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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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县农村经济委员会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强化职能

2、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定、计划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3、加强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扩大农业对外开放领域,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主要职责

经过上述职能调整,县农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的调研,研究拟定我县种植业的政策及实施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种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以及财政扶持等方面的规定;按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重大项目。

(四)研究贯彻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及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农业统计、预测并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状况等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贮备、安排农业生产救灾物资。

(六)负责农业各产业的产品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县内种子、农药、肥料、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组织协调植物检疫工作,疫情并组织扑灭。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组织实施出口创汇农业,推动农业对外开放;依法监督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八)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审工作及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组织农业农村基层干部的继续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指导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85号)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77号)以及今年7月7日全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动员会。刚才,县编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的领导分别就开展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防治动植物病虫害、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是,随着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业市场化、标准化、科技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现有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当前,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无论是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特点看,还是从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任务看,农技推广体系工作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为此,开展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已势在必行,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省、州的安排部署,着眼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大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不断巩固和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更好地为“三农”发展服务。

二、总结经验,前一阶段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三、明确思路,认真按照省州有关要求开展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根据上级的安排和部署,这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主导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工作目标是: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服务到位、充满活力、农民信任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此,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和目标,全县在下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中,要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注重推动体制改革,合理设置机构人员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77号)要求,按照科学合理、精干高效、方便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不断优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

1.农业系统机构设置:县级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济作物站、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加挂“农药监督管理站”牌子)、渔业工作站(加挂“渔政监督管理站”牌子)、土壤肥料工作站(加挂“土壤肥料测试中心”牌子)、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加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牌子)、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将农机校并入统一管理,加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牌子)、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新组建农业执法大队。乡(镇)级设农业技术推广站。

2.林业系统机构设置:县级设林政稽查大队、林业技术推广站、林木种苗站、农村能源站、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队。乡(镇)级设林业技术推广站。

3.水务系统机构设置:县级设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水政监察大队、水土保持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乡(镇)级设水务站。

按照(文政复〔20*〕97号)文件规定:在这次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参公事业单位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暂不列入此次改革,其职能、编制等不作调整。而其它未列入改革的事业单位也不纳入此次改革,其管理、编制等维持现状不变。

(二)要注重理顺管理体制,合理核定编制人员

四、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下步各项工作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合浦县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职责不断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开展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管,特别是实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后,对一些乱收费的单位和行为起到了防范和制约的作用。二是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制,实行村帐乡代管,规范了村级帐务,防止了集体资金流失。并成立了乡级中心。三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13年底已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54家。四是加强了土地流转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合浦县对农村土地进行了有效流转,全县现已完成土地有序流转14.82万亩,占承包地总面积的14%。

二、存在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和农村改革的深入,合浦县农经队伍在改革与发展中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1、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能脱节。近年来,农村经济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完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已由一般的服务型向执法、执纪的综合管理型转变,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执法执纪职能越来越强。但县经管站是一个只有7个编制的事业股级站,协调能力不强,而乡镇没有经管站,只有一个经管员,个别乡镇甚至连经管编制都没有。经管机构属事业性质单位,只有1人,没有执法的职能和手段,乡经管干部均未过渡公务员,致使工作开展不顺畅。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只有调查权和建议权,没有处罚权。有的单位违规收费,只能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如得不到重视,只能睁着眼看着急,使个别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

2、工作经费短缺,人员待遇低下。农经部门承担农村“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新农村建设指导等职能,编制人员及经费不足,完成如此繁重的工作,需要相应的工作经费做保障。县级经管经费不足,乡经管部门没有业务工作经费,经济待遇低,直接影响农经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农经队伍不稳定。同时,工作经费缺乏,导致面向基层农经人员培训活动少,农经调研基本停滞,农经统计日益边缘化,影响了农经人员素质的提高和工作职能的发挥。

4、培训条件欠缺,业务素质急待提高。虽然近几年合浦县每年均开展了农经业务培训,但人员队伍仍然参差不齐,加之缺少必要办公设施,目前全县15个乡镇的农业服务中心多数乡镇还没有电脑办公,致使农经培训工作举步艰难,统计工作难以开展。相当一部分同志开展业务工作仍然力不从心,工作局面难以打开。

三、对策建议

1、健全建立农经机构。建议县级提格经营管理办公室,编制增至10~12人,乡镇成立编制为2~3人的经营管理办公室,为县农业局的派出机构,作为参公事业单位管理。2002年以前,乡镇经管站人员由县局直接管理,业务素质比较强,业务开展顺利。后来下放到乡镇管理后,编制减少影响了经管工作。所以,为了真正加强经管工作,建议乡镇经管人员以县局垂直管理为主。

2、转变机构性质,增强行政职能。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承担着《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和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行政职能多,因此,建议把乡镇经管机构纳入行政管理范畴,增加1~2个编制人员,把经管干部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增强经管机构的行政职能,使之不仅有调查权、建议权,而且拥有处罚权。

一、执法主体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授予的行政执法权,农业局作为市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机构,局长是行政机关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局属各科室和有关单位作出的农业具体行政行为,必需以农业局的名义实施。执法人员必需是在册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的公务员,聘用临时工、合同工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2、对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我局实施配合、协助行政执法主要责任机关的,以及全市性的联合执法行动,这种配合和协助是一种法定责任,有关职能科室不得借故推诿。

二、执法职权

2、明确执法人员身份。执法人员必需在局的统一领导下,代表农业局集体(二人以上)参与具体的行政公务执法行动,有关职能科室要大力配合,局承担因执法而引起的有关法律责任。执法人员参与其它社会非公务活动的,必需以个人(公民)名义出现,不得以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身份出现,并由个人承担一切责任,局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3、执法人员执法守则。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中应当遵循下列守则:(1)、忠于职守,依法履行职责;(2)、清正廉洁,不得;(3)、仪表整洁,文明执法;(4)、自觉接受批评和投诉监督。

三、执法职责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局长为本局第一责任人,对本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负总责;局分管有关科室和主管某项行政执法工作的副局长(或正副书记)负分管责任;专项执法科室的负责人(科长或主任)为主管责任人,承担专项行政执法主管责任;直接行驶行政执法权的执法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对本人和行政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2、建立健全各科室执法责任制。根据“三定”方案,下列有关科室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我局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权:

(1)计划与政策法规科负责《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广东省农业厅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行政执法;

(2)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项目货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行政执法;

(3)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绿色食品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产品管理暂行办法》、《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行政执法;

(4)科技教育与外经科负责《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暂行规定》、《“绿色证书”制度管理办法》、《广东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实施办法》、《农业科技开发工作管理办法》、《农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暂行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行政执法;

(5)种植业管理科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全国食用菌菌种暂行管理办法》、《广东省农作物种子管理规定》、《广东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确定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行政执法;

(6)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管理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资金公示制暂行规定》、《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的行政执法;

(7)畜牧兽医办公室(市饲料工作办公室)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种畜禽管理实施办法》、《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口兽药管理办法》、《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兽用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广东省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兽药行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广东省饲料管理试行办法》、《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的行政执法;

(8)渔业管理办公室、市渔政支队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广东省无公害水产品管理办法》、《广东省渔港管理条例》、《广东省重要水生动物苗种亲体管理规定》的行政执法;

(9)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农机监理员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机成人教育暂行规定》、《全国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农业机械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广东省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试行办法》、《广东省农机行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农机服务户技术检验合格证、广东省农机服务人员技术合格证、广东省农业机械准用证使用管理办法》的行政执法;

(10)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老区建设办公室)负责《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扶持老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的行政执法;

(11)市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广东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关于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工作的意见》的行政执法。

(12)根据“三定”方案,对法律、法规或规章要求有关职能科室共同配合、协助行政执法主要责任科室及全局的综合行政执法行动的,这是一种法定的职责和责任,有关职能科室不得借故推诿。各有关行政执法科室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的执法工作职权,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科室行政执法工作岗位责任制。

3、建立公开办事制度。涉及行政审批、登记、许可等的,应将办理审批事项的依据、内容、程序、要求、标准、期限和日期,在局机关公共场所或在本科室显眼的地方上墙公开,并在*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同时编印手册分发给申请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不予办理的,应当说明理由,按办文程序作不予批准的答复。

涉及收费的,应当公布收费标准和依据,并实行收支两条线。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要落实责任,加强行政许可审核的监督和管理。

4、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对于必需以局的名义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有关行政执法职能科室要及时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报计划与政策法规科,计划与政策法规科要在局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农业厅备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重大行政处罚:(1)、行政拘留;(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责令停产停业;(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5)、较大数额的罚款。

6、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行政执法职能科室要在当年的12月底前把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书面报计划与政策法规科,由计划与政策法规科综合本局的执法责任制情况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考评情况报局领导及*市人民政府。

四、执法程序

1、执法程序要合法。在执法过程中,执法的程序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等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有明确规定其执法程序的,按照该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要求执行。对不遵守法定执法程序的行政执法行为,属违法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行政执法回避。在行政执法中,案件调查人员遇到本案与自己或者自己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案件,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案件调查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或者按照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回避。案件调查人员的回避,由局机关负责人决定,局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集体讨论决定。回避未被决定前,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

五、过错责任追究

1、有下列情况的,追究过错人员责任:(1)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有过错的,追究该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2)因案件承办人的过错,导致审核人、批准人作出错误行政行为的,追究案件承办人的责任。(3)因审核人的过错,导致批准人工作失误,作出批准错误行政行为的,追究审核人的责任。(4)因批准人的过错,作出审核、批准错误行政行为的,追究批准人的责任。

2、共同责任的追究。(1)经审核、批准作出错误行政行为的案件,案件的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均有过错的,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应共同承担责任。(2)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或主张作出错误行政行为的案件,由提出错误意见的人员共同承担责任,主张正确意见的人员不承担责任。

3、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追究。(1)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共同承担错案责任的,承办人不按照批准人的意见执行,擅自决定,导致损害后果加重的,承办人负主要责任,审核人和批准人负次要责任。(2)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追加错误意见,批准人同意审核人追加的错误意见,致使损害后果加重的,审核人负主要责任,承办人和批准人负次要责任。(3)审核人同意承办人意见,批准人追加错误意见,致使损害后果加重的,批准人负主要责任,承办人和审核人负次要责任。(4)领导班子集体共同承担责任的,作出决定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主张错误意见的其他人员负次要责任,主张正确意见的人员不负责任。

六、行政执法奖惩

局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评议,考评的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任用和奖惩的依据。对考核成绩优异的,以及对恪尽职守、严格执法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评先进、提拔和优先晋级和调资等奖励。行政执法人员有、越权、失职、失察、、行政不当、、违法乱纪违纪行为的,依照程节轻重责成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收回行政执法证、调离执法岗位、接受辞退,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其他行政处分等,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当引发行政赔偿的,要依法对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1、农业大、中专“双证制”学历教育。一是积极配合市、县(市、区)农办做好大专涉农专业学历招生工作,配合浙江农林大学做好农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二是完成农广校种、养和涉农专业学历招生1000名,确保完成800名。培养的重点对象是具有大专、高、初中文化,年龄在45岁以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服务实体和农业产业组织的骨干,农业科技示范户、农业种养大户,乡村干部、非农业专业回乡创业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等。

2、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计划完成1500名,确保完成1000名,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重点对象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的农产品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骨干、农业种养大户,农村能源、农机操作与维修、植保、村级动物防疫等领域从业的职业型农民。通过从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到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的转变,来进一步实现农民科技教育培训重心的战略性转移。

3、农村实用人才(包括农业专业技能)培训。计划完成20000名,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2000名,农业专业技能培训8000名。培训的重点对象是种养能手、捕捞能手、加工能手、企业经营人才、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技能带动性人才、文体艺术人才,农业科技示范户、农业种养大户,乡村干部、非农业专业回乡创业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等。

4、组织现代远程教育培训。一是市本级举办“农业大讲堂”宣传培训活动3-6期,培训农民10-15万以上人次;二是县(市、区)举办“农业专题”宣传培训活动20-30期,培训农民30-40万以上人次。

5、举办第二期回乡创业大学生创业指导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现代农业建设、农产品营销、合作社建设、农业品牌建设、农作制度创新、农业项目组织实施等课程。继续探索回乡创业大学生向农业创业领军人物(现代职业农民)转变的培养工作,通过双学历教育,提高他们农业专业知识水平,成为新一代职业农民。

二、工作要求和措施

1、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根据面临的形势和困难,我市农业部门及其培训机构必须提高对农民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定信心,解放思想,振奋精神,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培训工作的使命感。

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培训工作的领导,把农民培训工作列入全局工作之中,决不能视作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工作,分管领导对这项工作更应该倾注必要的精力,主动听取培训部门的工作汇报,共同研究培训工作;要努力争取,使现有职能、任务与机构、人员编制严重不适的状况得到改善。

3、深入调研,周密部署。深入调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和“两区”建设对农村实用人才、现代职业农民、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农业创业人才的需求,全面了解这些人员对教育培训内容的需求,实现农村农业发展需求与个人教育培训需求的对接,在此基础上制定好“十二五”农民科技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部署组织培训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统计工作水平

二、积极开展农业生产形势分析研究和职能工作情况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按照泰州市农委、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局领导的要求,我们经常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调查研究,认真进行生产形势分析,为上级领导决策和指导全市的农业生产提供服务。

今年来主要是按季度开展了农业生产和经济形势的调研、预测、分析工作,及时总结研究各阶段生产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议,形成专门材料上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并在上级各有关部门召开的经济形势分析、情况调研总结等会议上进行了交流。按照泰州市农委及市政府和局领导的要求,组织开展了观光农业、休闲渔业、现代农业发展及高效农业规模化建设等五次专项农业调查和分析,并形成了专门材料、报表等进行了报送。

为了确保系统全年各项职能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将上级各部门对局和局对各单位、乡镇的考核任务专门拟文进行了分类汇总,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明确。全年分三次对系统各项职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汇总并报局各位领导参考。

另外,结合职能工作的开展,还进行了系统农业招商引资、乡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调查分析,累计全年共组织进行农业生产调查十四次,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农业调查等任务指标。

三、认真做好规划、计划、政策意见制定等项工作

一是组织进行了年农业重点工作目标的调研,制订了《年泰兴市农业重点工作及考核办法》,以市委办文件形式下发,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对乡镇农村经济工作百分考核,为促进系统职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是根据局领导的安排,和办公室一起研究制定了年农业系统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工作意见。根据省委[]2号文件精神,配合农工办完善了我市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关的政策性意见。

客观分析全年的工作,虽然做了一点琐碎的事情,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也存在许多的不足,年,我们将继续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科室职能的

履行和发挥,按照“编制计划,切实可行;提供信息,准确可靠;农情调研,经常深入;事务管理,系统规范;为农服务,热情周到”的工作要求及服务承诺,从严要求,从现在做起,进一步加强学习,开拓创新,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真的改进和提高。

一是多到农业生产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农业调查与研究的广度和结合度,努力做到吃透上情,熟悉下情,克服就数据、材料分析情况的现象,充分发挥本科室为农业生产指导和决策提供服务的作用。

以加强沟通联系为方式,充分发挥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的协调作用。我部把协调寓于各项具体工作之中,通过协调,指导“三农”,服务“三农”。一是发挥好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协调推进新村庄和省级重点村建设。二是发挥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作用,协调推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农工部负责农业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工作,为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农工部加强与农口部门的沟通联系,圆满完成全县农业产业建设年活动农业七大产业的规划及三年行动方案的起草和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意见。三是发挥统筹城乡发展的牵头作用,推进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四是发挥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办公室的管理服务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及派出单位支持__新农村建设。

我部高度重视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作风转变年”活动的要求和部署,把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与促进农村工作结合起来,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细致的工作,不断丰富创先争优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一是通过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积极查找工作中学习不够、联系群众少等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进一步促进全体干部职工的能力水平提升,树立起机关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二是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电子政务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农业农村工作动态。三是认真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单位9名干部职工分别挂钩联系到群众工作并结对联户3-5户群众,领导带头多次深入“四群”联系点为民办实事好事。争取省级新农村建设重点村项目一个,补助30万元,用于坡衣小寨硬化村内道路,解决了长期以来的行路难问题;争取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以折村村民活动室建设;安排4万元资金,解决了学校道路和村委会场地硬化问题;积极参与抗旱救灾,为贫困户送化肥6吨;为中心完小送文体用品2300余元。四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纪律、岗位职责、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请销假等管理规定,做到用制度管人。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重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加强党性修养,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二是领导干部带头,以身作则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三是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单位干部职工,党支部与总支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到目前为止,农工部没有出现吃拿卡要、、、暗箱操作、贪污受贿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一年来,农工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工作面广、事杂,人手少、事务性工作和会议多,主动深入基层开展“三农”工作前瞻性调研少,参谋、协调、督查的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综合协调能力和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等还有差距。

(四)省级重点村建设,大部分项目村自然环境较恶劣,基础设施条件差,经济困难,村民自筹资金十分有限,造成一些项目的建设标准低,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

__年,我部将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努力学习掌握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新时期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加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研究、探索,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中心,把握方向,履行职能,努力在推进农业农村工作中再创佳绩。

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现代农业理论,建立健全机关专题学习制度,努力把学习的

关键词农业税政府机构政府职能服务型政府

农业税的取消开启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一个新时代,成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起点。农民的经济社会地位和发展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农民权益保护开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一、后农业税时代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归结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大的方向,这为我们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指明了方向。体制改革中的乡镇政府的职能应该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削弱、淡化、转移、合并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职能。具体说来,

1.更新观念

更新观念是转变职能的关键。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中国农业走向休养生息阶段,随着原有的乡镇工作格局的打破,旧机制必然被新机制所代替,工作观念,工作方式、方法,工作重点开始发生全新变化。在观念上,要迅速从去强管理、轻服务,重人治、轻法治变为重服务、重法治,主为老百姓出主意、想办法、找路子,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

2.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不收农业税后,国家每年都会有数千亿的财政资金转移到乡村,乡镇干部应从收税费转变为农民提供安全、保卫、科技服务和有效信息,乡镇政府应当更直接提供教育、乡村道路建设、社区医疗等公共产品。

3.规划、建设和管理小城镇

乡镇政府要合理规划集镇和新村,抓紧建立和小城镇相配套的劳动保障机构,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有序流动提供保障。

培育新型现代农民。乡镇政府通过各种方式用全新的文化科技知识武装农民,特别要做好农民的科技培训工作,培养他们的效益观念、科技观念、法律意识及竞争意识,造就出一批具有现代商品意识和市场经济意识的新农民。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当前农村地区仍然是人口超生的重灾区,各地乡镇政府在这一点上的职能一直没有放松,但是在新形式下,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方式、手段应该向人性化方向发展。

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构建服务型政府

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不仅仅是乡镇政府为了履行职责而进行的职能转变,更不仅仅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而进行的机构改革,而应该把这一改革放到国家、社会与农民之间的关系高度上,放到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中去研究,从而将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拓展到乡镇政府管理模式转型和创新的高度,用现代治理的角度来审视这一改革,重构国家、社会、农民关系,城乡关系以及体制与机制等各方面的关系,并使乡镇政府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农村、农业。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从纵向分析,其重点在“治官”而不是“治民”,在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约束和规范政府应该干什么,只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的和谐统一,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强化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建立服务优先、依法行政、上下协调、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具体表现为:

1.乡镇政府职能界定准确

按照“因需设岗”、“因事设人”的原则,明确乡镇政府职能,界定乡镇机构的责、权、利。(1)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明确落实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2)保障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农村用水、用电、通讯、交通条件,改进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科学配置乡镇机构规模

3.乡镇权力机制的科学管理

取消农业税后,长期围绕税费转的乡镇政府,工作量大大减少,乡镇政府的催粮派款丧失了执行空间,人浮于事的问题显得十分突出。此外,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不再依靠农村而主要来自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而转移支付资金多被县政府分解到各个县级职能部门,乡镇财政完全成了”吃饭财政”。因此,乡镇政府的职能应该重新定位,将原来的部分管理职能剥离出去,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基层政府职能转变严重滞后,大部分乡镇对政府职能转变基本上都停留在口头上,没有采取实际行动。

而乡镇职能转变滞后的原因是“社会稳定”的刚性约束。各级政府不愿意看到由于职能转变的冲击再增加一支乡镇干部的上访队伍。其次,虽然原则上说机构设置不要求上下对口,但是专项资金、项目等都由上级部门控制,如果乡镇没有这个部门,就要受到种种牵制。这种牵制经常直接表现为得不到上级的专项资金等非常实在的损失。再次,乡镇本身的扩张冲动强烈,编制约束力极其有限。

二、农村公共产品更显不足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缺。以水利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为例,农业税、“两工”取消后,村内小型水利建设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但跨乡、跨村的道路水利设施建设工程难以开展。尤其在防洪任务重的洞庭湖区,按照防洪标准每年一线防洪大堤都要加高培厚,以前采取的办法基本上都是运用“两工”中的积累工,搞部分以资代劳,筹集资金用于堤防建设,每年用于堤防建设的以资代劳资金数目都相当大。

三、乡村两级财政运转困难

农业税尾欠及其余税收的收缴困难。这次在宣布取消农业税的同时,宣布暂停税改前尾欠的清收,并对欠税实行挂账停息处理。这使农业税尾欠问题成为目前农村社会的一大难题。

四、农村社会保障日益困难

中国农业人口约9亿人,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约6500万人,农村人口的生活水平普遍低下。到目前为止,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局限于城镇地区,而农村的社会保障严重滞后。大量青;仕年农民进入城市后,农村老弱人群的基本保障问题更加突出。

农村弱势群体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主要是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和优待抚恤特殊群体。对于这两类人的救助优抚,主要是县级以上政府的责任,但由于资金有限,通常都要求乡村两级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或实物兑现。

农村医疗保障需求日益增加。在收入增长缓慢的前提下,疾病.养老和贫困是农民面临的最大风险。而疾病与养老相比,风险更大。因此,医疗保障成为农民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第一保障需求。但是,目前的医疗保障基本上是农民自我保障。在医药价格猛涨的情形下,农民医疗费用支出急剧增加,医疗费用攀升的幅度超过了农民实际收入增长的幅度。据统计,医疗费用的增长幅度是农民收入增长幅度的2.5倍左右,医疗费用远远超出了农民个人和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在农村,小病经常不看,大病看不起,一旦出现大病,则整个家庭陷入经济困顿之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极为普遍。农民对社会医疗保障的需求很大。

五、农村文化教育缺乏

取消农业税以后,乡镇政府收入明显减少,也影响到农村基础教育缺乏经费,”保工资”都成了很大的问题,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越来越少。农村基础教育将面临学校危房没有资金维修,学校办公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境地。

缺乏技能培训和市场培训是目前农村劳动力的软肋。而对于农民来讲,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工业和第三产业转移中,很多人并不具备足够的劳动力素质,去适应城市里面舵工作。而农村人口劳动力素质的关键又取决于农村教育水平,包括文化素质教育和专业的劳务技能教育。

农民的市场意识淡薄,在种、养的品种、结构上随心所欲,很少考虑市场的潜在需求。地方政府对农业结构的引导与调整又常常缺乏全局的考虑,造成一哄而上。一哄而散。取消农业税后,农业被进一步推向了市场,农民对市场的预期将直接影响农民的收入。因此,急需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引导并树立农民的市场意识。

而基层干部的再教育问题尤为突出。当前急需解决以下问题:一是观念转变难,公仆意识欠缺。取消农业税后,乡村干部与农民的关系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乡村干部很难从观念上树立一种为农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基层干部的服务能力也有司题。

另外,农村文化传播手段滞后。乡镇文化站大多已停止了运转,农民与外界的接触只能通过电视。在农村调查中,大多数村还没有有线电视。有些农村社会风气越来越差,人们的道德观念淡化,社会责任感缺乏,赌博之风盛行和信教农民越来越多。

六、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增多

随着农业税取消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政策的落实,土地收益回升,农民种田的积极性高涨,原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进城农民工开始大批回乡,要求转包户和乡村干部返回原承包的土地:没有赶上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的农户,则根据国家现行的农村常驻人口。人人享有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农村政策向乡村干部施压,要求重新调整土地;而目前占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也根据国家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极力反对重新调整农村土地。如湖南澧县某乡,失地农户高达42.2%,失地人口达31.1%。由此而引发了原承包户与现租赁户或承包户之间的矛盾,2004年该乡处理的案件就达184起.尤其是抛荒地纠纷多。这些土地承包纠纷规模大、涉及面广。

一、农村工商所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农村工商所是工商系统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目前,农村工商所占整个工商系统基层所总数的80%左右,人员占总编制的50%以上。信阳是河南省农业大市,所辖八县两区、217个乡镇,全市工商系统共有227个工商所,其中农村工商所177个,占全市基层工商所总数的78.8%,几乎一半以上的工商人员工作在农村执法监管第一线。可以说,工商系统的监管力量主要分布在农村。农村工商所处于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管的最前沿,直接面向广大农村市场,面对广大农民群众,每天都要与农民群众打交道,是工商部门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代表着工商部门的形象,体现了工商部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意愿,是工商部门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者,是宣传党的农村政策的传播者,是落实兴农措施的执行者,是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捍卫者,从而是工商部门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二)农村工商所是工商系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主阵地。作为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工商部门担负着培育农村市场主体、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搞活农村商品流通、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重要职责,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这些职能作用的显现和发挥都有赖于农村工商所去付诸实践。因此,农村工商所是工商部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村市场秩序健康有序的主阵地。

(三)农村工商所是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心。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已成为新时期的市场主体,农产品商品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市场化加速推进,工商行政管理领域逐步向农村市场延伸,监管的范围、对象、层次、责任进一步扩大,监管的重心由城区向农村倾斜,统筹城市和农村发展已成为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研究课题。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农村工商所正规化建设,加快实现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全面推进职能到位,日益成为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的主攻方向。

(四)农村工商所是工商系统实施“兴农工程”的主战场。今年以来,按照省局总体部署,我们在实施“四大兴农工程”的同时,结合信阳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的战略目标,增添了劳务富农、服务支农两项内容,构成了支持新农村建设“六大兴农工程”,其工作重点在农村,服务对象是农民,具体任务的落实主要在农村工商所,农村工商所也就成为工商系统实施“兴农工程”的主战场。

二、农村工商所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有可为

农村工商所在新农村建设中新的定位,使其在新农村建设中不仅应当而且能够大有作为。目前,我们一些同志对此认识不足,思路不清晰,任务不明确,找不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工作机制不健全,缺乏特色和创新。因而,农村工商所要真正担当起促进新农村建设主力军的作用,还面临诸多挑战和考验。对此,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正视并解决农村工商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变弱势为强势,从抓好“六个点”入手,发挥“六大员”作用,使“兴农工程”真正成为工商部门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民心工程、名牌工程。

(一)选准结合点,当好谋划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申之重。农村工商所在此过程中,要主动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长远规划、发展目标制订上凸现工商部门的作用。就农村工商所而言,要结合工商系统“兴农工程”工作内容,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选好工作突破口,因地制宜、合理谋划工作目标和帮扶重点及措施,使农村工商所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搞好对接,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做好对接,与当地农民的经济发展的愿望做好对接,使兴农工程的着力点更加贴近农村,符合农民需求。农村工商所的工作切人点不应“一刀切”,而应因地制宜。要根据当地人文环境和地理环境,突出特点,力争达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使“兴农工程”惠及千村百乡,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富民工程”。

(二)寻求支撑点,当好宣传员。为争取创造一个宽松的创业环境,农村工商所一是加强对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的沟通协调,使他们充分了解和认识工商部门爱农、帮农、护农的真情实意和方法措施,赢得理解,取得支持;二是加强对工商所内部人员宣传教育,通过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干劲,使全体工商所人员带着感情,带着真诚,自觉地投身于新农村建设中:三是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要广泛走访农户和涉农企业,大力宣传工商部门的兴农措施,让农民知情,请农民参与,使农民认同,受农民监督,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使新农村建设形成强大而持久的动力。

(三)围绕发展点,当好服务员。农村工商所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不断强化服务理念,把服务新农村建设贯穿于工商所工作全过程,围绕农民所思、所愿、所盼,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不断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走出去,请进来”联宜互动活动,加强与农民、涉农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了解乡情民意,根据农民致富需求,积极开展上门服务、现场服务、跟踪服务,并利用工商部门掌握的法律法规、信息资源等优势,开展送法下乡、送信息下乡,大力宣传支持涉农企业发展优惠政策,鼓励农民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引导涉农龙头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支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连锁经营,积极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农村专业化协作和产业集群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四)把握着力点,当好指导员。对于粮食主产区,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提高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上;对于经济作物种植较多的区域,要引导农民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对于粮食、农副产品加工区,要落实各项优惠措施,支持农村乡镇企业改组改制,着力发展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促

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于乡镇企业密集区,要把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的龙头企业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支持农村小企业做强做大;对于一无资金、二无资源的区域,要积极引导发展劳务经济,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并积极配合做好“回归”工程,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投资创业,反哺农村。

THE END
1.推动“三支队伍”建设在农业领域走深走实林业乡村振兴重点3月19日,市委书记王忠宝专题调研农业经济工作。他强调,要聚焦农业领域“三支队伍”建设,大力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加快农业三产融合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调研期间,王忠宝先后来到浙江久益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山茶润食品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谈,详细询问产业规模、市场销售、发展需求等https://www.163.com/dy/article/IUS8JBIF0552ADWT.html
2.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截至目前, 全县县、乡两级设有农业技术服务机构, 县有农技中心, 乡有乡镇站, 都有服务人员;乡镇级农技推广机构由于机构改革中将农技、农经站合并到各个服务中心, 服务职能降低, 而且每个乡镇农技人员都有3~5人, 在岗技术人员承担包村、惠民大厅、办公室、民政等工作, 各类农技推广、服务和农业经营管理服务, 只有1https://www.360wenmi.com/f/fileglapdf36.html
3.分管农业述职报告15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的文件精神,我县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行了改革,由过去的乡镇管理,改为县派出机构,由县业务部门直接管理。为充分发挥农业推广机构在发展现代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按照上级建设示范县的要求,选取大豆、北药、小麦三个作物为我县主导产业,确定常胜、车陆、双河、干岔子https://www.qunzou.com/shuzhibaogao/283509.html
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出方向)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三)资金支持环节 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支出的主要范围为材料、农资、小型仪器设备等技术物化投入品的购置补助,以及推广服务、农技员培训等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基本支出,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的支出,建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的支出,基础性农业科研等支出,https://www.hytdlz.com/index.php?ie=2-338-2219-1
5.四川三农新闻网招募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为基层队伍注入新活力,极大地推动了新津乡村振兴事业的全面发展。 此次培训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展开,辅之以职业规划、公文写作规范、压力与情绪管理、网络舆情应对能力等内容。旨在帮助“三支一扶”http://www.sc3n.com/index/news/lists/id/26.html
6.乡镇农技推广工作12篇(全文)乡镇政府借改革之机, 大幅度精简农技推广人员, 致使农技推广人员从43人减少到24人, 减少55.8%。而且抽调农技推广人员中的能兵强将去从事行政中心工作。专业人员减少, 人员素质降低, 明显削弱了农技推广的力量, 致使农技推广工作力不从心, 没有发挥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的作用, 各项业务工作明显滑坡。调查发现, 乡镇农技https://www.99xueshu.com/w/ikeyb6zyc8zh.html
7.江苏建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在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了土地流转,推进了规模经营;探索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建设,对缓解农村资金短缺、促进④农业专业科技人员匮乏,部分农技人员知识老化,更新缓慢,难以适应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的新要求,不能满足农民增收致富的需要。 第三章 规划总则https://www.360doc.cn/article/891991_3324864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