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卫生条件,即环境整洁且远离有毒、有害场所及污染源;
2.需具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等必要设备;
3.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食品处理、加工、销售、贮存等环节的卫生与安全;
4.还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等。
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效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其有效期统一设定为五年。这意味着,在取得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后的五年内,经营者可合法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经营许可证续期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维护其合法经营资格的重要环节。具体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经营者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
3.监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进行现场核查,以确认经营者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续期条件;
4.根据审核结果,监管部门将作出是否准予续期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放新的许可证或书面通知。
在整个续期过程中,经营者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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