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研究|段可盈:无证经营农药是否属于《刑法》限制买卖物品?

北京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问题的提出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根据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解释,其中,“未经许可”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的物品”,是指由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由专门的机构经营的专营、专卖的物品,如烟草等。“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规定在一定时期实行限制性经营的物品,如农药等。专营、专卖物品和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出现变化。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那么,根据该条规定,经营农药需要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是否就意味着农药属于《刑法》第225条第1项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才能生产、经营的物品,并不能直接等同于限制买卖物品。

一、只有属于《禁限用农药目录》中的农药,才属于《刑法》第225条第1项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

2005年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各种食品以及其他产品实行了生产许可制度,包括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食品,以及安全网、安全帽等劳保产品。然而,实行生产许可制度,并不意味着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上述产品就是未经许可经营限制买卖的物品,因而构成非法经营罪。我国《刑法》225条第1项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法律禁止买卖的物品,违反规定买卖该物品,是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具有违法性,而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无论是特许还是一般许可,都是对本来就有权实施的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因此违反这种行政许可,还不能认定为是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1。

从效力位阶上说,《食品安全法》的法律位阶高于《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第24条与《食品安全法》第25条的规定类似,均是实行“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同时《农药管理条例》第24条第2款规定:“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也可以看出对行政法规对普通农药和限制农药做出了分别,在刑事案件的认定中更应当对农药的法律性质进行明确,做出区别对待。那么,对于什么是被限制的农药,也有明确规定,具体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禁限用农药名录》中。

并且,2023年4月20日最高检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典型案例》,在谢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案中,最高检在典型意义中重点提及百草枯被列入《禁限用农药目录》,属于禁用农药的性质,再根据《食品安全解释》入罪,也能证明在涉及农药类非法经营罪时,对于普通农药和禁用农药的性质应当进行划分,对禁限用农药才能入罪。

二、认为非禁限名单中的农药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不符合立法目的

三、需妥善划分刑行界限,防止刑法的随意扩大适用

《刑法》作为制裁措施最严厉的法律,必须贯彻罪刑法定的最基本的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事判决的做出必须有明确法律依据。最高法也在2019年2月2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第六条明确指出:“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依法严格把握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防止随意扩大适用,妥善解决民刑交叉问题。”对于什么是《刑法》第225条第1项“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不能根据定罪需要不当扩大概念的范围,有罪类推解释和不当扩大解释都将导致非法经营罪的处罚范围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应当予以抵制。什么是“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在《刑法》及司法解释中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国家农业农村部已经公布了《禁限用农药名录》,其中明确规定了禁用及限用农药的种类。同时《食品安全解释》也已经在食品领域明确了成立非法经营罪需要违反禁止性规定,仅凭没有行政许可便认定农药属于“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缺乏合法依据。

另外,在人民法院刑事指导案例易某非法经营案中6,该案被告易某也被查实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但在该案裁判要旨中指出“需正确理解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和第(四)项的规定,烟花爆竹制品不属于‘专营专卖物品’,也不属于‘限制买卖的物品’。”所以,可明确得出一个结论,即有没有行政经营许可证并不能成为认定某物品是否属于《刑法》第225条第1项规定的“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依据。

因此,并非所有无证经营的农药均是“限制买卖的物品”,只有当涉案农药属于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中的禁用限用农药,才符合《刑法》第225条第1项规定的“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

参考文献及注释:

1.陈兴良:《违反行政许可构成非法经营罪问题研究——以郭嵘分装农药案为例》,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载《政治与法律》2018年第6期。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陈兴良:《非法经营罪范围的扩张及其限制——以行政许可为视角的考察》,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载《法学家》,2021年第2期。

5.2023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典型案例》

THE END
1.农资进销存台账管理系统精准记录高效运营的农业供应链关键农资进销存台账管理系统:精准记录,高效运营的农业供应链关键 农资进销存台账管理系统的重要性 优化库存与需求预测 提升销售与采购决策质量 农资进销存台账管理系统的核心功能 实时更新库存信息 支持多种支付方式和结算流程 农资进销存台账管理系统在农产品市场中的应用 整https://www.gntpr.com/ke-pu-wen-zhang/81189.html
2.厅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和厅植物保护站召开《农药登记管理办法12月3日,厅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和厅植物保护站在成都召开《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5部规章修改讨论会,会议邀请省内5家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上,参会代表紧紧围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https://www.agri.cn/zx/xxlb/sc/202412/t20241204_8695841.htm
3.农资产品品牌如何有效控价?消费者需求在如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农资产品品牌如何有效控价,成为了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以下是几个实用的策略,帮助你更好地管理产品价格。 首先,建立清晰的品牌定位。明确你的目标客户群体及其需求,有针对性地调整产品定位,才能在定价上更具优势。 比如,针对高端市场,可以适当提高价格,以体现产品的独特价值。其次,加强https://www.163.com/dy/article/JIDJHG3T05569H8B.html
4.2月22“绿色农资”连点成网为农服务提质增效化肥等农资是粮食的“粮食”,农资供应是否量足价稳,事关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 2022年8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方案(2022—2025)》,对加强农资保供工作机制建设、健全提升农资流通网络体系、创新优化农资供应服务方式、切实加强农资质量管理等作出部署,促http://www.tlmly120.com/news/caijing/495.html
5.美萍农资销售管理系统——您的管理小助手,生意好帮手您是否在农资销售中遇到这些问题? 1、客户资料和跟进情况都记录在Excel或本子上,时间久了没法查询。 2、物品数目繁多,管理难。 3、物品一旦出问题,源头难以查找。 4、物品过多,难以管理造成物品过期,导致损失。 5、其它系统太复杂太难用了,而且非常昂贵,不能接受 http://www.mpsoft.net/ContentDetails/2145.html
6.曲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第二期圆满结束(五)参训人员协助管理对象收拾物品 【培训第三天】 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合作股股长韩森栋为参训人员培训《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于涛为参训人员培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农资执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科长王爱军为参训人员培训《土地违法案件执法实务》 https://www.meipian.cn/3b1ye1az
7.采购投标的质量服务承诺书范文(精选18篇)五、配备专职的物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物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物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物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物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物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物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https://3g.yjbys.com/chengnuoshu/3195445.html
8.仓库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基于ssm的益农农资管理系统本农产品仓库管理系统也是紧跟科学技术的发展,运用当今一流的软件技术实现软件系统的开发,让农产品库存完全通过管理系统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从而帮助信息管理者节省事务处理的时间,降低数据处理的错误率,对于基础数据的管理水平可以起到促进作用,也从一定程度上对随意的业务管理工作进行了避免,同时,农产品仓库https://blog.csdn.net/weixin_52721608/article/details/132834716
9.农资进销存台账管理系统研究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农业供应链优化与农资进销存台账管理系统研究: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农业供应链优化与控制策略 引言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经济环境中,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和销售活动对农产品质量、价格、流通效率等方面都有着深远影响。农资进销存台账管理系统作为一种高效的信息管理工具,对https://www.fikyjuyw.cn/ke-pu-huo-dong/431485.html
10.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总结(通用11篇)4、学校对于学校的资产增减,都做了登记,做到出入有据。建立了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后勤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对于易毁物品做好统计。 5、教师有偿补课方面 学校禁止老师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为学生有偿补课,学校从不为老师及校外人员https://www.mingkanw.com/w/filewe6c0ag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