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1月22日发布通知,结算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477.6亿元,下达2024年第二笔保费补贴预算71.4亿元,加上此前已下达2024年保费补贴金额476.1亿元,核定2024年应承担保费补贴金额547.5亿元并全部下达,提升农业保险工作质效,更好发挥农业保险防灾减损和灾后风险补偿作用。
全文如下。
关于结算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和下达2024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通知
财金〔2024〕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有关规定,现就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升农业保险工作质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算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并下达2024年第二笔保费补贴预算
根据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审核的2023年度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当地2024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方案及资金到位确认函等有关材料,现结算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并下达2024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具体见《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情况表》(附件)。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0010023)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
二、加强保费补贴管理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中的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绩效目标应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