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3〕3号)、《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做好2023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农渔技办〔2023〕2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山西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办垦渔发〔2023〕50号)要求,为实施好2023年我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我局制定了《2023年晋城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2023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渔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和水产养殖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为落实好2023年“五大行动”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3〕3号)、《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做好2023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农渔技办〔2023〕2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山西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办垦渔发〔2023〕50号)要求,为实施我市2023年“五大行动”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对“五大行动”实施工作的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对2023年全省渔业工作的部署安排,立足我市渔业实际,以“五大行动”骨干基地培育及其作用发挥为抓手,以水产养殖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推广、精准用药、品种饲料优质化、养殖管理规范化为重点,以点带面,抓点扩面,推动“五大行动”核心内容的有效落实,使“五大行动”在我市见成效、有突破,推动我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成规模、上台阶。
二、工作内容
(一)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依据本地渔业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养殖模式转型升级,因地制宜试验推广陆基设施化循环水养殖(包括流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及其他新型陆基设施化养殖)、渔菜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等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的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
(二)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
充分利用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等扶持政策,积极推广设施化循环水养殖技术、池塘底排污(集污处理)技术、人工湿地技术、三池两坝技术,综合运用物理(自然沉淀、微滤机过滤等)、化学(臭氧等杀菌消毒、化学药品处理等)、生物(放养滤食性鱼类、利用水生植物净化、微生物净化处理等)措施,对养殖尾水进行充分处理,实行养殖尾水循环利用、综合利用或达到水产养殖用水排放标准。
(三)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
要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山西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2021-2023年)行动方案》(晋农垦渔发〔2021〕3号)和我局印发《2023年渔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市农(函)发〔2023〕41号)的要求,严格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扎实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各类水产养殖生产经营主体要制定年度疫病防控方案,规范完整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和用药记录,积极推广应用疫苗免疫,制定生态防控等技术措施,减少抗生素类兽药使用量。通过精确诊断、精准用药、规范用药,杜绝药物滥用和过度用药,减少用药总量。2023年骨干基地实现水产养殖用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5%以上,抗生素类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10%以上。
(四)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
大力推广使用配合颗粒饲料,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推广使用浮性膨化配合颗粒饲料。2023年我市骨干基地选用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内的饲料产品。2023年骨干基地养殖大口黑鲈配合颗粒饲料替代率实现100%。
(五)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
根据《山西省第一次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晋城市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部署要求,开展基本情况普查数据审核和分析,做好查漏补缺,摸清水产养殖主体情况。选择使用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水产苗种。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骨干基地的培育管理
骨干基地首先要确保技术内容完整,即养殖模式优选优化、尾水有效治理或资源化利用、用药规范并有效减量、非投饵或全程颗粒饲料养殖、苗种良种化;其次生产管理要规范,主要生产记录完整真实;同时,具有一定的养殖规模且能够对县域内现有水产养殖生产发挥技术示范作用。“五大行动”骨干基地的申报、考核、推荐,严格按照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制定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省里对申报骨干基地的养殖单位继续实行协议化管理。
(二)以“五大行动”工作为抓手,提升推广工作效能
一是优化“五大行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制定和落实“五大行动”工作方案(包含骨干基地培育计划),未开展此项工作的,不得向上一级推荐骨干基地;二是利用“五大行动”工作平台,结合各县(市、区)水产养殖生产需要,突出“五大行动”重点技术内容,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达到“以点扩面”的效果;三是切实发挥好骨干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要组织骨干基地通过现场观摩、技术帮带等方式,真正发挥骨干基地“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拓展技术选项,大力推广新的高效养殖技术
在原有养殖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渔业在产业空间拓展上的新布局,把渔菜共生、渔菜大棚综合种养等模式作为新的健康养殖模式纳入技术范围。原有的池塘集约化绿色健康养殖等模式要进一步优化。
(四)优化骨干基地遴选工作
(五)保持对骨干基地的专项扶持
对省级考评达标并推荐上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进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认定的单位,省里给予资金扶持。
(六)加强层级协作联动,高质高效推进工作
我市“五大行动”具体实施工作由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养殖技术科负责执行。市级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重点围绕市县工作方案的制定、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服务、检查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协同推进落实。
四、进度安排
(一)部署阶段(5-6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重点任务清单,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和分工,推荐遴选申报骨干基地。
(二)实施阶段(7-10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五大行动”督导检查、技术培训、技术指导、阶段总结、示范交流等工作。
(三)总结阶段(11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全年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等。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于11月底前将本地“五大行动”实施情况年度总结上报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养殖技术科。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充分认识实施“五大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五大行动”摆上重要议程,将实施“五大行动”作为2023年及“十四五”时期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重点任务,与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相衔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抓出典型、取得实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将“五大行动”列入各类惠渔政策支持范围,予以倾斜支持,并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保障“五大行动”顺利实施。
(三)加强宣传示范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打造高质量的骨干基地,同时,通过科技咨询、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形式,充分发挥骨干基地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推动各类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五大行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宣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先进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及时报送信息材料
联系人:范凯凯
附件:1.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2023年晋城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申请表
3.2023年晋城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建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