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银理财招睿卓远系列一年定开7号增强型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产品代码:103707)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编码
理财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
募集方式
公募发行
运作方式
开放式
业绩比较基准
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产品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同时进行稳健的权益类资产及衍生金融工具投资。追求组合风险收益最大化,在控制产品收益波动幅度的前提下为投资者把握收益增厚机会。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以产品投资不低于80%固定收益类资产,0%-49%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0%-2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及衍生金融工具为例,考虑期限收益、资本利得收益、产品费用等因素,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测算,本理财产品首个投资周期业绩比较基准如下:
A份额:首个运作期年化3.0%-5.0%,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投资范围内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投资比例、市场情况进行静态测算和情景分析,产品首个运作周期业绩比较基准为:3.0%-5.0%。但产品表现会跟随市场波动,业绩基准不构成任何收益承诺。A份额首个运作期自2019年11月21日起。
C份额:首个运作期年化3.0%-5.0%,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投资范围内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投资比例、市场情况进行静态测算和情景分析,产品首个运作周期业绩比较基准为:3.0%-5.0%。但产品表现会跟随市场波动,业绩基准不构成任何收益承诺。C份额首个运作期自2020年11月23日起。
D份额:首个运作期年化3.8%-5.0%,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投资范围内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投资比例、市场情况进行静态测算和情景分析,产品首个运作周期业绩比较基准为:3.8%-5.0%。但产品表现会跟随市场波动,业绩基准不构成任何收益承诺。D份额首个运作期自2021年11月22日起。
F份额:首个运作期年化3.8%-5.0%,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投资范围内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投资比例、市场情况进行静态测算和情景分析,产品首个运作周期业绩比较基准为:3.8%-5.0%。但产品表现会跟随市场波动,业绩基准不构成任何收益承诺。F份额首个运作期自2021年11月22日起。
(产品示例仅供参考,具体投资比例可根据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流动性特征、信用风险等因素动态调整,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详见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业绩比较基准是本机构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管理人有权在每个开放日前,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该调整将通过一网通上“信息公告”进行信息披露。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本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或管理人对本产品进行的收益承诺。
本金及理财收益(如有,下同)
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到期,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在理财计划到期前,本理财计划的收益随投资收益浮动。
理财计划份额
理财计划份额以人民币计价,单位1份。
理财计划份额面值
每份理财计划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元。
发行对象
A份额(销售代码【103707】):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仅指作为产品管理人代表其管理的家族信托、公益/慈善信托)
C份额(销售代码【103707C】):公司客户专属
D份额(销售代码【13707D】):其他非招商银行客户专属
F份额(销售代码【13707F】):其他非招商银行客户专属
发行规模
A份额:发行规模上限30亿份。
C份额:发行规模上限5000万份。
D份额:发行规模上限13亿份。
F份额:发行规模上限5亿份。
产品总份额下限1亿份,上限48.5亿份,若产品发行规模超出上限,销售服务机构有权暂停接受认购申请。
认购起点
(1)A份额认购起点为1万份,超过认购起点部分应为1百份的整数倍。
(2)C份额认购起点为1万份,超过认购起点部分应为1百份的整数倍。
(2)D份额认购起点为100份,超过认购起点部分应为1份的整数倍。
(3)F份额认购起点为20万份,超过认购起点部分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
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单笔认购上限
A份额:投资者单笔认购上限为5000万元和本理财计划A份额规模上限的二者的较小值;
C份额:投资者单笔认购上限为5000万元和本理财计划C份额规模上限的二者的较小值。
D份额:投资者单笔认购上限为5000万元和本理财计划D份额规模上限的二者的较小值。
F份额:投资者单笔认购上限为5000万元和本理财计划F份额规模上限的二者的较小值。
认购期
认购登记日
2019年11月21日
理财计划成立日
产品期限
本理财计划无固定期限。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管理人有权根据本《产品说明书》约定事由宣布终止本理财计划。如管理人终止理财计划的,管理人将提前2个工作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信息披露”约定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估值日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每周五及开放日(或理财计划终止日)为估值日,如周五为非交易日,则估值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管理人于估值日后第2个交易日公布该估值。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估值”。
理财计划申购和赎回
本理财计划每12个月为一个投资周期,投资者可在申购、赎回期提交本理财计划的申购、赎回的申请。一个投资周期结束后,投资者未赎回或仅部分赎回的,未赎回部分份额自动进入下一个投资周期。特定情形下且本产品说明书有特别约定的除外。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申购、赎回”。管理人可以根据本产品的投资情况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信息披露”约定的方式宣布取消、推迟或提前本产品的开放期/申购、赎回期。
费用
1.认购费:本理财计划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2.固定投资管理费:管理人收取理财计划固定投资管理费,固定投资管理费率0.4%/年。固定管理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舍位。
3.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机构收取理财计划销售服务费,其中:A份额销售服务费率0.4%/年,C份额销售服务费率0.4%/年,D份额销售服务费率0.4%/年,F份额销售服务费率0.4%/年。销售服务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舍位。
4.托管费:托管人对本理财计划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率0.10%/年。托管费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舍位。
认购及赎回方式
巨额赎回
投资者可于申购、赎回期内向销售服务机构提出赎回申请,若理财计划申购、赎回期内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份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交易日份额10%时,即为发生巨额赎回。
在发生巨额赎回及连续巨额赎回时,管理人有权依照理财计划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选择全额赎回、部分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详细内容见本《产品说明书》之“理财计划申购、赎回”。
对账单
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管理人将通过《产品说明书》之“信息披露”约定的渠道进行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理财计划的估值、利益分配等。
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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