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解析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问题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具体是指哪类情形?

问题二:对符合免税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是否仍然可以免税?

答:对符合免税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问题三:农业产品征税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1.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征税范围为:(1)粮食(2)蔬菜(3)烟叶(4)茶叶(5)园艺植物(6)药用植物(7)油料植物(8)纤维植物(9)糖料植物(10)林业产品(11)其他植物

2、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征税范围为:(1)水产品(2)畜牧产品(3)动物皮张(4)动物毛绒(5)其他动物组织

问题四:农户手工编织的竹制和竹芒藤柳坯具是否需要自产农业初级产品?

答:对于农民个人按照竹器企业提供样品规格,自产或购买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单编织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初级产品,应当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收购坯具的竹器企业可以凭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问题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指什么组织?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

问题六: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具体是指什么经营模式?

答:“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

四、符合规定的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免征增值税

一、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二、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问题七:制种企业销售种子符合什么条件免征增值税?

答:一是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二是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上述两种防范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外购树苗用于销售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因此,仍应遵循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自产树苗销售可以免征增值税,而外购树苗中属于种苗的免征增值税,不属于种苗的应该缴纳增值税。

(二)经营花卉如何纳税?

如果花卉是从其他花卉批发商处购进的,其进项税额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如果是从花农那里直接购进的,其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为买价乘以13%。当月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余数。

(三)销售用砍伐的野生红柳枝做成的烤肉扦子,开发票是否免缴增值税?

(四)农民个人手工编制竹器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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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

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者排涝的业务;

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

问题二: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过程中,往往会提供与该项服务有关的药品和医疗用具,对这些药品和医疗用具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二、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问题三: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是否免征增值税?

根据以上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三、符合条件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增值税

问题四:符合条件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是否免企业所得税?

问题五:上述政策中的农户的具体范围有哪些?小额贷款指哪类贷款?保费收入计算口径是什么?

答:1.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2.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3.保费收入,是指原保险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

问题六:金融机构享受免税政策的核算要求是什么?

答: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本免增值税和减计企业所得税收入的优惠政策。

四、金融企业涉农贷款逾期无法收回,可以按规定计算确认贷款损失进行税前扣除。

(二)单户贷款余额超过3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应依据有关原始追索记录(应当包括司法追索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计算确认损失进行税前扣除。

问题七:涉农贷款主要指哪类贷款?

(一)农户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农户的所有贷款。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

(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注册地位于农村区域的企业及各类组织的所有贷款。农村区域,是指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区及其市辖建制镇之外的区域。

五、对个人或个体户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题八: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是否也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题九: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具体是指什么性质的用地?

七、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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