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承担全市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与评价、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应用、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调查监测和保护利用、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和监测预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应急,以及市区范围内43个农贸市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原桂林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以下简称生态站)与桂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农检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桂林市农业局二层机构,属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生态站(农检中心)核定人员编制数量为16人,现有在册在岗人员数16人(专业技术岗位15人,管理岗位1人)。15名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10人(专技四级2人,专技五级4人,专技七级3人,专技八级1人),中级职称4人(专技八级2人,专技九级1人,专技十级1人),初级职称1人(专技十一级1人),管理岗位1人(管理9级1人)。退休人员4人。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核定人员编制数量为109人,现有在册在岗人员数97人(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三级92人,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二级5人,待招聘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一级1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确保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完成全市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与评价、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应用、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调查监测和保护利用、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和监测预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应急,以及市区范围内43个农贸市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收支总预算1065.42万元,同比增加40.49万元,增长3.95%。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收入总预算1065.42万元,同比增加40.49万元,同比增长3.9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69万元,同比减少91.24万元,下降8.90%。收入减少原因: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74万元,同比增加53.74万元,增长100%。收入增加原因:市本级项目支出调整结构。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收入78万元,同比增加78万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支出总预算1065.42万元,同比增加40.49万元,增长3.9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科目56.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7%,同比增加2.54万元,增长4.74%;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3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8%,同比增加1.55万元,增长5.13%;
农林水支出类科目898.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32%,同比减少18.60万元,下降2.03%;
城乡社区类支出53.74万元,占总支出5.05%,增加53.74万元,增长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5.33万元,占总支出的2.38%。增加1.26万元,增长5.23%。
支出增加原因的说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增加了上级转移支付支出。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20.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41%,同比增加583.91万元,增长173.4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89.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6.61%,同比增加577.22万元,增长184.9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66.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1.56%,同比增加566.77万元,增长1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5%,同比增加0.05万元,增长0.99%。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84%,同比增加6.64万元,增长34.10%;
支出增加原因的说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2022年市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室聘用人员工资611.98万元放在项目支出,2023年该项目放在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44.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59%,同比减少543.43万元,下降78.96%。
支出减少原因的说明:2022年市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室聘用人员工资611.98万元放在项目支出,2023年该项目放在基本支出;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要求市本级项目支出调整结构。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65.42万元,同比增加40.49万元,增长3.95%。其中:一公共预算收入933.69万元,同比减少91.24万元,下降8.9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74万元,同比增加53.74万元,增长100%;上年结转结余78万元,增加78万元,增长100%;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说明: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65.42万元,同比增加40.49万元,增长3.95%。其中:一公共预算支出933.69万元,同比减少91.24万元,下降8.9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74万元,同比增加53.74万元,增长100%;上年结转结余78万元,增加78万元,增长100%;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说明:与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69万元,同比减少91.24万元,下降8.90%。
收入减少原因的说明:财政控制项目预算支出;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要求把其他项目支出预算统一填报政府性基金预算。
(2)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3.69万元,同比减少91.24万元,下降8.90%。
①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科目56.17万元,占总支出6.02%,同比增加2.54万元,增长4.74%;
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3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0%,同比增加1.55万元,增长5.13%;
农林水支出类科目820.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87%,同比减少96.59万元,下降10.53%;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5.33万元,占总支出的2.71%。增加1.26万元,增长5.23%。
支出减少原因的说明:财政控制项目预算支出;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要求把其他项目支出预算统一填报政府性基金预算。
②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20.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60%,同比增加583.91万元,增长173.42%。其中:
人员经费预算889.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6.61%,同比增加577.22万元,增长184.90%;
支出增加原因的说明:社保缴费基数数增加;2022年会保险缴费基市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室聘用人员工资611.98万元放在项目支出,2023年该项目放在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1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13.97%,同比675.19减少万元,下降98.11%。
支出减少原因的说明:2022年会保险缴费基市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室聘用人员工资611.98万元放在项目支出,2023年该项目放在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9.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11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4.75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2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2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会议费0.24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培训费0.32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74万元,同比增加53.74万元,增长100%。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74万元,同比增加53.74万元,增长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事业运行经费财政2022年拨款预算19.45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0.35万元,增加1.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在职在编人员。
1.2022年办公费1.24万元。
2.2022年印刷费0.25万元。
3.2022年水费0.27万元。
4.2022年电费1.21万元。
5.2022年邮电费0.50万元。
6.2022年差旅费5.14万元。
7.2022年维修(护)费0.33万元。
8.2022年会议费0.24万元。
9.2022年培训费0.32万元。
10.2022年公务接待费0.23万元。
11.2022年工会经费2.92万元。
12.2022年福利费0.34万元。
13.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2万元。
14.2022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下降0%;
1.按采购品目名称划分,分为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其中:
(1)2022年货物类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下降0%;
(2)2022年工程类0万元,占采购总预算0%,同比增(减)0万元。
(3)2022年服务类0万元。
2.按采购组织形式划分,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其中:
(1)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下降0%;
(2)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
(三)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固定资产总额1208.81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962.58万元;通用设备39.09万元;专用设备157.7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9.39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编车辆3辆,其中:应急业务用车1辆、流动检测用车2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台。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非本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投资收益等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反映财政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指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治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反映对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等专项补贴支出。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公益事业(项):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指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指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支出。
土地治理(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
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
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指无房和未达标住房补贴)。
三、“三公”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事业运行经费
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