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农民培训550人。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400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50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00人。对培训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并经认定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认定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率达到60%以上。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电商人才(以下简称“电商人才”)培训2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对培训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
(三)奖补标准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奖补资金实行直补培训机构的办法,具体奖补标准是: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按人均3000元、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均按人均1000元,电商人才培训按人均2000元。奖补资金的具体拨付、使用和管理要求,按照省财政厅、省农委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实施范围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在全县各乡镇实施,重点培训范围是美丽乡村中心村、贫困村的新型职业农民。各乡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分解情况见附件1。
二、重点工作
(一)确定培训对象
1、职业农民。职业农民培训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生产经营型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涉及茶叶、猕猴桃、中药材、高山米、蔬菜、笋用林、畜牧等七个产业;专业技能型主要培训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的工人和雇员;专业服务型主要培训统防统治植保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对象遴选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有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生产经营型培训对象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为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生产规模(见附件3)。培训对象遴选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由县农发委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县农发委确定的程序择优确定。2014、2015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
2、电商人才培训。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中,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已开展或有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愿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电脑和智能手机应用基础。培训对象遴选由县农发委按照职业农民遴选程序择优确定。电商人才与职业农民培训对象不得重复。
(二)确定培训机构
根据《市2016年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择优确定县农广校作为全县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见附件2),同时将职业学校作为职业农民培训理论教学基地,共同组织培训。县农广校负责学员整个培训期间教学实践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台账,职业学校负责制定学员理论教学期间管理办法,全程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三)明确培训内容
按照农业部推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要求,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和课程,培训内容要符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广泛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需求,鼓励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点单式”培训。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部分。
1、职业农民培训。公共基础课重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素养、涉农政策法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生态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营销、“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经营与管理等内容。专业技能课重点培训农业绿色增产增效攻关模式、良种良法配套、农信农机农艺融合、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等技术技能。
2、电商人才培训。公共基础课参照职业农民培训内容安排。专业课重点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知识、网络店铺建设、产品包装、客户服务、网络店铺营销等内容。
(四)创新培训方式
(五)做好考试考核和认定发证工作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农发委审定。对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按照省农委皖农科[2015]125号文件要求,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对培训合格的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电商人才进行统计造册。
三、进度安排
按照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按照以下步骤有序推进实施。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下旬-12月底)。抓好验收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任务后,要及时向县农发委提出验收申请,县农发委会同县财政局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待整改后再验收,直至合格;抓好认定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开展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并为新型职业农民建立档案,落实跟踪联系服务和扶持政策;抓好总结工作。县农发委在项目验收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农业、财政、人社、教育、职业学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领导组(见附件4),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发委,统筹协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落实解决培训工作遇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齐抓共管、注重实效”的方针,以普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宣传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提高企业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向管理的认识为重点,不断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行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对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及安全培训,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切实加强企业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有效管控。
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组长:周xx
副组长:陈xx
成员:汤xx、胡xx
五、工作安排
(一)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禁毒意识。积极配合xx市禁毒委关于禁毒宣传工作方面的主要安排,在市禁毒委的统一安排下,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全民禁毒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责任领导,精心组织禁毒宣传月活动,详细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根据农业部办公厅《2013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2013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推进农药管理法制化进程,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2013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和山东省2013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农药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农药检定所所长会议和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大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推进农药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全省农药监管体系,以进一步完善“两项制度”、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整治、加大抽检力度、开展农药质量提升行动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以“依法治理,科技促进,提升质量,确保安全”为总体目标,开展“全面提升农药质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的“双提双保”行动,使全省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具体目标是:
(一)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年底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85%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年底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达到87%以上。
(二)假证、冒证、伪造农药登记证现象控制在5%以下。
(三)完善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确保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整治,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检打联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确保假冒伪劣及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五)抽检农药产品1370个以上,检测准确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农药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条例》出台后,将《条例》实施前一个月定为《条例》宣传月,各地要采取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电视讲座、印发解答画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安排《条例》培训,由省负责市一级师资力量、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办理登记人员的培训,市一级负责对基层农药执法和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县负责经营人员培训,做到一般同志了解条例、负责同志熟悉条例、具体工作人员精通条例。同时启动《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两项制度”全覆盖。2012年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已覆盖所有农业县(市、区),部分蔬菜主产区已经全面禁止销售使用所有高毒农药。但部分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宣传发动不充分、申报登记不积极、登记程序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以致造成登记备案不彻底、把关不严格,使登记备案工作流于形式。2013年要着力抓好“两项制度”的规范落实,重点规范登记程序,提高经销企业和产品备案率,实行登记备案时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的承诺,在经营门市张贴登记备案表,及时公开登记信息。
(三)深化禁限用农药监管工作。2012年通过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禁限用农药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蔬菜、水果中禁限用农药检出率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2013年要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和销售的农药行为、瓜菜果茶生产过程中限用农药使用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限用农药检出率进一步降低。
(四)开展农药专项抽查行动。省农药检定所要结合农时季节,在农药使用旺季,对小麦、玉米、果树、蔬菜用药、大棚用烟剂、种衣剂、卫生杀虫剂等组织开展专项抽查行动,抽样数量不低于1370个。对抽查不合格的样品,将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五)强化大案要案查处力度。通过采取市场抽检、群众举报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农药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特别是对生产销售国家禁用农药;有效成分为零;擅自添加高毒农药或其他未登记隐性成分;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擅自修改农药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对典型的农药大案要案要在新闻媒体曝光,有力地震慑违法分子。要强化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坚决杜绝应付、推脱、瞒报和“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的行为。对大案要案查处有力的单位省厅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六)对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根据农药监督抽查结果,对农药生产企业实行“绿牌、黄牌、红牌”分类管理。对没有发现问题、群众口碑较好的纳入“绿牌”管理,进行重点帮扶;对标签、质量违规企业纳入“黄牌”管理,全省市场抽检时必须抽其产品;对产品质量抽检多次不合格,添加高毒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有效成分为零的纳入“红牌”管理,对有严重问题的产品在全省禁止其经营登记备案,并建议农业部按法律程序吊销其农药登记证。纳入“黄牌”、“红牌”管理的企业在整改结束前对涉及的产品暂不办理续展登记,并实行重点监管。
(七)做好农药“四培育”先进评选活动。继续开展“四培育”活动,树立我省生产、经营和监管领域的标兵。继续组织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赴省内外学习考察,扶持优秀农药企业和产品做大做强。
(九)做好各种农药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小宗特色作物用药联合登记试验财政补助;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推广补贴项目,完善示范推广补贴模式;继续组织蔬菜用药登记联合试验;做好农药残留监测、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及农残标准制定项目的实施。
(十二)妥善处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高度重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切实加强预警分级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事故处理工作。对发生人员安全事故的,要积极协助当地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按规定如实上报信息;对发生使用农药后作物出现药害症状的,首先报告当地政府进行处理;对于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当地政府处理较为困难的,应急预案2级以上的,要及时以政府名义上报省厅,由省农药药害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调查鉴定,要做好协调工作,根据鉴定及检测结果,由当地政府与企业协商提出处理建议。
做好《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组建应急队伍,强化人员培训,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维护、样品检测、信息、配合协调等工作,尽最大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十三)认真开展信息统计和农药价格调查工作。省农药检定所要把所有农药监管机构人员、农药经营单位、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农药生产企业登记人员、农药登记、续展、药效试验等信息在山东农药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为企业和监管单位服务。
各地要认真完成农药价格和供应情况调查任务。要按照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要求,每年3~12月要逐月开展例行调查工作,并分别在3、5、7、9月份进行4次全国性的重点调查。
以农业部项目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和“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构建覆盖全省的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增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实现农药市场案件查处、管理信息“一地、区域联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切实加强农药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分级负责,把农药监管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市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保障监管经费。各市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禁用高毒农药销毁、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市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农药市场监管开展情况的检查,分析当地农药施用风险点,采取措施,做好正面宣传,排除隐患,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阶段性总结,发现新问题要及时应对处理,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省药检所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迟缓、监管不力的,特别是发生高风险农药和作物农药残留严重情况的,将约谈有关责任人,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底农产品质量考评的扣分依据。
(五)按时上报信息。各市从2013年5月份开始,每月月底前,通过“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并以纸质文件,向省农药检定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依据。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同时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3)。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3~4月,组织召开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和工作年会,部署2013年全省农药监管工作,表彰“四培育”活动先进单位,通报违规生产企业。
(二)4月,制定全省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做到全省全覆盖。
(三)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抽查活动。4月,组织小麦用药抽查;5月,对部分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6月,组织蔬菜、果树用药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抽查;7月,组织卫生杀虫剂抽查;8月,组织玉米用药专项抽查和种衣剂抽查;12月,组织大棚等保护地用烟剂抽查。
(四)6~10月,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治理活动,对涉嫌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
(六)7~10月,对近几年市场抽检中涉嫌生产假劣农药的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抽查。
(七)7~10月,开展农药经营情况调查,摸清全省农药经营单位底数,包括数量、人员素质、资质等,为制定《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做好准备。
(八)7~11月,继续在全省开展“四培育”活动,加强对农药交易会的监管工作。对各市(县、区)大案要案进行宣传,典型案件给予奖励。
工业设计对企业日常经营起到了多方面的作用,“企业竞争的本质是人才竞争”,鉴于这一先进的经营理念,中国企业必须重视工业设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借助人才力量来增强本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实力。“竞赛型”人才是综合型人才的一种,也是新工业领域急需培养的人力资源。竞赛型人才要求具备竞赛、实践、科研、分析等多方面的能力,企业与高校应建立校企合作模式,共同制定新的人才培养计划。新时期高校人才培养应注重以下几点要求:
1.理论要求。理论知识是一切工业设计的基本要求,也是决定竞赛型设计人才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要素。我国工业设计涉及了多个领域的理论知识,而工业设计的本质是利用先进理论完成产品的设计与研发。其重点理论包括工学、美学、经济学等,弄清每一个理论分支才能更好地设计产品。竞赛型人才应当积累丰富的理论知识,灵活运用各项理论基础辅助产品设计与研究,从产业角度去挖掘产品内在的市场价值。因此,人力资源部在实际教育过程中需增加人才的理论知识储备量,可通过理论教学、知识讲座、学术交流等方式,使设计人员接触到国内外先进的工业理论,服务于未来的产品研发与设计操作。
2.技能要求。学习理论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技能水平提升,使设计人员在方案编制中便捷地使用各项知识。竞赛型人才与科研型人才相比,更加注重设计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面对某个产品有足够的研究、控制、分析等能力,提出创新型的产品设计方案。由此可见,高校教育应为设计人员提供足够的教育培训平台,使其在实践活动中锻炼个人的设计才能。如成立教育实训基地,配备某些必要的材料、工艺、参数等内容,带领专业生在实训基地完成新方案的编制与设计,提高竞赛型人员的设计技能。从整个国际经济发展趋势分析,以加工、采掘、原材料等工业为主导的行业前景广阔,这对设计人才的技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设计人才教育培养的重点内容
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经营者必须从工业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立足于本行业未来的经济战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型人才培养模式。笔者认为,我国工业设计人才培养需参照实际经营管理的要求,联系日常经营体制以建立竞赛型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所涉及重点应包括产品设计、形象设计、环境设计、管理设计等内容。
1.产品设计。设计是一款新产品研发的主要步骤,也是带动企业产品技术革新的重要措施,其能够从多个角度开辟出全新的产品加工与生产方案。结合材料、技术、结构、工艺、形态、色彩等因素,从社会的、经济的、技术的角度进行创意设计。这样不仅满足了企业日常作业的工艺要求,也能将产品定位与客户使用需求相互融合起来,保证了产品营销活动的有序进行。
3.环境设计。新型工业概念提出之后,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与竞争对手也不一样,特别是国外资本主义冲击国内市场,给经营者造成了巨大的营运压力,培养工业设计人才必须注重环境设计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增强本土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环境设计着重解决城市中人与建筑物之间的界面的一切问题,从而也参与解决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培养工业设计人才要考虑经济环境的变革趋势,以本行业的经营条件为准,研发出更多符合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努力提高设计人员的环境竞争意识,使其在赛事竞争中改变传统的设计风格,通过“求新、求异”来提升产品价值。
4.管理设计。当人才力量完全融入企业经营体系中,需要考虑的便是管理设计的技能培训,通过完善现有的管理方案来实现经营水平的提升。工业设计人才培养中添加管理内容,符合了经营者对内部人才组织的宏观调控,保障了产品设计与研发方案的科学性。企业要依循设计的原则和策略在企业开发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各部门进行指导,以实现设计目标,使产品增值。如:考虑到竞赛型设计人员未来可能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培训阶段便可注重一些管理方案设计课程的培训,为管理层调整做好人力储备工作。
三、结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推动种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重点
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和“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以打击套牌侵权、制假售假、未审先推、经营档案、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为监管重点,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以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监管为主,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销售等为辅;强化事中事后监督,逐步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种子法》和《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宣传、培训力度,使我县农资经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强化种子源头管理,加大市场整治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种子违法案件,阻止违法种子脱离监管销售,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二、执法监管工作内容
(一)组织开展《种子法》和《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宣传培训活动
(二)做好全县种子扦样工作
在春耕前,对主要农作物种子按70%的比例进行扦样,对扦取的样品的水分、净度、发芽率、纯度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种子依法处理,对套牌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三)开展对农资经营户资质、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监督工作
在春播前,对农资经营业户的备案和销售种子的质量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未审先推和未备案就销售的行为,对种子的标签、种子经营档案和是否存在套牌侵权、假冒伪劣和非法转基因种子进行检查查处,对近两年来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四)强化邻县交界敏感地带的监管和入户倒查工作
(五)严厉查处种子违法案件
对执法中发现的、社会举报投诉的违法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惩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维护法律威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打破“零案件”现象。
(六)开展非法转基因种子专项整治
一是对扦样种子进行转基因试纸检测,二是入户倒查期间对农户的种子进行试纸检测,发现问题要严查非法生产经营主体。
(一)2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种子监管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将方案形成红头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3—5月开展宣传培训和种子备案、扦样检测、入户倒查以及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
(三)6—7月开展种子苗期田间转基因检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种子监管工作关系到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农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责任,履责担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种子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
规范种子监督检查方式,严厉查处种子案件,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三)加强执法监督抽查
对农资经营业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和专项检查、例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