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浙江省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协同、创新、高效的农村电商发展生态,推动浙江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规划引导,提高数字治理能力,鼓励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激发农村电商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坚持区域平衡与错位发展有机结合。立足优势产业和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在全省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加快农村电商服务精细化、专业化、集约化转型,打造上下游协同、区域特色鲜明的农村电商产业生态。
坚持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有机结合。健全省市县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体系,推动农村电商与数字乡村建设、智慧物流体系建设等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展新技术应用场景,鼓励新业态新模式有序发展,增强农村“造血”能力。
坚持示范引领与经验推广有机结合。巩固农村电商示范建设成效,建立农村电商先进经验复制推广机制,引领带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加强城乡共建、市场互通、资源共享,打造电商促进乡村振兴“浙江样板”。
(三)工作目标
省,打造农村电商“全国新高地”。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成果不断巩固,电商专业村镇“串点成线、连线成面”,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县域流通体系建设成效持续显现,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和人才队伍日渐壮大,农村电商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应用场景蓬勃发展。在全省培育一批农村电商“领跑县”、县域数字流通龙头企业、县域直播电商基地和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度增速高于同期全省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及增速。
二、构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四)培育县域直播电商基地
(五)丰富农村数字消费场景
(六)拓展农村数字便民服务
加快农村生活数字化便民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商业网点打造智慧商超等。建设线上线下融合、城乡协调发展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优化提升便民综合服务能力,推进“一站式、多功能、智能化、可持续”的乡村数智生活馆建设,集成村寄递物流等功能。鼓励电商平台、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县城发展即时零售,支持本地零售商家进行数字化改造,精准匹配周边订单需求,激活本地消费市场。鼓励餐饮、住宿等生活类服务企业开展连锁经营,推动县域生活服务业专业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
三、健全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七)完善农村电商物流基础
(八)优化农村电商智慧物流方式
(九)提升农村电商物流综合服务
实施快递业“两进一出”(进村、进厂、出海)工程,通过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邮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快递进村上岛。鼓励发展县级物流共同配送中心、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村级物流服务点,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并鼓励利用村邮站、商店超市、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点、村内公共设施、闲置房屋等建设“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农村综合寄递服务站。支持在山区海岛县建设流动“供富大篷车”服务平台。推动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创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四、强化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培育
(十)强化农村电商发展主体培育
整合各类资源,支持发展一批区域性农产品销售平台,打造一批涉农网店。鼓励传统商贸龙头企业利用数字化技术和自身采购渠道优势,加快云化改造和新零售转型升级。壮
(十一)加强农村电商新型人才建设
(十二)引导资源下沉赋能农村电商发展
鼓励各地围绕自身产业发展需求,引进一批平台类、服务类和活动策划类电商企业和团队,完善农村电商发展各要素支撑。加大对全国范围内知名电商企业以及项目的招引力度,引进一批电商行业龙头型、旗舰型企业。组织“直播+传统商贸”线上线下渠道对接,推动农村传统商贸企业利用
品牌渠道和线下门店优势,发展“线上引流+线下消费”模式。实施“电商+产业带”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产业带对接服务活动,进一步集聚优质资源,提升浙货开拓市场的渠道和能力。
五、完善农村电商产业发展生态
(十三)延长农村电商产业链条
(十四)抓好农村电商特色品牌建设
围绕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统筹推进品牌培育、数字营销、标准化建设、培训孵化等服务,增强高质量服务供给,打响公共服务品牌。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农产品电商公共品牌,加强“浙农码”与区域公用品牌融合,提升名优产品可电商化、产业化水平。联合电商平台开展资源对接,挖掘各地优质资源源头供给,选优品牌浙货。鼓励企业加强自主研发、产品创新、优化包装设计,打造农村电商品牌营销方案,提高产品美誉度和市场知名度。
(十五)完善农村电商发展生态
六、打造农村电商品牌活动
(十六)开展农村电商赛事和促销活动
(十七)巩固农村电商示范成果
七、强化与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等政策成效有效衔接
(十八)建立健全管用治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农村电商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根据项目资产特点,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建立健全管用治结合的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妥善整合、处置和盘活固定资产。强化项目运营管理,确定运营主体、运营方案、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
(十九)推动示范项目常态化市场化发展
八、工作保障机制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高效协同,建立农村电商发展重大政策、重大议题会商和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推动重大事项解决。指导各地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抓好政策协调、组织动员、指导培训、督促落实等工作。共同推进“评价、推进、反馈”三大工作机制贯穿意见实施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