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土地细碎化格局与小农经营的基础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当前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三个典型案例研究了分散小农经营和规模化经营两种不同条件下的组织化、社会化、资本化三种农业服务模式。相比较而言,农业服务的组织化和社会化模式既可以实现普通小农经营的专业化和现代化,也可以构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小农利益共享的均衡发展模式,而农业服务的组织化和社会化模式可以通过农民的组织化、农业服务的规模化以及农业服务的社会化分工实现。因此,政府通过做好农业服务的引导和支持政策,也可以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小农共赢的农业现代化发展。
关键词:小农户;农业服务模式;组织化;利益共享
一、问题的提出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农业转型的步伐迅速加快,在惠农资源与涉农政策密集下乡的背景下,农业生产主体迅速多元化,呈现出家庭经营为主的传统小农户与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齐头并进的特征,在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的同时,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快速提高,机械和生化物资使用率增加,园艺型高新技术农业发展迅速,无论是生产方式、科技水平和农业服务水平都在快速地向农业现代化方向迈进。
另一类主要是社会学视角下的农业生产方式变迁与农村、农民的关系研究。首先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小农户的利益冲突关系,土地租金问题,特别是批判政府政策扭曲下的大规模土地流转对普通小农户利益的损害;其次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带来农村新的阶层分化,在乡村塑造了新的农村分化和治理难题;再次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新事物,特别是外来主体进村时易受到乡村乡土性的内在约束而无法在村庄成功地从事农业经营。
因此,上述围绕农业服务体系的研究共识在于,从土地规模经营转向农户生产环节外包的服务规模经营,是农业规模经营方式创新的重要路径。然而在具体生产经营实践中我们发现,农户组织化程度对生产外包有促进作用,而农户经营规模与生产外包存在倒“U”型关系,必须从追求经营主体的现代化转向追求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完善符合小农多样化生产需要的服务支持体系。从上述研究可以发现,在农业服务领域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小农户具有农业经营合作,并形成社会化分工带来利益增长的空间。虽然学界提出了从农业服务视角分析其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多样性,但是并未就其不同环境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小农户的不同分工模式所带来的差异化发展道路进行比较,以及没有考察不同的发展道路对当地农民的影响,特别是考察不同环境约束下的关键要素对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创新路径具有的政策意义。
因此,在新形势下任何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实践都需要顾及到一个基本事实,即普通小农户依然且长期还将是我国多数地区农业生产的主体,而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与普通小农户如何进行有效的社会分工、合作,实现利益共享的发展模式,就成了当下农业转型的重大现实问题。正如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的,需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本文通过三个典型案例的比较研究,即江苏射阳的联耕联种、陕西白水的试验站平台与皖南平镇的家庭农场的比较发现,与土地流转形成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农业现代化道路不同的是,通过再造基层组织,组织普通小农户,借助农业服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不仅可以推进普通小农户农业的现代化和农业规模化发展,还可以实现普通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和农业服务方面的社会分工进而形成利益共享的发展模式。
二、多元化的农业经营和农业服务模式
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具体国情,大多数地区仍然以小块土地上的普通小农户经营为主,但同时由于各地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差异,地方政府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所推行的改革创新不同,农业经营主体也呈现多元化特征。例如,江苏射阳基于小农组织化合作实现的联耕联种,陕西白水通过校地合作的实验站平台实现分散小农的组织化和技术集约化发展道路,皖南平镇依靠土地规模流转实现的家庭农场发展,形成了以资本为主体的市场化服务体系,这都是在新形势下围绕农业生产和农业服务的农业改革创新。
(一)多元化的农业经营
1.小农制下的农业经营
我国农业的发展基础是“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农地经营规模,且乡村多数的经营任务是由老年人群体和留守妇女来承担,这都属于典型的家庭承包经营制下的普通小农户为主的耕作模式。以江苏射阳的联耕联种为例,全县80%的土地均是小农家庭经营。在2013年秋季开始,很多村庄的小农户因秸秆禁烧压力开始自发合作,打破田埂,一起合作雇大型机械统一收割水稻、粉碎秸秆、深耕还田,然后统一进行小麦条播。农户合作的效果很好,不仅解决了秸秆还田的问题,而且由于同一品种耕种,作物生长进程一致,也易于实现统防统治。射阳县农委和基层乡村干部发现了农民自发组织的合作经验,通过提炼总结,认为这种一起收割、一起耕种的模式很适合射阳本地的农业生产需求,轻而易举地解决了秸秆还田和统防统治的问题。因此,县农委和各乡镇开始总结农民合作经验,将其概括为联耕联种,并在全县内进行宣传推广。
在农民自发合作耕种的同时,本地拥有大机械的农户也开始合作,自发组成农机合作社。在此背景下,县农委整合资源,加大农机补贴力度,推进农机合作社的发展,配合农户的合作需求。村集体在农忙时节协助各小组农户协调大型机械,引导农户与农机合作社、基层农技部门对接,有效地实现普通小农户的耕作现代化,更新品种、育秧栽培技术等,探索了一条新的通过农业服务的集约化和规模化实现普通小农户的现代化经营和乡村分散土地的规模化经营的道路。
2.技术集约化的分散小农经营
由于苹果生产属于劳动密集和技术密集的园艺型农业,技术更新是地方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阻碍。白水县的果业发展经历过三个重要转折点:由于果树品种更新,首先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后的秦冠到2005年后的红富士这一品种转型;其次是由于果树栽培技术创新,经历了由乔化果树栽培到现在的矮砧密植的转型;再次,由于果园管理思维变革,经历了从粗放式劳动投入到集约式的科技投入的转型,三个阶段中普通小农户的耕作和经营思维发生了重大转变。普通农户能够顺利经历这些转变并且保持经营主体的地位,主要得益于校地合作共建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试验示范站(下文简称西农试验站)平台,实行融合科研试验、科技推广为主的新型农技推广路线。该平台主要为当地小农苹果种植提供了前沿、高端、组织化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体系,以地方政府为主导,通过高校的技术服务,带动多元社会力量参与,提升了当地的苹果种植技术,依靠技术服务的集约化发展有效提升当地农民的收入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3.土地流转型的规模经营
皖南平镇属于一个典型的农业大镇,耕地面积5.6万亩,人口约3万余人,人均土地一亩多。地处半丘陵半堣区,双季稻耕作区。地方政府于2008年大力推行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进行招商引资,开始引导资本进入该镇,推动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后来由于资本经营农业管理不善以及天气变化、社会治理环境的影响纷纷亏损。地方政府开始调整土地流转政策,将农户土地进行虚拟确权,将土地分为农户自耕功能区和土地流转功能区,培育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截至2015年4月,全镇约有60%的土地由百余个家庭农场和5个农业企业经营,全镇农业耕作主体由传统的普通小农户变成当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实现了依靠土地流转形成的现代化的农业规模化经营。
(二)与农业经营相配套的创新性农业服务模式
不同土地规模的农业生产会孕育出相应的农业服务供给模式,而且农业服务的供给会随着生产主体的规模和特征发生新的变革。从上述三个典型案例的经营规模来说,江苏射阳和陕西白水则属于典型的普通小农户生产,皖南平镇则是典型的土地规模化基础上的现代农业经营,所以,与不同规模形态相配套的农业服务供给模式也完全不同。
1.乡村组织的统筹和整合:组织化的服务供给模式
总体来说,联耕联种的快速发展和有序进行得益于乡村组织将农民内生的合作空间和组织化需求进行整合和再组织化的实践:一方面在农业生产的上下游环节培育专业化的农民合作社,对接组织化的普通小农户,全方面做好普通小农户的服务工作;另一方面为普通小农户的生产服务整合政府资源,联合农技服务和农机管理部门,提升普通小农户的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能力,也提升了普通小农户生产模式的创新空间。在江苏射阳联耕联种的运作机制中,核心做法是对农民进行再组织,依托乡村基层组织的生产统筹与社会动员功能,培育村社农机合作社,通过农民合作来回应普通小农户生产的服务需求。联耕联种模式即不通过土地流转,而是通过农业服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带动实现了新型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更重要的是这一套组织体系从社会分工的角度将农业生产、服务、经营各环节实现了再分与整合,实现了各主体利益的均衡化发展,可谓之组织化的服务供给模式。
2.分散小农与服务规模化:社会化的服务供给模式
在白水县的调研中发现,自2005年之后西农试验站在“校地合作”的探索过程中和县乡农技机构一起努力,制定了符合当地民情的推广体系,即人才培养的“1+3+5+5”模式,也即政府宣传的“1355人才培训工程”。根据笔者的调查发现,校地合作的试验站发挥其功能的关键在于高校力量嵌入到乡村组织化的农技体系当中,激活了组织化的县乡农技力量,并意外地孕育出了多种依靠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农民合作组织。
首先是政府为了配合试验站专家的农技推广工作,县乡组织也积极整合政府各支农资源,践行群众路线式的农技推广工作,使得县乡科技工作者的农技推广工作面目焕然一新;其次,西农实验站平台依靠“1355人才培训工程”创造了一套发达的供给普通小农户的农业服务网。第一批培养起来的科技示范户,后来几乎全部都成为了当地果园管理技术方面的乡土人才。嵌入在乡村农民日常生产、生活当中的乡土人才成为了农民技术学习的便利渠道,整体带动了当地农民的苹果种植技术提高。
另外,一大批懂技术的乡土人才通过长期合作、竞争与分化,逐步开始领办能够提供苹果生产周期全套服务的多元化合作社。例如出现了专业提供果园土壤的土肥培育、树干的花果管理、果园中的水肥灌溉等精细化技术服务,以及一批专门应对苹果生产所需的各种化肥、农药、营养液等多样化的市场服务主体,这些专业化的合作社与辅助主体的大量产生,使得白水的苹果生产从粗放式的大田管理模式走向了专业化生产的园艺型农业道路。这些多样化的专业合作社为当地的农户提供了一个密集的服务网络。由于技术服务网络的发达与服务的便利推进了农业服务的规模化发展,融合分散生产和服务规模化的产业发展模式使得白水的苹果生产创造了显著的产业集群效应,即当地后续的苹果加工、销售企业纷纷投资白水,使得白水苹果形成了一个融合苹果全产业链(农民生产、合作社服务、企业加工)的行业。因此,由高校试验站搭建的服务平台,带动发展形成了一套融合社会多元力量参与的为普通小农户服务的新型服务体系,可简称为社会化的服务供给模式。
3.土地规模化经营:农业服务的资本化供给模式
三、农业服务模式与农业发展道路
无论是何等规模的农业经营,其具体的田间生产活动都离不开与之紧密相连的配套服务体系,在我国主要由国家公共资源供给的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技服务,以及市场化的农机服务和农资服务为主体,这些服务主体成为影响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上述三个案例所呈现的三种农业服务模式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农业发展道路:一是以皖南平镇为代表,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规模化经营,以及相伴生的以资本驱动为主体的农业服务推动的农民分化的农业发展道路;另一种则是以江苏射阳联耕联种和陕西白水试验站为代表的组织化和社会化发展模式,即组织普通小农户,通过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实现了普通小农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共享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上的农业服务模式转型
在土地流转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土地流转前提则是农村劳动力的快速转移,这在我国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能够吸纳劳动力的发达地区的农村,可以实现土地流转型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皖南平镇通过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的配套改进和农技服务的配套改革培育了一批有活力的从事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随着生产主体的变革,也催生了市场化的农机和农资服务供给模式的快速转变,即土地的规模化集中倒逼了农业生产性服务市场的资本集中。那些逃离种植环节的农业企业和大户开始转向做农业的生产性服务。首先是资本主导的农机队替代了兼业化的乡村农机手,实现了技术的更新。皖南平镇自2008年土地流转实施以来,农机的更新直接提高了当地的劳动生产率。其次是农资供应市场,通过间接控制土地的大资本企业专业从事农资经销和订单农业,通过与家庭农场主的直接购销合作,快速挤垮了乡镇竞争激烈且分散的农资零售店。
平镇通过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将该群体作为平镇的农业生产主体的改革尝试中,一方面出现了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转型,具体表现在乡村组织开始对土地流转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项目捆绑,大力改善水路通基础条件,同时,将围绕农业生产的农技服务原则逐步调整为“大户瞄准”,即以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运用现代即时高效的沟通平台向新主体输送信息,这一做法被已有研究描述为农技服务中的“垒大户”现象。另一方面,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成与培育,基层农业服务市场因经营主体改变而随之产生了服务逻辑转型,具体表现为农业上下游环节基于土地的集中而形成的对农业服务的资本化控制,即农资销售、农机服务、粮食销售产业链的资本主导格局和控制方式的转变。
(二)再造组织:组织化、社会化的农业服务模式与普惠均衡的发展道路
相比较而言,江苏射阳和陕西白水农业转型的共同特征是实现了分散普通小农户的组织化,其内在动力是通过再造组织的方式实现了普通小农户农业的创新性发展。组织化,首先是组织普通小农户,江苏射阳的经验是依靠村集体借助于分散普通小农户的合作,将“一匡田”或一个小组内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小范围的高密度合作;其次,在组织农户的同时,实现了村集体和村民小组以及农户的再组织。通过联耕联种的各环节的具体实践以及村干部的参与和协调,重新将农民和村集体紧密连接起来,实现村集体与农户的组织化;再次,由于联耕联种平台的建设以及农民的组织化,当地农业作物品种和耕作进程也逐渐趋于一致,使得乡镇基层农技服务机构可以依托村组力量,高效快速地对接到农户。相比较而言,以前乡村农技体系的系列改革使得基层组织的农技部门和工作人员无法有效服务于分散的普通小农户,而联耕联种平台使得农技部门可以重新为服务普通小农户的生产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得益于普通小农户的组织化,射阳的育秧技术、品种的更新短期内迅速完成,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短期内大幅提高。
综上所述,一方面是通过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倒逼市场化农业服务的快速变革,转变农业的生产和服务系统,再造了一个新型的以资本为主体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是围绕普通小农户生产创新农业服务方式,通过服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分工,改变普通小农户的科技水平,创建一套集普通小农户生产和为普通小农户服务的多元利益主体共享的发展模式。上述两种模式可谓在不同的自然、社会环境下,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结合的角度实现了两种不同方向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四、结论与讨论
总体而言,对于上述两种发展模式和农业经营创新路径都有与其相适应的资源条件基础。土地流转型适合我国东南沿海劳动力彻底转移的发达农村地区,而在广大的中西部农村更需要后者,即组织化和社会化的农业服务道路,政府应该引导市场,整合资源,创造满足于普通小农户积极生产的便利条件,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在农业服务领域发挥其特有功能,促进产业发展,最终促使农业生产和农业服务的社会分工日益发达,创造满足多元农业生产主体和服务主体利益共享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
(作者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讲师、博士)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