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解读

近年来,我省“三小”主体发展迅速,网络经营、混业经营等新业态层出不穷,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局规章关于食品安全出台了许多新的规定,基于平衡安全与发展、适应食品安全治理新要求、确保立法协调统一、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成果等方面的需要,对《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

(一)新增小规模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和法律责任条款。

(二)将小作坊、小餐饮的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五年。

本次修订将许可证的有效期从三年延长至五年,减少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行政手续,增强小作坊、小餐饮的生产经营稳定性。

(三)进一步明确食品摊贩管理的职责分工。

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

(四)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新成果。

简化申请材料,取消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对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零售的小规模食品经营者不再要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删除了部分法律责任条款中的“警告”处罚,鼓励对情节较轻、及时改正的违法主体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实行“首违不罚”。

(五)加强新业态、新风险点的监管。

贯彻《关于促进即时配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广餐饮外卖封签制度的政策。完善小餐饮经营规范和禁止性行为和禁止经营食品种类的规定,将“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自制裱花蛋糕、生食水(海)产品、现制乳制品(发酵乳、奶酪除外)”作为小餐饮统一的禁止经营食品。

(六)修改部分法律责任条款。

区分主体及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对各类法律责任进行了整合,从而避免“一刀切”的处罚模式。调整处罚幅度,降低许多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力求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营商环境。对于“三小”未公示证照、有效健康证明的轻微违法行为的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未设置罚款或者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推行柔性执法。

主办单位: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地址:长沙市湘江中路一段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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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https://www.cdctj.com.cn/system/2024/12/10/030154563.shtml
2.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在食品生产环节,由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参照《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辖区“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告知承诺制食品类别目录”、事项范围和食品类别范围,并于6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 在食品经营环节,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的经营项目主体业态为小超市的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主体业态为小餐饮的热食类https://www.foodmate.net/zhiliang/qs/167553.html
3.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 3、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https://www.cnfla.com/zhidu/212107.html
4.小餐饮监管常见疑问探析无证提供餐饮的违法行为,如果定性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2条处罚,处罚相对较重;如果定性为未取得许可的小餐饮,根据各省小餐饮地方法规处罚相对较轻。例如《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小餐饮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经营的,初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0809/14/74190369_1130852751.shtml
5.贵州省:《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政策政策标准食育政策法规第四章?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 第五章? 餐饮具集中消毒 第六章?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 第七章? 散装食品管理 第八章? 网络食品经营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http://www.foodeducation.cn/sydt/show.php?itemid=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