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空间格局及影响因素
周倩,张雪舟*
云南财经大学国际工商学院,云南昆明
收稿日期:2024年2月21日;录用日期:2024年3月20日;发布日期:2024年4月24日
摘要
关键词
RCEP,农产品出口贸易,空间格局,影响因素
SpatialPatternsandInfluencingFactorsofChina’sAgriculturalExportTradetoRCEPMemberCountries
QianZhou,XuezhouZhang*
InternationalBusinessSchool,Yunnan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KunmingYunnan
Received:Feb.21st,2024;accepted:Mar.20th,2024;published:Apr.24th,2024
ABSTRACT
RCEPofficiallycomesintoeffectin2022,whichbringsnewopportunitiesforChina’sexporttradeofagriculturalproductstoRCEPmembercountries.InordertoexplorethedevelopmentpatternofChina’sagriculturalexporttradetoRCEPmembercountries,thisstudyisbasedonthestatisticaldataoftheUnitedNationsTradeDatabase,andadoptsspatialanalysisandextendedgravitymodeltoanalyzeboththeevolutionofitsspatialpatternandtheinfluencingfactors,andtheresultsshowthat:China’sdiversificationindexandequilibriumindexofitsagriculturalexporttradetotheRCEPmembercountrieshaveshownastablegrowthtrend,butthereisstillroomforoptimizationtocopewithpotentialtraderisks;China’sagriculturalexporttradeintheRCEPregionhasaweakpositivecorrelation,showingacertainspatialagglomerationeffect,with“low-lowagglomeration”and“high-highagglomeration”;highGDP,closetotheChinesecapital,RCEPmembercountrieswithhighGDP,closedistancetoChina’scapital,largepopulationandsmallpercapitaarablelandareaaremoreattractivetoChina’sagriculturalexporttrade.
Keywords:RCEP,AgriculturalExportTrade,SpatialPattern,InfluencingFactors
ThisworkislicensedundertheCreativeCommonsAttributionInternationalLicense(CCBY4.0).
1.引言
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对全球治理和格局调整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塑造着经贸规则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2012年东盟率先倡议发起《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随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亚太国家陆续加入谈判。经过长达8年的艰苦谈判后,RCEP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2021年3月22日,中国完成RCEP核准,成为率先批准协定的国家。最终,于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
RCEP是一项前所未有的、由域内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参与的大型区域贸易安排(赵书博和胡江云,2024)[1],RCEP的签署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具有重要意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农产品的自由贸易使农业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重新分配(王祥等,2018)[2]。一方面,由于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近年来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所下降,农资价格不断上涨,导致农产品出口受到巨大冲击(李国祥,2020)[3]。因此,中国急需开拓新市场来缓解农产品出口的压力。而RCEP的多数成员国都是农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距离位置较近,拥有广阔的市场(乔翠霞等2021)[4]。另一方面,RCEP的其他成员国长期以来一直是中国农产品的重要贸易伙伴,对RCEP其他成员国的农产品贸易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增长,由2010年的162亿美元至2022年的416亿美元,13年期间农产品出口额增加了254亿美元。随着RCEP的正式签署,预测中国将进一步扩大与这些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规模。
因此本文在以上研究背景的基础上,对中国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做出具体的分析,并深入探讨中国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空间格局及影响因素,从空间的角度为中国出口至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提供新的思路,为中国的农产品充分利用RCEP正式生效带来的市场新机遇。
2.中国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概况
Figure1.China’sagriculturalproductsexporttoRCEPmembercountriesin2010~2022anditsgrowthrate
3.研究方法
3.1.多元化指数
为了能够进一步分析中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在区域上的分布差异和变动情况,本研究借鉴朱月季等(2016)[5]利用生物学中评价物种多样性的香农–威纳指数建立多元化指数(H指数)模型,对中国对RCEP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多元化程度进行测算。多元化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Pi表示第i个国家的农产品出口贸易额占RCEP区域的出口贸易总额的比例,N表示所代表国家的数量,H指数的取值范围为:H≥0。当H指数值越大时,表明所考察的RCEP区域内的农产品出口贸易区域多元化,贸易结构趋向合理;反之,如果H值变小,则说明中国对RCEP区域国家的农产品出口额向某个国家集中,区域结构不平衡,可能会增加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潜在风险。
3.2.均衡度指数
此外,选取均衡度指数测算中国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均衡度,其计算方式为:
E指数是多元化指数与其最大值的比值,取值范围位于0到1之间。与多元化指数相似,E指数越大表明中国对RCEP成员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结构趋向于均衡;反之,如果E指数越小则表明中国对RCEP区域的农产品出口贸易均衡度指数越低。
3.4.引力模型
3.4.1.模型的构建
4.结果与分析
4.1.中国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空间格局分析
4.1.1.多元化指数分析
Table1.DiversificationindexofagriculturalproductstradebetweenChinaandRCEPmembercountries
4.1.2.均衡度指数分析
Table2.BalanceindexofagriculturalproductstradebetweenChinaandRCEPmembercountries
(1)全局莫兰指数
Table3.GlobalMoranIndexofagriculturaltradeexportsfrom2010to2022
续表
(2)局部莫兰指数
Figure2.Moranscatterplotfor2010,2014,2018and2022
4.2.中国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因素分析
4.2.1.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Table4.Descriptivestatisticsofthemainvariables
4.2.2.基准回归
本文采用2010年至2020年RCEP地区14个国家的面板数据进行研究。为了选择合适的回归模型,本文采取了F检验、LM检验和Hausman检验,根据检验结果最终采用固定效应模型。
(2)进口国的人口总量。人口规模的回归系数为2.748,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表明人口总量较大的进口国通常对农产品的需求量也较大,从而促进中国对各成员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
(3)互联网基础设施。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在1%的置信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回归系数为0.054。表明进口国的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每提高1%,中国对RCEP成员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额将增加0.054%。
(4)中国与RCEP成员国人均GDP的差异。中国与RCEP成员国的人均GDP差异的扩大会对中国对RCEP成员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产生正向的影响。人均GDP变量差异的系数为0.117,表明RCEP其他成员国与中国的人均GDP的差异每提高1%,中国对其的农产品出口额将会增加0.117%。意味着中国与其他RCEP成员国之间的人均GDP差异可以促进中国在此区域的农产品出口贸易。
Table5.Regressionresults
注:*、**、***分别表示在10%,5%,1%水平下显著。
5.对策与建议
(1)建立农产品信息化平台,优化出口产品的结构和国别布局。研究结果显示,中国对RCEP成员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的贸易结构是合理的并且在不断优化中,但是进口的贸易结构更优,整体来看多元化指数与均衡度指数仍有待保持与提升。所以,在RCEP框架下,需要深入调研农产品的市场和国别市场,构建农产品信息平台,以便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出口产品的种类和目标国家。
(2)充分利用RCEP的优惠政策,加大农业合作力度。RCEP正式实施后,超过90%的农产品贸易将迅速或逐步取消关税,这一零关税比例相当可观。为了进一步推进农业领域的自由贸易,成员国应积极展开协商,努力消除已存在的非关税壁垒,并避免新增非关税壁垒。企业在充分了解其适用范围和程度后,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出口产品的种类和市场分布,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贸易成本。
基金项目
云南省教育厅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国对RCEP成员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空间格局及影响因素研究》,项目编号:2023Y0683;《一带一路背景下跨境热区农业合作利益协同研究——以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为例》,项目编号:2020J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