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焦点透视新浪财经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2年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统众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三)债券品种: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利率为6.9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80%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15%,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6.95%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是否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六)发行对象: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七)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八)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九)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十)税务事项: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607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阿拉尔市政府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汪天仁

联系人:郭文生、晏正君

联系地址:阿克苏南大街二号新农大厦

传真:0997-2130138

邮政编码:843000

二、承销团

(一)联席主承销商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晏志凡、刘延冰、王学飞、廉晶、王崇赫、祁正雷、张全、张慎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何涛、杜亚卿、李昕

传真:010-66299589

邮政编码:100033

(二)分销商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夏睿、李雯雯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2、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李学琦

联系人:董庆海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传真:024-23258823

邮政编码:110003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朱亮

联系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固定收益总部

传真:027-85481502

邮政编码:430015

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易琳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88号中心商务大厦22楼

传真:0755-82032850

邮政编码:518033

三、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李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传真:010-88170752

四、审计机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层1101室

法定代表人:梁春

联系人:计峰、马燕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传真:010-58350006

邮政编码:100036

五、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01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孙洪罡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01室

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016

六、发行人律师:新疆冬梅律师事务所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阿拉尔市胜利大道上海风情街4-102室

负责人:刘冬梅

经办律师:刘冬梅、魏建东

联系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上海风情街4-102室

传真:0997-2689678

邮政编码:843300

住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

负责人:赵大庆

联系人:王军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传真:0991-2365888

邮政编码:830002

第三条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年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统众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四、债券品种: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利率为6.9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80%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15%,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6.95%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是否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5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九、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十、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十一、发行对象: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十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三、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

十四、发行期限:自发行首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五、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2年4月11日。

十六、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1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七、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2年4月11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止;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2年4月11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止。

十八、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九、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4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4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4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一、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二十二、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三、承销团成员: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五、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六、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

二十七、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

二、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三、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接受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署的《2011年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2011年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时,在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可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人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的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继承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继承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债权代理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义务。

第八条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4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4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4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实施办法

(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5年的票面年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三)投资者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权而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六)投资者回售本期的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并公告兑付数额。

(八)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后5年票面年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26,292,400.00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向审批的项目除外):股权投资。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117,823.54万元,负债总额为1,379,896.75万元,所有者权益737,926.7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95,077.70万元。2010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932,581.41万元,利润总额62,638.00万元,净利润52,637.6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608.24万元。

二、历史沿革

三、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农一师国资委是发行人唯一出资人,对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00%。

农一师国资委是农一师代表国家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特设机构。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

1、出资人

农一师国资委作为发行人的出资人,依法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行使下列权利:

(1)决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经营方针;

(2)委派和更换董事和非职工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4)派出和管理财务总监;

(5)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6)对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9)查阅董事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账簿记录,对公司的经营行为和情况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进行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调整需要时,转让、划拨、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11)指导企业的改革、资本运营等工作;

(1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权利。

2、董事会

发行人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发行人的决策机构,对出资人负责,由八名董事组成。董事由农一师国资委委派,行使下列职权:

(1)确保师市重大决策和师国资监管的各项决定及监管制度,在企业贯彻、落实和执行;

(2)提出公司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和方案;

(3)审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和经营机构的设置;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组织督促实施;

(7)依法定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管人员,决定报酬和奖惩事项;

(8)提出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9)提出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3、监事会

发行人设监事会,监事会为常设的监督执行机构,对农一师国资委负责,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代表两名。监事由农一师国资委委派(职工代表监事除外),行使以下职权:

(1)以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为主,按照农一师国资委和监管法规要求,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对公司经营绩效、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国资委报告工作;

(2)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和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管人员提出奖惩和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列席董事会会议;

(5)承办国资委交办的事项;

(6)监事会在行使职权时,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等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财务列支。

4、董事长

董事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3)对外代表公司依法签署重要文件、合同等法律文书;

(4)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公司资产运营和财务活动履行指导的责任和义务。

5、总经理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发行人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非董事、监事、财务总监以外的高管人员;

(7)拟定企业职工的工资分配方案,提出对员工的奖惩及福利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二)公司组织结构

发行人内设运营发展部、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科技项目部五个部门。发行人的组织结构详见下图:

发行人组织构架图

五、发行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计8家,其中全资子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5家。

表: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发行人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简要情况如下:

1、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0年末,新农开发总资产405,910.95万元,总负债286,841.34万元,净资产119,069.60万元。2010年度,新农开发实现营业收入193,209.50万元,实现净利润3,006.11万元。

2.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0年末,青松建化总资产444,380.35万元,总负债180,861.25万元,净资产263,519.10万元。2010年度,青松建化实现营业收入175,395.69万元,实现净利润31,856.06万元。

3、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河种业”)成立于2002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6,500万元。塔河种业经营范围:各类农作物种培养、生产及销售,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及销售,农牧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种衣剂生产、籽种收购、加工(限种子棉)等。发行人对塔河种业的持股比例为95.15%。

截至2010年末,塔河种业总资产55,414.76万元,总负债20,107.01万元,净资产35,307.75万元。2010年度,塔河种业实现营业收入34,773.81万元,实现净利润2,837.24万元。

4.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塔河矿业”)前身为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2009年名称变更为“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塔河矿业注册资本为1,184.93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原煤开采、物业管理、石油技术服务等。

截至2010年末,塔河矿业总资产127,181.62万元,总负债118,921.19万元,净资产8,260.44万元。2010年度,塔河矿业实现营业收入19,341.56万元,实现净利润5,167.36万元。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注册资本29,062.94万元。电力公司是一个集水电、热电、城市集中供暖、电力建设、电力营销于一体的国有独资能源企业,电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其管道安装等。

截至2010年末,电力公司总资产193,689.14万元,总负债157,571.85万元,净资产36,117.29万元。2010年度,电力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063.12万元,实现净利润637.43万元。

6.新疆塔里木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塔里木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成立于1951年4月,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第二步兵供给部工程大队,1953年4月奉命整编为新疆军区农业建设第一师师直工程大队,1959年后历次更名为农一师建筑工程处、建筑安装工程团、阿克苏地区建筑安装公司、农一师工程一团、基建工程公司。1999年2月重组为新疆塔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2007年2月更名为新疆塔里木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建安公司注册资本7,800.66万元,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市政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河湖整治堤防工程、建筑材料构件的物理试验与化学分析、运输建筑垃圾清运、土石方挖运、管道、线路、钻水井、锅炉安装、陶瓷制品、水泥预制构件、水性涂料制造等。

截至2010年末,建安公司总资产62,460.94万元,总负债52,354.54万元,净资产10,106.40万元。2010年度,建安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981.39万元,实现净利润1,450.99万元。

7、新疆农一师供销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农一师供销合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供销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由原农一师物资总公司和农一师供销合作总公司改制组建而成,原名为新疆农垦阿克苏供销合作总公司,2007年9月变更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更改为新疆农一师供销合作有限责任公司。供销公司注册资本为9,607.00万元,主要经营农药、汽车运输、成品油、农副产品、化肥、日用杂品、农用薄膜、废旧物资回收、报废汽车回收、金属材料、农用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润滑油、合成复合肥料、混配复合肥料制造、销售、微滴灌项目、棉花功能促进剂、皮棉销售等,农一师各农牧团场每年的农资采购基本由供销公司完成。

截至2010年末,供销公司总资产127,994.15万元,总负债117,389.92万元,净资产10,604.23万元。2010年度,供销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794.25万元,实现净利润1,770.93万元。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以下简称“棉麻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日,注册资本2,219.34万元。棉麻公司经营范围:籽棉收购、棉花、棉纱、麻制品、棉花加工设备及零配件、农副产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截至2010年末,棉麻公司总资产264,610.13万元,总负债257,364.15万元,净资产7,245.97万元。2010年度,棉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7,200.08万元,实现净利润6,119.43万元。

(二)主要参股公司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

其中,新疆鸿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昌能源投资公司”)和阿拉尔大漠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漠天然气公司”)是本期企业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该两公司简要情况如下:

1、鸿昌能源投资公司

鸿昌能源投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目前注册资本5300万元。目前鸿昌能源投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新疆鸿昌棉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自然人蔡祖金持有该公司10%的股权。

鸿昌能源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水力项目建设,水利发电。

截至2010年末,鸿昌能源投资公司总资产9395.29万元,总负债4095.29万元,净资产5300万元。2010年度,由于鸿昌能源投资公司仍在项目建设期,属在建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费用均在“在建工程”会计科目中反映,因此企业没有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2、大漠天然气公司

大漠天然气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目前注册资本5000万元。目前大漠天然气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阿拉尔市溢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29%的股权;新疆阿拉尔市斓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

截至2010年末,大漠天然气公司总资产54381.25万元,总负债49717.81万元,净资产4663.44万元。2010年度,大漠天然气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5万元,实现净利润-289.67万元。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汪天仁,1976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农一师十团修造厂技术员、副厂长、厂长,农一师十团机务科第一科长,农一师十团副团长、党委常委,农一师十一团团长、副书记,农一师十二团团长、副书记,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农业分公司总经理、副书记,农一师政策研究室主任。现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王星宇,1984年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曾任农一师计财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农一师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农一师阿拉尔市党委常委、副秘书长,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副书记。现任农一师阿拉尔市党委常委、农一师阿拉尔市副秘书长,兼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戴昌勤,1969年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农一师西电厂生产科长,农一师西大桥水电厂副厂长,农一师电力公司经理,农一师电力公司党委书记,农一师电力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农一师国资委党委书记,兼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孔兵,1982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历任农一师工程团财会科会计、主办科长,后任职于农一师财务局,历任科员、科长。现任农一师财务局副局长,兼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远晨,1983年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曾任农一师十二团党委书记、政委、南区管委会书记,农一师阿拉尔市党委、农一师阿拉尔市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农一师国资委主任,兼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张忠其,1982年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农一师第二工程团、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队长、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新疆塔里木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邱生,1976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农一师九团十一连连长,农一师九团副团长,农一师十五团团长,农一师十三团团长,农一师八团团长。现任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刘明,1980年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农一师十六团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宣传科副科长,农一师进出口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书记,农一师棉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农一师电力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简介

陈一菊,1981年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农一师二团担任教师学校校长,农一师二团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农一师工商界联合会主席。现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王英山,1976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正达印刷厂政工科长,农一师工业公司劳资科长,农一师经贸委主任科员。现任农一师国资委副调研员,兼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王凤娉,1982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阿克苏大光毛纺厂科员。现任农一师机关工业局副调研员,兼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周建英,1994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农一师热电厂财务科科长,农一师塔河投资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兼任职工监事。

张新红,1992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口农场经营管理科第二科长。现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发展部部长,兼任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汪天仁,个人简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介。

李云新,1991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职称。曾任农一师十二团阿拉尔塑料制品二厂厂长,农一师十二团阿拉尔塑料制品总厂厂长,新农塑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晏正君,1997年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新疆金新信托公司上海总部,新疆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郭文生,1987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农一师机械厂财务科任出纳、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兼内部银行行长,农一师财务局主任科员。现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邸诗军,1987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农一师建化厂任技术员,农一师经委任主任科员,农一师塔里木热电厂副厂长,农一师电力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现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第十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发行人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其投资经营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棉花行业、水泥行业、电力行业、农资行业、农田水利行业和建筑施工业。

(一)棉花行业

1、行业现状

棉花是重要的经济作物,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全世界超过80个国家种植棉花,占全球可耕土地面积约2%,是占用可耕土地最多的农作物之一。同时,棉花也是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中交易量较大的农业商品,100多个国家都进行棉花进出口贸易。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衰退严重影响纺织行业,作为纺织行业原材料之一的棉花,需求也急剧萎缩,棉花价格持续下滑,棉花市场价格跌至五年来最低。随着全球经济的苏复,2009年纺织行业市场开始日趋好转,棉花需求重新开始增加,2010年国际市场棉花价格持续高涨。

作为世界棉花生产大国和世界最大的棉花消费国,我国每年棉花消费量约占世界棉花消费总量的四分之一。2008年全球经济衰退导致纺织行业整体衰退,国内棉花价格连续走低。随着我国及欧美主要经济体经济回暖影响,棉花需求快速提升,特别是2009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纺织业逐渐走出低谷,纺织品出口大幅增长。另外,2010年上半年国内新疆棉外运不畅,产区棉花积压现象严重,加剧了国内棉花供应紧张,我国棉花进口量持续增加。其中2010年3月份和4月份的均达到月进口量32万吨,棉花进口量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国内和国际棉花价格快速上涨。2010年9月末与8月上旬相比,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指数上涨了28.5%,每吨上涨了4,800元。受政府调控价格和国内新棉上市影响,棉花价格冲高回落,进口量有所回落,但棉花需求仍然紧张、供给偏紧的局面没有改变。

2、行业前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我国对棉花的需求将保持持续性增长。尤其是纺织行业高速发展,将带动原材料棉花的需求。2010年我国纺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40,000亿元,出口额超过2,000亿美元。

但是,国内外市场面临棉花短缺的局面仍然严重。根据美国农业部预测,2010-2011年度全球棉花产量为2,509万吨,全球消费达到2,543万吨,中间存在34万吨的缺口。供不应求致使全球棉花库存逐渐减少。库存消费比也出现逐年降低的现象,近10年来库存消费比减少了21.62个百分点。我国2011年棉花产量受制于较低的播种面积,增速不会大于1.5%,棉花库存消费比也将会继续下降。因此,在棉花供给增长有限的情况下,未来棉花供需紧张的局面仍会支撑棉花价格,棉花市场的前景良好。

(二)水泥行业

水泥是重要的基础材料,广泛应用于建筑和工程领域。水泥的市场需求与国民经济尤其是固定资产投资、房屋建筑之间有高度关联度。我国是水泥生产第一大国,年产量占全球的50%,同时我国也是最大的水泥消费国之一。

2009年,在政府投资和经济刺激政策的带动下,我国对水泥的需求量增大,水泥产能呈现扩张态势,2009年我国水泥产量16.29亿吨,同比增长17.91%,2010年我国水泥产量18.68亿吨,同比增长15.53%,2011年一季度,我国水泥产量3.7亿吨,同比增长18.15%,产量增幅进一步回升。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开局之年,地方政府投资动力较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依然有所保障。其中,2011年全国计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000万套,相比2010年新增了420万套,同比增长72.4%。据此计算,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就将达到1.4万亿元人民币。而纵观“十二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增长率将保持在25%左右,城镇化发展、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投资尤其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都成为水泥行业发展的重要动力,预计未来5年水泥需求年增长在7%-10%。总体而言,我国水泥行业正处于成长期向成熟期过渡的过程中,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三)电力行业

电力行业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发电装机容量从2005年底的5.17亿千瓦增加到2010年底约9.5亿千瓦。我国的风电、核电、水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得到快速发展,风电装机容量大幅增长,水电装机容量和核电在建规模均位居世界第一位。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在内的发电装机容量占比由2005年的24.2%上升到2009年的25.6%。同时,煤电占总容量的比重由2005年的72.8%,下降到2009年的68.5%,但火电机组单机容量不断增大。

总体而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城市化进程进入加速阶段,对电力需求的拉动作用巨大,电力行业市场空间广阔。

(四)农资行业

农资一般指农业生产过程中用以改变和影响劳动对象的物质资料和物质条件。农资业务主要是对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主要经营产品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大型农业机械等,具有品种规格繁多、技术含量高、季节性和地域性强的特点。农资行业是支撑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产业,是建设我国现代化农业的支柱产业。

我国是世界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农业生产水平较为落后。国土资源部统计资料显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约1.4亩,这也决定了我国农资消费分散、服务群体庞大的特点,因此我国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将“三农”问题列为全国工作重中之重,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的重大政策。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出台了一批新的强农惠农政策,国家惠农政策规定向农民销售农业生产资料享受免税政策,对农资行业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且农产品和化肥等农资价格持续上升,对农资行业产生强有力的支撑。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加大、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因此,农资产品将具有强劲的刚性需求,保持不断增强的趋势,作为一个非常庞大的市场,农资行业前景无限。

(五)农田水利行业

农田水利建设是加强农业基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的基础,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促进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土资源保护能力。我国农田水利设施老化是普遍现象,据水利部门调查,全国大中型灌区工程配套率仅70%,骨干工程完好率仅50%,骨干渠道病险段达30%,斗渠以上的闸涵桥等建筑物完好率仅50.1%,大中型排灌泵站完好率不足60%。

2008年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中强调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根据水利部数据,2009和2010年我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额分别为710.88亿元和1,139.15亿元,2010年同比增幅达到60.24%。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水利建设投资逐年增加,农田水利建设不断加强。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明确提出,“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以2010年作为基数计算,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也将达到2,700亿元。此外还包括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农田水利建设有望大幅提高。“十一五”期间水利投资规模约7,200亿元,据测算“十二五”全国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比“十一五”投资额增长三倍。“十一五”期间水电项目实际开工量仅完成规划的20%-30%,预计“十二五”期间水电投资额将超过7,000亿元,将比“十一五”投资额增长三倍以上。

加强水利重点薄弱环节建设、扭转水利发展的不利局面,农村节水灌溉、农村用水安全、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水污染防治、水文信息化建设等都将作为“十二五”水利规划重点支持的领域。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对县域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行集中配套改造,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大幅增加高效节水灌溉资金投入。总体而言,我国水利投资将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速,农田水利行业发展将会步入快速通道。

(六)建筑施工行业

建筑施工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建筑施工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一直保持着5%-6%左右的份额。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大规模增长,建筑施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越来越明显。2009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22,333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2,663亿元,比上年增长21.0%。2010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26,451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全年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3,422亿元,增长25.9%。

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时期,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建筑施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市场份额将会不断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和加强。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及优势

(一)行业地位

发行人近年来发展迅速,旗下从事实体经营活动的主要公司业绩显著。发行人控股的青松建化(股票代码600425)是60户国家重点支持的水泥行业企业(集团)之一,青松建化水泥市场占有率在新疆排名第二,在南疆地区水泥市场占有率高达70%。发行人控股的新农开发(股票代码600359)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被国家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为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所在地阿克苏是国家级商品棉生产基地,也是国家养殖示范基地和全国最大的甘草浸膏生产基地。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农一师电力公司拥有独立电网,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行业的龙头企业,对农一师下属农牧团场和工矿企业实现了垄断经营。发行人下属的农一师供销合作公司对农一师的农资市场具有垄断经营优势,在阿克苏地区市场份额超过35%。发行人旗下的新疆塔里木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能力在阿克苏市市场占有率在50%左右,年施工能力在10亿元以上。发行人下属的塔河种业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二)竞争优势

1、优越的自然条件优势

发行人所在地属暖温带极端大陆性干旱荒漠气候。垦区太阳辐射年均133.7~146.3千卡/平方厘米,年均日照2556.3~2991.8小时,日照率为58.69%,是全国太阳幅射量较多的地区之一。垦区雨量稀少,年均降水量为40.1~82.5毫米。垦区无霜期为212天,有效积温4500℃左右,年平均气温为10度,且昼夜温差大。光热资源丰富,气候干燥少雨,昼夜温差大、无霜期长,病虫害相对较轻,具有发展中、早熟棉花生产的特有生态条件,产出的棉花品级高且质量好。发行人利用其自然条件优势,已建成优质出口长绒棉和细绒棉基地,是国家重要的棉花生产基地之一。

2、有力的政府支持优势

2010年5月17日至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对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战略部署,确立了内地19个省市对口支援新疆,为新疆的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创造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发挥着“建设大军、中流砥柱、铜墙铁壁”的作用。通过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渠道扶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产业发展,加大对兵团的综合财力补助力度,对兵团给予多种税收优惠政策。

新疆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将进一步加快,一大批铁路、公路、机场、水电站等重点工程的陆续开工建设,为新疆水泥企业持续发展带来机遇。根据国家在新疆工作会议上的安排,“十二五”期间新疆固定资产投资将比“十一五”的数值翻番,达到2.3万亿元以上,预计水泥需求也比“十一五”翻番,达到1.77亿吨左右,增量达到8,800万吨,增量非常可观。发行人控股的青松建化在新疆水泥行业尤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地位突出,可预见水泥业务未来仍将保持较快增长速度。同时,“三农”政策也促进新疆的发展,有利于发行人的农业企业得到财政、税收等多方面惠及,为提高新疆棉花竞争力,弥补新疆棉花运途远、运费高的劣势,国家给予新疆棉花每吨400元的出疆运费补贴。

3、突出的产品竞争优势

发行人控股的新农开发的主要产品“新农”牌棉花为全国名牌产品,获“中国棉花市场公认十佳畅销品牌”、新疆皮棉“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发行人控股的青松建化水泥市场占有率在新疆地区排名第二,在南疆水泥市场占有率超过70%。公司生产的“青松”牌水泥在2003年3月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认证体系认证,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农业部的优质产品、名牌新产品。发行人控股的塔河种业经营的种子加工业务在农一师市场占比达到90%左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达到70%,南疆市场达到60%,占全疆市场份额的18%。塔河种业经营的“塔里木河”牌种子被评为“新疆名牌产品”、“中国名牌”,2004年被国家授予“农用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4、丰富的资源优势

新疆是我国石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全疆原油产量2008年达到2,722万吨,成为我国第二大原油产区;天然气产量240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一位;还拥有得天独厚的光热资源、风力以及水电等无污染新能源。发行人所在地地质成矿条件好,矿产资源丰富,现已发现矿种53种。发行人通过合作开采、购买、参股资源企业等各种方式控制包括煤炭、天然气、金、铁、铜、铅、锌、石油、磷、钾等大量矿产资源。发行人所在地是新疆水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境内共有冰川1,298条,面积为4,098平方公里,储水量约2,154亿立方米,其中西部的阿克苏河水系是阿克苏地区水利开发建设的重中之重。发行人丰富的矿产资源为发展电力、煤炭、水泥等业务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保障。

5、特殊的区位优势

新疆位于我国的西北部,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我国国土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新疆地处亚欧腹部,陆地边境线5,600多公里,周边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印度和阿富汗等八个国家接壤。其中,中亚五国具有丰富的能源资源,新疆成为重要的战略通道。

发行人所在地阿克苏地区地处新疆南北疆交通要冲,是南疆重镇和交通枢纽,国道314线贯通全境,217线独库公路连接南北疆。阿克苏地区自古就是丝绸之路通往欧洲和西亚的必经之地,东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接壤,南连和田地区、西南接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克尔克孜自治州,北部和西部隔天山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与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与巴基斯坦和印度临近,区域内通过多条国道、南疆铁路、三条欧亚大陆通道及民航航线与新疆各主要城市和周边国家相连,拥有较丰富的边境口岸和边贸资源,发行人地理位置较为优越,交通运输条件相对便利。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及总体情况

发行人是专业的产业投资公司,实行集团化管理模式,主要从母公司层面负责股权管理、财务管理和人才管理,具体的实体经营活动由子公司负责开展。

发行人成立以来,通过重组、改制、整合、投资入股等方式,逐渐形成了棉花行业、水泥行业、电力行业、农资行业、农田水利行业、建筑施工业等多行业经营的格局,在前述主要经营领域中具有规模优势、竞争优势和垄断优势。

发行人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的新模式,以“抓存量、强管理,抓项目、扩增量”为发展理念,扩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并利用各种融资工具,积极吸引和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通过吸收成熟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从独资向合营形式转变,从以经营为主向取得投资收益转变,使公司及所属企业资产质量不断优化、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推进农一师新型工业化打下基础。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状况

在水泥板块方面,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青松建化200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347.77万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12.64%;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1,756.26万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13.47%;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260.50万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18.79%。

在农资板块方面,200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325.35万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14.86%;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8,126.58万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11.82%;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853.06万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10.06%。

表:发行人2008年-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总体来看,发行人营业收入最近三年连续增加,2008年至2010年三年复合增长率21.86%,收入增长持续且稳定,发展势头良好。

发行人、公司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

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2012年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农一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一师。

农一师国资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席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承销团

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联席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队。

承销商

负责承销本期债券的一家、或多家、或所有机构。

承销团协议

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债权代理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债券持有人

持有2012年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计息年度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一个起息日起至下一个起息日前一个自然日止。

债券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日

在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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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率调整补充协议9篇(全文)9.2018年5月1日后前开具免税的农产品普票,7月20日才取得,是否仍然按扣除率11%扣除? 答:应按照原规定进行扣除。即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11%填入附表二第6栏,如果满足加计扣除再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2%填入附表二第8a栏。 10.问:2018年5月1日前未开具发票,调整税率后再开具发票,适用什么税率?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85tcl5en.html
3.福建+林业+免税店+低价股1公司地处福建省福州市,主营造林营林1、公司地处福建省福州市,主营造林营林、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以烟草化肥销售为主的农资贸易业务和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项目的有关业务,是A股唯一一家注册在平潭岛的上市公司。 2、2016年1月27日公司与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双方在满足中免集团商业布局规划同时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https://caifuhao.eastmoney.com/news/20241203161928026920700
4.税和企业所得税么?从其他家农资公司购进农药,然老师,请问A农贸公司销售农药、化肥给B农贸公司,增值税所得税要交对吧?如果A公司直接卖给农户增值税所https://www.chinaacc.com/wenda/detail/xt/5367712
5.农资公司无人机喷洒农药免税吗会计咨询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http://www.kjb100.com/ask/106512.html
6.涉农企业减税、免税等 公司名称 涉农企业 包括 农、林、牧、副、渔 、果等 类型 农资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等 目 录 1概念 2国家政策 1概念 编辑 涉农企业(Agriculture-related Enterprises),是指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研发、服务等活动,和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销售、研发、服务活动的企业,泛指农、林、牧、副、https://baike.sogou.com/v63287357.htm
7.调研问题(精选十篇)一是由于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呈上涨趋势,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农资价格涨幅平均高出农产品价格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生产经营成本,直接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二是我镇的棚菜和肉鸡产业虽然规模很大,但都停留在初级产品阶段,附加值不高,致使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较大。三是棚菜产业受自然天气影响较大,今年夏天,因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pw2ova6.html
8.关注!农资领域最新税收优惠政策42.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43.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涉农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促进农产品流通税收优惠 44.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45.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46.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 https://www.china-shenhua.cn/news/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