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盘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在于(B)
A前者发生在发盘生效后,后者发生在发盘生效前
B前者发生在发盘生效前,后者发生在发盘生效后
C两者均发生在发盘生效前
D两者均发生在发盘生效后
4、根据《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在未送达受盘人之前,发盘人可以(D)
A还盘
B接受
C撤销
D撤回
5、我某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方式向法国商人发盘,限5月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方式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讯部门延误,我公司于9日才收到该通知,事后我公司未表态。根据《公约》(B)
A该逾期接受无效
B因我公司未及时提出异议,该接受有效,合同成立
C只有在我公司及时表示确认后,该接受才有效,否则,合同不成立
D只有在对方再次发出接受通知时,该接受才有效,否则,合同不成立
6、关于接受的生效,英美法系实行的原则是(A)。
A投邮生效
B签署日生效
C到达生效
D双方协商
7、根据《公约》的规定,发盘和接受的生效采取(D)
A投邮生效原则
B签订书面合约原则
C口头协商原则
D到达生效原则
8、下列哪一项内容的修改不属于实质性变更发盘的内容(D)
A解决争端的办法
B数量、支付方式
D要求分批装运
9、我国A商人向B商人用口头发盘,若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B商人(B)
B立即接受方可使合同成立
C不超过24小时接受合同即成立
D不超过48小时接受合同即成立
二、多项选择题
1、构成一项发盘应具备的条件有(ABC)
A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发出
B表明发盘人受该发盘的约束
C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D发盘必须规定有效期
2、《公约》规定,一项已生效的发盘不能撤销的条件是(ACE)
A发盘规定了有效期
B发盘未规定有效期
C发盘中明确规定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D发盘中未表明是否可撤销
E受盘人有理由相信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采取了行动
3、发盘效力终止的情况包括(ABCD)
B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
C发盘人进行有效的撤销
D发盘人破产
4、构成一项有效接受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BCD)
A接受必须由合法的受盘人作出
B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接受
C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作出
D接受必须表示出来
5、“你10日电我方接受,但支付条件由D/P改为L/C即期”,该电文是(BCE)。
A有效接受
B还盘
C对原发盘的拒绝
D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
6、根据《公约》关于“逾期接受”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E)。
A所有逾期接受都无效
B逾期是因为邮电部门延误造成,若发盘人没有及时表态,则接受无效
C逾期的原因不在邮电部门,若发盘人及时表示确认,则该接受仍有效
D逾期是因为邮电部门延误造成,则该逾期接受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有效的
E决定逾期接受是否有效的主动权掌握在发盘人手里
7、在实际进出口业务中,接受的形式用(AD)表示。
A行动
B缄默
D口头书面的形式
8、我国某公司10日向外商发盘,限15日复到有效。外商于14日用电报表示接受我方10日电,但我方于16日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此时(AC)。
A属逾期接受,合同不成立
B若我方缄默则合同成立
C若我方毫不延迟地表示接受,则合同成立
D合同已成立
9、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其中数据电文包括(ABCD)。
A电报
B电传
C电子数据交换
D电子邮件
10、我国外贸企业所使用的买卖合同包括(ABC)
A正式书面合同
B确认书
C协议书
D口头协议
E商品目录
11、签订书面合同是为了(ABCD)。
A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
B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C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
D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三、判断题
1、询盘、发盘和接受是洽商交易不可缺少的步骤。(×)
2、在交易磋商过程中,发盘是卖方作出的行为,接受是买方作出的行为。(×)
3、询盘又称询价,即一方向交易的另一方询问价格。(×)
5、一项发盘表明是不可撤销的发盘,则意味着发盘人无权撤回该发盘。(×)
7、发盘在其生效前是可以修改或撤回的。(×)
8、《公约》规定,如果发盘中规定了有效期,则该发盘生效后,发盘人仍可以撤销该发盘。(×)
9、如果发盘人在发盘中没有受约束的意思,这不构成发盘,而只是邀请对方发盘。(√)
11、只要对发盘作出无条件的接受,则此接受肯定为有效接受。(√)
12、一项发盘必须写明有效期。(√)
13、一项还盘是对原发盘的拒绝,一经受盘人作出还盘,原发盘也随之失效,交易磋商必须从询盘开始。(×)
17、一项有效的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无条件的全部接受后,合同即告成立。(×)
18、一项逾期接受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无效的。(×)
19、买卖双方就各项交易条件达成协议后,并不意味着此项合同就一定有效。(√)
20、从法律效力来看,合同和确认书这两种形式的书面合同没有区别。(√)
案例分析:
1、我国某公司向美国某贸易商出口工艺品一批,我方与周一上午10时,以普通电报向美商发盘,公司原定价为500美元CIF纽约,但由于我方工作人员疏忽而误报为每单位500元人民币CIF纽约。
请问: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
(1)如果是在当天10点半发现问题,应如何处理?
(2)如果是在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尚未接受,应如何处理?
(3)如果是在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已经接受,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如果是当天10点半发现,外商有可能未收到该电报,我方应尽快撤回发盘,并采用加急电报或传真等方式,使撤回通知早于或同时达到受盘人。让受盘人无法接受该项发盘。
(2)如果是第二天9点发现,我方要想撤回发盘已不可能,但客户尚未接受,则可以撤销发盘,并将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以前送达受盘人。该项发盘可以撤销。(参看《公约》规定)
(3)如果是第二天9点发现,客户已经接受,则等于交易已经成立,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在合同正式签署前,我方可与外商协商允许我方更正错误。如对方拒绝我方的请求,则我方只能接受该笔交易或承担违约后果。(参看《公约》规定)
2、某月8日,我方向韩国A公司发盘“可供一级芝麻10公吨,每公吨1500美元CIF纽约,适合海运包装,订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请速复电”
A立即复电:“你方8日电我方接受,用双层新麻袋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我方收到复电后着手备货,数日后,芝麻的市场价格猛跌,A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作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而我方坚持合同已经成立。请按照《公约》的规定对此案进行分析。
按照《公约》第19条规定,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增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除发价人在不过份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
此案中A公司在接受函中,将包装条件添加为用双层新麻袋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属于非实质性变化,我方对此项接受,未表示反对,二是着手备货,因此该接受有效,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