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对困难劳模的关心,今年中央、省政府及上级工会继续安排了全国、省劳模专项补助资金,为保证我市分配发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帮扶对象
1、生活困难在职全国劳模:指2022年本人月平均收入低于6000元且未办理退休(或内退、退养)手续的全国劳模。
2、生活困难退休全国劳模:指2022年本人月平均收入低于4600元且办理了退休(或内退、退养)手续的全国劳模。
3、生活困难农民全国劳模:指2022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无固定收入或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月平均收入低于2500元的全国劳模。
4、生活困难在职省劳模:指2022年本人月平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未办理退休(或内退、退养)手续的省劳模。
5、生活困难退休省劳模:指2022年本人月平均收入低于3200元且办理了退休(或内退、退养)手续的省劳模。
6、生活困难农民省劳模:指2022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无固定收入或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月平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省劳模。
7、特殊困难劳模:是指劳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且自付医疗费较多,劳模本人因劳动功能或生活自理障碍、配偶失业、遭受意外灾害等情况造成家庭困难的全国劳模和省劳模。
劳模的收入组成部分包括:工资(指应发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离退休费或者养老金及领取的其他社会保险金;从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获得的基本生活费或者一次性收入;出租或者出售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法定赡养人或者扶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或者扶养费;接受的馈赠或者继承收入;其他应当计入的收入。劳模补助、荣誉津贴、劳保津贴、慰问金等不计入收入。
二、拟帮扶的生活困难全国劳模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
就业
情况
本人月平均收入(元)
1
梅继友
女
74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离退休
3489.15
2
马小立
51
九江市浔阳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退休职工
2843.41
3
柯胜锋
男
50
九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市客运大队职工
在职
2823.33
4
张志静
59
九江鑫星玻纤材料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1814.12
5
陈小燕
52
九江凯达服装织造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1293.24
6
王健香
82
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退休干部
4094.62
7
曾广星
98
瑞昌市范镇粮管所退休职工
3854.85
8
何海花
56
瑞昌市鸿达纺织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2471.68
9
曹长员
77
湖口县双钟镇水产场退休职工
3759.5
10
黄兴中
65
彭泽县财政局退休职工
3470.71
11
凌君霞
53
江西华孚纺织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2097.58
12
黄德涛
69
德安县宝塔乡岳山垅村
农民
167.07
13
周桃英
60
原共青鸭鸭集团退休职工
2353.1
三、拟帮扶的特殊困难全国劳模基本情况
就业情况
困难原因
李咸龙
75
都昌县农业农村局退休职工
生前因患肝癌长期住院治疗,自付医疗费用115409.97元;其妻子因患慢性萎缩性胃炎、直肠管状腺瘤等住院治疗,自付医药费5490.34元
占火喜
都昌县太阳村鄱阳湖儿童救助中心退休职工
本人因患化脓性脊柱炎、腰椎结核感染等疾病多次住院治疗,自付医药费24584.5元,妻子体弱多病,自付医药费1917.45元
段典清
都昌县三汊港镇黄岗村太山自然村农民
本人因2022年中、晚稻遭受严重干旱造成粮食减产40余万斤,经济损失50余万元
徐斌
46
都昌县苏山乡中心小学教师
本人1998年因公致残,近年来已演变成尿毒症,2020年开始每周3次透析,自付医药费24597.53元
刘巧云
58
彭泽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医师
其父亲因患急性心力衰竭医治无效死亡,自付医药费18510.2元
本年老多病,2022年做了胃癌前期切除手术,自付医药费20408.43元
钱茶花
67
濂溪区赛阳镇中心小学退休教师
其丈夫因患肺癌医治无效去世,自付医药费1944.78元
张才东
87
柴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休职工
生前因患帕金森综合症、高血压(极高危)、脑梗死后遗症、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常年卧床治疗,自付医药费7803.01元
四、拟帮扶的生活困难省劳模基本情况
屈小红
2825.15
叶忠奎
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街道长虹北路社区退休职工
3098.45
李芳
55
原长江毛纺织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2866.86
吕志芳
江西海扬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1652.64
唐小平
57
江西安恒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3000
陶金花
70
江西九江茅山头企业集团公司退休职工
2426.77
方裕堂
76
修水县太阳升镇三都村
163.5
王富生
88
修水县路口乡路口村
552.24
张淑芳
原修水县第一缫丝厂下岗职工
2749.64
黄水华
68
修水县漫江乡杜市村
143.725
樊尝秋
89
修水县大桥镇墨田村
169.5
朱春牡
83
修水县义宁小学退休教师
2207.09
罗时来
修水县征村乡敬老院退休干部
1930.64
14
王参伦
71
修水县上奉镇石街村
380.37
15
陈荣进
72
武宁县船滩镇莲塘村
164.44
16
李祖英
86
武宁县东林乡白水村
17
李杨淑
武宁县豫宁街道樟树下社区
2113.31
18
麻莲姣
武宁县石渡乡新丰村
165.4
19
余传夏
瑞昌市南义镇和平村
174.04
20
吕庆胜
54
原瑞昌市金锋集团下岗职工
下岗
1050
21
何华生
45
九江龙昌塑胶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职工
3750
22
蔡灿辉
瑞昌市范镇范镇村
23
陈英
41
瑞昌市汉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母婴护理指导师
3004.61
24
胡万妹
92
都昌县中馆镇中馆街
255.5
25
赵尊志
都昌县北山乡邹家咀村红门楼赵村
611.07
26
江民益
84
都昌县西源乡西源村花门楼村
540
27
熊先菊
都昌县和合乡义公村
222.65
28
邵国助
都昌县北山乡松峦村邵村
192.67
29
袁青松
都昌县徐埠镇白果村
1487.4
30
周恩次
湖口县流泗镇竹涧村
1318.76
31
杨水初
湖口县城山镇团山村
165.23
32
夏桂平
原湖口县水泥厂下岗职工
无固定收入
33
王先华
73
湖口县均桥镇文新村
34
时腊初
湖口县流泗镇人民政府会计
3258.33
35
刘映华
49
彭泽县银海纺织有限公司职工
3200
36
张启文
彭泽县交警大队辅警
3891
37
李光前
彭泽县浩山乡柳墅村
38
吴松元
80
彭泽县棉船镇复排村
177
39
何瑞华
64
彭泽县马当镇政府退休职工
1276.67
40
吴荷花
原彭泽县建材厂职工后返乡务农
147.5
胡梅生
彭泽县杨梓镇乐观居委会
166
42
陈善喜
永修县虬津镇麻潭村
其他
43
潘运水
永修县三角乡林场退休职工
1952.55
44
淦克达
永修县九合乡河头村
142
蔡升炳
永修县三角乡里港村
陈少明
61
永修燕山少明茶叶专业合作社
500
47
刘诗忠
78
永修县梅棠镇中心村
673.5
48
陈德煌
永修县燕坊镇金坂村
李林香
原永修县环卫所退休职工
1070.97
杨万根
德安县磨溪乡宝泉村
251.55
孙法育
德安县高塘乡原乡镇企业聘用干部
1876.85
欧阳秋娥
庐山市星子镇三角垅村
172
孟金姣
庐山市温泉镇西洲村
杨小明
庐山大厦职工
3957.83
张进
庐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云中宾馆职工
2553
曹福章
柴桑区新合镇小石村
167.31
梅秋荣
柴桑区江洲镇蔡洲村
357.99
刘兆兴
91
濂溪区赛阳镇东林村农民
619.5
万文娟
经开区滨兴街道一马路社区退休干部
2132.61
戴征东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柘林镇莲花社区
164.22
五、拟帮扶的特殊困难省劳模基本情况
黎绍佳
79
原九江氮肥厂退休职工
本人因年老体弱,骨折术后生活不能自理,去年患帕金森病,致手抖偏瘫后遗症,目前全天需要人护理,造成生活困难
其丈夫为下岗职工,因患直肠恶性肿瘤长期住院治疗,于今年病逝,自付医药费12781.51元
蔡泽秀
原九江市家用电器总厂退休职工
本人因患肾病综合症等,长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现病情加重需长期佩戴呼吸机,且配偶年老多病,子女均下岗无工作,家庭生活困难
张亚奎
本人因患慢性肾衰病、喉恶性肿瘤多次住院治疗,自付医药费46053.73元
邹立华
九江三棉印染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
本人因患尿毒症、严重高血压和糖尿病,长期血透治疗,自付医药费11304.61元
周利平
66
本人因患高血压(极高危)、冠心病需长期吃药,自付医药费5901.51元,其妻子自付医药费1970.38元
其妻子因脑梗死后遗症瘫痪在床,长期服药,自付医药费3019.11元
本人为二级肢体残疾,其妻子二级听力残疾,两人丧失劳动力多年,生活不能自理,长期靠药物维持
本人年老多病,长年吃药,自付医药费9578.43元
夫妻为双下岗职工,本人因患甲状腺恶性肿瘤住院手术治疗,其妻子为心脏手术后状态,丧失劳动能力,两人长期服药,自付医药费4352.39元
刘彦展
本人年老体弱,其独女因突发性格自闭致抑郁症多年未愈,一直由父母供养治疗,家庭经济困难
夏水莲
湖口县城山镇竹庄村
夫妻二人年老多病,因新冠引发肺部感染住院治疗,本人自付医药费4787.52元,其丈夫自付医药费4437.96元
何周全
原彭泽县经贸委退休职工
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死亡,自付医药费16061.12元
其妻子因患右肺中叶腺泡癌住院手术治疗,自付医药费25633.31元
夫妻二人年老多病,本人因膀胱恶性肿瘤术后化学治疗,自付医药费7192.19元,妻子因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多次住院治疗,自付医药费11020.84元
吴奇明
彭泽县浩山乡海形村
本人因患白内障、青光眼等,住院手术治疗,自付医药费14931.14元
张红玉
彭泽县供销社退休职工
其丈夫因脑中风长期卧床不能自理,导致肺性脑病、严重呼吸衰竭,需长期护理治疗,自付医药费13842.62元
本人因患冠心病自付医药费1834.39元,其妻子因患胆囊结石自付医药费7847.76元
卢健
彭泽县马当镇跃进村
其母亲因患肝恶性肿瘤住院治疗,自付医药费35470.86元
彭堂平
江西三木制造有限公司职工
其母亲因患左肺上叶恶性肿瘤住院治疗,自付医药费66005.45元
刘苏建
原江西仪表机床厂退休职工
其子因患尿毒症及脑溢血,长期透析治疗,常年服药,自付医药费4727.38元
柏根发
庐山市就创中心退休干部
本人因患原发性肝细胞癌、胆结石等疾病住院治疗,自付医药费7551.62元,其妻子因患股骨头坏死住院手术治疗,自付医药费19248.88元
钱金滚
庐山市纪委干部
本人因患脊髓空洞症,现瘫痪在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
本人因患脑梗死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自付医药费14033.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