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资料免税先征后返

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惨合肥)。

3.生产销售的阿维菌素、胺菊酯、百菌清、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草除灵、吡虫啉、丙烯菊酯、哒螨灵、代森锰锌、稻瘟灵、敌百虫、丁草胺、啶虫脒、多抗霉素、二甲戊乐灵、二嗪磷、氟乐灵、高效氯氰菊酯、炔螨特、甲多丹、甲基硫菌灵、甲基异柳磷、甲(乙)基毒死婢、甲(乙)基嘧啶磷、精恶唑禾草灵、精喹禾灵、井冈霉素、咪鲜胺、灭多威、灭蝇胺、苜蓿银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噻磺隆、三氟氯氰菊酯、三唑磷、三唑酮、杀虫单、杀虫双、顺式氯氰菊酯、涕灭威、烯唑醇、辛硫磷、辛酰溴苯精、异丙甲草胺、乙阿合剂、乙草胺、乙酰甲胺磷、莠去津。

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政策依据:财税[2001]1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提示

1.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6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财税[2001]113号文件第一条第3项关于对国产农药免征生产环节增值税的政策停止执行。

2.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0号)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财税[2001]113号文件第一条第2项和第4项“化肥”的规定废止。

2.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及注释

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

(二)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三)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四)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五)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政策依据:财税[2001]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3.豆粕等粕类产品的征免规定

一、自2000年6月1日起,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两类。

二、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饲料,一律执行同样的征税或免税政策。

三、自2000年6月1日起,豆粕属于征收增值的饲料产品,进口或国内生产豆粕,均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其他粕类属于免税饲料产品,免征收增值税,已征收入库的税款做退库处理。

四、为保护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对纳税人2000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销售的国内生产的豆粕以及在此期间定货并进口的豆粕,凭有效凭证,仍免征增值税,已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给予退还。

五、自2000年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93号)第二条的规定停止执行。

政策依据:财税[2001]3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件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各地对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存在理解不一致的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豆粕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饲料产品,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税函[2010]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4.精料补充料属于配合饲料,免征增值税

精料补充料是指为补充草食动物的营养,将多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本公告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精料补充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5.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按单一大宗饲料,免征增值税

近接部分地区询问,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用于水产品饲养、补充水产品所需的钙、磷等微量元素,与饲料级磷酸氢钙产品的生产用料、工艺等基本相同,是否应按照饲料级磷酸氢钙免税。现将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可按照现行“单一大宗饲料”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凡开具专用发票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应照章全额缴纳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政策依据:国税函[2007]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6.饲用鱼油按单一大宗饲料,免征增值税

饲用鱼油是鱼粉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主要用于水产养殖和肉鸡饲养,属于单一大宗饲料。经研究,自2003年1月1日起,对饲用鱼油产品按照现行“单一大宗饲料”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免予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税函[2003]13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用鱼油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

7.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按饲料,免征增值税

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是以四种以上微量元素、非营养性添加剂和载体为原料,经高压浓缩制成的块状预混物,可供牛、羊等牲畜直接食用,应按照“饲料”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税函[2005]11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为支持国内畜牧业的发展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30号)第二条的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对进口的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税号ex38249090)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是以四种以上微量元素、非营养性添加剂和载体为原料,经高压浓缩制成的块状预混物,供牛、羊等直接食用。

政策依据:财关税[2006]7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8.氨化硝酸钙免征增值税

氨化硝酸钙属于氮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氨化硝酸钙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税函[2009]4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氨化硝酸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9.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08]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第一条

(1)免税有机肥产品的范围。

享受上述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一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

(一)有机肥料

(二)有机一无机复混肥料

指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

(三)生物有机肥

政策依据:财税[2008]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第二条

(2)销售免税的有机肥产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纳税人销售免税的有机肥产品,应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财税[2008]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第四条

(3)生产、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申请免税应提供的资料。

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凡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免税。

(一)生产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

1.由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原件。

(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

1.生产企业提供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2,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原件。

3.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复印件。

政策依据:财税[2008]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第五条

10.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三轮农用运输车属于农机,免税

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也称“手扶拖拉机底盘”)和三轮农用运输车(指以单缸柴油机为动力装置的三个车轮的农用运输车辆)属于“农机”,应按有关“农机”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02]8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11.取消农药优惠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农药的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3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对部分列名进口农药(成药、原药)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已征收的保证金转为税款。

二、自2004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对部分进口农药原料及中间体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的政策。

三、自2004年1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3项关于对国产农药免征生产环节增值税的政策停止执行。

政策依据:财税[2003]186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

12.硝酸铵不再享受化肥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07年2月1日起,硝酸铵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统一调整为17%,同时不再享受化肥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税[2007]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硝酸铵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第一条

13.不属于免税饲料的产品

(1)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玉米胚芽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初级农产品的范围,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不属于初级农产品,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中免税饲料的范围,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玉米深加工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

(2)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

政策依据:国税函[2009]3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饲料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

(3)宠物饲料。

宠物饲料产品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应按照饲料产品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税函[2002]8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THE END
1.销售农药免税吗李键键律师律师问答生产和销售农药不是免征税, 税率为10%。 从2018年5月1日起, 农药化肥等货物的税率从原来的11%下调至10%, 届时为不少企业减轻税赋。https://v.66law.cn/jx/xsny.html
2.农药流通环节免税吗农药流通环节是不免税的。生产环节也只有列明的农药可以免税。对于流通环节中产生的收益,纳税人应当依法纳税。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804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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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药是0税率还是免税的,化肥是免税吗都是开的是免税,不是0 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9703240.html
5.农业税收政策8.远洋渔业产品免税。远洋渔业企业的渔船在公海或国外海域捕获,并运回国内销售的自捕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免征进口增值税、关税。(财税字[1997]64号) 9.进口化肥、农药免税。对国家计划内进口的化肥、农药,免征进口增值税。(财税字[1997]194号、财税[2001]105号、财税[2002]6号)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khj6hnt2.html
6.农产品适用低税率,9%,其中自产农产品免税农产品适用低税率,9%,其中自产农产品免税。 货物类大部分是13% 判断产品税率,就要判断归类。 02# 什么是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根据全文有效的财税字〔1995〕52号,是自产初级农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216933
7.出口退税5、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中享受免税的货物,如饲料、农药等货物出口不予退税。 6、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实报实销结算的援外出口货物; (四)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https://baike.sogou.com/v169609.htm
8.我公司主要销售种子农药和农机,哪些类别的种子农药和农机可以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二、农药是指用于农林业防治病虫害、除草及调节植物生长的药剂。 三、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http://www.hbbd.gov.cn/zcwdk/xswj/202304/t20230419_1428928.shtml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和农药原药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问题的为支持农业生产,经国务院批准,对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的农药及农药原药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现对2001年度执行上述免税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享受2001年度免税政策的进口农药(我国禁止和严格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除外,详见附件一)和农药成药、原药品种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http://www.taxtai.com/tax/law/infolaw/id/1085
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和农药原药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问题的外,详见附件一)和农药成药、原药品种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二、进口单位需同时凭国家经贸委授权机构签发的《重要工业品进口计划证明》 及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授权机构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到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海 关在核准两证所注明进口数量一致的情况下,予以免税放行。 http://www.jscj.com/tax/info/3044.php
11.老师,销售农药化肥的个体工商户(查账征收小规模),季度30万免增值所以现阶段,企业销售农药是免增值税的,但是化肥是不免税的。以上免税政策不限制销售额,但会影响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的考核。比如,如果农药化肥季度销售额总计28万,农药18万政策免增值税,化肥10万也可以因不超过季度30万而最终是免增值税、但如果农药化肥季度销售额总计70万,农药45万虽政策免增值税,但因季度销售http://www.dbckj.net/questiondetail/7147
12.请注意:批发零售化肥不免征增值税老陈在线说税一农资门市部(小规模纳税人)会计问:我们门市部销售的免税的化肥、农药开发票税率栏是填0%吗? 化肥免税?税率栏0%? 首先声明一下:如果取得的是免税收入的话,不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时税率栏都应该是“免税”,而不是“0%”,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服务等才适用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10万元(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1778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