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凤凰知音”商城在线自主售后服务功能的商家。
商家应在订单状态进入“待发货”后的24小时内(工作日)发货并上传物流单号。订单在待发货状态下24小时内,允许会员申请取消订单(虚拟类除外),商家需在48小时内进行审核,超时未审核的订单将自动取消。
(二)退换货原则
商家须设置退换货收货地址(发货),并按如下原则提供退换货售后服务:
1.质量问题退换货
(1)会员因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而提出的退换货要求的,商家应一律承担退换货的售后服务。
(2)商家发货后,由于物流配送中导致商品毁损等问题的,商家应承担退换货的售后服务。
(3)如会员收货后发现错发、漏发情形的,商家应承担退换货的售后服务;若商家不需要会员寄回商品,须向会员补寄所兑换的商品。
2.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1)自会员确认收货之日起七日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并符合完好标准的商品,可发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申请,商家均应提供退换货的售后服务。
七日期间自物流显示会员签收商品的次日零时开始起算。
(2)以下商品/服务可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①个人定制、定作类商品;
②食品、鲜活易腐类商品;
③在线下载或者经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④交付的报纸、期刊类商品;
⑤虚拟类商品;
⑥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⑦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⑧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⑨拍卖商品。
(3)除以上情形外的商品,且会员退回的商品完好的情况下,商家均应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会员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①化妆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
③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等类: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
(三)返修原则
2.如会员申请商品维修,商家应告知商品维修周期,并按双方约定为会员提供维修服务,若未就维修期进行约定,商家应在收到问题商品之日起30日内为会员维修完成并寄回。
(四)三包类商品的退换货及返修服务原则
(五)针对会员疑问,商家提供资料的原则
如会员对商家销售的商品真伪、质量等方面提出质疑的,商家应对疑问作出明确合理的解释,且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予以证明。如商家无法提供文件证明或提供的文件不足以证明会员投诉无依据,则应为会员办理退货,承担退货产生的费用,如因此产生损失的,商家应予以全部赔偿。
(六)售后系统处理流程说明和要求
(一)商家以及商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应按照商品的服务承诺及“凤凰知音”商城售后服务政策为会员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如商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政策更有利于会员,则应按更有利于会员的政策提供售后服务。
1.会员在线提交售后服务申请后,商家应于72小时内在售后系统中给出相应的审核意见。
2.为会员提供换货、退款等售后服务的,商家应于收到会员退回的货物后24小时内(工作日)操作换新发货或退货的确认收货。
(三)商家以及商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不得在售后系统中发布第三方信息,不得在提供售后服务过程中使用任何形式的有人身攻击、侮辱性的语言侵犯会员的合法权益,否则“凤凰知音”商城有权对商家进行违规处理。
(四)商家以及商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在回复会员售后服务问题时要做到以下要求:
1.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商家与“凤凰知音”商城合同的约定以及“凤凰知音”商城对商家的管理规定;
2.不得诋毁国航品牌形象或者“凤凰知音”商城上其它任何商家、品牌、产品的形象;
4.与会员沟通时应当使用规范的用语,不得出现反动、色情和暴力等内容字句。
(五)商家以及商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给“凤凰知音”商城、商城会员以及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商家必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六)商家应对所有售后行为负完全责任。
(七)由于商家原因或商品质量等原因,商家与会员达成赔偿或补偿方案的,商家应承担赔偿/补偿中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因商家违规,造成会员投诉并要求进行额外里程补偿的,由国航先对会员进行里程补偿,再核算出商家的罚金金额,从商家结算款中扣除。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凤凰知音”商城有权酌情处理。但“凤凰知音”商城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