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文化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中图分类号:D422
文献标志码:A
基金项目:2016年国家级、四川省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权力的文化网络视阈下羌族乡村治理研究"(201610638043);2016年国家级、四川省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转型期我国农民政治信任与权益维护方式研究”(201610638038)。
作者简介:张露露(1986-),女,河南南阳人,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基层民主与基层治理。
1:凝聚着村落的向心力。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和社会意识形态。从当前J村村民的状态来看,样本数据显示无(主要是汉族)的占513%,羌族信仰占349%,藏传佛教占72%,伊斯兰教占66%。羌族信奉原始信仰,他们崇敬的神灵大体上可分为4大类30多种,包括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灵物崇拜和图腾崇拜,并以羌族释比、祭天神、神羊(牛)祭山、神牛(羊)还愿、羊图腾、白石崇拜等为具体表现形式。其中,以白石崇拜为表征的多神信仰是羌族原始宗教的显著特征。它源自史诗《羌戈大战》,在迁徙途中羌人的始祖天神以白石化作大雪山,从而摆脱了“魔兵”的追击,使羌人转危为安。到达岷江上游后,又因梦中启示用白石击败了“戈基人”,羌人始得重建家园并兴旺发达,由此这种天神和白石崇拜成为羌人的精神信仰。藏族主要是嫁入本村的藏族媳妇,信仰藏传佛教,定期到邻近的寺庙里拜佛诵经。回族t信奉伊斯兰教,过“开斋节”、做“礼拜”,并举行“生宵节”和“圣纪节”等活动。
村民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成为植根在他们灵魂深处的精神内核。在这种信念体系的支配下,村民形成了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伦理观,并深刻影响着他们具体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不仅是村民安抚痛苦并调节心理的医治良方,也是产生群体认同的重要驱动力量。它增强了村民之间的信任感和互,减少了矛盾和摩擦,有利于提高村落凝聚力并维护乡村治理的稳定局面。
【论文摘要】国内外实践表明,发展乡村旅游对乡村社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而日益受到政府的重视,在我国更被视为拉动乡村经济、带动乡村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只有加强规划和治理,加大投入、培训和宣传力度,在改善硬件设施的基础上提高服务质量,建立起营销网络,才能促进乡村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我国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宏观治理力度不够
2、无序盲目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加剧,本土文化遭到破坏
3、基础设施建造不完善
4、对乡村旅游的认识有限,观念落伍,服务水平低
1、充分发挥政府对实现和谐旅游的支持和指导作用,实现政府主导、健全相应治理体制
实施规范化治理政府的作用应建立在积极审慎地把握当前农业旅游发展形势的基础之上,应当处理好“宽”与“严”的关系问题,即政府的作用应当有合理边界,在农业旅游发展的不同阶段,政府应当发挥不同的作用。在农业旅游发展的初期阶段,政府政策的鼓励和扶持是必要而有效的。由于目前看来,我国农业旅游的发展仍旧停留在初期萌芽阶段,政府在农业旅游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主要应体现在观念先导、宏观指导、政策引导、完善和改革旅游治理体制、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等方面。
政府应承担牵头开发农业旅游线路的职责,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造投入,以消除农业旅游发展的最大障碍。要加快农业旅游基础设施建造,需要政府解放思想、大胆开辟、优化投资环境、拓宽基础设施的投资渠道,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进行:一是政府可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造投入,在涉及农业旅游发展的公路、铁路、民航等方面,通过加大投入或整体、局部使用权招标等方式,推进基础设施的建造,改善农业旅游的硬件环境,提升景区景点的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在引资方式上力求多样化,通过组织和参加投资会、洽谈会、招商引资会,宣传当地的农业旅游资源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吸引资金,加大对开发农业旅游的投入,形成全方位发展农业旅游业的新格局。
3、结合生态旅游,保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李向前、曾莺:绿色经济——21世纪经济发展新模式[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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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凌雁、李国振、胡巍: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J].旅游开发与市场,2009(2).
[4]郭焕成、李少芬:新世纪中国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M].广东省肇庆市天一园生态工程有限公司,2009.
[论文摘要]当前,在金融危机下,乡村旅游已成为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要害角色。乡村旅游能否长远地抓住当前的发展契机,本项目组认为乡村旅游应该由传统的观光游览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详细说来,应处理好乡村旅游本身几个相互矛盾、相互关联的问题:一、乡土性与现代性;二、物质性与精神性;三、功利性与非功利性。
最近,国家旅游局对外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1月份我国入境旅游人数为1033.19万人次,同比下降4.42%;过夜旅游人数392.44万人次,同比下降10.82%;入境旅游外汇收入为27.69亿美元,同比下降18.99%。作为弹性消费品,旅游行业与经济周期的关系比较密切,在经济增长较快的时期,旅游消费较为旺盛。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全球旅游市场正进入寒冬时期。但是,整个旅游市场并非铁板一块,根据《经济日报》2009年2月1日的报道,乡村旅游正成为居民欢度春节的重要选择。许多乡村旅游点、温泉度假地、滑雪度假村等预订爆满。乡村旅游已成为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要害角色。
尽管乡村旅游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但返观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对乡村旅游能否抓住机遇,我们尚无法作出肯定的答复。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目前乡村旅游点大多处于初级阶段。在金融危机下如何发展我国乡村旅游?本文认为,乡村旅游地大多环绕城市、与中央城市交通联系便捷,具有观光、度假、娱乐、康体、运动、教导等不同功能,是非凡适合“短期休闲度假模式”的游憩空间。在金融危机下,政府方面应加强规划,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入,经营者方面应不断创新乡村旅游经营模式,提高服务质量,这是目前发展我国乡村旅游的根本途径。详细说来,应处理好以下几个相互矛盾、相互关联的问题:
一、乡土性与现代性
毫无疑问,乡土性是乡村旅游的根本属性。,保持乡土性应防止标准化、商业化和城市化等现代性对乡土性的侵蚀。但是我们也注重到,过度强调乡土性、强调乡村生活的原汁原味并不符合游客的审美心理。虽然城市居民是为了体验乡村的乡土味而来,但是作为本身已经高度现代化的人,对乡村生活本身必不可免的落伍方面无法容忍。城市居民心中的乡村是诗意的乡村,与我国现阶段真实的乡村距离遥远。乡村旅游点如何在真实性和理想性之间定好位,是关系到其未来发展的根本问题。为此,政府要加强治理和引导,在建筑风格改造、公共厕所、停车场、垃圾处理、清洁能源等方面提供支持,把以上公共设施设计成与农村的乡村性和谐的形式,如麦秸垛式的停车场、豆栅瓜架下的餐厅、拱顶绿坡式的垃圾场等等。
二、物质性与精神性
目前,我们注重到,全国各地、市相继推出了旅游消费券,这些消费券可以到某些指定的乡村旅游点使用。南京、江西的某些地、市还特地推出了专门的乡村旅游消费券。消费券一般和现金套用,在给游客以实惠的同时,也确实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各地现在正在蓬勃开展的自助摘草莓活动就是最好的例证。但是,我们还应该注重到,文化灌注才是乡村旅游发展的要害。假如乡村旅游点仅仅以物美价廉的农贸市场样态存在,那么是不会长远的。乡村旅游本身应该是一种大规模的文化交流,乡村旅游的内在价值及附加值都经由文化表现出来。精神资源永远是用之不竭的,源源流传的各种神话、传说、诗歌、故事、谚语、谜语、歇后语等民间文化为乡村旅游增添了无穷的乐趣和传奇色彩。文化是乡村旅游的灵魂,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当然,这里的文化概念非常宽泛,不仅包括音乐、舞蹈、雕塑等狭义的文化范畴,也包括手工艺品、方言、饮食、历史遗迹、建筑、宗教、服饰等都可被视为文化范畴。纵观国内外乡村旅游胜地,无不以文化特色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石。
处理好乡村旅游物质性与精神性的关系,是提升旅游品位的要害环节。在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品位方面,有以下几种类型的资源可以挖掘:一、节事活动;二、饮食文化。乡村旅游节事活动的主题是否具有特色,是能否产生吸引力的要害所在。饮食是旅游重要的六要素之一。乡村饮食文化资源的挖掘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古代菜谱;2、文人诗词;3、地道祖传。
三、功利性与非功利性
要处理好乡村旅游的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的关系,本项目组认为应强调乡村旅游的休闲审美功能。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转变乡村旅游的经营理念与模式,实现乡村旅游由观光游览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目前中国的乡村旅游大多还停留在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为主要内容的农家乐水平上。实现乡村旅游由观光游览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本项目组认为当前应抓住金融危机契机。
首先,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旅游工作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造,加强对乡村旅游点卫生环境的整治,同时注重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当前金融危机下,对乡村旅游加大投入不失为当前政府加大投资、拉动内需的良策;二是要加大统筹治理力度,加强对乡村旅游的整体规划。
其次,乡村旅游点本身应抓住契机,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和治理水平。实现城市和乡村生活的对接,本项目组认为目前应充分利用农民工资源。金融危机下,大量来自农村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农民工阶层和来自农村的大学毕业生作为农村与城市的连接者,对农村非常了解,对城市生活也有非常深刻的体验。假如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进行乡村休闲旅游治理人员岗位职务培训,不仅对推动乡村旅游的治理规范化、提高乡村旅游治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对解决当前金融危机下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农民组织化水平乡村治理结构
在我国,农村居住分散情况十分普遍,农民原子化现象十分严重,农民相互分离,处于散漫的低组织状态,这是一个不争的农村现实情况,人们常常用“一盘散沙”来形容。然而,农民的这种低组织状况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可以理解为中国农村社会基础再造的过程,针对当前的社会理想、国家目标或现代化导向,有目的、有意识地对农民之间的连接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农民与国家、市场之间的关系结构进行调整和改造,使得二者之间能够有高度的契合,能够实现顺利的对接。同时,也可以理解为农民如何形成一致行动的能力与国家力量相配合实现国家目标并获取自身福利的实践过程”。而农民与国家、市场高度契合、顺利对接、形成一致行动能力的结合点就是农村组织化的社会基础。
一、当前农村组织存在的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组织化的社会基础。尤其在农村,要在尊重农民权利、保护农民权益的基础之上把农民组织起来,因为“现代的个体都是权利主体,它们之间因权利而平等,彼此之间的联系只靠契约建立。为了实现权利,大规模的社会组织和普遍的社会交往成为必需”。。然而,在我国,农民的组织化水平仍然比较低,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我国农村社会,非正式组织的数量少、种类单一。有学者把我国农村组织分为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认为“在我国农村社会,正式组织包括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村支部、村委会等;非正式组织则主要包括宗(家)族组织、宗教组织、农民自发的维权组织以及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等”。。然而,就我国广域的农村社会和庞大的农民数量而言,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的数量显然很少,组织种类也比较单一,不能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从一些数字可以看出,村民对村组织和村干部的信任程度主要集中在“有点不可信”和“有点可信”之间,村民并不怎么信任村干部和村组织;更严重的是,在农村社会的实际生活中,一些村干部腐败、不检点的行为也引起了农民的极大不信任甚至是反感。因此,村干部和村组织在村民中的威信并不高,其管理活动依靠的不是权威而是权力。农民对村干部和村组织的不信任,大大地阻碍了“村两委”组织功能的发挥和乡村治理的效能。但是,“客观地说,基层组织在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是强大而积极的,但比较而言,在治理方面的努力就差强人意。或者说,目前的基层组织体制,如果说在动员和组织经济方面是有效的,那么在改善乡村治理方面,是基本不相适应的。所以,改善乡村治理,首先要反思和检讨的,是改造基层组织体制”。“基层组织改革必须有大动作。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现在的任务是要再造基层组织体系”。再造农村社会基础,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
二、农村(民)组织在农村基层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整个社会的发展状况,为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历史性的机遇,创造了非常好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我们要在现有的农村经济政策的空间里改造基层农村社会基础,逐步解决“三农问题”,在农村社会建立各种形式的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这有利于促进基层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发展,具体体现在:
既然农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基层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那么,就应该给予农村社会组织和农民组织相应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在基层社会的活动,提高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的民主化、制度化和法律化水平。
三、国内有关乡村治理理论和农村(民)组织对乡村治理结构的影响
国内理论界对于乡村治理理论的研究以及乡村治理的模式和路径选择,大多是从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视角出发,立足于解决乡镇存在的问题而提出来的,而很少有专文从尊重农民的权利、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的视角,提出农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对于乡村治理结构改革的影响,而这恰恰是解决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的核心所在。
中国问题的实质是农村问题,而农村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题,解决农民问题的出路在于改造农村社会的社会组织结构以及农民的联结和组织方式。针对我国目前农村组织化水平低、农民居住分散以及农民群体具有散漫性的特点,乡村治理的根本出路就在于把农民组织起来,建立各种农民组织,再造农村基层组织化的社会基础。理由是:
从国家对农村社会政治整合的转型来看。由于实施城乡一体化和“工业支持农业、工业反哺农业”的农村战略,国家对农村社会的整合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以农业税费改革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为标志,国家对社会的整合开始由“汲取式整合”向“供给式整合”转型。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国家应该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维护农民的权利和自由,保护农民权益,对农村社会应该采取新的整合方式,挖掘基层社会的内在潜力,为乡村社会的民主治理和自主治理提供内生动力。这种内生动力借助于国家、市场和社会等外在力量的推动,使农村社会的民主治理和自主治理具有坚实的社会组织基础。把农民组织起来,让农民组织在基层农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中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农民的各种权利,以便与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各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治理。
二、美好乡村建设需要政府提供保护环境的公共物品
三、美好乡村环境治理,“有所作为”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当前,乡村环境不容乐观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一致共识。乡村环境治理的难度不亚于城市环境治理,此即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况且,基于乡村环境法规不完善、民间环保组织严重缺失、民众环保意识整体性不高以及乡村环境治理的强外部性特征等复杂因素“决定了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主导地位,农村环境的地域性特征进一步要求地方政府尤其是县及乡镇政府应该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作用”。美好乡村环境治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需要切实履行职能,准确定位并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做到有所作为、善于作为。
(三)完善基层政府的乡村环境考核激励机制2005年11月23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指出“建立科学评价发展与环境保护成果机制,将环境保护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考核结果,严格责任追究制”。尽管国家层面明文规定将环境保护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但是基于乡村环境治理初始化投资量大、盈利空间较小,短期内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相对有限,地方政府在考核具体操作中,GDP的权重仍然有些偏高,环境保护、能源消耗等作为考核体系中的软性指标,基本上没有落到实处。如此以来,乡村环境治理反倒成了基层政府唱起的“高调”进行曲,滥用环境资源的丑恶现象却是屡禁不止。因此,乡村环境治理需要省市行政部门通过有效制度安排,设计出一套关于环境考核的激励机制,才能使县乡基层政府、环保局等部门有足够的动力去加强保护环境、履行环境监察等职能。
关键词:发展人类学方法;乡村社会变迁;城镇民主化管理;地方性知识
一、发展人类学对乡村社会的历史考察
但是,也有例外。贝蒂在研究社会历史深层结构的同时,解释了社会与政治变迁,这与那些无历史向度的民族志比较,形成了明显的对比。贝蒂说:“变迁在所有社会任何时期都在发生。有时变迁是突发的、灾难性的,比如当一个政府在革命中被消灭,并被另一个政府所取代,有时变迁是渐进式的,几乎不易被察觉,在这种情况下,该社会成员不容易察觉到这种变迁”的结果。随着乡村经济学家和发展人类学家对民族志历史根基认识的不断提高,发展人类学家更加强调文化与社会组织的动态发展,强调其并非是固定不变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文化并非存在于一个静态的空间,而是由特定的社会历史、政治与经济背景所决定,但反过来又会决定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变迁。从发展人类学角度来考察,乡村变迁和经济增长方式成为社会发展进步的历史内涵。那么,我们可以对乡村变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探讨:一是经济变迁对社会历史文化的影响;二是文化进步对社会历史结构的动态变迁;三是现代工业内驱动力与现展国家权力语境和意识形态的博弈。
以上三个主要内容,对我们研究中国宏观发展模式和乡村区域微观经济发展及乡村变迁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笔者运用发展人类学方法,以广州市番禺县沙湾镇的历史变迁和经济体制变迁为个案分析,力求展现广州市沙湾镇发展变化的历史画卷。
改革开放以后,沙湾镇总体规划为“两区三片”格局,这样的建设格局是比较合理的。镇中心区直接与市桥相连,南至沙湾水道,将建成全镇行政、文体、商业中心,山水生态居住区与现代新型工业园为一体;福龙区定位于金融精品商业、休闲度假、文化娱乐为一体,具有南国水乡特色的生态园区;古龙片区由新洲、古坝西、古坝东、龙湾村组成,主要发展现代轻工业及外向型加工业等高产新型工业园区并以珠宝首饰、机械、电子、电器、食品、木业支撑起工业主导产业发展形式,已经形成区域经济发展优势;都市型农业初具规模,商贸旅游独具风貌,国家4A级旅游景区宝墨园、南粤苑精品荟萃,文化产业广博深蕴;在整个紫坭片区范围内,其规划是集休闲、观光、旅游、度假于一体的生态旅游区;在滴水岩片区,包括滴水岩森林公园与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同样也规划成一个能满足各个层次群体旅游、健身、休闲、度假、科普、娱乐等多方面需求的城镇郊区森林公园与教育产业区。
对番禺县沙湾镇的变化本文从宋代开始,一直考察到改革开放后。
第一,沙弯镇农村生产方式的变革。随着、生产大队集体经济制度的解体,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成,乡村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农业生产力大大提高。
第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成促进了乡村工业化的发展,使新型乡村市场经济呼之欲出。
第三,在长三角和珠三角沿海地区出现了乡村工业化。“工业化必然带来城市化发展的趋势。城市化进程是以现代工业为主体,结合市场经济的需要为开端,同时以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化平缓移动为结果。因此,在城镇化过程中,也是大批劳动者职业变动的过程,二者是互为因果关系的”。杨继绳教授认为,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总之,“区域发展保持一体化和不完全一体化两条发展路径:自上而下,要实施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发展策略,共商区域产业协调机构,共建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共筑跨城市社会发展体系;自下而上,要充分尊重地方发展自,增进地方社会经济与文化多样性繁荣”。实际上,许多专家都意识到传统文化和地方性知识对未来市场经济和城市化民主管理的重要性,甚至从现代管理层面上更加强调在国家权力和国家意识形态推行过程中的作用。
二、经济解体催生出新型乡村市场经济
是指以后,人民民主政权直接渗入到生产队、大队、公社,是国家行政权力一竿子插到底的管理模式,将国家权力直接渗透到了乡村权力机构,而且形成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制度。这种公社制度是在中国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特点。更明确地说,这种公社制度本身就具有传统农业遗留下来的许多弊病。因此,公社计划经济体制的解体催生出了新型的乡村市场经济。
解放以后,广东省复设番禺县人民政府。在公社集体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是乡村治理的主体。公社社员相互帮助,秩序良好。在社队范围内,也没有任何邪恶势力。因为这种公社制度根本就不可能有邪恶势力存在的土壤,社员们依旧纯朴善良。国家强调每个社员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的螺丝钉,拧到哪里,就会在哪里发挥作用。整个公社集体强调社员与社员之间是互助合作的社会生产关系,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伟大的贡献。公社任何个人在集体社会里不得谋取私利,私利是资本主义的丑恶行径,必须要彻底铲除。公社以集体主义分配制度为原则,主要采取平均主义和按劳分配原则。相对个人而言,集体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话语,更是一种权力象征。因此,个人主义的一切生活方式消失在集体主义的大海之中。当然,这也泯灭了人类个人的创造能力和人的个性发展。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在当时整个社会历史背景下,更需要有这种公社集体所有制度来恢复发展国民经济和加快国家工、农业生产,特别是国家重工业的发展。因此,国家加快了基础建设的步伐,同时也加快了国防科学建设的步伐。当时,这种公社集体制度的优越性真正调动了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使中国在短时期内迅速地恢复农业生产,使几亿农民能够得到休生养息,同时迅速恢复了我国国民经济基础。
在世界范围内,像中国这样相当落后的农业大国,能在几十年内实现农业现代化和科学化,解决十多亿农民吃饭问题,使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整个社会和谐有序,综合国力得到明显的提高。集体所有制的贡献是功不可没的。后来,许多学者甚至包括西方许多学者把说得一钱不值,这不是对的客观评价。这种评价完全背离了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也抹杀了中国几亿农民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我们应该对时期的集体计划经济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还中国农业历史的本来面目。
当然,随着公社制度的建立和集体计划经济的迅速发展,原来的公有制度不适应公社集体计划经济生产方式发展的需要,这也显现了公社集体制度不健全。严格地说,是公社生产关系不适应公社生产力的发展,公社上层建筑不适应公社集体经济基础的发展。在这里我们完全是运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分析集体计划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由于历史原因,我们未能及时地运用科学发展观对公社制度进行有效的结构调整和对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或者说未能及时对公社集体计划经济制度进行社会整体改革。在这里,我们完全是按照传统学术思维套路来理解乡村集体社会制度和公社集体计划经济的变迁。实际上,这种诠释方式是在西方文化背景下的国家权力和国家意识形态对公社计划经济体制的诠释。那么,自上而下都明显地忽略了传统文化和地方性知识对西方现代知识的反扑和冲击。恰恰相反,正是传统文化和地方性知识对西方现代知识的吸收、消化和创造,最终将西方现代知识进行剥离,并且包容和涵化在中国现代文化之中,最终形成了自己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文化和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方性知识体系。
那么,在后来和生产大队集体生产方式和集体经济体制解体以后,在重构乡村社会结构的过程中,乡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使乡村治理逐渐向城市化方向发展。在城市化进程中,乡村治理是以现代国家权力和国家意识形态为底蕴的现代普同知识(即现代西方知识管理模式)对以传统地方性知识为底蕴的乡村文化进行猛烈地冲击和挤压,使传统地方性知识与现代普同知识在互构与博弈的过程中对乡村治理产生重大的影响。更确切地说,现代乡村治理是以现代普同知识,或者说是以国家权力或国家意识形态,在瓦解传统宗族和家族社会意识形态的基础上,与传统农业个体经济互构和博弈的结果。也正是在这种传统地方性知识和现代普同知识的博弈过程中致使传统家族和宗族意识形态及其个体经济生产方式被严重地削弱。我国发展人类学家对L村作了前税制改革时代的发展人类学调查分析,充分证明了传统文化和地方性知识对现代税制改革的抵触,同时意味着西方现代知识经济和知识管理模式在乡村治理改革中举步维艰。
三、乡村民主化管理对传统文化的阐释
伟大的民主主义先驱卢梭认为,人与人之间并不平等,是因为每一个人拥有不同层次的能力与天赋。所以,正是这种能力与天赋的不平等,曾经造就了古代贵族制度。历史经验证明:贵族制被民主制就在于后者建立在更多人的利益和权利基础之上。任何一个现代政府都应该以民生和民权作为他们的施政纲领。正如200多年前法国著名的民主主义学者托克维尔所预言的那样:民主化管理存在于人类生活的每一个领域中,每个人都在追求平等。这与古希腊时代的民主制度相比,有着一种不同的高贵信念。格拉顿认为,现代民主管理制最终是为了有效地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是一种实用主义文化策略分析方式。民主化管理模式的构建必须要以个人为出发点。民主化既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又是一个终极的目的。格拉顿的民主管理既是对民主时代的呼应,又是找到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新路径和新的思维方法。
解放以来,农村经历了20多年的集体所有制时代,接着又经历了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发展时代。现在乡村仍然处在一种“后改革市场经济发展时代”。在此,我们是运用文化人类学、发展人类学或一种民族志式的“宏大叙事”,但这并不完全是在国家权力和国家意识形态下推行“民族主义”或“国家主义”。我们正是撇开这种权力话语和意识形态,展开对乡村社会结构和民主政治生活的“宏大叙事”,进行发展人类学的深度描述。同时,我们运用民族志方法进行深度描述,探索传统文化和地方性知识“宏大叙事”的历史深层结构中所发生的颠覆性的政治体制变革。
20世纪70年代初期,在国家意识形态和国家权力至高无尚的情况下,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最为激烈的、刚性的制度形式,形成了一种强大的社会意识流。这种意识流是通过国家权力运作变成一种政治运动的武器,以破旧立新、移风易俗对乡村社会实施大规模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卫生、教育等进行改革,使传统文化和地方性知识一度遭到毁灭性的打击。这样在社会变革的同时对传统文化(包括一切旧习俗和旧信仰)进行彻底的清算和扫荡,使传统文化和地方性知识从乡村公共服务领域进入城市贵族艺术殿堂变得更加举步维艰。传统村落的地方性知识只能在村落社会的私域空间展开,即在家庭狭小的空间内生存,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文化和地方性知识在村民意识中完全消失。
乡村城市化进程同时加快了城市民主化管理进程。通过研究现代普同知识和国家意识形态的文化背景可知,传统文化和地方性知识仍然受到挤压和冲击。但是,传统文化和地方性知识并不是一味消极地接受现代普同知识的挤压和冲击,而是在现代普同知识的互构和博弈中,凭借着自己独有的文化底蕴和社会情感依托及恋旧情怀,在乡村社会结构中得到更好的发展,有时还会取得永久性的发展权。这样才能对乡村治理起到大文化无法涵盖的积极作用,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发展人类学家不可忽略的传统文化和地方性知识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凯蒂加德纳,大卫刘易斯.人类学、发展与后现代挑战[M].张有春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关键词:城乡融合;人居环境;污染治理;目标;措施
农村人居环境是农村公共事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伴随“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政策的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备受政府的重视。城乡融合进程中,城乡人居环境发生了改变,一方面,城乡融合加速了农村地区的发展,推动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另一方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或蔓延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任务艰巨。从重要性上来讲,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关系着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反过来也会影响城乡融合的进程,因此,应进一步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目标和治理措施。
一、农村人居环境的现状及治理困境
近年来,我国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在环境建设方面也在极力推进生态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农村环境的连片整治、农村清洁工程等,在政府的推动下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另一方面,受传统农耕模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的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形势依然严峻。具体表现如下:
(二)农业污染问题难易解决农业是我国的重要产业之一,长久以来,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农药、化肥等,且小农经营模式导致很多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难以使用,大量的化学品造成了土壤和水体污染。城乡融合进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能够专注于农业耕种的人数变少。由于家中缺少劳动力,反而人们在农业生产时更加依赖于农药、化肥。在传统的农业生产时,农民秋收时会将秸秆等进行二次利用,作为能源使用,但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变以及人们生活方式转变之后,农民对秸秆转化成能源的需求减少,因而近年出现了大量的秸秆焚烧现象,导致空气质量下降。在养殖方面,目前许多家禽的粪便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利用,多采用直接排放的方式,这也给农村居民的人居环境造成了污染,且由于农村中饲养家禽数量的增多,畜禽粪便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可忽视。
(三)农民生活污染趋势加剧生活污染主要是指生活垃圾污染,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商品,人们对于物质的追求更为强烈,这一点不仅表现在城市居民身上,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也在不断增加。传统的农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比较简单,且没有垃圾分类处理的专业设施,每年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难易处理,这也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一个难题。究其原因,一是农民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意识不强,经常随意丢弃垃圾,加大了垃圾的处理难度;二是许多农村地区缺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没有生活垃圾管理主体。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不足,大量的生活垃圾长期得不到有效的处理,部分农村地区形成了脏乱差的人居环境。
(四)城市污染向农村蔓延城乡融合发展既给农村带来了诸多利好,同时城市为提升环境质量,城市的污染也在向农村转移,如一些高污染企业迁至郊区或农村。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或蔓延,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废水、废气、生活垃圾等,进一步加剧了原本脆弱的农村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离不开土壤,土壤一旦受到污染,也会被农作物吸收,加大了农产品污染的隐患。在垃圾处理过程中,部分城市垃圾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且农村地区缺乏集中的垃圾处理厂,或是没有将这些城市垃圾运回城市,使得农村堆放的垃圾总量增多。农村环境污染,如大气污染、水污染也严重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此外,如果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陷入恶性循环,生物多样性遭到,气候也会受到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源于当前环境危机,原有治理方式迫切需要改变。为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应协调好各利益主体的关系,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同时弥补资金不足、技术不足、保障不足等问题。
二、城乡融合视野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目标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不仅是为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负责,同时也是为农村社会乃至整个社会的持续发展负责。城乡融合不仅是经济的融合发展,更体现在社会、生活、文化、环境等多层面的有机互动与融合,且在城乡融合进程中要避免城市污染向城市蔓延,农村环境治理更要汲取城市发展的经验和教训。
(一)以科学发展和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城乡融合等发展战略,以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为前提,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是人们生产和生活所处的空间环境,鉴于农村原有生产方式、资源和能源使用方式、工业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环境治理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具有复杂性,因此要综合考虑和整体设计,基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大背景,统筹农村居民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治理措施,制定完善的人居环境改造方案,进而实现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和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
(二)以改善环境和农民生计的可持续为共同目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不是要放弃发展经济来保护环境,实际上,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最终依然要依靠经济发展和技术力量。农村人居环境包括人们的居住环境,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我们也看到农村的环境和基础设施等得到了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在不断提升,这些都归功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新时期,我们在发展农村经济,提升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时,从长远角度考虑,我们要树立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目标,平衡好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以增加农村的收入,同时要高度重视工业污染问题,不能以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而是在充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经济,如绿色农业、绿色旅游业、新能源产业等[2]。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改善的投入力度,发挥城市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道路、公共卫生间、垃圾处理厂、绿化带等。此外,通过拓展农村公共服务,还可以为低收入人群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有助于改善环境。
三、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具体措施
针对当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还不够完善,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峻的现状,在持续发展、统筹发展、环境与生计双赢目标的指引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着重考虑如下方面。
关键词法治乡村社会乡贤文化
作者简介:陈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2级本科生。
一、乡村社会法治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以国家政权为后盾的各种现代化制度建设,高速而强力的法制建设似乎让依稀沉睡着的乡村社会应接不暇,然而,它却不得不接受这种强力的改变,试图将全社会纳入法治图式之中的政府将乡村社会视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地,开展了“送法下乡”等一系列普法运动。这场运动的实质是在将西方法治观念灌输到传统的乡村社会之中,以期实现法治观念在全社会的渗入。然而,由于中国乡村社会的古老绵长和独特的社会结构,以及民间文化习俗、传统组织的强大生命力,以国家政权为主导的快速的法治化推进往往出现的结果是,乡村社会的古老习俗将这些新的法治观念重新进行了解读,而使得政府的预期目标难以实现。《方圆》杂志与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于2012年启动了“中国乡村法治调查”活动。据《方圆》杂志“中国乡村法治调查”抽样问卷样本制作的图表显示,乡村社会的法治现状似乎不那么乐观。
“在农民的心目中,法律是神圣的,但在意向和行为上,他们并非能毫无保留的支持。”在此种情形下,乡贤文化的倡导者们吸引了我的注意,促使我思考乡贤文化与我们正在推行的乡村法治化是否相背离,乡贤文化能否对法治社会的构建起到作用。
二、乡贤文化的内涵及其运行
那么,何谓乡贤文化呢?乡贤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中国悠久的历史进程中,乡绅或乡贤之士都是乡村风俗教化、社会公共事务的主导力量。早在唐朝,刘知九的《史通杂述》中就有这样的记载:“郡书赤矜其乡贤,美其邦族。”迄于明清,各州县都建有乡贤祠,以供奉历代乡贤人物。凡进入乡贤祠的人既要有“惠政”,又要体现地方民众的意志,这一种文化思想渊源长久。而在《孟子》《周礼》等古代著作中均有具体的乡村组织与管理构想的记载。
“乡贤”,是本乡本土有德行、才能和声望而深被本地民众所尊重的贤达,是对去世者予以表彰的荣誉称号。按照传统,“乡贤”的标准是“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也就是做人、做事、做学问。“乡贤文化”就是这个乡土地域历代有名的贤士积淀下来的榜样文化,是在这个地域形成的有激励、教化作用的思想文化形态。“通常是县级基层地区,研究本地历代名流时贤的德行贡献,用以弘文励教、建构和谐社会的文化理念与教化策略。”
然而,从古老的封建时代延续至今,乡贤文化多多少少带了一丝“人治”亦或是“德治”的色彩。在乡贤文化之中,活跃在乡村社会的乡贤充当的角色实际上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中介,他们向民众传达来自上面的政策、机制,调和民众与政府及民众之间的矛盾,同时,他们也以自己的行为为广大乡民树立榜样。而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在封建礼俗约束下的带有规范性的行为,民众出于对乡贤的尊重和爱戴而纷纷效仿其行为,从而达到了以传统道德、礼俗来治理社会的目的。由于乡贤的作用,也使得封建社会的国家政权延伸到了乡土社会。
三、法治现状之原因剖析
那么,这样一种源于乡土社会的礼俗文化,在讲究法理的现代社会,在两种文化的碰撞中如何从现代公共治理和传统人文精神中找到结合点?在现代化社会中能否为乡村社会的法治化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借鉴呢?这还要分析当下乡村社会法治进程缓慢的原因。
首先,中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笔下乡土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人们终老己乡、不轻易流动,同时重视伦理和血缘,以血缘结成关系,以伦理维持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这样的熟人社会即使经历着农村精英向城市流动,城乡背离式发展的打击,也依然没有褪去它以伦理维持秩序的古老面貌。在这种情形下,农民对法律的认同缺失,加上根深蒂固的权利虚无意识,使得法治难以推进。其次,政府对法治体制的主观设计和急促推进与乡村社会客观需要之间的脱节,决定了法律和乡村社会的紧张和背离。最后,“薄弱和落后的经济基础使农村法治进程面临着先天不足和后天发展的障碍。”因此,在乡土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相应的社会组织结构尚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之前,广大农民很容易将国家权力的行使者――法治推行者视为外来力量。说到底也就是,法律并没有被信仰,反而是被忽视、被厌恶。而名义上至高无上的国家权力在延伸到乡村社会时,是有限度的。
四、结论――乡贤文化如何与法治相契合
那么,乡贤文化的倡导和弘扬与现今乡村法治化的推进有无矛盾呢?这样一种以人为主导而不是以制度的运转为主导的存在与依法治国的大背景是否契合?如何调和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从乡贤文化中追寻到共同点呢?
“任何一项事业背后,必须存在着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这是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中的断言。从乡贤文化出发,乡贤文化所给予的精神力量其实就是乡贤作为榜样的力量。在古代,乡贤是乡村社会里的榜样,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引导和教化着民众,使他们的行为符合封建礼俗和道德的要求。而在当下的法治社会,我们要在乡村社会推进法治,且要让乡贤文化发挥作用的话,我们所弘扬的乡贤文化就必须是革新的乡贤文化,我们认定的乡贤就必须是新乡贤。
经分析,我认为,现今乡村社会法治进程推进缓慢的根本原因在于法治意识不能有效地植入广大乡民的思想和血液当中,而将这一点作为突破点,去发掘和革新乡贤文化,利用乡贤的力量去传播和激发乡村社会的权利、法治意识,是将乡贤文化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必经之路。从这条路径出发,乡贤文化作为一种协调式、带动式的文化,就具备了新时代的教化功能――法治教化。而乡贤文化与法治也结合了起来,不再因其带有“人治”色彩和调解性质而显得与依法治国进程相背离。要做到乡贤文化与法治的契合,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新乡贤,必须是有法治意识的乡贤。有人说,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道德规范固然是调整社会秩序的重要规范,然而新乡贤须在品德高尚下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这是新时代弘扬乡贤文化,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
其次,过去的乡贤游走在政府和民众之间,大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而新乡贤却不应该仅仅直接充当一个乡村社会调解员的角色,在实施调解之前,乡贤要将一整套纠纷解决机制呈现在民众面前,供他们挑选。在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之间,让他们自行选择。当然,前提是,要让民众知道不同救济方式的利弊。某一个问题,既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进行私力救济,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利用国家强制力的介入。只有在事实面前,让民众自行选择,这样他们就知道事情的解决并非只能靠政府或者他们眼中的“权威”。相信乡贤们这样慢慢去做了,乡村社会才会开始接受和熟悉“法律”这个陌生的东西。
最后,弘扬乡贤文化,推进依法治国,最关键的就是唤醒乡土社会的权利意识。漫长的封建社会历史在乡土社会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与西方国家相比,我们的民众缺乏权利意识的根基。“在西方国家,当被询问权利是哪里来的,多数人会立即回答:权利是生来就有的,政府立法授予公民以权利,是对人们天赋权利的确认。而在我们国家,多数人认为权利是政府赋予的,不是生来就有的。这种折射出两者观念上的差异:前者反映出一种主动的权利意识,后者反映出一种被动的、虚无的权利意识。”若要使民众拥有法治观念,那么权利意识定是第一步。若乡贤的榜样作用不能使乡村社会脱离权利意识虚无的泥潭,那么它对于法治的作用也就微乎其微了。“在农村具体的普法过程中,我们不一定要让每个农民懂得法律的具体规则、规定是什么,但一定要让农民懂得法律赋予每个农民的基本权利是什么,权利受到侵犯后,求助的办法和保障在哪里,法律的权威和地位有多高,等等。”这一步就是乡贤们要做的,也是我们当下要去弘扬的乡贤文化中所应包含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综述
乡村旅游是以乡村社区为旅游活动场所,以乡村特有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风情等为旅游资源,以满足旅游者各种旅游需求的生态旅游形式。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就是让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来,把全体社区居民作为旅游开发、管理、监督以及受益的主体。社区参与乡村旅游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近年来,学者们对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研究呈明显上升趋势。从论文的研究内容上看,主要集中在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意义和内容研究、模式研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特定地区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研究等方面。从研究方法上看,不断结合多学科进行研究,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研究方法不断多样化。
一.国内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研究内容
(一)社区参与乡村旅游意义内容方面研究
综上可见,学者们普遍认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具有重大的意义,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延长农民的收益期;促进社区自身经济、文化、环境的良性发展;是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社区居民应该参与乡村旅游的全过程,包括经营决策、环境保护、利益分配等方面。
(二)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模式研究
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模式进行了研究,不乏一些创新的模式,但如何选择合适的社区参与模式,应当对当地社区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当地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并没有统一的模式标准。
(三)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社区参与问题逐渐显露,学者们渐渐把目光集中在乡村旅游社区参与过程所遇到的困境,以及如何走出困境的对策研究上。
(四)特定地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实证研究
二.国内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研究方法
三.结论与建议
在已有的研究中,学者们明确了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必要性,社区居民应参与到乡村旅游开发管理的全过程中,而在实践中,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并不高,综合学者们的研究可知,利益分配问题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因此,应加强对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关键影响因素及解决对策进行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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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村庄衰落;乡村复兴;农村建设
[作者简介]曹世红(1988―),女,南昌航空大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思想政治教育。(江西南昌330063)
一、衰落之思
村庄衰落是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导致的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大量外流,农村经济,社会资源低效配置的萧条景象,是一个渐进的演变过程。[1]虽然各地区表现不同,但仍有一些共性,如农业粗放经营、人口大量外流、传统文化逐渐消逝、公共服务不完善等。因此,笔者对学界关于农村衰落的主要表现归总如下。
当前,学界对农村空心化主要有三种认识:空间与聚落的空心化、经济社会和基础设施的空心化,以及人口的空心化。[2]改革开放以来,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日益凸显,大城市里就业机会不断增多,农业地位逐渐下降,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便开始涌入城市。劳动力外流使农村空心化日益凸显。如《返乡笔记》所述:“自打工潮于九十年代兴起以来,农村人一直在外打工,很多农村老人的儿女都不在身边。”人口空心化还引发了系列反应,如聚落闲置、土地抛荒、留守儿童心理及家庭问题等,这便是农村衰败的表征。
公共配套设施匮乏。所谓农村公共产品,即遍布在农村的,能够被多数人共同使用和消费的产品,如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公共产品的供应步伐参差不齐,据了解,有的村镇还没有图书室、基础健身设施,甚至连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都需辗转不同村镇。此外,外出求学或工作的人在目睹了城市繁华后,回到昔日生活的故乡,面对匮乏的基础设施,其心理落差难免使人产生村庄衰落之感。
家庭亲情的离散。随着人们不断从土地束缚中解放出来,青壮年劳动力陆续涌入城市工作,一般是老人、妇女、儿童留置家中。以致处于性格不断养成期的儿童,不仅缺失父母之爱,还易造成性格缺陷;本来就需赡养的老人,不仅要照顾自己,还要看护孩子,这对老人来说确是挑战。由于主要劳动力外流,沉重的农业生产就落在妇女肩上。这些不仅影响孩子的成长、老人的幸福、妇女的身心,而且极有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
环保意识不强,生态环境恶化。农田污染和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是当前农村环境恶化的主因。为了增收,各种化肥的过量使用是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生活垃圾不仅影响村容整洁,也导致生存环境破败。据了解,有很多农村存在垃圾随意倾倒的现象,虽然村委常讲常说,但苦于没有具体办法和固定倾倒场所,加之,部分村民没有环保意识,而垃圾总要处理,所以垃圾处理仍是有令不行、屡禁不止,这是农村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农业文化不断衰微,传统文化日渐消逝。随着青壮年劳动力不断脱离农村,从事农业、精心农事的人越来越少,一些世代传承下来的知识不再经久不衰,人们在追逐最大利益的过程中,逐渐抛弃了世代所依归的文化。随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激烈碰撞,农村传统文化如果不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满足人们的需求,便难以抵抗现代文化的冲击。
二、复兴之思
学界关于“乡村复兴”尚无统一定论,但极具代表性的应属张京祥提出的“乡村复兴”,从外在而言,乡村在城乡聚落的连续谱系中具有独特而显著的地位,让乡村回归乡村,在文化传承、生态维育、食品供应等方面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对城市形成平等互补、互相支持的关系;从内在而言,在城乡平等互补下,乡村内部能在经济、人居、治理、农民生计等方面实现自给与繁荣。[3]需说明的是,本文的“乡村复兴”是当前农村在原有基础上,在各部门层级及乡民协力下,乡村各方面发展向好的表征。换言之,这里的乡村复兴是超越自身的生产发展,并与城市形成互补,并凸显自身优势,形成别于城市的特色。纵观“乡村复兴”的现况,其表现如下。
政府不仅出台一系列扶农惠农政策,也采取了一些关键措施来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如山西宁武县投入资金3.5亿,对65个贫穷村庄实施移民搬迁,并完成公共设备配套工程。为完成“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的,县里优先安置农民就近参与农业园区运营,支持农民从事餐饮、家政、物流等行业,如今已建成村容整洁、功能完善、宜居宜业、调和文化的新乡村,这种看得见的复兴,让小康社会不再遥远。
三、应对之策
针对以上探讨,这里需指出,农村衰落并非只发生在中国,意大利的农村虽然基础设施良好,但农村也遍布了留守老人,与此类似的还有日本、韩国、英国等,印度农业经济凋敝,俄罗斯也有很多村庄正日渐消亡。[4]也应看到农村是不是真的衰落,衰落背后是不是正酝酿着复兴等。还需指出,农村衰落与城镇化并不是对立关系,吴敬琏在“三农问题”讨论会上,展示了浙江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事实,并将其归于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快速转移。[5]因此,无论衰落或复兴,我们的目的是分析当前农村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对之策。
重视生产,发展经济。政府仍应继续重视“三农”在国家稳定中的重要地位。首先,逐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和现代化,化解因人口空心化所带来的分散经营与弃荒抛荒现象。其次,根据本区特色,结合市场需求,发挥本区优势,因地制宜的实现农业生产本土化、特色化。最后,稳定农业生产的系列价格,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
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基础设施是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服务是提升农民生活品质的基本需求。所以在农村发展过程中,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政府要扮演好引导者、服务者和监督者的角色。首先,政府要提高对农村的重视程度,形成乡村发展的自觉性。其次,要因地制宜的制定出符合农村的发展规划。最后,加大公共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投入机制,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保护生态环境是重点,传承特色文化是灵魂。要保护生态环境,适量使用化肥农药,集约经营,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分类处理生活垃圾,营造绿色生态家园。国家强盛总是以文明兴盛为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当前,面对文化的交汇融合,传统和现代文化的激烈碰撞,因此,传承传统文化,重视、恢复和提升地域传统文化迫在眉睫,应不断形成文化自觉,不断创新文化,满足人们的文化多样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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