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陕农业计财〔2012〕323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果业局(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韩城市农业局、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二、提高编报质量。项目申报工作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以及附件规定的项目申报格式,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填写项目申请表,不得漏项、缺项。
四、其他要求。财政直管县项目申报要纳入所在市区统筹考虑。项目申报有具体要求的按各专项项目指南规定执行。
附件:12013年设施蔬菜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13年省级粮油作物高产创建项目申报指南
32013年省级现代农作物种业项目申报指南
42013年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5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申报指南
6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申报指南
72013年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82013年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92013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102013年畜牧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112013年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122013年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19日
附件1
2013年设施蔬菜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以蔬菜为主的设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特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扩面积、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的总体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为宗旨,强化标准化基地建设,扩大设施规模,优化棚型结构,拓展种植种类,加大技术培训,集成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普及率,做好质量监测,完善市场体系,促进以蔬菜为主、瓜果为辅的设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的需求。
二、实施范围
2013年“设施蔬菜工程”项目,在坚持以设施蔬菜为主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设施时令瓜果面积。项目建设范围在2012年省上确定的设施蔬菜项目县区的基础上,以30个设施农业大县为重点,个别县区可适当调整。
三、支持重点
2013年,按照“省级抓能力、市县扩规模”的思路,陕北、渭北重点发展日光温室,关中中南部及陕南重点发展大棚,推广大拱棚多膜覆盖技术。省级财政资金重点扶持以下方面:
(一)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五化要求,倡导新型棚体结构的示范园。全省计划建设以蔬菜为主的设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园30个,其中日光温室示范园10个,大棚示范园20个。
(二)设施育苗体系建设。新建设施蔬菜专业化育苗点175个,重点支持棚体及育苗配套设施建设。已建的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而没有专业化育苗设施的,可申报育苗点项目。
(三)食用菌示范县、乡(镇)建设。以陕南为主在全省支持建设3个食用菌示范县,重点支持菌种繁育中心和龙头企业产品加工储藏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10个示范乡镇,重点支持食用菌菌料生产加工线建设。
(四)技术培训。按照“技术部门抓培训、企业(合作社)建基地”的原则,在示范园建设设施栽培职业农民技术培训基地30个,实施设施栽培“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在原“设施蔬菜专家服务团”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瓜果类专家,开展多层次技术培训。全省计划年培训设施师资力量2000人次,职业农民5万人次以上。
(五)重大技术示范推广。围绕示范园建设,以提高产量和产品质量为重点,推广新型棚体结构、多膜覆盖技术、专业化育苗技术等,支持标准化高效栽培技术、秸秆生物反应堆、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四大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积极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试验示范与推广。
(六)模式创新。在全省选择5个在设施瓜果菜生产上有一定基础,与合作社、市场紧密结合的龙头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培育名优品牌,完善企业产品加工、冷链储运、交易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创建产加销一体化、产业化模式。
(七)冷链体系示范基地县建设。全省计划扶持建设10个设施农业冷链体系示范县,实施“三个一工程”,即每县区由龙头企业承担建设1座气调库,配套一条产品净化加工生产线和1辆冷藏运输专用车,提高冷藏加工能力,延长产品供应期,降低损耗。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示范园项目
1、申报设施标准化示范园项目的县区须是已有设施基地面积关中2万亩以上,陕南、陕北1万亩以上。
2、选址合理,交通方便,水电等基础条件较好。
3、建设主体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农业生产技术基础,组织带动能力强。
4、建设规模大且集中连片,每个日光温室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面积不小于500亩,每个大棚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面积不小于1000亩。
5、标准化示范园日光温室要求“厚墙体、全钢架、砖耳房”结构,全园棚型规格整齐一致,棚内跨度8-10米,顶部高度不低于3米,并配套自动卷帘机,棚内渠道为暗管;大拱棚要求全钢架结构,全园棚型规格整齐一致,棚体弓顶高不低于2.5米,跨度不小于8米。
6、示范园按照企业化运作模式经营管理,愿意承担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和技术培训等公益性业务,能够带动周边群众共同发展设施农业。
(二)育苗点项目
1、申报育苗点项目的县区须已有设施基地5000亩以上。
3、建设主体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育苗技术基础,每个育苗点建设面积不小于30亩。
4、育苗点建设应为全钢架、砖耳房的日光温室或双拱多膜覆盖结构,棚型整齐一致,棚内跨度8-10米,顶部高度不低于3米,并配套有自动卷帘机、棚内加温、穴盘和喷、滴灌等相应设施。
(三)食用菌示范县(乡镇)项目
1、申报食用菌示范县的,当年新增食用菌1000万袋以上,并须有县区政府关于扶持发展食用菌产业的意见等文件;申报食用菌示范乡(镇)的县区,新增食用菌500万袋以上。申报示范县项目的县区不得与申报示范乡(镇)项目的县区重复。
2、示范县的菌种繁育中心实施主体为农业科研机构,食用菌加工储藏项目须是龙头企业;示范乡镇的菌料加工生产线实施主体须是企业或专业合作社。
3、申报项目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须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基础,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带动能力。
(四)技术培训基地
1、项目县区设施规模须达到2万亩以上,实施主体为示范园承担单位或县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
2、建设标准为:培训教室150平方米以上,配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培训老师5名以上,配套有必要的投影仪、桌椅等基础设备。
3、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并能够完成适宜当地主要栽培作物的标准化操作技术规程等技术资料,年培训职业农民2000人次以上。
(五)模式创新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须是龙头企业,并与3个以上专业合作社建立合作关系。
2、已建成工厂化育苗中心、标准化示范园和产品加工交易场所其中两项,经济实力和服务意识强,经营状况良好。
3、经营管理规范,专业技术力量强,为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
(六)冷链体系示范基地县建设
1、申报县区2012年底设施面积须达到3万亩以上。
2、项目实施主体须是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经营状况良好,已有冷库、净化加工生产线其中之一,且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技术能力。
3、项目实施地点周围须有1000亩以上的设施基地和一定规模的产品销售场地,交通便利,水电等基础条件良好。
所有项目县区申报的省级财政支持重点项目均以县为单位统一编报项目实施方案,并须附申请承建单位的专项实施方案。榆林市可按照全省发展方向,结合当地发展实际,自行安排项目类别和数目,并按以上程序上报实施方案。
附
2013年设施蔬菜工程重点项目分配计划表
市区
示范园
育苗点
食用菌
技术培训基地
创新
模式
冷链体系示范基地县
日光
温室
大棚
示范县
示范乡(镇)
合计
10
20
175
3
30
5
延安
2
1
铜川
西安
宝鸡
咸阳
渭南
38
汉中
安康
商洛
杨凌
4
韩城
省农垦
附件2
2013年省级粮油作物高产创建项目申报指南
为促进高产创建活动开展,确保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实施思路和建设目标
(一)项目实施思路。以粮油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整镇连片推进现代粮食基地建设为引领,创新运行机制和项目管理,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技术、重点模式,以高产创建为平台,以粮食专业合作社为载体,集规模化经营、现代化农机装备、集成技术为一体,在全省不同生态类型区建设一批对全局具有带动作用的粮食现代农业示范区,集约项目,集中力量,集成技术,主攻单产,改善品质,提高效益,通过典型示范,促进平衡增产,全面提升粮油作物综合生产能力。
(二)建设目标。通过高产创建项目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关键技术到位,建立科技示范的样板;扶持粮食专业合作社、职业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生产模式,推动粮食生产方式转变,建立起适应新形势的粮食生产关系;突出粮食生产核心区和潜力区建设,进一步优化粮食种植结构,提高粮食单产水平。整镇连片推进现代粮食基地试点镇在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耕地质量的基础上,建成集标准化农田、机械化作业、集成化技术、规模化生产、职业化农民“五位一体”的现代粮食基地,形成模式,示范带动,构建粮食增产长效机制,实现全省粮食均衡增产。
二、实施区域和建设内容
(一)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项目。根据我省不同生态类型区特点,围绕我省粮油生产主导产业发展,逐渐加大对整镇连片推进现代粮食基地试点镇扶持力度,重点建设小麦玉米、水稻油菜、整县推进高产创建省级示范县。
1、小麦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县。在关中灌区选择29个县,每县建设1-4个小麦、1-4个玉米万亩高产示范片和百亩核心攻关田,提高示范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2、水稻油菜高产创建示范县。在汉中、安康选择9个县,每县建设1-2个水稻、1-2个油菜万亩高产示范片和百亩核心攻关田,提高示范县粮油综合生产能力。
3、整县推进高产创建示范县。在西安市选择1个县,建设15个小麦、10个玉米万亩高产示范片和百亩核心攻关田,开展整县制推进高产创建工作,提高示范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粮食生产潜力区建设项目。在陕北风沙滩区、沟壑造地区和渭北地区,围绕种植结构调整,重点建设玉米、小杂粮、大豆高产创建省级示范县。
1、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县。选择11个县,每县建设1-4个春玉米万亩高产示范片和百亩核心攻关田,提升示范县春玉米生产水平。
2、小杂粮高产创建示范县。选择6个县,每县建设1个小杂粮万亩高产示范片和百亩核心攻关田,提高示范县小杂粮生产水平。
3、大豆高产创建示范县。选择6个县,每县建设1个大豆万亩高产示范片和百亩核心攻关田,提高示范县大豆综合生产水平。
(三)粮食生产辐射区建设项目。在陕北、关中、陕南地区,围绕当地主导产业,重点建设小麦、马铃薯高产创建省级示范县。
1、小麦高产创建示范县。选择11个县,每县建设1-2个小麦万亩高产示范片和百亩核心攻关田,提高示范县小麦生产水平。
2、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县。选择22个县,每县建设1个马铃薯万亩高产示范片和1个百亩核心攻关田,带动陕北地区压杂扩薯,陕南地区压麦扩薯,提高示范县马铃薯生产水平。
3、花生高产创建示范县。在榆林选择1个县,建设1个花生万亩高产示范片和1个百亩核心攻关田,提高示范县花生生产水平。
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四)技术培训与服务项目。聘请20名专家组成省级专家顾问团,实行专家包县负责制,分作物、分区域开展技术骨干培训;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组织现场观摩会;分作物做好苗情动态监测并邀请国家级或省级专家测产验收;召开全省会议、检查、验收和总结等,为高产创建提供组织保障。本项目由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申报。
(五)高产栽培技术研究项目。针对不同作物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高产栽培技术栽培机理、措施研究,组装配套成小麦(水地、旱地)、玉米(春玉米、夏玉米)、马铃薯(水地、旱地、间套)、油菜、间套模式、籼稻改粳稻等高产栽培技术体系,开展新品种引进试验,农机农艺融合,为高产创建提供技术支撑。本项目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汉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汉中农科所、商洛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省种子管理站、省农机推广站申报。
(六)优质小麦订单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优质专用小麦专业合作社为平台,按照“龙头企业农业部门专业合作社”的订单生产组织模式,引导和组织农民调整品种种植结构,集中连片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基地,进一步深化高产创建内涵,促进粮食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本项目由宝鸡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咸阳市农技站申报。
三、资金使用方向
高产创建示范县建设资金重点用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关键技术补贴。高产创建示范县项目资金的80%用于项目区农户应用示范品种和关键技术补贴。
(二)技术服务。主要用于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印发技术资料、开展田间观摩、制作规范标牌等。
(三)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根据省上统一安排或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目的开展各类作物高产技术研究。
(四)培育现代种粮职业农民。在高产创建示范区要进一步推动粮食生产方式的转变,创新运行机制,加大对粮食专业合作社、职业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扶持力度,在关键技术补贴资金中拿出不低于项目资金的10%用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整镇连片推进现代粮食基地试点镇要加大土地流转力度,相对集中土地,在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予以扶持。
(五)基础仪器设备。购置新型农机具、电脑、水分测定仪、相机、打印机和投影仪等项目所需测试仪器设备。
四、申报条件及数量
(一)申报条件
1、所在县位于我省粮油主产区,生产基础条件好,作物种植集中连片,具有较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数量。小麦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县29个,水稻油菜高产创建示范县9个,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县11个,小麦高产创建示范县11个,马铃薯高产创建示范县22个,小杂粮高产创建示范县6个,大豆高产创建示范县6个,花生高产创建示范县1个,整县推进高产创建示范县1个。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即县(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分别报送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各市上报材料中需附市级农业局种植业科农情监测调度报送的评价意见。
2、各项目市、县(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农业市长、县(区)长为组长的高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3、各申报单位在实施方案中要说明基础土、肥、水、种等资源条件、产量状况,对提出的目标产量要有具体的技术措施和保障措施,并附实施区域示意图。
4、实施方案要明确项目实施的合作社载体,提出合作社服务高产创建的具体工作措施,对有条件的地区要明确发展合作社或种粮大户的扶持措施。
5、万亩高产示范片、百亩核心攻关田要相对集中连片;小麦-玉米、水稻-油菜高产示范片两料作物要落实在同一地块。
6、充分发挥高产创建示范片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1比5的面积要求,建立辐射项目区,项目区应建立相应示范点,项目区较普通大田产量亩增产15%以上。
2013年省级高产创建示范县建设项目名额分配表
类型
榆林
小麦玉米
6
8
29
水稻油菜
9
玉米
11
小麦
马铃薯
7
22
小杂粮
大豆
花生
整县推进
13
23
96
附件3
2013年省级现代农作物种业项目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以提高现代农作物种业综合实力为目标,以财政资金引领为手段,围绕贯彻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健全新品种试验示范体系,加快新优品种选育推广步伐,改善种子管理手段,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确保农作物种业更好服务于现代农业。
二、建设目标
通过现代农作物种业项目建设,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建设一批以玉米、小麦、油菜为主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网络全、管理好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机构完整、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
三、建设内容
(一)种业基础类项目。包括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农作物商业化育种项目、南繁基地建设项目、马铃薯新品种试验研究项目、种业基础研究配套项目、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项目、新品种示范展示项目、良种良法配套试验项目。
1、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围绕玉米、小麦、油菜等优势作物,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创新、评价、利用,逐步实现资源共享。
2、农作物商业化育种项目
围绕玉米、小麦、油菜、水稻、番茄等我省育种优势作物,主要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材料创制、组合选配、新品系鉴定及多点筛选等内容。商业化育种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育种项目两类,重点育种项目主要支持玉米、小麦和油菜三大作物,一般育种项目支持玉米、小麦、油菜、水稻、番茄五种作物。
3、南繁基地建设项目
在海南建设稳定的、现代化的南繁育种基地,基地建设规模200-300亩,建设工作实验室、库房、晒场、加工机械及农机具、田间基础设施等内容,提供南繁育种和种植鉴定.
4、马铃薯新品种试验研究项目
围绕马铃薯育种方法开展攻关研究,选育优质、高产、抗病性强、适宜加工的马铃薯新品种。
5、种业基础研究配套项目
主要对省内科研单位已争取到的中、省种业基础研究项目给予一定配套经费,支持我省种业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创新。
6、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项目
按照全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布局,由各级种子管理站实施,建设能够承担国家和省上主要农作物区域试验任务的试验站,主要完善试验站考种、挂藏、仓储、库房、晒场等基础设施,田间道路、排灌、网室等田间工程,配备耕、收、种机械,考种、试验数据处理等仪器设备。
7、新品种示范展示项目
以玉米、小麦、水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推广为主,结合高产粮油创建示范,在全省建立农作物新品种示范展示网络,通过新品种擂台赛方式,筛选主推品种,为科学制定布局意见提供依据。
8、良种良法配套试验项目
按照不同生态区域,在高产创建区安排良种良法配套试验,充分挖掘优良新品种的增产潜力。
(二)供种保障类项目。主要是种子加工能力建设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以基地为依托,以玉米、小麦、油菜种子生产为主,扶持企业引进、配套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提升种子生产加工能力。
(三)种业监管类项目。主要包括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种子市场监管建设项目、农作物种子抽样检测项目、项目中期评估培训与信息采集项目。
1、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支持种子管理站质量检测能力建设,主要完善实验室、贮藏室、发芽室等土建工程,种子质量种植鉴定的田间设施,购置净度、水分、发芽率和纯度检测仪器设备及数据处理设备。
2、种子市场监管建设项目
支持市场监管所需的市场执法、案件取证、信息处理等设备和执法车辆。
3、农作物种子抽样检测项目
支持各级种子管理站开展种子抽样检测工作,保证农业用种安全。
4、项目中期评估培训与信息采集项目
四、项目申报单位及条件
(一)种业基础类项目。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种业基础研究配套项目由种子科研教学单位申报;马铃薯新品种试验研究项目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组织申报;农作物商业化育种项目由在省内注册的种子企业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申报;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项目、新品种示范展示项目由各级种子管理站申报;良种良法配套试验项目由省农技推广站申报;南繁基地建设项目由省种子管理站申报。
1、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掌握申报作物一定数量的种质资源,具备实施种质资源保护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技术手段。
(2)能够开展种质资源考察收集、目录性状鉴定、编目、繁殖更新、入库(圃)保存、数据库建立与分发利用、种子生活力监测等工作,且有多年工作基础和条件的科研单位。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状况良好。
2、农作物商业化育种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注册种子企业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企业必须持有省级以上种子经营许可证,玉米和水稻育种项目须具备农业部新颁布的两杂种子经营许可证办证条件。
(2)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种作物育种项目,且该作物种子销售量近两年平均达到一定水平。
(3)具有商业化育种机构和实力。与省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的提供合作协议。
(4)企业与科研单位开展联合育种的必须有2名以上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育种人员,且每位专家只能与一个企业联合育种(附专家承诺书)。
(5)三年来通过国家或我省审定的品种数量多,或与之联合的专家近三年来有国家或我省审定的品种,且审定通过的品种与申报的育种作物一致(以审定证书或审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为准)。
(7)承担2012年此类项目的单位,须提供市级农业行政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
3、南繁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南繁基地建设项目由省种子管理站负责申报、组织和实施。
4、马铃薯新品种试验研究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较强自主研发能力并有育种工作基础。
(2)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研究任务和把握学科研究方向的学科带头人,有人员相对稳定的技术队伍,鼓励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担任课题负责人。
(3)具有开展育种工作所必需的育种资源材料、科研设施条件及育种工作经验。
5、种业基础研究配套项目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种子科研教学单位,具有稳定的科研队伍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3)给予配套的项目是我省争取到的种子基础性、公益性项目。
(4)申请本项目的负责人与被配套项目主持人一致。
6、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种子管理机构承担。
(2)近2年连续承担国家或省级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任务,且试验任务完成较好。
(3)符合全省区试站布局规划,试验地租赁使用年限15年以上,技术力量较强,试验用地不少于30亩。
(4)具备项目建设用地,并能提供建设用地证明或土地产权证书。
7、新品种示范展示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县级种子管理站。
(2)长期从事农作物新品种示范展示工作,具有较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3)承担粮食高产创建任务的县区和2012年示范展示项目考核较好的县区予以优先扶持。
(4)提供具体的新品种示范展示方案,包括示范作物、品种名称、示范地点和面积、技术和管理措施等。
由省农技推广站申报,在高产创建区组织实施。
(二)供种保障类项目。种子加工能力建设项目由在省内注册的种子企业申报。
1、玉米、水稻种子加工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省级以上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同时具备农业部新颁布的两杂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证条件。
(2)必须是上年度省级诚信企业,被认定为农业部A级以上企业的予以优先扶持。
(3)在省内有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制种面积大,生产种子多;企业该作物种子销售量上年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4)近三年来有通过审定品种或有省内独家经营权的品种,且为我省主推品种。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总资产、净资产近两年平均达到领先水平。有能力配套加工车间,能保证项目投资用于加工设备的购置。
(6)具备项目建设用地或房屋,并能提供建设用地证明、土地产权或房屋产权证书。
(7)有市、县财政配套资金的企业予以优先扶持。
2、小麦、油菜种子加工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持有效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省级以上种子经营许可证。
(3)在省内有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制种面积大,生产种子量多;企业该作物种子销售量上年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三)种业监管能力建设类项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种子市场监管建设项目由各级种子管理站申报;农作物种子抽样监测项目、项目中期评估培训与信息采集项目由省种子管理站申报。
1、种子质量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种子管理站。
(3)具有5名以上符合《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种子检验员,其中至少3名室内检验员、1名扦样员和2名田间检验员。
(4)通过省种子检测机构考核的单位优先申报。
2、种子市场监管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2)在全省种子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3)种子管理站具有3名以上持证执法人员。
(4)是全省粮食主产市县的予以优先扶持。
3、农作物种子抽样监测项目
(2)具备农作物种子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纯度检测所需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且机构通过认定。
(3)粮食主产市县优先扶持。
项目中期评估培训与信息采集项目由省种子管理站负责申报和实施。
五、申报要求
(一)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分配指标组织申报,超额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认真审查项目单位申报条件,确保报送的项目单位在资质、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符合项目申报要求,推荐的项目及申报单位在全省或本区域现代种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三)考虑到种质资源保护、商业化育种研究和新品种示范展示工作的连续性,2012年承担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商业化育种项目和新品种示范展示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2013年可继续申报,各市要依据2012年度项目考核结果,对项目执行较好的单位申报的项目要予以优先推荐申报;其他类别项目上年度已安排的,2013年不得再次申报。
(四)企业申报种业项目,必须通过企业注册所在地农业、财政部门进行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现代农作物种业项目指标分配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数量
项目布局
种业基础类项目
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玉米种质资源库由户县农业局申报
农作物商业化育种项目
12
重点育种项目3个,一般育种项目9个。
南繁基地建设项目
由省种子管理站申报。
马铃薯新品种试验研究项目
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申报。
种业基础研究配套项目
种子科研教学育种单位申报。
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建设项目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各报1个。
新品种示范展示项目
50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各报6个、榆林、汉中、延安各报5个、安康、商洛各报4个,铜川报2个,杨凌报1个
良种良法配套试验项目
省农技推广站申报
供种保障类项目
种子加工能力建设项目
玉米种子生产加工中心2个,小麦种子生产加工中心3个,油菜种子加工中心1。
种业监管类项目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宝鸡、商洛各报2个,西安、咸阳、渭南、铜川、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和省级各报1个。
种子市场监管建设项目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韩城各报1个。
农作物种子抽样检测项目
省种子管理站申报并组织实施。
项目中期评估培训与信息采集项目
省种子管理站申报。
附件4
2013年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
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013年,省上决定围绕全省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在小麦、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种植大县,实施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开展全生育期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筛选、防控工作机制及防控关键技术物化补贴路径探索等,示范带动提高全省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水平。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项目指南。
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建立“行政发动,部门指导”的防控工作机制,推行“科学系统,简便易行”的防控技术体系,探索“统防引领,群防群治”的防控组织形式及关键技术物化补贴路径,形成一套适合我省大面积推广应用的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全生育期综合防治技术,建立科学有序的防治工作机制和关键技术物化补贴模式,有效控制病虫为害,确保全省粮食生产安全。
二、实施内容
开展小麦、马铃薯全生育期病虫害防控配套技术的试验筛选和示范、防控工作机制的探索、关键技术物化补贴路径的探索,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检验检测能力及标准化实验室建设等四个方面。
(一)全生育期配套技术筛选。在高产创建示范区,建立粮食作物重大病虫综合防治示范区,在做好病虫监测预报的基础上,选择主要作物,以主要病虫防控为目标,在关键防治时期开展病虫害防控配套技术试验示范,形成一套可在全省推广的粮食作物全生育期病虫害防控技术体系,丰富、提升防控技术模式。
(二)建立有效的防控工作机制。在病虫防控关键时期,以行政部门、乡镇政府为主导,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开展病虫防控;以农业植保部门作为技术支撑,开展病虫害监测预报,综合防控技术宣传与培训,建立重大病虫防控工作机制,推动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探索病虫防控关键技术补贴路径。探索补贴对象以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为主,补贴环节以全生育期关键防治时期和防治对象为主的补贴路径,完善政策补贴操作程序,规范政策补贴实施行为。
(四)提高重大病虫害检验检测能力。用于建设标准化实验室,建立病虫草鼠害鉴定、检验等基本条件。
三、实施区域及项目资金用途
项目实施区域为全省小麦、马铃薯等粮食主产区,并承担省上高产创建活动的县。
(一)全生育期综合防控技术示范补助。由农业植保部门负责在建立的小麦(马铃薯)全生育期病虫草害综合防控示范区内,设立核心示范区、辐射带动示范区、农民自防区和对照区,进行本地区小麦(马铃薯)主要病虫发生种类、发病因素、发生面积、主要防治技术、防治面积、防治现状、产量、生产成本等调查,比较、评价核心示范区综合防治效果、挽回损失和实际损失,形成一套本地主要病虫害发生规律、防治技术规程等,并在试验示范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为集成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依据。
(二)防控工作机制探索补助。探索以乡镇政府作为组织发动农民的主体,以农业技术部门作为防控技术支撑主体的防控工作机制,在重大病虫发生防治关键时期,宣传、发动、指导农民,及时有效开展防治。
(三)关键技术补贴补助。以重大病虫综合防控示范区为主,探索关键技术政策补贴路径,推广“统防引领,群防群治”的防控组织形式,由项目县农业植保部门,组织认定具有实施能力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对示范区实行专业化统防统治,根据各服务组织完成的任务,在核实面积和效果的基础上,依据农业植保部门与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签订的承包合同,按每亩补贴标准支付资金或兑现物化补助。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县必须是我省粮食(小麦、马铃薯)主产区并承担省上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县。
(三)具有良好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基础,优先支持承担过省级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任务、有1-3个符合“五有”标准并获得过中、省表彰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的县。
(一)各申报单位要提供项目区的常年耕地面积、作物品种布局、病虫害发生概况、防治措施等基本情况,并提供当地高产创建示范区示意图,附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区域示意图。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申报条件提供细致的资料、照片、复印件等作为附件。
(三)各市申报的项目须附市级农业部门种植业科(处)提供申报单位农情信息涉及的病虫情评价意见。
(四)申报按照优中选优的办法实施,原则上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申报作物为小麦,各不得超过3个;榆林、商洛市申报作物为马铃薯,各不得超过2个。
(五)项目申报书抄送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xzbfzk2007@163.com。
附件5
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实施思路与目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是农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推行“商洛模式”,创建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与标准化示范县,开展有机农业示范市和示范县建设,提升省、市、县质检机构检测能力,推动全省的监测计划落实和监管工作开展,推动“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开启追溯试点,使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
二、项目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一)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标准化整建制推进示范县。在2012年安排的30个县区中按照未位淘汰的原则,选择当地政府重视、监管体系健全、工作基础好、产业优势明显的15个县(区)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标准化整建制推进示范县创建。资金主要用于:健全县、乡两级监管机构、队伍和运行机制,促进村(基地)监管员工作开展;全面完成标准化示范乡(镇)监管站建设任务,检测室面积不少于20M2,配备有抽样巡查车;规范提高标准化示范基地3个,建立统一的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使用制度并实施;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开展质量安全监测,质量安全追溯等。
(二)开展有机农业示范。扶持延安市有机农业示范市建设,扶持洛川、旬邑、白水县开展有机苹果示范;扶持周至、眉县开展有机猕猴桃示范;扶持太白、杨凌示范区开展有机蔬菜示范;扶持洋县、宝鸡西山开展有机农业综合示范县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建立有机农业生产标准体系,开展有机农业生产示范,规范有机肥和投入品使用,促进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创建。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质检机构能力提升。组织经过省级以上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中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提升省、市、县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能力,完善检测设施,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开展人员培训和监测工作。全年仪器检测样品6000个,其中,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样品2300个,肉、蛋、奶等畜产品样品2000个,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1700个。组织厅属有关单位开展种植业产品、畜产品风险因素分析。具体监测数量和风险分析品种按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的监测计划执行。资金主要用于检测试剂购置和人员及抽样费用补助,通过认证的市质检中心畜产品和水产检测扩项,通过验收的县(区)进行岗位练兵和开展检测工作,部分市级质检中心标准化速测室建设补助。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市农业部门及其承担任务的有关机构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督查,实施市场准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查处,宣传培训,农业标准化推进,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和标志推广,按照省级监测方案对辖区内主要农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制定本地区监测方案并进行监测等补助。
(五)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督管理。扶持无公害、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认证“三品一标”350个,进行认证产品监管,对承办工作机构和申请认证的单位给予补助,继续开展整县环评,对环境检测和开展认证工作给予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三品一标”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标识推广,证后监管,申请认证单位检测补助,检查员、内检员培训补助,整县环评和到期复评补助,开展认证补助等。省、市级工作机构按省厅下达任务数量申报认证、人员培训和复查换证补助。
(六)农产品追溯试点。按照农业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部署,开发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软件,在10个县(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软件开发,试点县建立追溯平台、产地编码,企业(合作社)追溯设施给予补助。追溯试点县(区)的补助资金,县级建设与实施企业(合作社)各50%。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标准化整建制推进示范县创建的县(区),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商洛模式”的要求;应为蔬菜、果业或畜牧大县,且“三品一标”认证规模大,标准化工作基础好;县政府成立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政府出台整建制推进文件,明确机构、人员、经费与运行机制,且人员配备到位,工作制度健全,标准化示范乡镇工作基础好,地方财政保障运行经费。原则上每个地市可申1个,2012年已安排的示范县(区)优先考虑。申报的项目应由当地县政府出具书面文件或经当地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
(四)申报质检体系能力提升项目的单位,为各级农业(畜牧、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检测中心(站)。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应为监管示范县(区)或者有机农业示范县(区),其中实施追溯试点的企业,必须为我省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省级百强社,具备开展产品追溯的硬件条件、人员和资金保障。
附件6
2013年农村沼气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总体思路
坚持“服务中心,服务产业,创新机制,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通过开展万吨有机肥生产、农村能源培训、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建设、试点农村沼气清洁工程,稳步推进全省农村沼气建设,探索示范推广综合利用新模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使沼气建设服务于畜牧生产方式的转变,服务于村域经济种养平衡的发展,服务于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
二、支持重点
(一)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建设。根据畜禽养殖发展现状,支持建设养殖小区沼气工程,有效处理养殖场的粪污污染。按照我省地方标准《农村中小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农村中小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规范》和《农村中小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管理规范》建设,包括前(预)处理系统、发酵池、后处理系统(贮粪池)和综合利用系统,配套沼液冲圈和太阳能增温设施,实现养殖场(户)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治理双重目标。
(二)万吨有机肥生产。加快有机肥产业化步伐,解决面源污染问题,提升养殖业效益,为发展有机农业提供有机肥。结合大中型沼气工程,在农业产业优势突出区域,重点支持工艺方案成熟合理、产品剂型及组合适宜,技术先进,操作方便,生产成本低、效益高的大型企业开展有机肥加工生产,推进有机肥商品化生产、品牌化销售、产业化发展,推进畜禽粪便和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按有机肥加工的“星光模式”、“荣惠模式”、“靖边模式”、“景盛模式”进行生产。
(三)农村沼气清洁一体化工程。以居住相对集中的村(自然村或行政村)为单元,开展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垃圾的处理转化,试点农村沼气清洁工程。选择村域经济发展好,种养平衡的村子,由合作社为业主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运行管理,实行1座大型沼气工程重等有机肥生产线有机肥配送模式。整个村子的生产、生活垃圾,全部进入沼气工程发酵,生产沼气、沼液、沼渣,加工成为有机肥,通过配送体系进入田间地头或者进入市场销售。沼气工程产生的沼气用于整个村子的集中供气,解决农村灶口问题,也可以实行集中供热水,免费让农户洗澡,解决农村洗澡难问题。
(五)沼气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开展农村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的研发示范与推广。主要为农作物秸秆沼气示范、小型沼气集中供气示范、沼肥综合利用效能研究示范、户用沼气新工艺研发、沼气替代原料生产示范、农村节能减排生产示范等方面。
(六)技术培训。开展农村能源技术培训,提高沼气管理干部、沼气技工业务素质和已建农户的管理水平,解决管理技术人员知识老化、技工操作技能低、建池农户使用不合理等问题。发挥省农业干部学校、省农村沼气学校的优势,按照“纵横联动、教训结合、论坛讲评、技能比武、交流协作、三位一体”的方式,分站长(主任)、业务骨干、乡镇干部三个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活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实施区域
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建设、农村能源技术培训全省范围实施;万吨有机肥生产、沼肥配送模式推广、沼气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农村沼气清洁一体化工程试点项目在在农业产业优势突出,沼气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好的区域实施。
四、资金使用方向
(一)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建设主要用于沼气灶具、管路、脱硫设备配置,钢筋、水泥建材购置,技工工资支付等。
(二)万吨有机肥生产主要用于加工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的购置、产品登记等。
(三)农村沼气清洁一体化工程试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大型沼气工程、小型有机肥生产线、沼液贮存罐及运输车补助。
(四)沼肥配送模式推广主要用于大型沼肥运输车辆和沼液贮液罐的购置等。
(五)沼气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沼气生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方法的研究,试验,示范与推广等。
(六)技术培训主要用于教材资料编印、师资聘请、学员食宿等。
五、申报条件及数量
(一)养殖小区沼气工程主要面向全省申报,以前项目实施好、群众建设积极性高、有建设需求的县(区)优先安排。每市限报5处。
(二)万吨有机肥生产在全省农业优势产区、水果主产区、畜牧产业发达区推广。每市限申报5个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牛存栏800头以上,猪出栏万头以上,鸡存栏30万羽以上的养殖场,同等条件下有沼气工程的养殖场优先安排;
2、对有机肥加工有积极性的养殖场或者与养殖场有合作关系的社会投资方;
3、畜牧、果业、蔬菜基地县优先安排;
4、有足够的有机肥加工场地;
5、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有机肥产品销售渠道。
(二)沼肥配送模式推广选择有优势产业、种养基本平衡、大型沼气工程运行良好的地区推广。各设区市每市申报1个项目。项目申报单位为市级能源管理部门,并由其组织实施。
(三)农村沼气清洁一体化工程试点,以村为单元,由县农业局组织申报并实施。每市限报1项。
(四)沼气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由市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申报并组织实施。每市限报1项。
(五)农村能源技术培训项目,由省、市农村能源办(站),陕西省农村沼气技术学校、陕西省农业干部学校组织申报。
六、有关要求
请各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申报材料。
(一)养殖小区沼气工程由各市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编制项目申报书,建设地点要明确分解到县(区)具体实施地点。
(二)万吨有机肥生产项目由申报业主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并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申报程序:业主提出申请,由各县区农村能源部门实地勘查核实,县区农业局审核后会同县财政局推荐上报市农业局和财政局;经市级农村能源部门技术把关复核,市农业局审查后会同市财政局推荐上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该项目必须经过市县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和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4章齐全,并会同同级财政局才可上报(具体见附件)。
(三)农村沼气清洁一体化工程试点,以行政村为工作范围,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实施主体,由县区农业局来组织申报。
(四)沼肥配送模式项目和沼气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由市级农村能源站(办)申报,并组织实施。
(六)各申报单位必须填报附件十二实施方案样本格式中的项目资金计划表,否则无法录入项目库。
万吨有机肥生产项目申报表
项目申请单位
项目实施地点
法人代表
投资金额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保障措施
县级主管部门意见
县农村能源主管部门
(盖章)
年月日
县农业局
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市农村能源主管部门
市农业局
附件7
2013年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2013年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以大力实施“科技兴农”发展战略,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现代农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努力提升科技对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保障能力、对农民增收的支撑能力、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引领能力。特制订以下指南:
一、总体思路
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农业厅党组确定的工作重点,兼顾区域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推广实用型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新模式,全面提升我省农业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扶持重点
(一)农业科技
重大农业科技研发示范
1、主要农作物及蔬菜新品种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示范;
2、畜禽新品种及标准化健康养殖与疾病防控技术研发示范;
3、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加工、保鲜、储藏新技术研发示范;
4、农业先进实用农业机械化装备和技术研发示范;
5、农业重大关键实用技术前期应用基础研究示范。
6、循环农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
关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推广
1、主要农作物的先进核心实用技术集成示范推广;
2、非主要农作物品质提升技术集成示范推广;
3、农机农艺相结合关键技术集成示范推广;
4、农业防灾减灾稳产核心技术集成示范推广;
5、农村能源开发、农业品质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集成示范推广;
6、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信息新技术集成示范推广;
实用农业新技术推广转化
1、主要农作物优质、高产、高效耕作技术推广与转化;
2、畜禽良种标准化养殖技术推广与转化;
3、蔬菜等园艺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转化;
4、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技术推广与转化;
5、果业提质增效综合技术推广与转化;
6、农业重大防灾减灾技术推广与转化;
7、农业标准化、信息化技术推广与转化;
8、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与转化;
9、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推广与转化。
(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支持小麦、马铃薯、生猪、奶山羊、玉米、蔬菜、小杂粮、樱桃、猕猴桃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三)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素质提升。
对全省市、县、乡3级农技人员和农业局长(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和系统教育,以提升其素质。主要开展现代农业推广方法、现代农业理论、现代农业发展模式、重大农业技术、防灾减灾技术、农产品安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培训。
(四)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建设。
对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和承担农技推广培训的机构,进行培训方面的设备补助,以提高其培训能力和效果。
1、重大农业科技研发示范主要面向市级农业科研机构和研发能力强的农技推广机构,实行联合研发;农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和实用农业新技术推广转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省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2、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是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实施范围为全省范围。
3、农村沼气行业规范化建设实施主体是省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实施范围为全省范围。
4、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素质提升项目实施主体为省农干校、市县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培训机构。以市、县、乡3级农技推广人员为对象,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培训和学历教育支持。学历教育工作由有关大学学院承担。
5、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主要是省级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和承担农技员及农民培训任务的农技推广机构,进行培训条件的改善和补助。实施工作的范围为全省农业系统。
1、农业科技项目资金主要围绕“稳粮、优果、兴牧、扩菜”的发展战略,以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为主,以农业新技术的研发示范推广为核心,针对产业核心关键实用问题开展农业技术的研发、集成、推广、示范转化普及等。
2、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体系工作运转。具体为收集国内外重大农业产业技术信息,产业调研,技术的组装集成,关键技术的破题和农技人员的培训等。
3、农村沼气行业规范化建设主要用于农村能源系统的调研、培训、宣传等方面。
4、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提升资金主要用于市县乡3级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的培训补贴。重点支持农技师资、明星农技员、农技员、非农专业农技人员和特岗农技人员等5个层次的培训教育补助。农技员学历教育对象为省、市、县、乡4级农技人员,选拔优秀的农技员进行专升本函授全额补贴和农技推广硕士部分补贴。
6、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2012年部分省级现代农业实训基地和承担培训、实训任务的农技推广机构的培训设备设施补助。
1、重大农业科技研发示范主要支持市级农科所和大专院校,必须进行联合攻关,协作单位不得少于4家,跨地区、跨部门申报优先安排,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限报1项。
2、关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推广项目,凡具备农业高新技术研发、示范、推广与转化的农业(农机、畜牧)科研、大专院校及推广部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厅属各有关单位均可申报。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限报7项,韩城市和其他单位限报1项。
3、实用农业新技术推广转化项目,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均可申报。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限报7项,韩城市和其他单位限报1项。
4、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限报1项。
5、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素质提升项目,由省农干校、有关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及韩城市农业局组织实施并组织申报,根据培训任务制定《2013年农技员培训实施方案》。农技员学历教育提升由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负责推荐,省厅联合培训学校进行组织考试选拔。
6、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项目,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限报7个,韩城市限报1个,申报对象为省级现代农业实训基地和承担2012年农技员和农民培训任务的农技推广机构、农广校。
不受理重复立项项目,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项目。
附件8
2013年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主线,围绕粮、果、畜、菜、手工艺、农产品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学习培训,加强宣传推介,强化示范引导,促使项目涉及县(区)农民收入显著增加,全省一村一品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较2012年增长12%以上,实现全省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快速发展。
二、资金扶持重点与使用方向
(一)一县一业和四区一带建设
围绕11个一县一业建设县(区)和18个四区一带建设县(区)主导产业发展,在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上给予扶持,提升发展水平,形成优势板块,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资金使用方向为优良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和产品推介。
(二)国家级示范村镇、省级一乡一业示范乡(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
支持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省级一乡一业示范乡(镇)发展主导产业。资金使用方向为良种引进、品牌培育和标准化建设等。
支持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主导产业提升,促使规模质量上台阶。资金使用方向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认定认证等环节。
(三)休闲农业建设
1.休闲农业示范县(区)建设。支持已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县(区)建设。资金使用方向为休闲农业宣传推介。
2.休闲农业示范园建设。引导特色优势农业园区完善生产体验、休闲度假、农特产品销售、农业科普教育等功能,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资金使用方向为休闲农业产品开发、宣传推介。
3.休闲农庄建设。引导休闲农庄实施标准化管理和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围绕特色农业产业和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农村风情风貌开发休闲农业产品,使周边农民能够广泛参与和直接受益。资金使用方向为编制或完善休闲农庄发展规划、培育和提升主导产业。
4.休闲农家建设。引导省级休闲农家明星村培育和提升特色农业产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资金使用方向为特色农业产业培育和提升、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5.休闲农业节庆活动。支持产业基础条件较好的市、县举办集农产品展示展销、休闲体验、招商洽谈、科普教育、文化传播等功能于一体的休闲农业节庆活动,扩大休闲农业社会影响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资金使用方向为休闲农业节庆活动宣传推介。
6.休闲农业创意产品研发推广。支持休闲农业创意单位进行创意产品研发推广,提升休闲农业文化软实力和可持续发展力。资金使用方向为休闲农业创意产品研发推广。
(一)一县一业建设县(区)
洛川、旬邑、白水、印台、镇坪、洛南、泾阳、太白、石泉、武功、清涧。
(二)四区一带建设县(区)
1.猕猴桃优势产业区:周至、眉县。
2.设施瓜菜优势产业区:蒲城、大荔、临渭、阎良、高陵。
3.魔芋优势产业区:岚皋、勉县。
4.茶叶优势产业区:西乡、紫阳、平利、商南。
5.花椒优势产业带:韩城、合阳、澄城、富平、凤县。
(三)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省级一乡一业示范乡(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
(四)休闲农业建设
四、申报条件和数量
1.申报条件。必须是一县一业或四区一带建设县(区);已编制2013年主导产业提升实施方案;2012年主导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增长12以上;县(区)已设立一村一品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申报数量。一县一业和四区一带建设县(区)各申报1个。
1.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必须是国家级示范村镇、省级一乡一业示范乡(镇)或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已编制主导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2013年主导产业提升实施方案;2012年主导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增长15%以上。
2.申报数量。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各申报23个省级示范乡镇,其他市各申报12个省级示范乡镇;每个涉农县(区)各申报1个国家级示范村或省级示范村。省财政已扶持的示范村不再申报。
1.休闲农业示范县(区)建设
由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命名的休闲农业示范县(区)申报。
2.休闲农业示范园建设
(1)申报条件。主导产业优势明显,来自主导产业的收入占园区总收入30%以上;关中、陕北地区园区面积不小于500亩,陕南地区园区面积不小于100亩;已制定园区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已具备基本的生产体验、休闲度假、农特产品销售、农业科普教育等功能。省农业厅命名的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示范创建点优先申报。
(2)申报数量。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各申报2个,其他市(区)各申报1个。
3.休闲农庄建设
(1)申报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已编制休闲农庄发展规划;工作人员中农民身份比例不低于50%。省农业厅命名的休闲农业示范点、示范创建点及有发展前景的农庄。
(2)申报数量。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各申报4个,汉中市申报3个,其他市(区)各申报2个。
4.休闲农家建设
由省农业厅命名的休闲农家明星村申报。
5.休闲农业节庆活动
(1)申报条件。农业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已举办过两届以上(含两届)休闲农业节庆活动;与省农业厅联办的节庆活动。
(2)申报数量。每市(区)可申报1个。
6.休闲农业创意产品研发推广
由作品已在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推介活动中获奖的单位申报。
一县一业项目中涉及的泾阳县由县蔬菜产业服务中心申报,旬邑县由县果业服务中心申报,石泉县由县蚕桑局申报;四区一带项目中茶叶优势产业区涉及的商南县由县茶叶局申报,花椒优势产业带涉及的凤县由县花椒果业局申报。其他县(区)由县农业(农牧、农林)局申报。申报材料按照厅发指南统一格式,一式4份,并报送电子版。
附件9
2013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
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精神,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抓手,以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为突破口,以提升龙头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为重点,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注重成效,促进龙头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水平、上台阶。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促进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强化龙头企业融资功能,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注入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农户的能力;发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作用,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经营管理团队,为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三、项目内容
结合我省龙头企业发展资金短缺、融资难以及经营水平低下等突出问题,2013年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同时,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培训补助等。
(一)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
重点对年度监测合格的我省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进行贷款贴息,贴息方向为2011年度龙头企业技术改造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该项目各市申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辖区内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总数的50,对已获得其它财政贴息资金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二)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培训补助
各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要求,以农业产业化管理服务队伍和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在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监测、税收、金融、上市、人才、农产品初加工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培训活动。培训可采取集中授课、学习研讨、观摩考察等方式进行。项目着重对培训设备购置、资料汇编、专家授课等进行补贴。该项目由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申报1个。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由申报企业经县农业、财政部门向所在地设区市农业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陕西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1);贷款银行出具的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的企业项目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及利息缴付凭证;企业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与2011年度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监测时提供的审计报告相一致。
2、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培训补助项目由各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认真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要明确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内容等,注重项目效益分析,制定项目保障措施,落实自筹工作经费,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3、请各市将企业贴息项目申报材料、龙头企业贷款情况汇总表(附件2)、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培训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培训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随同正式申报文件,分别报送省农业厅农业产业化处、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和省财政厅农业处。
4、各申报贴息项目的企业必须填报附件十二实施方案样本格式中的项目资金计划表,否则无法录入项目库。
附:1.2013年度陕西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报告
2.龙头企业贷款情况汇总表
3.2013年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培训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1
2013年陕西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报告
(样本)
项目名称:
申请企业名称:
市级申报部门:
申报日期:
表一:贷款贴息项目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承担单位)
单位主要
负责人
职务
手机
联系人
贷款贴息项目总投资规模(万元)
项目可行性分析
项目建设
内容及资金
使用方向
项目效益分析
表二:
编号
贷款用途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万元)
年利率
%
贷款期限
(贷款起年月日)
(贷款至年月日)
利息额
1、本表贷款期限:填写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发生的贷款。
2、申报贴息企业汇总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发生的贷款总额,单位为万元。
3、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报告由申报企业提供。
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情况汇总表
市(区)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贷款总额
其中
2011年销售收入
2011年利税总额
流动资金贷款额
技改资金贷款额
注:此表由各市汇总后,附在农财两家上报的正式文件后,按照上报是限要求分别报送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产业化处和省财政厅农业处,同时以Excel格式将此表发送至:cyhzyyy@163.com。
2013年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培训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市级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项目任务
申请资金
其中:
培训费
委托业务费
专用材料费
专用设备购置
万元
注:
1项目单位:填写市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或委托部门全称名称;
2项目任务:填写申请资金的各项支出内容及具体金额;
3此表由各市填报后,附在农财两家上报的正式文件后,按照上报是限要求分别报送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产业化处和省财政厅农业处,同时以Excel格式将此表发送至:cyhzyyy@163.com。
附件10
2013年畜牧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认真贯彻中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按照“两个千方百计”和“两个努力确保”的总体要求,以畜牧业先进生产模式推广和现代畜牧产业示范区建设为引领,以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保障主要畜产品有效供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加快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进程,实现畜牧业规模迅速扩张,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二、资金扶持重点
突出生猪、奶牛两大产业发展,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重点扶持咸阳500万头PIC生猪基地、畜禽良种引进、奶牛标准化示范县建设、特色产业科学养殖模式推广、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三、项目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咸阳500万头PIC生猪基地建设:由咸阳市农业局组织编制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二)原种猪补贴:建立原种猪补贴制度,对省农业厅认定的原种场的良种更新、生产性能测定、品种选育提高进行补贴,共补贴5000头。由省农业厅确定的省级原种猪场申报。
(三)种公猪站建设:在每市建设一个县级种公猪站,种公猪站建设应具备以下条件:年出栏20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大县;县、乡畜牧技术服务体系健全;种公猪站建设主体、资金、土地、技术力量落实到位;选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四)生猪良种补贴:在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以外,在15个生猪养殖大县开展生猪人工授精补贴25万头,每头母猪年补贴4份精液,每份补贴10元。由各市组织生猪产业发展基础好、且有部省已投资建设并投入使用的种公猪站的县区进行申报。
(五)生猪生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由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六)奶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市县建设:重点支持奶牛规模养殖现场、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和青贮饲料推广。由铜川市农业局、合阳县、陇县畜牧(农业)局组织编制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七)省奶牛中心二期扩建项目:由省奶牛中心编制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八)良种引进工程:引进原种猪1000头、高产奶牛和良种肉牛9000头。由省级原种猪场和奶牛、肉牛主产区大型规模养殖场实施,所在市畜牧(农业)局申报。
(九)科学养殖模式推广:扶持蒲城、蓝田等县推广石羊肉鸡养殖模式,发展年出栏10万只的肉鸡养殖户60户,由渭南市畜牧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丹凤县农业局组织编制丹英肉鸡标准化养殖模式推广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由安塞县畜牧局组织编制治沟造地种草养羊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由安康市农业局组织编制阳晨联盟模式推广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1、生猪: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育肥猪年出栏5000头以上(含5000头,下同)。
2、奶牛:存栏奶牛300头以上。配套挤奶站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运送生鲜乳车辆有《生鲜乳准运证明》。
3、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
4、肉鸡: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
5、肉牛:年出栏量在300头以上。
6、羊子:年出栏肉羊300只的育肥场或存栏能繁母羊达100只以上的养殖场。
(十一)优质饲草产业化生产:在关中奶牛重点县,种植青贮专用玉米,全面实施带棒青贮,发展专业化商品饲草生产,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各申报2个示范县。在陕北耕地较多的地方推广农区种草模式,生产优质苜蓿干草,延安、榆林各申报1个示范县。
(十二)地方畜禽良种开发:扶持地方畜禽良种繁育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促进地方畜禽资源开发利用。
1、奶山羊产业开发:在关中建设3个奶山羊养殖示范县,重点支持奶山羊良种繁育体系、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和机械化挤奶站建设。由富平、三原、阎良农业(畜牧)局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
2、绒山羊产业开发:在陕北建设5个绒山羊养殖示范县,重点支持绒山羊良种繁育体系、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由榆阳、横山、靖边、志丹、吴起县畜牧局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
3、秦川牛产业开发:推广秦宝肉牛养殖模式,促进秦川牛产业发展。由陕西秦宝牧业有限公司所在市级畜牧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
4、略阳乌鸡产业开发:扶持略阳县乌鸡良种繁育和规模养殖发展。由略阳县农业局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
(十三)特色产业发展:本项目所指特色产业发展是指以我省地方畜禽品种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养殖。申报项目要适合当地养殖条件,符合环保、生态要求,对促进农民增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铜川市申报数量控制在3个以内,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各申报1个,其余各设区市申报数量控制在5个以内。
(十四)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省级和奶牛主产市生鲜乳检测机构建设,由省畜牧兽医局编制实施方案。
(十五)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项目资金,继续按照我省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再进行项目申报。
(十七)动物防疫:按照国家和我省动物疫病防控计划,动物防疫资金主要用于强制免疫疫苗配套、耳标采供、疫情监测、应急处置及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助、免疫反应死亡补助,不再进行项目申报。
附件11
2013年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申报指南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07〕23号)文件精神,开展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以农业信息化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指南。
在省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及全省4个市、12个县建设推广“白河模式”,完善省级农业专家服务平台功能,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为项目市、县(区)购置计算机等网络、视频设备;指导项目市、县(区)开展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应用,开展农村信息员培训工作。建立起工作机制健全、技术手段先进、服务功能完善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使现有的农业专家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充分共享,形成专家知识更新和技术应用推广倍增、专家服务能力倍增、群众收益和受益面倍增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提升农业信息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农业生产模式升级,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增效,形成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陕西模式”。
二、项目资金安排重点
2013年项目资金安排重点是推广以“白河农业信息综合服务模式”为代表的省、市、县级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重点选择农村商品经济发达、信息需求旺盛,对利用信息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认识明确,并有一定基础的市、县进行建设。
三、项目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2013年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内容:
(一)省级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1、“陕西农业网”网络运行维护费。
2、农业专家服务平台运维。
(二)4个市级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1、建设市级农业专家资源数据库。以信息化手段整合农业专家资源,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语音热线等途径为农民服务,提升服务效率。
2、网站升级改版。
3、农业信息骨干培训。
(三)12个县级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1、设备购置和网站建设。包括计算机、交换机、打印机及视频数码设备的购置和网站升级改版。
2、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应用。
3、农业信息员培训。根据各地农村信息员工作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高农村信息员业务水平。
(一)领导重视。项目所在主管部门重视农业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能够从机构、资金、政策等方面对当地农业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提供大力支持。
(二)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农业信息服务机制比较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市、县(区)农业宣传信息部门工作积极性高,信息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三)农业产业区域布局明显。主导优势产业、地方特色产品有一定规模且发展较快,项目建设能与当地农村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能够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全省拟确定17个项目建设单位,包括1个省级单位、4个市级单位、12个县(区)级单位。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级农业宣传信息部门根据本指南,结合自身情况,组织编制项目申报书,自愿申报。
(二)省级农业宣传信息部门申报该项目,须经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市级农业宣传信息部门申报该项目,须经市级农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县(区)级农业宣传信息部门申报该项目,须经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三)项目申报材料须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项目的理由及打算;申请资金的数量及使用安排等。
(四)各申报项目的单位必须填报附件十二实施方案样本格式中的项目资金计划表,否则无法录入项目库。
陕西省2013年农业信息网络体系
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申报单位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实施单位
职务职称
市、县(区)农业发展概况
实
施
单
位
概
况
机构人员情况
基础设施
近三年来农业宣传信息工作开展情况
申请经费
可行性分析
建
设
内
容
资
金
用
途
计
划
组
织
措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注:市级申报单位不填。
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省农业宣传信息中心意见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附件12
2013年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负责人:
联系人:
填制日期:
陕西省农业厅制
一、发展现状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三、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四、建设地点与规模(按专项指南要求附平面图)
六、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七、项目绩效目标
八、保障措施
2013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项目类别: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申报单位地址
建设内容及省级资金用途(重点说明省级补助金额、扶持环节及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