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川姜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提升工作的通知》(苏农办质〔2019〕9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51号)文件精神,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的通知”(通农〔2020〕3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川姜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统筹谋划、总体布局、强化服务、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要为出发点,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落实“三定一考核”网格化监管机制,组织开展镇级农产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以及村级服务站点建设试点,推动监管力量向村级延伸,监管对象向散户覆盖,监管手段向购买服务拓展。建立工作制度规范、监管设施齐全、监管服务到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提升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1、推进镇、村监管队伍建设。以“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按照《江苏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的要求,配齐相应的检测、追溯及日常巡查等设备设施,配备镇专(兼)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村协管员;统一监管档案台账,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培训,每年业务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加强镇、村监管队伍建设,鼓励通过聘用、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镇充实一批专业技术人员。
2、加强镇、村级检测能力建设。2020年川姜镇争创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五星级监管站(见附件2)。着力提升镇监管站速测筛查能力,加快速测仪器设备升级换代,扩大检测的范围、品种和项目,根据辖区产业类型和规模配齐数量相当的农产品快速检测仪器,不断扩大速测筛查参数。配备必要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和移动监管终端,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省监管平台。鼓励配置移动检测设备,实时开展产品抽样、快速检测、数据上传和打印等日常工作,提高检测效率。加大对镇、村级协管员技能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检测业务水平。
3、开展村级服务站点建设试点。在各类农产品示范园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产品地理标志基地、农产品仓储配送点、田头市场等区域设置村级服务站点,逐步配套检测仪器设备,依托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专业人员,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调查收集上报、宣传培训、速测与追溯服务、指导落实产地证明或合格证制度等。
(二)健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
4、织密两级监管网格。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完善监管对象档案记录,明确每名监(协)管人员负责的监管区域和监管对象,实行信息化、精准化监管。建立监管对象动态更新机制,每年至少对监管对象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更新。创新监管手段措施,建立重点风险产品名录,逐步建立面向散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和责任落实机制。
5、完善监管工作制度。健全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产品检测、巡查指导、追溯管理等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人员岗位职责、宣传培训、信息报送、投诉举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工作制度,明确服务范围,量化服务内容,简化服务流程,确保“看得懂、易操作”。
6、稳定基层监管人员队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备案登记制度。监管员由镇认定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协管员由村委会推荐,镇办事处批准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区统一建立协管员补贴机制和激励机制,由区、镇统一强化绩效考核(见附件),以稳定村级协管员队伍。
(三)提升镇、村监管服务水平
7、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推广应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入网。镇监管站和生产主体要明确信息员,按要求及时做好平台数据信息录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配齐移动监管终端设备,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移动监管,实现监(协)管员现场监管记录实时上传,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8、开展免费速测服务试点。镇制订全年监测方案,强化农产品产地速测筛查,加强巡查检查和技术指导,每年对辖区重点监管对象抽检全覆盖。制定对公众免费速测服务计划,每年安排部分经费,试点免费为不具备自检能力的生产者及有需求的消费者提供速测服务。
三、保障措施
(二)加强检查考核。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已列入2020年度区级对镇级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对获得四星级和五星级监管站的乡镇分别给予加分。根据《通州区村(居)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考核办法》对村(居)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进行考核。
根据《通州区村(居)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考核办法》,对村协管员岗位给予基本与绩效工作补助。其中基本补助为80元/月,绩效补助为每月服务一个主体补助10元(主体为种植业,种植规模不少于10亩,其中稻麦面积不少于20亩)。
附件:1.江苏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标准(试行)
2.江苏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星级评定方案(试行)
3.通州区川姜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组名单
4.通州区川姜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分工情况
5.通州区川姜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名单
6.通州区川姜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考核办法
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1
江苏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建设标准(试行)
一、监管机构
1、机构名称统一为“XX县(市、区)XX乡(镇、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简称乡镇监管站)。
2、乡镇专职监管人员数量适应依法监管工作需要,至少配有2名以上专职监管人员、1名以上专职检测人员,鼓励通过聘用等方式为乡镇充实一批专业技术人员。
3、建立稳定的经费渠道,保障正常开展监管巡查、采样检测、追溯管理、宣传培训、应急处置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开展农产品生产、收储环节质量安全速测筛查,协助上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抽检工作,免费为不具备自检能力的生产者及有需求的消费者提供速测服务。
4、负责监管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三、设施设备
(一)机构场所
办公用房面积按有关规定配置,至少保证1间独立的办公室,配备相应的办公自动化设备;检测室面积20平方米以上,配置实验室专用检测台。
(二)统一标识
办公室外部悬挂机构牌子,办公室、检测室分别张贴“办公室、检测室”字样。统一制度上墙,办公室张贴内容为监管人员情况,乡镇监管站工作职责和监管网格图。检测室张贴内容为检测制度、检测流程、检测责任人、检测任务及完成情况等。上墙制度牌统一尺寸。
(三)仪器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台、套)
仪器用途及说明
1
操作台
包含3米实验台;1个水槽;6个电源插座;2个实验办公桌;2个实验凳
2
网络、水、电改造
检测室水、电、网络改造
3
智能农残检测仪
检测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菊酯类农药残留)
4
电子天平
样品称量
5
配套器皿
移液器、枪嘴盒、枪嘴、温湿度计、计时器、玻璃器皿等
6
电脑
数据采集分析及上传
7
普通台式打印机
打印检测报告等
8
冰柜(-20℃)、冷藏柜(2-8℃)
试剂及样品存放
9
空调
实验室温控
10
其他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四、工作台账
2、监管人员:包括监管人员名单、基本信息、任务分工、学习培训情况、监管工作记录、绩效管理材料等。
3、监管对象:包括监管对象名录、基本信息,年度承诺书、责任状,信用档案、项目申报情况等,以及产品抽检、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培训等。对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每户一档。
4、监管服务:包括乡镇委托检测、追溯管理、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等。
5、其他。
每年对上年度必要的工作台账装订保存。
附件2
星级评定方案(试行)
一、评定等级
全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星级共分五级,综合评分95分(含)以上为五星,90-94.9分为四星,80-89.9分为三星,70-79.9分为二星,60-69.9分为一星,60分以下无星级。
二、组织管理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全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星级评定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和动态管理。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各县(市、区)星级评定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动态管理,负责四星乡镇站的评定工作,其中昆山市、海安市、泰兴市、沭阳县四星乡镇站评定工作分别由苏州市、南通市、泰州市、宿迁市具体负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各乡镇星级评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三星及以下乡镇站的评定工作。
三、评定内容
乡镇农产品质安全监管站星级评定的内容共分为乡镇标准站建设、村级服务站点建设、网格化监管、监管服务等四个部分。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重大舆情的当年不参加评定,详见附表。
四、评定流程
2019年起开展星级评定试点,各县(市、区)组织对辖区所有乡镇站开展评定,90分以上统一评定为三星,并择优推荐上报四星评定名单。2020年起,每年对全省各乡镇开展一次集中星级评定。各级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评定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开展具体评定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2、县级评定。各县(市、区)评定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交流及结合日常工作指导情况等方式,组织对参评乡镇站进行现场评定打分,根据评定结果确定1-3星乡镇站名单,其中90分以上乡镇站统一评定为3星。县级于每年11月底前公示评定结果,并报省、市两级备案。
3、市级评定。县级推荐上报本辖区4星乡镇站参评名单。各设区对县级公示并推荐的3星乡镇站参评单位进行现场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4星乡镇站名单,其中95分以上乡镇站统一评定为4星。市级于每年12月底前公示评定结果,并报省级备案。
五、动态管理
对星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实行动态管理:
1、省市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抽查中发现实际情况与评定星级不符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于当年重新进行评定。
2、发现在评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的,取消评定星级。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本年度评定星级:
(1)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重大舆情影响恶劣的;本乡镇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隐瞒、谎报、缓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3)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媒体报道属实的;
星级评定表
单位:(盖章)日期:
类别
序
号
评价内容
分值
得分
一、乡镇站标准建设(30分)
正式批准成立并挂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统一对外挂牌并明确工作职能;
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齐必要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和信息网络,得3分;检测室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得3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苏南、苏中、苏北分别每年达4万、3万、2万元以上得3分,每增加2万元加1分,最高5分;
有文件明确2名以上专职监管员和1名以上专职检测人员,得3分,每增加1名专职人员加1分,最高6分;
按照统一标准配置相应的办公设备、追溯和检测仪器设备;
二、村级服务站点建设(10分)
开展村级服务站点建设,乡镇每设立一家村级服务站点得1分,最高5分;
有文件明确设有村级协管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制定村级协管员管理办法,落实协管员补助经费,得5分;
三、网格化监管(30分)
乡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对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各部门职责;
划定纳入网格化监管的监管对象标准,完善监管对象、监(协)管人员档案,动态更新监管对象名录,得2分,将种养殖大户及收储运主体纳入监管对象的,加2分;将散户纳入监管对象的,加2分;
11
明确镇、村两级监(协)员,绘制监管网络图,明确每名监(协)员监管对象,量化日常巡查、抽样检测、宣传培训等监管内容;
12
乡镇监管站至少每年对监管员、协管员履职情况进行一次工作业绩评价,得3分;
13
加强监(协)管人员队伍建设,开展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企业内检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乡镇监管员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
14
制订全年监测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开展检测工作,重点监管对象全年抽样检测覆盖率达100%,并实时上传到省系统。监管对象为规模主体的,得2分,覆盖大户的,得4分,覆盖散户的,得6分;
15
16
四、监管服务(30分)
17
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应用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加强追溯产品产销对接,推动辖区重点监管对象入网追溯。追溯覆盖率达60%以上,得4分,75%以上,得6分,90%以上,得8分;
18
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移动监管,配齐移动监管终端设备及流量,移动监管APP安装使用覆盖到协管员;
19
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推动落实农产品生产者合格证制度;辖区内规模生产主体合格证出具率100%,得3分,覆盖到大户,得4分,覆盖到散户,得5分;
20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完善信用记录,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21
制定对公众免费速测服务计划,公开服务计划、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等,开展对公众免费速测服务;
22
按照时序进度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
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95分(含)以上为五星,90-94.9分为四星,80-89.9分为三星,70-79.9分为二星,60-69.9分为一星,60分以下无星级。
附件3
通州区川姜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戴晓晨政法委员
副组长:蔡洪祥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季步康农技站站长
成员:吴圣畜牧兽医站站长
秦珏华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陈建菊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陈叶露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附件4
通州区川姜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分工情况
姓名
联系方式
联系村
主要工作
季步康
13912879586
川港居
姜灶居
志浩村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工作规划、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规范制订等;
2.做好种植业大户农产品生产安全的宣传,种植业生产记录台账的制作发放;
3.牵头开展农业种植业安全监管巡查;
4.组织开展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季度考核。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创建工作总结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蔡洪祥
13862833701
志南村
川北村
1.协助做好种植业、农资经营店安全监管巡查;
2.做好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巡查督促、协管员季度考核等工作;
3.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创建的其他工作。
吴圣
13862828405
川南村
保障村
斜桥村
1.牵头开展畜禽养殖业、农资经营店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2.做好畜禽养殖大户畜禽产品生产安全宣贯,畜禽养殖业生产记录台账的制作发放;
秦珏华
15862788170
启江村
双桥村
三合口村
1.协助做好畜禽养殖业、农资经营店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2.做好畜禽养殖业大户水产品生产安全宣贯,畜禽养殖业生产记录台账的制作发放;
陈建菊
15851253623
磨框镇村
义成村
姜川村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创建硬件设施改善联络工作;
2.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创建工作宣传、PPT汇报材料及其他工作。
陈叶露
15295160652
望海台村
三圩埭村
1.做好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巡查督促、村级协管员季度考核等工作;
2.完成全年4800个产品检测的数据汇总,每星期进行10个果蔬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数据汇总、上报省级平台等工作;
附件5
通州区川姜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名单
村别
陆赛赛
18762851491
1.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信息档案,并实行动态监管;
2.村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3.做好村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贯,国家禁限用农药(兽药)清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农药安全规范使用技术、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明白纸发放等。
5.做好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布置的其他工作。
虞利兵
19952578818
三圩埭
孙凌云
13814719199
张德华
13862819625
倪晓东
18252858703
黄旭瞧
15250688126
王丹
15162769907
徐挺
13862818625
望海台
管乐
13814722017
黄继伟
15806282688
成菊新
13301468661
附件6
通州区村(居)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考核办法
为加强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以下简称村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不发生农产品质量事件为目标,以构建镇村两级联动、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的网格化监管新机制为抓手,落实工作推进措施,制定绩效考核考评制度,不断提高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监管职责
2、负责建立本村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资经营店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信息档案。
3、负责对村(居)内食用农产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巡查;负责对村(居)内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产地进行监管巡查;负责村(居)内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产品生产过程、农产品储存、保鲜和运输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掌握村(居)内每个种养户的农产品种养、储存、用药情况,指导他们合理、安全、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
4、负责村(居)内农资经营门店的监督巡查,指导农资经营门店按要求购进和销售农业生产资料,并督促其做好购销登记台账;监督指导种养户按要求购买和使用农业投入品;监督指导村(居)内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产地农业投入品使用。
5、负责收集违规生产和经营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及储存、保鲜和运输环节违规、违法行为信息,并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6、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督促农产品生产者进行食用农产品上市前自检或委托检验。
8、对本村(居)内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管,督促企业实行质量承诺,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过程控制,规范使用产品包装及“绿色、有机”标识等行为。
9、定期开展日常监督巡查,及时掌握、记录本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志记载内容应做到及时、真实、规范、完整,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年终上交镇(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所存档。
三、绩效考核
镇(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所负责村级协管员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村级协管员工作考核表,按季度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抽查。区、镇考核抽查结果作为村协管员补助发放依据。
对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故意隐瞒不报,或监管范围内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受到区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因舆情事件造成负面影响的,不予发放岗位补助。
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工作绩效考评表
镇村日期:
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100分)
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信息档案,并实行动态监管
村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落实率达10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
国家禁限用农药(兽药)清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农药安全规范使用技术、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明白纸发放到位,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
开展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档案,每月不少于1次。少1次扣2分;每次检查户数不达标的每次扣1分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的登记、上报工作,并协助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送检工作,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积极参加上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少1次扣2分。
合计得分
100
备注:综合评分达90分(含90分)为合格,低于90分为不合格。
村(居)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工作绩效考评季度统计表
_______镇(镇)人民政府(盖单)
村居
协管员姓名
服务的主体名称
考核结果
备注
合计
备注:1.各镇(镇)完成考核后,在下一季度首月10日之前报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