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产业振兴视域下“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新时代意蕴与价值智库河南

[摘要]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中央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五项总要求”中,产业振兴处于最关键的地位,其能否如期实现将决定着乡村全面振兴特质基础与经济实力的扎实程度。

引言

2019年9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信阳光山县考察油茶园产业脱贫效果时强调,要把农民组织起来,面向市场,推广“公司+农户”模式,建立利益联动机制,让公司和农户彼此受益;要坚持走绿色发展的路子,推广新技术,发展深加工,把油茶业做优做大,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生态良好;鼓励当地政府和广大村民朝着市场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认准了的路子,就要大胆去做”。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的指示让政界和理论界倍受鼓舞,“公司+农户”再一次以中国最高层的最强音发出号召,预示着要彻底终结这样一个曾经被理论界辨析多年尚无定论的观点——到底需要不需要工商资本下乡?习近平总书记的回答铿锵有力、一锤定音:新时代需要企业投入到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战场当中。也即,习近平总书记在寄希望于大别山革命老区“两个更好”目标时,不仅仅是布置了重大时代课题,还给了我们开出了“灵丹妙药”般的路线指引和策略方向。

在这样一个重大利好背景下,有必要对“公司+农户”再到“公司+基地+农户”,最后到“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历史演绎、嬗变进程进行梳理、总结与分析,进而对“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新时代意蕴和价值提供一个理论上的解释框架。以期积极回应总书记对“企业+合作社+农户”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到底如何有效地嫁接工商资本、农业产业化、农户利益的理论关切,并对各地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过程中所遇到“到底哪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更好”的迷失与困惑,给以启示——提供“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学理上的分析与阐释。

一、“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历史演绎与嬗变进程

(一)“公司+农户”作为一种改革思路,是经济转型的选择

关于“公司+农户”概念最早起源问题的讨论已很充分,大家普遍认为“公司+农户”模式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种思路。[]这一石破天惊的农业改革与转型思路的提法,最初是由刘允洲等(1988)在“组织创新与经济发展研讨会”上提出的。当时的问题是:“大包干”激活了农村劳动生产力,但“小农”个体经营又与大市场构成矛盾。如何组织农业生产和发展农村经济,是当时面临的主要困惑,是继续由政府来直接组织农村生产经营,还是大力发育企业、培植农户,使之成为新的农村经济组织,这是两种不同的改革思路。因此,学者马恩成(1998)认为,“公司+农户”模式是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双重经营的发展,目的在于解决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矛盾。从历史背景角度看,改变以统购统销为基础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计划体制,大力培育农工商一体化组织,将农户更多地导向企业化发展轨道,是一种大胆的改革思路。国家应当逐步退出直接与农户签定合同的计划行列,让企业直接参与农业生产的组织,进而实现企业与农户的一体化经营。实践证明,这一改革思路的选择是具有前瞻性的。

(二)“公司+基地+农户”作为一种增收手段,是促进农户脱贫的经济创举

(三)“企业+合作社+农户”作为一种经营模式,是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机制

二、乡村产业视域下“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新时代意蕴与价值

(一)振兴产业: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建设特色乡村

(二)优化组织:培育农业产业化组织,建设实力乡村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扩大农业产业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以产业振兴助力实力型乡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企业集团、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社会服务团体,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和社会服务组织的横向联合扩大经营规模,发挥规糢优势,从而提高规模收益。这是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根据产业经济学、资源战略管理理论的理论知识进行分析,决定这个衔接链条密实性、可靠性和可行性的基本要求是:解决好乡村产业发展所依托的载体——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更进一步,这个组织还不能是松散型的、简约式联盟或一般性组合,甚至于连“公司+基地+农户”模式都难以奏效,必须依靠农户自己的意愿成立属于农户共有、共享、共管的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这个经济组织被寄托的最基本市场化功能是:产业方向选择能力、整合资源产生协同效应的能力和新业态新产业的市场开拓与维护的能力,所以,须诉诸于市场化的主体——企业(龙头企业或农业产业化集团)——赋予农民合作社市场化的功能与作用,这样通过“企业+”方式优化后的农民合作社,就成了农业产业化名副其实的经济组织平台、载体和抓手。

(三)改善民生:提高经济绩效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富裕乡村

三、结论与讨论

从总体上看,无论是“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还是“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都是为了解决资本、产业、土地要素与劳动力要素的对接与整合方式的。它们的运作路径与预期目的基本上是一致的:培育地方龙头企业,以企业形式带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鼓励走“企业+农户”或“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模式,确保农户利益稳定,实现地理标志产业扶贫的可持续发展,扩大地理标志对缩小县域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相比而论,“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解决了资源紧缺问题、解决了资本嫁接的后顾之忧、解决了现代企业管理对接外部市场竞争问题、解决了人才特别是“合作社企业家”奇缺的困境、解决了产业发展的关键是创新品牌的难题,更适合当前形势下的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特别是有利于快速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壮大这一关键性环节。实际上,实务界的经验已经纷纷呈现,如今广大农村出现了一大批诸如“公司+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它们把公司、农户、合作社联结为一个个利益共同体,在共同体中弘扬了集体主义精神、合作精神、共赢精神,正是在这种新的生产方式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新农村和谐文化获得了强大的发展动力。

说到底,“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就是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有效组织形式,是为破解“三农”重点难题——“农业生产什么,农产品销往哪里”——提供可靠途径和有效组织载体。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搭建起合作社与乡村产业振兴的“桥梁”和“纽带”。凭借企业和平台公司对资金、人才、信息、品牌和营销网络等控制力,负责做好产业发展中的资金筹措、技术指导、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等,领头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全产业链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政府要因势利导,激励发展以龙头企业与农户共同发股份制合作,组建合作社,并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这一组织化经营程度高的产业发展新模式承载各方的发展目标和利益,提升农户主动参与经济活动的热情、使命感、获得感和成就感,从而实现自主发展脱贫。

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一直在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民的富裕需要坚持在家庭经营、分散小农的基础上,以乡村支柱产业发展作牵引,带动广大农户参与到新模式、新组织、新产业供应链、新经济体中来,一起合作共享,体现组织的力量,发挥集体经济的特殊作用,主动应对外部市场,争取将更多的农产品附加值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经济效益留在农村。这一过程单靠个体农户肯定是实现不了的,仅凭农民自发自愿结成的利益组织--农民合作社为载体来完成也是有难度的——缺失企业家、企业家精神和企业管理这些市场化核心元素——内生于企业的本质属性与基本功能。因此,“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承担这个使命、责任与任务已责无旁贷。

THE END
1.“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农户”模式3大案例2.2.2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合作模式 集团与当地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合作,合作社负责组织农户参与养殖项目,并协调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家庭农场按照企业的标准建设猪舍,租赁或购买种猪进行养殖。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签订养殖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农户的利益。在饲料供应方面,企业以优惠价格向农户提供优质饲料,并提供饲料配方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1123/12/32730899_1140193840.shtml
2.赤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面推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发展模式,新增农业龙头企业6家,累计培育省级以上示范社17家,75%以上农业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营。成功承办生态家禽产业发展现场推进会,搭建直播带货、城市配送等新兴“线上业态”,领导干部直播带货近10次,设置消费扶贫专柜11个,新增农村电商站点11个,实现网络零售额2.78亿元,产销对接http://www.gzchishui.gov.cn/zwgk/zfxxgkml/ghjh/fzgh/202104/t20210412_67772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