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2年,资本市场“严监管”态势持续。从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违法违规案件来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重点关照”。
《证券日报》记者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截至3月14日,今年证监会已立案调查17起违法违规案件,其中,有11起缘于上市公司或重要股东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占比达65%;其余案件则与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有关。此外,今年证监会开出的“一号罚单”也剑指金正大信披违法所引发的财务造假问题。
业界认为,近年来,监管层全面贯彻“零容忍”理念,加大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改善市场生态。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成监管重点
2021年是新证券法全面实施后的首个完整年度,监管部门执法重点已从证券交易环节拓展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环节。
从去年证监系统行政处罚情况来看,信息披露类案件数量也高居首位,尤其是财务造假等行为,成为监管重点打击对象。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体体现在财务造假、隐蔽关联关系、违规担保和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但也呈现出一些新迹象,主要表现为违法手段不断变化升级。”北京锦略律师事务所主任余伟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据证监会统计数据,通过伪造合同、虚开发票等惯用手法进行有组织、系统性造假的案件约占60%。近年来,利用新业态、新模式掩盖造假的案件逐渐增加,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等新业态逐渐成为造假新“马甲”。
市场各方需履职尽责进一步形成合力
针对信披违法现象,监管部门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也应健全信披制度,加强法治供给,为市场稳定有序运行提供司法保障。
今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了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等虚假陈述行为的界定,为信披类案件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也有利于追究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1月28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则强化了责任追究,有利于依法从严打击信息披露造假行为,牢牢守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底线。
信息披露是注册制改革的核心,尤其是在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各方主体更应归位尽职,强化责任担当,防范信披违法行为。
“全面注册制对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中介机构的归位尽责对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教授麻国安博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方面,中介机构应勤勉尽责,始终保持独立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全过程审查与判断,监督前移,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另一方面,中介机构应与时俱进,增强合规意识,提高执业质量,加强内部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