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电力零售交易暨湖北电力交易平台零售商城模块上线运行的公告
各市场主体:
一、工作安排
零售商城于2023年12月12日启动上线运行,运行前将统一清除公测期间的数据。原则上2023年12月31日24时前,计划参与2024年电力零售市场年度交易的售电公司及用户应完成平台注册、套餐上架与下单、合同签订等工作。
(二)适用主体
计划参与2024年市场交易且已缴纳2024年履约保函或保险的售电公司,已完成交易平台注册的电力用户。
(三)参与方式
(一)零售交易及合同签订方式
1.电力用户通过套餐下单或套餐邀约功能达成交易订单,包括售电公司入驻商城、上架套餐,电力用户下单套餐/电力用户选择某一售电公司发起套餐邀约、受邀约人响应等。
2.电力用户下单后,零售商城生成待生效状态的订单(30分钟内可无条件撤销),超过30分钟后零售商城自动按订单内容生成电子合同。
3.对于年度、多月合同,零售商城在合同期内按自然月生成多份合同。
5.交易中心根据套餐模式、交易周期、价格参数、偏差允许范围、考核标准等合同关键信息按月开展结算。
6.在同一合同周期内(至少为一个自然月),零售用户仅能与一家售电公司订立一笔或多笔订单,且订单套餐种类唯一。
(二)合同范本要求
(三)合约关系有效期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在零售商城可按年、多月或单个自然月建立合约关系,合约关系截止日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
(四)售电公司服务费
1.在固定服务费、中长期市场联动分成、中长期及现货市场联动分成三种套餐模式下,售电公司均可与零售用户约定单位电量固定服务费,固定服务费不超过10元/兆瓦时。
2.固定服务费模式下,固定服务费下限为1元/兆瓦时。
3.中长期市场联动分成、中长期及现货市场联动分成模式下,K选取0、25%、50%、75%时相应固定服务费下限分别为1元/兆瓦时、1.5元/兆瓦时、2元/兆瓦时、2.5元/兆瓦时(K为联动分成系数,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仅可从0、25%、50%、75%中协商择一确定)。
(五)用户电费构成
(六)电力用户历史电量查询
三、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原交易平台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之间零售关系绑定/月度电量分配模式已取消,零售用户所有电量均应通过零售商城购买。
(五)若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合同与零售商城线上电子合同内容不一致,造成损失或争议的,请双方通过协商、调解或司法等途径解决。
四、其他事项
(一)零售商城不定期开展版本升级,通过迭代的方式持续完善功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零售商城运行期间,各市场主体在零售交易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与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及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