3.2分清职能形成合力
3.3更新技术促进生产
应引进或鼓励生产先进施药装置,代替目前的手动喷雾器,实现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目的,最终提高农药使用率,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伤害。
应加大对新型、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研发及生产的支持,尽快让毒性较大、残留性较高的农药退出市场。另外,应大力发展生物防治及多项物理防治技术[4],如利用微生物、有益昆虫、生物制剂防治作物病虫害,利用性诱剂、诱虫灯等诱杀害虫。
应继续加大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的投入及农产品追溯系统的普及,使规模型种植企业或合作社能够快速对农产品的农药进行检测与记录,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真正可追溯[5-6]。
4参考文献
[1]鱼智,黑登照,张翔,等.现代农业使榆林旧貌换新颜[J].中国农业通报,2011,9(27):74-76.
[2]文家富,陈光华,王刚云,等.严格高毒农药使用管理减少和控制农药污染[C]//第二十一届全国农药械“双交会”论文集.北京: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2005:262-265.
[3]李剑英,张玉萍.加强农药监管是保障农产品安全的关键[J].农药科学与管理,2014,35(9):1-4.
[4]茜晓哲,王秀果,王雪征.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探讨[J].陕西农业科学,2014(12):48-51.
1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存在的不足
1.1经营主体资格不规范最近几年以来,随着农业投入品需求量的持续上涨,全国各地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市场当中上门推销的情况非常常见,许多不法分子采用走村串户或者送货上门等方式来进行假货兜售,这些商贩大部分都没有经营牌照。此外,许多挂靠式的经营模式导致市场监管混乱,致使一些没有经营权利的个人采用承包的名义,向邮政、供销社三农服务点或者科技服务公司缴纳所谓的“挂靠费”、“承包费”之后,采用连锁店、分店的形式来进行农业投入品的经营,对于正规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巨大的干扰。
1.2商品监测工作存在缺失季节性监测多,检测品种少。
2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具体措施
2.3改革创新监管模式
五一佳节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详和、欢乐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于4月20日-28日在全乡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地检查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乡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检查范围
全乡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内容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超市和各种食品商店食品卫生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卫生条件、安全保障及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确保不发生任何食品中毒事件和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对全乡食品行业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类餐馆、学校食堂、饭店、饮食店等原料选购、加工卫生操作、过期食品处理、环节;对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抽查,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再上市等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整治,加大施工工地巡查力度。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非煤矿山:根据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销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的储存、销售和燃放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加强“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制定人员疏散的应急方案,加强对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检查,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供电用电:全面梳理、整治供用电安全隐患,对重点部位尤其是高压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防止供用电安全事故发生。
特种设备:对所有使用特种设备(锅炉、起重机械、厂内车辆等)企业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是否注册登记等。
道路交通:对全乡水上交通,农杂船,道路交通,危桥及险工患段的排查。
3、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四、检查方式
2.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对全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抽查。
3、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职责明确、任务清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监管等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依照有关法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周密细致地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
2、广泛宣传,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各村(居)、各单位要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特别要注意针对道路交通、火灾、食物中毒及人员相对拥挤等易发事故的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关键词:农作物;发展方向;探讨
1加强对农药化肥市场监管工作
2016年农业部门抽调执法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33家农药经营门店逐一开展了检查,在检查中通过现场查看生产企业、包装说明、标签、原始购货单据及购销台账等企业记录信息,并依照中国农药信息网进行了逐一检查,同时检查备案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农药品种。此外,对化肥市场进行了多次检查与抽样,检查中未发现假冒伪劣化肥。
2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实行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政策,使土地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流转,逐步实现土地集约经营模式,有效促进农业向特色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3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
首先按照先建设后规范的发展理念,继续引导和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组种植养殖大户、科技示范户、营销大户等积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领农户脱贫致富。并积极指导示范社成立内部机构,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农户积极参加新农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专题培训,有效促进合作社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4持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大力发展高原有机绿色果蔬、脱毒马铃薯、优质青稞、高寒中(藏)药材和优质牧草“五大产业”。当前,全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达5.259万hm2,特色农业种植面积达4.095万hm2,特色优势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农作物生产效益大幅度提升,农民全年总收入明显提高。为了积极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努力推进全县草食畜牧业和设施农业生产,大力实施蔬菜产业化基地建设,积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力度,天祝县编制了《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各乡(镇)、村组迅速开展了农作物良种补贴和政策性保险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了小麦、青稞良种补贴,补贴面积达到1.247万hm2。并动员全县乡(镇)、村组农户积极参加农业保险。
5加强农村能源建设
天祝县南阳山片“下山入川”工程实施后,松山镇德吉新村移民点新建了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该项目建成后,集中供气将解决松山镇德吉新村移民点250户移民区群众燃料匮乏问题,并能为项目区设施农业生产提供优质有机肥,进而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益。在天堂镇村、业土村、炭山岭镇等购置发放安装太阳能热水器620台,安装率高达100%。为了确保农户合理使用沼气,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建有沼气的乡(镇)举办了安全生产管理及沼气使用培训班,有效防止沼气运行安全隐患,参加培训的人数累计达到2800多人(次)。
6减轻农牧民负担
近年来富顺县农牧业局为增强农业综合执法能力,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和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注重从农业执法体系、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狠下功夫,措施实、效果好。
一、规范完善执法体系
二、狠抓执法队伍建设
三、强化落实执法保障措施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五、着力实施长效监管
通过深入考察和调研灌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建设,总结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与具体做法,分析了灌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灌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具体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灌云县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层次的基本要求,是保障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安全和消费安全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所在。近年来,灌云县持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治理,灌云县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检测水平、监测能力不断增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卓有成效,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不断改善,对灌云县农业农村经济和谐快速发展起到了有力地促进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考核连续3a获得省农产品质量建设2等奖、1等奖、1等奖。在成绩面前也要看到灌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一定不足,为了使灌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得更为扎实有效,深入到灌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经济专业合作组织等进行了全面考察和调研。现将灌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
1.2乡镇监管检测体系基本建立已在12个涉农乡镇挂牌成立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配备了部分办公设备,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农技推广服务人员2名兼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并拟在每村设立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各乡镇监管站大多数都设立了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并配备了部分检测仪器,制定监管、检测等规章制度。
1.4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为了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灌云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抓标准化示范推广。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先导,以兴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陡沟芦蒿基地、伊山镇王圩西瓜核心示范区为对象,推行农业标准化普及,大抓标准化生产示范。新建基地必须有标准。新建基地一律对生产的产品要按一品一标生产,符合标准的准许建设并向上级部门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做到产前有认证、产中有标准、上市可追溯的全程质量控制,同时农委还印发了农产品生产明白纸、生产操作卡、农产品生产作业标准简图、以及国家禁限用农药告知书等,规范了企业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企业生产台帐,检测记录,销售档案等,到目前为止,灌云县共有45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企业生产标准,和不同产品的生产操作规程,对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技术标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签订产品质量责任书、不使用禁限用农药承诺书等,强化农户自律,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产地准出证明、统一销售。一系列措施的实行为农业标准化生产在灌云县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2取得的成效
2.2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高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是体现一个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好坏的具体指标。灌云县农委在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监测,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环节当中使用各类国家禁限用农药行为。灌云县全年共完成农业部监测抽检60个,合格60个,合格率100%,江苏省例行监测抽样180个,合格180个,合格率100%,连云港市例行监测抽样240个,合格240个,合格率100%,蔬菜速测抽样10437批次,抽检合格率达98.92%,定量抽样18个,合格率100%,全年灌云县无一例监测抽检部、省、市级预警通报。目标任务考核云港市首位,江苏省并列第一。
2.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有效
2.3.1源头治理源头治理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环节,灌云县连续3a开展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作、销售和使用违禁的农、兽药行为,实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等措施,定期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2.3.2产地环境治理开展了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普查工作,摸清了农产品产地重金属分布情况,从产地环境环节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相应措施,为灌云县产业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2.3.3生产环节技术指导重点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及涉农合作经济组织的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规范投入品使用档案、生产记录、产品检测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农业生产台帐,确保生产的每一批次产品都可溯源。
2.3.4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基地生产出来的每批产品有检测、有记录,市场进入的每批产品有产地准出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是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核心,农委加强了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追溯体系制度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农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执行,有效实现农产品生产,包装,储运和销售全过程的信息跟踪,切实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3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纵观灌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现状,虽然取得的成绩斐然,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不足,与中央、省、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3.1千家万户的生产方式难以管理虽然灌云县建立了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标准化生产在稳步推进,但就灌云县而言,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农业生产方式仍然占绝大多数。千家万户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不便于农业的规模化生产,难以执行标准化生产的农业管理,难以实行严格的农产品质量控制,直接导致监管部门投入精力巨大,也加大了宣传、农业培训管理成本,且经济效益低下,管理效果难以衡量。以典型的农药使用为例,如不进行标准化的农业生产,无法控制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对高残留及违禁农药的使用,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无从谈起。
3.2分段式的管理模式存在漏洞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主要由农业、工商等部门联合组成,采用分段管理与联合管理并行的模式。农业部门主要负责规范农产品种植、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农民的培训、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的建设等问题。工商部门主要负责农产品的销售监管任务。其中,农资产品及农药的销售由多个部门统一管理,这样的管理模式看似严密,但是存在各个单位互相协调、相互补位的问题。以对农产品质量影响巨大的农药管理为例,在农药的生产环节,农业部门负责农药的登记,生产部门依照质检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工信委出具的批准文件组织生产,在经营环节,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安检部门核发高危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涉及对普通农药的经营许可。对农药管理的政出多门,导致有些事情大家一起管,有些事情没人管,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
4对策与建议
4.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设立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和检测专职人员,在村级设立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明确各级监管和检测人员职责,落实编制人员、办公场所和日常经费,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形成监管、检测长效机制,稳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监管体系。
4.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广长效低毒生物农药和统防统治减少农业污染源对环境影响,种植业以蔬菜为重点,开展蔬菜、水果、茶叶等用药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打击高毒农药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加大“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剂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强化用药执法检查,完善种、养殖业档案,建立严格的产地检查和准出制度,形成监管工作常态化。
4.4有序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不断扩大永久性“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建设比例和规模,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创建工作,严把“三品一标”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认证审核,提升农产品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大证后监管、证后抽检力度,严格执行退出机制,确保灌云县认证农产品质量。
4.5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立健全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机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制度,实现灌云县农产品“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局面。认真落实种植、养殖业生产档案记录和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农产品销售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应该由多个部门来联合执行,不仅对于外来的农产品,而且也要针对全部在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加快灌云县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步伐,全面推广绿色农业的生产方式。
4.6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各级监测人员的技能培训、技术交流和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对基层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灌云县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参考文献
[1]崔野韩,许学宏,陈能等.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能力调查与对策研究[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05(3):29-32.
[2]余昇,刘隐,刘稀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队伍建设[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03):105-107.
[3]梁尧,李刚,仇建飞等.土壤重金属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及其防治措施[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3(3):9-14.
[4]梅星星,郑先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创新探讨[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3(4):20-24.
(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巡查。重点巡查农贸市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二)加强对“元旦”、“春节”节日市场巡查。重点巡查集贸市场、专业市场维稳安全、节假日食品安全。
(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经营主体资格,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帐、产品销售台帐情况、种子经营户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制度情况,查处农资经营违规行为。
(四)生猪定点屠宰及肉类食品专项巡查。重点查处违法销售注水猪肉、牛肉和家禽以及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和家禽的行为。
(五)烟花爆竹专项巡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和销售违禁烟花爆竹的行为。
(六)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落实情况,《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
(七)粮食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粮食、饲料生产加工企业合法经营情况。
(八)鼠药市场和春季灭鼠工作巡查。
(九)结合验照、年检工作开展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二、第二季度
(一)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导巡查,不松动、不反弹确保监管效果。
(二)成品油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成品油经营主体资格。
(三)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信息化建设巡查,重点巡查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信息化建设推进落实情况。
(四)“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及专业市场安全、经营秩序等情况巡查。
(五)煤炭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煤炭经营主体资格。
(六)危化品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危化品经营主体资格,打击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危化品的行为。
(七)汽车市场专项巡查。按照《汽车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关于禁止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通告》,重点巡查汽车经营主体资格、二手车交易行为,打击非法拆解旧车的行为。
(八)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饮料、奶制品、儿童食品等。
(九)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十一)液化气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液化气经营主体资格和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
(十二)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和学校后勤服务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学校后勤服务经营主体资格和食品安全。
三、第三季度
(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农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类监管、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建立产品销售台帐情况,以及农资经营网点的设置、前置手续等。
(二)粮食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粮食收购主体资格和粮食收购点的设置、前置手续等。
(三)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大米、面粉、食用油、中老年食品和中秋月饼生产经营单位。
(四)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准入和违规使用添加剂。
(五)“国庆”节前旅游市场巡查。重点对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农家乐、专业市场安全经营情况巡查。
(六)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七)野生动物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餐饮行业、集贸市场违规收购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同时查处商贩非法贩销野生动物的行为。
(八)鼠药市场和秋季灭鼠工作巡查。
四、第四季度
(一)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巡查。重点巡查市场业主第一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市场监管“三化”建设情况,集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情况。
(二)“红盾护农行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服务“三农”工作措施的落实,对辖区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培训和监管情况。
(三)“元旦”、“春节”节前旅游市场、专业市场安全、经营情况巡查。
(四)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节前食品安全、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等情况。
(五)市场秩序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划行归市、座商归店和市场卫生秩序,冒口经营。
(七)生猪产品市场监管及打击注水猪肉、“白板肉”专项巡查。
(八)建材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建材市场商品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