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有机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二、申报享受税收减免,需报送资料:

(一)生产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

1、由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原件。

(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

1、生产企业提供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2、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原件。

3、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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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农税收知多少——增值税篇1.农膜;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 2.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https://www.ctax.org.cn/sssw/ywfd/202201/t20220111_1123051.shtml
2.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项目有农膜、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尿素产品等。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899188.html
3.农业税收政策30.储备棉收入免税。对供销社保管国家储备棉所取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字[1999]38号) 31.储备肉、糖收入免税。从1999年 12月31日起,对承储企业取得的国家储备肉和储备糖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字[1999]304号) 32.农业生产资料免税。从2001 年8月1日起,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财税[2001https://www.360wenmi.com/f/filekhj6hnt2.html
4.辽宁税务热点问答(2024年4月~6月)一、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指农业节水滴灌系统专用的、具有制造过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他出流装置、能够以滴状或连续流状出水的水带和水管产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并与PVC管(主管)、PE管(辅管)、https://www.dlsstax.com/article?aid=37394
5.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2f4befbb06a98f001801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三、对农药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乐果、乙酰甲胺磷、异稻瘟净、杀螟松、马拉松、磷化铝、除草醚,从1996年4月1日起恢复征收增值税。 四、自1996年4月1日起,《关于增值税若干过渡性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明电[1995]001号)中第3条“对饲料、农膜、化肥、农药、农机、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暂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62013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三、对原征收增值税的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对原免征增值税的尿素征税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恢 复征收增值税和实行先征后退政策以及对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01 年8月1日起执行,《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明电[2000] http://www.jscj.com/tax/info/2370.php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的政策通知如下: 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1.农膜。 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 https://www.tax.vip/web/laws/detail-2227.html
9.销售农产品,哪些情形下可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http://www.xinchen0351.com/h-nd-8350.html
10.2023年2月税法速递十、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十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https://www.hnlawyer.org/news/2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