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产业园是新时期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功能、探索农民持续增收新机制的重要平台。为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水平,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86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永泰县立足县情,坚持生态立县,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龙头,立足现有产业基础,按照“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中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一二三产融合、辐射带动有力”的要求,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提升融合、创新驱动与绿色发展、联农带农益农、品牌宣传”等项目建设,全力打造体现永泰农业特色、引领城乡农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创建目标
(一)强基础补短板提升发展质量
围绕蛋鸭、李梅产业,强基础补短板。大力推广蛋鸭养殖、稻鸭共生、种养结合、李梅赏花采摘、李梅文化展示等农旅结合项目,推动研学观光旅游,蛋品加工,李梅精深加工等全产业链发展,促进园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优化调整县域产业结构,提升主导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力争“十四五”末,建成全国最大、技术最先进的蛋鸭笼养和稻鸭基地以及李梅标准化生产基地,主导产业农产品初加工转化率超80%,实现产业园年总产值超过10亿元,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50%以上的目标。
(二)创新联农带农机制促农增收
(三)建立科技支撑体系促农增效
通过引入“5G+”数字化、自动化生产管理设施设备以及自动环境控制系统,提高生产技术含量,逐步建成全国最大、技术最先进的蛋鸭笼养和稻鸭基地。与福建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签订李梅生产技术推广和产品研发协议,建设永泰县李梅种业创新中心、南方李种质资源圃等,加快产学研对接,提高蛋鸭、李梅主导产业技术含量,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突出品质
产业园通过推广“稻鸭共生”“鸭粪资源化利用”“果园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县”等种养结合、清洁化生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措施,构建绿色农业产业体系;加强农资监管,提高园区内农产品抽检频率,完善“永泰青梅”“永泰芙蓉李”等地理标志产品品控体系,确保产品优质安全,合格率达到99%以上。
(五)完善扶持政策增强发展动力
永泰县政府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大,在已出台《永泰县振兴李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加快永泰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若干政策》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产业园配套服务政策,进一步明确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政策措施,提升政策含金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建设内容
永泰现代农业产业园以蛋鸭养殖和李梅种植为主导,立足丹云乡、葛岭镇、梧桐镇、盖洋乡、城峰镇等核心乡镇,辐射带动县域产业发展。重点推动以下六类项目:
(一)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蛋鸭养殖、繁育、禽蛋加工厂房建设以及智能化、数字化、标准化生产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等;扶持李梅标准化基地与李梅加工产业园内部生产道路、排灌设施、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扶持直接服务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善园区生产生活用水配套设施,提升园区道路、污水处理、电力等配套设施设备。
(三)产业提升融合建设。重点扶持蛋禽屠宰场、检验检测中心、冷链物流中心建设,优化提升蛋禽屠宰设施条件,提高畜禽屠宰能力和质量监管水平;重点扶持李梅标准化基地、淡李干加工场、李梅交易集散中心建设以及配套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开展低产李梅园改造、推广农业“五新”技术、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整村推进项目;扶持加工企业引进李梅新产品新工艺配套加工生产线等。
(四)创新驱动与绿色发展建设。重点扶持蛋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果园生态环境提升、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建设蛋鸭粪污有机肥厂以及配套设施设备、养殖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蛋鸭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系统;建设李梅生态果园,推广使用鸭粪商品有机肥;构建李梅种业创新与科技支撑体系,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李梅省力化栽培技术、新品种推广试验;支持开展李梅产品、新工艺研发。
(五)联农带农益农建设。重点推进稻鸭联农试点、李梅价格保障机制试点项目。建设稻鸭复合生态系统,减少化肥、农药的危害,促农提质增效;探索实施李梅标准化种植提升和果园生态提升的李梅园价格保障机制,保障果农收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申报程序
(一)扶持对象
1.核心区内:注册地在永泰县域内,科技水平高、规模效益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重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品牌培育与宣传、联农带农益农项目可以由县、乡主管部门承担。
2.辐射带动区:注册地在永泰县域内,仅扶持科技水平高、规模效益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重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张延晖13489199106)
(二)项目确定
(三)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
五、资金使用要求
(一)资金使用方式: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补助方式,不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不面面俱到。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必须依法依规,需要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金扶持标准。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对单个建设项目各类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补助环节投资的50%(公共服务性质的项目不受此限制),单个经营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三)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要求:
1.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建设楼堂馆所、各种资金津贴、福利补助等其它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2.不得用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等);
3.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4.不得用于购买或者修建楼堂馆所、缴纳罚金、对外投资、购置汽车等;
5.财政补助资金对于已有其他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渠道支持的有关建设内容,原则上不再支持;
六、产业园项目监督管理
(一)建设方案调整
列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建设条件或建设内容发生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资金使用方案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建设目标和绩效目标调整,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并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表、加盖公章的调整报告、变更后的资金使用方案、资金前后对照表、实施主体情况等材料。原则上仅对批复三个月内的项目进行变更(自然灾害、政策变更导致无法实施的项目除外)。
(二)资金使用监管
(三)绩效评价
县农业农村局原则上每季度对项目实施进行一次实地核查;乡镇每月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资金使用情况。产业园于当年12月中旬开展自评,由乡镇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报送自评报告。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组织评估,重点对产业园建设管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联农带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估意见,作为县对乡镇年度考核的依据。
七、强化组织保障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适用于2021-2025年的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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