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药行业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农药安全风险的通知》(甘农农药发〔2021〕5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认真开展农药行业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农药安全风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安排部署。按照农药行业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农药安全风险有关要求,我们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市、县(区)农技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农药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宣传和加强农药监管。抽调植保技术骨干定期不定期深入农药经营门店、专业合作社、瓜果蔬菜及中药材生产基地开展排查,落实监管责任。压实市、县农业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责任,有效防范农药安全风险。
(二)严格农药经营行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把农药经营资质关口。全市共受理农药经营许可申请662个,核发经营许可证639个。强化对国家禁售农药的监管,组织对全市规模经营的农药门店开展全面排查,未查到销售国家禁用、停用的甲胺磷、福美胂、三氯杀螨醇、百草枯等46种高毒农药。各经营门店规范经营,建立了农药购销台账,做到了有源可溯;杀虫剂、杀菌剂、生长调节剂分柜销售,标识醒目。
(三)加强农药执法检查。组织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深入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和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平时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1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5辆(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检查企业(门店)662家(次),整顿市场75个(次),查处农药违法案件6起,罚没款46093元,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行为。7月中旬,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在全市开展了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共抽取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农药样品19个57瓶(袋),按要求及时送检。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1年,我市较好完成了农药行业监管任务,农民和经营主体的安全用药意识明显提升,但还存在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执法监管不够深入等问题。为确保农药市场健康发展、农业生产安全用药和科学用药,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农药市场检查力度。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的日常执法检查,确保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坚决杜绝已禁用的高毒农药销售,对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者依照《农药管理条例》严肃从重查处。
二是强化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在农药经营主体清理整顿、农药质量抽检、违法案件查处等行动中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及时查处涉农违法案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农纠纷,切实发挥农药违法案件震慑作用。