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一、强化农药行政审批职责履行
二、强化农药市场监督管理
三、强化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监督检查
农药登记试验结果事关农药登记的公正性与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已公开通报了4家农药登记试验违规单位,暂停试验单位资质,并提出整改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属地试验单位监督检查,针对关键岗位人员频繁变动、质量管理体系不规范、试验数据不真实等问题,开展“四不两直”飞行检查,每年检查比例不少于30%,并及时向农业农村部报送监督检查结果。农业农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农药登记试验单位飞行检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试验单位、属地监管不作为或存在“地方保护”的,将依法处理、公开通报。
四、强化农药行业指导与服务
五、强化农药安全风险防范
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是国家质量工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农药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到位。为便于工作安排布置和信息交流,请于10月8日前填写省级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分工表并盖章(见附件),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司);12月20日前报送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附件: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分工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3年9月21日
附件:
主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运行维护单位: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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