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远乡谷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国企新招聘新人才
保山市远乡谷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属市政府出资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公司通过公司化运作,构建现代农业产供销体系,整合农产品种植、采购、加工、运输、零售、配送等一体的全产业资源,致力于打造一个涵盖农业全产业、全品类、全链条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推保山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随着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拥有远乡谷公司1家,全资子公司3家,为解决业务增长、人才短缺的困境,加快推进各板块业务顺利开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山市远乡谷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2名,保山稷穗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2名,保山市优质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1名,共5名人员。现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具有突出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和抗压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专业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待人热情,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廉洁奉公,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五)符合岗位要求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不接受除此之外任何形式的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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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材料及要求: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重复报名;
(2)公司只接受应聘人员通过线上报名投递的报名简历;
(4)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允许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三)资格审查
(四)笔试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分两部分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面试内容不指定书本,不划定内容,按招聘人员专业知识要求内容出题。
4.考试成绩确定: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
(五)录取
(六)体检
拟录用考生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由公司统一组织尿检,体检或尿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产生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或尿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可按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高低,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后进行递补。
(七)政审
(八)聘用
符合录用条件的,保山市远乡谷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间,如拟录用人员不能胜任或出现其他人岗不匹配的情况,公司将予以辞退)
(一)公司承诺为应聘者投递材料保密,如应聘者被定为初选对象,将通知本人进行下一阶段。未被入选者恕不通知。
(二)薪酬待遇及福利: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该岗位月工资80%;试用期满后根据具体岗位核定工资;社会保险按国家及当地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两金”;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