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限50万元,利率3.85%,期限一年。
3.企业成立两年以上、上年度纳税等级为A/B级
4.企业员工20以下,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下。
5.申请人须为持股50%以上的大股东个人。变更股东的在半年以上。
6.申请人需开通银行手机银行及动态口令牌。
7.批贷后一个月内提款,过期重批初审流程:
第三步、初审获批后银行客户经理面签,客户在手机银行提款。
一、贷款主要特点:
利率:3.73%+担保费1.5%期限:2年
二、企业入组条件:
1.在京注册满1年,有固定经营场所。
3.连带责任要求:由借款人法人或实际控制人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已婚由配偶一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配偶为外籍/港澳台人士或因为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额度会受一定影响。
4.信用状况要求:借款企业贷款、法人或实控人个人及配偶个人经营性贷款近2年内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且借款人法定代表人个人及其配偶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征信上近2年不超过连续3期逾期记录或累计6笔逾期记录;
5.涉诉情况要求:借款企业及法人不得或曾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时不得为被执行人。借款企业、法人(或配偶)其他控股企业除劳务纠纷外,无未结清诉讼;法人(或配偶)参股企业涉诉金额按其持股比例分摊,不超过贷款金额。
利率:3.73%+担保费1%期限:2年
(一)在京注册的小型或微型企业。
(二)企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能够被认定为科技型企业:
1.有国家高新技术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企业或实际控制人名下有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三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三、基本要求:
(一)企业征信无逾期记录。
(二)自然人信用卡、单笔金额2万元以下消费贷款近两年逾期记录未超过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且当期逾期余额为零;存量房屋按揭贷款或车辆按揭贷款逾期记录不超过两次(含);其余贷款无逾期记录。
(三)企业及实际控制人合计银行负债不超过三笔(含),其中房(车)按揭贷款、信用卡消费、单笔金额2万元以下消费贷除外。
(四)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作为被告的未完结讼诉记录不超过三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未完结诉讼,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经营风险信息中无1000元以上的罚金记录。
(五)企业及实际控制人无对外担保,企业实控人年龄在20-60岁。
(六)资产负债率在80%以下。
(七)100万元以上的担保额度需夫妻连带反担保,若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可由在京有房产的股东连带反担保。
(特别适用于生鲜超市)借款主体为个人或者公司
利率:3.85%+担保费0.8%期限:2年
二、入组条件:
(一)经营主体为在京注册企业。流通型企业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一)经营主体的实际控制人年龄25-55岁之间。
(二)近五年内参与并成功申请到北京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连锁经营发展、生活服务业等财政项目补贴资金支持。
(三)经营主体属于在京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企业。如为生鲜超市,须有至少一家生鲜超市或农贸市场、或者五家以上的生鲜菜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