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这些新规9月1日起施行

9月第一天,一批新规定和新举措也将开始施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集中参保缴费启动、上海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上海地区网上报名开始、上海将颁发加载“市场主体身份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劳动课成为义务教育阶段独立课程……还有哪些新规将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详见下文↓

沪发布无智能手机学生乘坐公共交通指南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集中参保缴费启动

2022学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集中参保缴费工作9月1日启动,9月30日截止,分两个年龄段收取:0-5周岁儿童(指201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每人150元,6周岁及以上儿童(指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每人130元。本市各中小学校和中职校在籍在册学生、幼托机构儿童,可向所在学校、幼儿园专门设立的互助基金缴费窗口直接缴纳参保费;散居儿童,需家长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或《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参保。

上海在浦东、黄浦等7个区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

上海自9月1日-11月30日,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将正式实行全市通办。7个试点区分别是:浦东、黄浦、徐汇、静安、普陀、闵行、松江。

东方绿舟等11家游览参观点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开放

根据《上海市定价目录》《上海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自9月1日起,东方绿舟等11家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持有效身份证件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开放。对60周岁(含)至65周岁以下老年人继续执行现行门票价格优惠政策。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上海地区网上报名开始

2022年9月(第66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将于9月24日(星期六)至25日(星期日)举行。上海地区网上报名将于9月1日开始。

长三角铁路9月1日起推广实施电子化补票

根据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统一部署,长三角铁路于9月1日起推广实施电子化补票。届时,长三角铁路所有客运车站和旅客列车(市域铁路除外)将全面推广电子化补票。目前铁路列车和到站补票,乘车和出站凭证是打印的纸质车票。实施电子化补票后,乘车和出站凭证为办理补票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需要报销的旅客,可在乘车日期之日起180日内,到自动售(取)票机或车站售票窗口换取报销凭证。

《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施行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在全面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的同时,将上海市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固化入法,进一步明确了上海市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具体要求,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方面促进本市乡村振兴,明确保障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并专门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两个专章,较好地体现了国际化大都市乡村振兴工作的特点。

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实施

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中小学校健康发展。新《制度》包括总则、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等13个章节,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劳动课成为义务教育阶段独立课程

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课程方案》进一步优化了课程设置,九年一体化设计,注重幼小衔接、小学初中衔接,独立设置劳动课程。将劳动及其所占课时从原来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完全独立出来,并针对不同学段制定了“清洁与卫生”、“整理与收纳”等课程任务。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劳动课程每周均不少于1课时。

13部门印发文件健全招标投标制度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3部门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意见》共提出5方面20条具体政策举措,主要包括: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等。

甲拌磷等4种农药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施行

2022年海关商品归类决定发布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施行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自9月1日起施行。《决定》对《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等12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修改,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等59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

中国给予多哥等16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9月1日起,对原产于多哥、厄立特里亚、基里巴斯、吉布提、几内亚、柬埔寨、老挝、卢旺达、孟加拉、莫桑比克、尼泊尔、苏丹、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乍得和中非等16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了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包括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THE END
1.五个方面严抓农药监督检查!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对于缺乏杀鼠剂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的县和乡镇,要根据需要增设定点经营门店。要加强对百草枯等仅限出口农药的监督检查,发现在境内销售仅限出口农药的,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我部第269号公告的规定,依法严厉查处。三、加大互联网违规经营农药打击力度 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限制使用农药不得利用互联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704957782280352469&wfr=spider&for=pc
2.最新的农药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篇:最新的农药管理办法 最新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13 号 《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4月13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市 长韩 正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 https://www.99xueshu.com/w/xrs9cwcas93i.html
3.2020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文最新版行业新闻2020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文【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农药登记、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促进农药工业技术进步,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http://www.cczt.com.cn/content/?321.html
4.2024年农药市场需求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名称:中国农药行业现状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24-2030年) 编号:1603005 ←电话咨询时,请说明该编号。 市场价:电子版9200元 纸质+电子版9500元 优惠价:电子版8200元 纸质+电子版8500元 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电话:400 612 8668、010-6618 1099、66182099、66183099 邮箱:KF@Cir.cn 《订购协议》下载 提示:如https://www.cir.cn/R_NongLinMuYu/05/NongYaoShiChangXuQiuFenXiYuFaZhanQuShiYuCe.html
5.从执法实务谈农药的认定:农药管理范围界定与认定流程(含案例解析有的专家认为,很多驱鸟剂登记为香料制剂且执行卫生标准,不属于农药范畴(黄越,2011)。应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请示,2020年10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驱鸟剂定性问题的函》(农办法函〔2020〕18号)对于驱鸟剂问题进行批复。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用于农业生产,主要功能为驱赶鸟类的化学https://www.hqtsgroup.com/v3/post-1613597.html
6.河南省农药管理办法河南省农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药生产(含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下同)、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https://public.zhengzhou.gov.cn/06AAB/240537.jhtml
7.《农药管理条例》新条例中,生产企业最关心的14个问题汇总按照《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生产许可申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书面审查、技术评审和实地核查:(1)首次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的;(2)已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扩大农药生产范围或更改生产地址的;(3)已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新增化学农药生产范围的;(4)技术评审认为需要实地https://www.cirs-group.com/cn/agrochemicals/nygltl-xtlz-scqyzgxd14gwthz
8.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为了保证《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农药登记、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促进农药工业技术进步,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农药安全使用、农药产品质量及农药残留http://www.csrcare.com/Law/LawShow?id=8317
9.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经营范围增加限制使用农药或者营业场所、仓储场所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第十五条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第十六条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申请表、农药经营情况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577377&page=4
10.文明科室推荐材料研究室每月开一次项目讨论会,由各项目组就项目的进展、问题、取得的成绩做一个详细的报告,研究室所有人员可以各述其见,共同商讨项目问题的解决办法。项目的经费管理实行研究室主任负责制,经费的使用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研究室主任签字才能报销,专款专用。https://www.hnagri.org.cn/article-40234.html
11.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修订沿革农业部制定并发布《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农药研制者和生产者申请农药田间试验和农药登记,应当按照《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7月1日修正版)(1999年07月23日发布,1999年07月23日实施,2004年07月01日修订)第六条 https://www.lawxp.com/wl/statuteInfo/Provision.aspx?iid=1000469682
12.河北省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办法修正案(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和林业的生产及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药生产(含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经营活动和使用农药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http://law.foodmate.net/show-164819.html
13.新修订《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学习与思考日前,农业部部长令正式公布了《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对农药生产的纲领性文件,将促进农药生产与农业生产结合,农药生产、试验、登记、经营、生产生命周期实行一体化全程管理。我对此进行了学习思考,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农药生产管理职责分工明确 https://cn.agropages.com/News/printnew-144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