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基石。2月9日,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此工作进行部署。
建设产业数字化基础设施
统筹城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重要战略部署,抢抓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坚持政府引导、应用牵引、多元投入,以重大工程项目为抓手,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融合基础设施智能升级,前瞻布局创新基础设施,构建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助推产业升级、社会治理和科技创新,形成建设现代化河南的新平台、新支撑。
(二)发展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基本形成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完备、融合基础设施赋能广泛、创新基础设施重点突破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成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标杆省份,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省5G基站累计达到20万个,数据中心机架数达到15万架,实现城市家庭千兆宽带、农村家庭百兆光纤和乡镇以上5G网络全覆盖,建成全国重要的信息通信枢纽和信息集散中心。产业、交通、社会、生态等领域基础设施感知网络基本建立,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争创1个国家实验室、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创新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持续增强。展望2035年,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全面领先,构建形成“公专互补”“固移结合”“天地协同”的一体化网络体系,融合基础设施广泛应用,全面推动传统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创新基础设施取得重大突破,打造形成一批“国之重器”。
2.智慧教育。巩固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成果,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加快教育专网建设和学习环境的智能化改造,持续优化改善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完善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三个课堂”为重点,持续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和本科高校、职业院校智能化学习环境建设,构建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课内课外各学科互相融通的学习新生态。实施教育治理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教育大数据支撑服务体系,开展网络化智能化教育服务。
五、前瞻布局国内领先的创新基础设施,打造国家创新高地
六、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深度融入重大战略布局
七、健全安全防护体系,筑牢网络强省安全屏障
(一)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设施建设,强化网络安全防护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网络软硬件相互交融贯通的网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1.加强网络安全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嵩山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网络空间安全、网络与信息通信、数据科学等领域基础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深化省内高校与信息工程大学产学研合作,加快推进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打造网络安全产业创新孵化基地。支持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建设一批攻防实验室、实战靶场、产品检测认证中心等公共支撑平台。2.强化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全部纳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范围,确保网络安全防护设施与新型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使用。依托各地新型智慧城市统一中枢平台和政务云平台,建设一体化数据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监控指挥中心,建立覆盖省市两级的多层级纵深防御、安全威胁精准识别和高效联动的安全服务能力体系。实施国产密码、区块链、量子通信应用示范工程,打造一批网络安全场景应用。
(三)构建一体化新型网络安全体系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健全网络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网络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新型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1.加强网络安全监管。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密码法》等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强化网络安全审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责任制等落地实施。完善网络安全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健全网络安全检查、审查和应急指挥工作机制,构建集网络安全态势感知、风险评估、通报预警、应急处置和联动指挥为一体的新型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协同监管综合执法系统,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会商和处置,提升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信息安全防护、安全监管、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2.强化数据安全保护。健全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和报备制度,加强数据安全保密监管手段和机制建设,提高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和个人隐私保护力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强化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共享等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规范运用个人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的行为。加强数据安全监管执法,定期开展数据安全合规评估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及时整改、消除重大数据泄露、滥用等安全隐患。
八、切实加强组织保障,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依托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研究重大规划布局、重要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强化要素资源配置和服务保障,及时解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建立部门、省市县协同联动机制,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在项目用地、公共区域开放、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运营维护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和保障服务。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推动项目建设坚持项目为王,加强项目谋划引进,强化与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推动新型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加强项目环境建设,积极组织服务专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开辟前期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加强项目储备管理,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纳入全省重大项目统一管理。建立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持续推进谋划储备、落地建设、竣工投运“三个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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